临沧市生态环境局2024年部门预算

时间:2024-03-14 11:00:01    作者:   点击数:  
 索 引 号  sthjj/2024-00100  发布机构  临沧市生态环境局  公开日期  2024-03-14 11:00:01
 文  号   主题分类  其他  失效日期 
 体裁分类   服务对象 
 公开范围  公开  主 题 词 
 著录日期   生效日期 

监督索引号53090003300200000

临沧市生态环境局2024年部门预算

临沧市生态环境局2024年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临沧市生态环境局2024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 临沧市生态环境局2024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基本支出预算表(人员类、运转类公用经费项目)

八、项目支出预算表(其他运转类、特定目标类项目)

九、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本级下达)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一、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二、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三、市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四、市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五、新增资产配置表

十六、上级补助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七、部门项目中期规划预算表

第一部分 临沧市生态环境局2024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临沧市生态环境局是临沧市人民政府组成部门,为正处级。职能职责按照《中共临沧市委办公室 临沧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临沧市生态环境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临办字〔2019〕41号)执行。

1.负责建立健全生态环境基本制度,贯彻落实国家、省生态环境政策,制定全市地方性规划并组织实施,起草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草案。会同有关部门编制并监督实施全市重点流域、饮用水水源地生态环境规划和水功能区划。

2.负责重大生态环境问题统筹协调和监督管理。牵头协调重大环境污染事故和生态破坏事件调查处理,指导协调重大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警工作,牵头指导全市实施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协调解决跨县区环境污染纠纷,统筹协调全市重点流域生态环境保护工作。

3.负责监督管理全市减排目标落实。组织制定各类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排污许可证制度并监督实施,确定大气、水等纳污能力,提出实施总量控制污染物控制指标,监督检查各地污染物减排任务完成情况,实施生态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

4.负责中央和省级生态环境保护专项资金建设项目监督管理。参与指导推动循环经济和生态环保产业发展。

5.负责环境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制定大气、水、土壤、噪声,光、恶臭、固体废物、化学品、机动车等的污染防治管理制度并监督实施。会同有关部门监督管理饮用水水源地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监督指导区域大气环境保护工作。监督指导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工作。参与城乡生态环境综合整治工作。

6.指导协调和监督生态环境修复工作。组织编制生态保护规划,监督对生态环境有影响的自然资源开发利用活动、重要生态环境建设和生态破坏恢复工作。监督自然保护地执行管理制度。监督野生动植物保护、湿地生态环境保护、荒漠化防治等工作。指导协调和监督农村生态环境保护,监督生物技术环境安全,组织协调生物多样性保护工作,参与生态保护补偿工作。

7.负责核与辐射安全监督管理。拟订有关规划并组织实施。监督管理放射性、射线装置安全,监督核技术应用、电磁辐射、伴有放射性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中污染防治。

8.负责生态环境准入的监督管理。受临沧市人民政府委托,对重大经济和技术政策、发展规划以及重大经济开发计划进行环境影响评价。按规定审批或审查重大开发建设区域、规划、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9.负责生态环境监测工作。监督落实生态环境监测制度。会同有关部门统一规划生态环境质量监测站点设置,组织实施生态环境质量监测、污染源监督性监测、温室气体减排监测、应急监测。组织对生态环境质量状况进行调查评价、预警预测,组织建设和管理全市生态环境监测网和生态环境信息网。实行生态环境质量公告制度,统一发布全市生态环境综合性报告和重大生态环境信息,定期发布城市和重点流域环境质量状况。

10.负责应对气候变化工作。组织实施市级应对气候变化及温室气体减排工作。

11.配合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开展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组织协调全市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

12.负责生态环境监督执法。组织开展全市生态环境保护执法检查和监督活动。查处重大生态环境违法问题。指导全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队伍建设和业务工作。

13.指导和协调生态环境宣传教育工作,组织实施生态环境宣传教育纲要,推动社会组织和公众参与生态环境保护。开展生态环境科技工作。

14.组织落实有关生态环境国际条约的履约工作,参与处理涉外生态环境事务。

15.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16.职能转变。统一行使生态和城乡各类污染排放监管与行政执法职责,切实履行监管责任,全面落实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全面禁止洋垃圾入境。构建政府为主导、企业为主体、社会组织和公众共同参与的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实行最严格的生态环境保护制度,严守生态保护红线和环境质量底线,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

(二)机构设置情况

临沧市生态环境局为临沧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为正处级。所属单位11个,分别是:

1.临沧市生态环境局(本级)(全额拨款的行政单位,财务独立核算),全局共有9个科室。局办公室、综合规划科、干部人事科、政策法规科、自然生态科、水生态环境科、大气环境科、土壤生态环境科、行政审批科。其中:临沧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临沧市生态环境宣传教育与信息中心、临沧市生态环境科学研究与环境工程评估中心纳入本级核算。

2.临沧市辐射环境监督站(全额拨款的事业单位,财务独立核算)。

3.云南省生态环境厅驻临沧市生态环境监测站(全额拨款的事业单位,财务独立核算)。

4.临沧市生态环境局凤庆分局(全额拨款的行政单位,财务独立核算)。

5.临沧市生态环境局云县分局(全额拨款的行政单位,财务独立核算)。

6.临沧市生态环境局临翔分局(全额拨款的行政单位,财务独立核算)。

7.临沧市生态环境局永德分局(全额拨款的行政单位,财务独立核算)。

8.临沧市生态环境局双江分局(全额拨款的行政单位,财务独立核算)。

9.临沧市生态环境局镇康分局(全额拨款的行政单位,财务独立核算)。

10.临沧市生态环境局耿马分局(全额拨款的行政单位,财务独立核算)。

11.临沧市生态环境局沧源分局(全额拨款的行政单位,财务独立核算)。

(三)重点工作概述

贯彻落实国家、省生态环境政策,会同有关部门编制并监督实施全市重点流域、饮用水水源地生态环境规划和水功能区划;负责重大生态环境问题统筹协调和监督管理,协调重大环境污染事故和生态破坏事件调查处理,指导协调重大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警工作,协调解决跨县区环境污染纠纷;负责监督管理全市减排目标落实,确定大气、水等纳污能力,监督检查各地污染物减排任务完成情况;负责中央和省级生态环境保护专项资金建设项目监督管理;负责环境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制定大气、水、土壤、噪声,光、恶臭、固体废物、化学品、机动车等的污染防治管理制度并监督实施;指导协调和监督生态环境修复工作;负责核与辐射安全监督管理。监督管理放射性、射线装置安全,监督核技术应用、电磁辐射、伴有放射性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中污染防治;负责生态环境准入的监督管理;负责生态环境监测工作。监督落实生态环境监测制度;负责应对气候变化工作。组织实施市级应对气候变化及温室气体减排工作;配合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开展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组织协调全市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负责生态环境监督执法。组织开展全市生态环境保护执法检查和监督活动。查处重大生态环境违法问题。指导全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队伍建设和业务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临沧市生态环境局编制2024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1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11个;无差额供给单位;无定额补助单位;无自收自支单位。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9个;无参公单位;事业单位2个。截至2023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253人,其中:行政编制58人(其中:工勤编制3人)、参公编制100人(其中:工勤编制1人)、事业编制95人(其中:工勤编制2人)。在职实有233人,其中:财政全额保障233人,无财政差额补助人员,无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人员。

离退休人员72人,其中:无离休人员,退休72人。

车辆编制13辆,实有车辆13辆,无超编车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4年部门财务总收入140,480,359.71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56,062,591.01元,政府性基金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元,事业收入0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元,上级补助收入0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元,其他收入84,417,768.70元。

与上年对比减少11,803,292.60元,下降7.75%,主要原因分析:项目减少,各分局拨入的非同级财政拨款收入及其他收入减少。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4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56,062,591.01元,其中:本年收入56,062,591.01元,上年结转收入0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56,062,591.01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元。

与上年对比增加7,427,177.33元,增长15.27%,主要原因分析:一是2024年有返还部分分局中央、省级环保项目专项资金共计6,853,100.00万元;二是因工作需要,基本支出增加。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4年部门预算总支出138,293,980.00元,其中:

财政拨款安排支出56,062,591.01元,其中:基本支出40,209,491.01元,与上年对比增加1,194,077.33元,增长3.06%,主要原因分析:一是因工作需要,基本支出增加,二是新增退休人员8人,退休人员经费及公用经费增加;项目支出15,853,100.00元,与上年对比增加6,233,100.00元,增长64.79%,主要原因分析:2024年有返还部分分局中央、省级环保项目专项资金。

单位自有资金安排支出82,231,388.99元,与上年对比减少21,416,849.64元,下降20.66%,主要原因分析:县级项目减少,县级财政资金减少。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主要用于:

1.20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783,865.67元。主要用于20805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其中:用于2080501行政单位离退休856,264.80元;2080502事业单位离退休179,517.00元;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3,748,083.87元。

2.210卫生健康支出2,577,565.00元。主要用于21011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其中:2101101行政单位医疗1,128,206.79元;2101102事业单位医疗535,005.44元;2101103公务员医疗补助793,845.73元;2101199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120,507.04元。

3.211节能环保支出45,550,999.06元。主要用于21101环境保护管理事务29,952,692.16元;21103污染防治3,793,100.00元;21104自然生态保护2,790,000.00元;21111污染减排9,015,206.90元。其中:2110101行政运行28,707,979.16元;2110199其他环境保护管理事务支出1,244,713.00元;2110301大气200,000.00元;2110302水体3,443,100.00元;2110305放射源和放射性废物监管150,000.00元;2110401生态保护950,000.00元;2110402农村环境保护1,540,000.00元;2110404生物及物种资源保护300,000.00元;2111101生态环境监测与信息989,919.90元;2111102生态环境执法监察8,025,287.00元。

4.221住房保障支出3,150,161.28元。主要用于22102住房改革支出。其中:2210201住房公积金3,150,161.28元。

(二)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主要用于:

1.301类工资福利支出36,392,180.29元(基本支出)。主要用于:基本工资9,428,712.00元;津贴补贴9,286,362.24元;奖金3,161,646.00元;绩效工资4,974,587.76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3,748,083.87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1,663,212.23元,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793,845.73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185,569.18元;住房公积金3,150,161.28元。

2.302类商品和服务支出12,634,180.92元(其中:基本支出2,809,128.92元,项目支出9,825,052.00元)。主要用于:基本支出:办公费398,410.00元;福利费4,194.00元;工会经费188,574.24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95,000.00元;培训费141,430.68元;其他交通费用1,411,200.00元;差旅费189,939.80元;公务接待费64,300.00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30,680.20元;电费20,900.00元;劳务费33,200.00元;水费17,800.00元;邮电费13,500.00元。项目支出:办公费1,321,279.00元;委托业务费4,535,000.00元;差旅费1,021,000.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49,000.00元;其他交通费270,000.00元;公务接待费156,000.00元;维修(护)费455,000.00元;邮电费170,000.00元;电费85,500.00元;劳务费510,400.00元;水费47,000.00元;专用材料费167,700.00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202,460.00元;培训费40,000.00元;印刷费100,000.00元;会议费50,000.00元;物业管理费140,000.00元;被装购置费124,713.00元;咨询费180,000.00元。

3.310类资本性支出6,028,048.00元(项目支出)。主要用于:基础设施建设4,983,100.00元;办公设备购置544,948.00元;专用设备购置500,000.00元。

4.303类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008,181.80元(基本支出)。主要用于:退休费1,008,181.80元。

五、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临沧市生态环境局无市对下转移支付资金。

(一)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无。

(二)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无。

(三)与中央配套事项

无。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18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3,071,265.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1,051,265.00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2,020,000.00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元。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临沧市生态环境局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664,300.00元,较上年减少305630.00元,下降31.51%,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临沧市生态环境局2024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元,较上年增加0元,与上年预算数一致,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无变动原因是:严格执行因公出国(境)经费管理办法,从严控制因公出国(境)团组数和人数,坚决制止无实质内容的出访,进一步从严控制压减因公出国(境)费预算。

(二)公务接待费

临沧市生态环境局2024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220,300.00元,较上年减少20,630.00元,下降8.56%,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352次,共计接待3014人次。

减少原因: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市委、市政府的相关规定,坚持务实节约、严格标准、简化礼仪,公务接待费主要用于接待上级和相关部门开展环境保护的各项工作产生的费用。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临沧市生态环境局2024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444,000.00元,较上年减少285,000.00元,下降39.09%。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元,较上年减少250,000.00元,下降1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44,000.00元,较上年减少35,000.00元,下降7.31%。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3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减少的原因:本年度压缩项目经费开支,减少车辆购置。严格执行党政机关和领导干部公务用车配备使用管理办法,加强全局公务用车日常管理,严格执行公务用车“定点保险、定点维修、定点加油”的规定,从严控制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一)环保项目管理工作项目预算绩效目标:开展项目全过程监理(咨询),做好项目监督管理、绩效评价、审计等工作。

(二)空气质量监测站点和地表水水质自动监测站点配套设施运维项目预算绩效目标:2024年度全市空气质量监测站点和地表水水质自动监测站点正常稳定运行使用。

(三)临沧市生态环境监管执法机构执法能力建设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根据《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装备标准化建设指导标准(2020年版)》(环办执法〔2020〕35号)、《临沧市财政局 临沧市司法局转发云南省财政厅 云南省司法厅印发云南省综合行政执法制式服装和标志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临财行发〔2021〕220号)要求,配备执法设备、制式服装。

(四)大气污染防治项目预算绩效目标:2024年度临沧市机动车排气监管信息平台系统正常稳定运行使用。

(五)放射源和放射性废物监管项目预算绩效目标:全面掌握我市辐射环境质量状况和变化趋势,为政府加强辐射环境管理提供技术支持;监控辐射污染物排放,为环境执法和辐射污染防治提供科学依据;预警事故及事件,为公众提供相关信息,确保辐射环境安全。

(六)土壤污染防治项目预算绩效目标:通过开展详细调查及风险评估,为下一步环境管理提供数据支撑和依据,有效地改善该地区建设用地土壤环境质量,促进土壤资源合理利用。

(七)生态环境执法监管工作项目预算绩效目标:全面按计划完成年度各项环境监管执法及环保重点工作,确保全市生态环境质量总体保持优良。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经济科目:指政府支出按经济性质和具体用途所作的一种分类科目,具体设类、款两级。

2.功能科目:指政府支出按其主要职能活动所作的一种分类科目,主要反映政府活动的不同功能和政策目标,具体设类、款、项三级。

3.一般公共预算:是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主要包括本级财力、专项收入、执法办案补助、收费成本补偿、财政专户管理的教育收费和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

4.政府性基金预算:是对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在一定期限内向特定对象征收、收取或者以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专项用于特定公共事业发展的收支预算。

5.市对下转移支付:市级财政安排下级财政部门无偿下拨的资金,一般为财力性转移支付,即保障下级政府运转和必要支出的转移支付资金。

6.基本支出:用于保障临沧市生态环境局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和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等工资福利支出,办公经费、差旅费、印刷费、水电费、汽车维修燃料费、办公设备购置及维修维护等日常公用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等公用支出。

7.项目支出:用于保障临沧市生态环境局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专项用于业务工作开展的市本级项目经费支出,主要用于部门履行职能、完成日常工作任务和承担全市生态事业发展相关工作。全面按计划完成年度各项环境监管执法、辐射环境监督监测及环保重点工作,确保全市环境空气质量、水环境质量总体保持优良等开支。

8.“三公”经费: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1)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3)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9.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即: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临沧市生态环境局2024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2,809,128.92元,与上年对比减少72,725.28元,下降2.52%,主要原因分析:压缩办公经费。

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保障机关日常办公运转的办公费、水电费、通讯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日常公用支出和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开支的日常公用支出。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临沧市生态环境局资产总额124,083,972.23元,其中,流动资产17,931,949.75元,固定资产净值45,481,614.53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59,312,957.13元,无形资产净值1,357,450.82元,其他资产0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21165231.79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7287877.11元,无形资产增加41534.46元,在建工程增加16138107.46元,流动资产减少2302287.24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资产使用收入0元,其中出租资产0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0元。鉴于截至2023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精准数据,需在完成2023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此处公开为2023年12月资产月报数。

(四)2024年预算公开表空表说明

1.2024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本单位无政府性基金预算,因此无相关数据。

2.2024年市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本单位无市对下转移支付预算,因此无相关数据。

3.2024年市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本单位无市对下转移支付预算,因此无相关数据。

监督索引号53090003300200111

  
附件【临沧市生态环境局2024年部门预算公开表20240314094727177.xlsx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