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沧市生态环境局镇康分局2022年预算公开

时间:2022-03-24 11:56:00    作者:市生态环境局镇康分局   点击数:  
 索 引 号  sthjj/2022-00013  发布机构  临沧市生态环境局  公开日期  2022-03-24 11:5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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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沧市生态环境局镇康分局2022年预算公开

临沧市生态环境局镇康分局2022年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临沧市生态环境局镇康分局2022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事项情况

十、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临沧市生态环境局镇康分局2022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基本支出预算表(人员类、运转类公用经费项目)

八、项目支出预算表(其他运转类、特定目标类项目)

九、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本次下达)

十、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另文下达)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二、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三、部门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四、市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五、市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六、新增资产配置表

十七、空表说明

第三部分临沧市生态环境局镇康分局2022年部门预算重点领域财政项目文本公开

第一部分

临沧市生态环境局镇康分局2022年部门预算

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临沧市生态环境局镇康分局为临沧市生态环境局的派出机构,正科级。职能职责按照《中共临沧市委办公室 临沧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临沧市生态环境局县区分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临办字〔2019〕92号)执行。

1.负责建立健全生态环境基本制度。会同有关部门拟订辖区地方性生态环境政策、规划并组织实施。会同有关部门监督实施辖区重点流域、饮用水水源地生态环境规划和水功能区划。

2.负责重大生态环境问题的统筹协调和监督管理。牵头协调辖区环境污染事故和生态破坏事件的调查处理,指导协调突发环境事件的应急、预警工作,实施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统筹协调辖区重点流域生态环境保护工作。

3.负责监督管理减排目标落实。依据市生态环境局授权,组织实施各类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排污许可证制度,监督检查主要污染物减排任务完成情况,落实生态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

4.负责中央和省级生态环境保护专项资金建设项目监督管理。参与指导推动循环经济和生态环保产业发展。

5.负责环境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制定大气、水、土壤、噪声、光、恶臭、固体废物、化学品、机动车等的污染防治管理制度并监督实施。会同有关部门监督管理饮用水水源地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负责排污口设置管理,监督指导区域大气环境保护工作。监督指导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工作。参与城乡生态环境综合整治工作。

6.指导、协调和监督生态环境修复工作。组织编制生态保护规划,监督对生态环境有影响的自然资源开发利用活动、重要生态环境建设和生态破坏恢复工作。监督自然保护地执行管理制度。监督野生动植物保护、湿地生态环境保护、荒漠化防治等工作。指导协调和监督农村生态环境保护,组织协调生物多样性保护工作,参与生态保护补偿工作。

7.负责核与辐射安全监督管理。

8.负责生态环境准入的监督管理。在临沧市生态环境局授权范围内依法对重大经济和技术政策、发展规划以及重大经济开发计划进行环境影响评价。按照授权范围审批或审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参与拟订并组织实施生态环境准入清单。

9.负责生态环境监测工作。监督实施生态环境监测制度。会同有关部门统一规划生态环境质量监测站点设置,组织实施执法监测、纠纷监测、污染源监督性监测、应急监测。组织对生态环境质量状况进行调查评价、预警预测,组织建设和管理生态环境监测网和生态环境信息网。组织落实生态环境信息公开制度。

10.负责应对气候变化工作。组织实施应对气候变化及温室气体减排工作。

11.配合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开展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组织协调辖区范围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

12.负责生态环境监督执法。组织开展辖区范围生态环境保护执法检查和监督活动。查处生态环境违法问题。负责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队伍建设和业务工作。

13.组织实施生态环境宣传教育纲要,开展生态环境宣传教育工作,推动社会组织和公众参与生态环境保护。

14.组织落实有关生态环境国际条约的履约工作,参与处理涉外生态环境事务。

15.职能转变。临沧市生态环境局镇康分局统一行使镇康县生态环境保护监督管理职责,依法行使有关行政执法职责。

16.完成临沧市生态环境局和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情况

临沧市生态环境局镇康分局为临沧市生态环境局的派出机构,正科级。内设机构为局办公室、法规宣教与行政审批股、污染防治股、生态保护与环境监测股4个股室,下设临沧市生态环境局镇康分局生态环境监测站、镇康县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参照公务员管理)2个事业单位。

(三)重点工作概述

一是积极筹措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资金。加强与上级的沟通,积极争取国家、省级项目资金对我县生态环境保护支持力度,创新资金投入方式,多渠道、多方式筹集争取资金,加快项目建设。二是建立从“源头到龙头”的饮用水安全保障体系,保障水质稳定达标。全面开展水源保护区规范化建设及存在的环境问题整治,定期开展饮用水水源地生态环境保护执法检查。三是加大生态环境整治力度,做好环境污染防治工作。持续加强城镇“两污”、生态保护、水利工程等基础设施建设,开展生态修复和水土保持工作。把2021-2022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作为“十四五”深入打好蓝天保卫战的关键举措。四是持之以恒抓好疫情防控工作。进一步加强国家、省、市、县对疫情防控工作部署要求的学习贯彻和落实,继续开展强边固防开展,加大巡逻巡察力度,牢牢守住边境一线。做实做细网格化管理工作,加强进出县域人员审核,不定期全面排查住户,摸清底数,及时更新住户人员信息,继续保持与住户沟通联系。五是严格执行省、市级生态环境督察整改相关要求,积极沟通协调,持续稳步推进各项整改问题整改到位。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2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1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单位0个;事业单位0个。截至2021年10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19人,其中:行政编制 10人,事业编制9人。在职实有19人,其中: 财政全额保障19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2人,其中:离休 0人,退休 2人。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2年部门财务总收入4,264,833.91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4,264,833.91元,政府性基金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元,事业收入0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元,上级补助收入0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元,其他收入0元。

与上年对比增加912,068.39元,增加27.20%,其中:基本支出3,264,833.91元比上年增加92,067.58元,增加2.90%;项目支出增加820,000.00元,增加455.55%。主要原因分析:人员正常晋升,基本支出增加;2.项目支出增加。生态环境执法监管工作经费比上年增加20,000.00元,返还2020年土壤污染调查项目资金800,000.00元。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2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4,264,833.91元,其中:本年收入4,264,833.91元,上年结转收入0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4,264,833.91元(本级财力4,264,833.91元,专项收入0元,执法办案补助0元,收费成本补偿0元,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0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成本补偿0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元。

与上年对比增加912,068.39元,增加27.20%,其中:基本支出3,264,833.91元比上年增加92,067.58元,增加2.90%;项目支出增加820,000.00元,增加455.55%。主要原因分析:1.人员正常晋升,基本支出增加;2.项目支出增加。生态环境执法监管工作经费比上年增加20,000.00元,返还2020年土壤污染调查项目资金800,000.00元。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2年部门预算总支出4,264,833.91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4,264,833.91元,单位资金安排支出0元,其中:基本支出3,264,833.91元比上年增加92,067.58元,增加2.90%。主要原因分析:人员正常晋升,基本支出增加。其中:工资福利支出3,054,660.79元,占基本支出的93.56%,比上年增加91113.29元,增加3.07%;商品和服务支出210,173.12元,占基本支出的6.44%,比上年增加955.10元,增加0.46%;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0元,占基本支出的0%。比上年增加0元,增加0%。项目支出1000,000.00元,与上年对比增加820,000.00元,增加455.55%。主要原因分析:项目支出增加。生态环境执法监管工作经费比上年增加20,000.00元,返还2020年土壤污染调查项目资金800,000.00元。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功能科目分组,主要用于:

1.20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73,208.32元。全部用于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2.210卫生健康支出246,654.83元。主要用于21011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其中:2101101行政单位医疗102,883.68元;2101102事业单位医疗86,654.59元;2101103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51,226.56元;2101199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5,890.00元。

3.211节能环保支出3,534,218.12元。主要用于21101环境保护管理事务2,534,218.12元;21103污染防治800,000.00元;21111污染减排200,000.00元。其中:2110101行政运行2,534,218.12元;2110399其他污染防治支出800,000.00元; 2111102生态环境执法监察200,000.00元。

4.221住房保障支出210,752.64元。主要用于22102住房改革支出。主要用于经费全额供给单位在职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单位负担部分开支。

(二)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其中:基本支出3,264,833.91元,项目支出1000,000.00元。

1.工资福利支出3,054,660.79元(其中:基本支出3,054,660.79元,项目支出0.00元)。主要用于:

基本工资778,032.00元(其中:基本支出778,032.00元,项目支出0.00元)。

津贴补贴725,364.00元(其中:基本支出725,364.00元,项目支出0.00元)。

奖金276,253.00元(其中:基本支出276,253.00元,项目支出0.00元)。

绩效工资535,176.00元(其中:基本支出535,176.00元,项目支出0.00元)。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273,208.32元(其中:基本支出273,208.32元,项目支出0.00元)。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189,538,27元(其中:基本支出189,538,27元,项目支出0.00元)。

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51,226.56元(其中:基本支出51,226.56元,项目支出0.00元)。

其他社会保障缴费15,110.00元(其中:基本支出15,110.00元,项目支出0.00元)。

住房公积金210,752.64元(其中:基本支出210,752.64元,项目支出0.00元)。

2.商品和服务支出1210,173.12元(其中:基本支出210,173.12元,项目支出1000,000.00元)。主要用于:

办公费70,000.00元(其中:基本支出20,000.00元,项目支出50,000.00元)。

印刷费10,000.00元(其中:基本支出0元,项目支出10,000.00元)。

水费2,000.00元(其中:基本支出 元,项目支出2,000.00元)。

电费4,000.00元(其中:基本支出0元,项目支出4,000.00元)。

邮电费20,000.00元(其中:基本支出0元,项目支出20,000.00元)。

差旅费60,000.00元(其中:基本支出20,000.00元,项目支出40,000.00元)。

维修(护)费1,100.00元(其中:基本支出0元,项目支出1,100.00元)。

会议费10,000.00元(其中:基本支出0元,项目支出10,000.00元)。

培训费10,000.00元(其中:基本支出0元,项目支出10,000.00.00元)。

公务接待费37,900.00元(其中:基本支出20,000.00元,项目支出17,900.00元)。

劳务费20,000.00元(其中:基本支出0元,项目支出20,000.00元)。

委托业务费800,000.00元(其中:基本支出0.00元,项目支出800,000.00元)。

工会经费15,560.64元(其中:基本支出15,560.64元,项目支出0元)。

福利费12,012.48元(其中:基本支出12,012.48元,项目支出0元)。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0,000.00元(其中:基本支出15,000.00元,项目支出15,000.00元)。

其他交通费用95,400.00元(其中:基本支出95,400.00元,项目支出0元)。

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2,200.00元(其中:基本支出12,200.00元,项目支出0元)。

五、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无。

(一)与中央配套事项。

无与中央配套事项。

(二)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无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三)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无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2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20,00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20,000.00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元。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临沧市生态环境局镇康分局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67,900.00元,较上年减少2,100.00元,减少3.00%,减少原因: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市委、市政府的相关规定,坚持务实节约、严格标准、简化礼仪,公务接待费主要用于接待上级和相关部门开展环境保护的各项工作产生的费用。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临沧市生态环境局镇康分局2022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元,比上年预算增加0万元。与上年预算数一致。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没有发生变动原因是:严格执行因公出国(境)经费管理办法,从严控制因公出国(境)团组数和人数,坚决制止无实质内容的出访,进一步从严控制压减因公出国(境)费预算。

(二)公务接待费

临沧市生态环境局镇康分局2022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37,900.00元,较上年减少2,100.00元,下降5.25%,国内公务接待批次预算为50次,共计预算接待400人次。

减少原因: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市委、市政府的相关规定,坚持务实节约、严格标准、简化礼仪,公务接待费主要用于接待上级和相关部门开展环境保护的各项工作产生的费用。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临沧市生态环境局镇康分局2022年年初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30,000.00元,较上年无变化。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主要用于保障环境保护工作产生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车辆保险费等支出。经费使用过程中,严格执行党政机关和领导干部公务用车配备使用管理办法,加强公务用车日常管理,严格执行公务用车“定点保险、定点维修、定点加油”的规定,从严控制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2022年预算项目经费1000,000.00元,共2个功能科目分类项目。项目预算的绩效目标具体如下:

(一)21111污染减排200,000.00元,用于2111102生态环境执法监察支出,主要用于开展生态环境监管执法工作。

项目预算绩效目标:用于生态环境执法监管工作,按计划完成年度各项环境监管执法及生态环境保护重点工作,确保全市生态环境质量总体保持优良。

(二)2110399其他污染防治支出800,000.00元,为返还2020年中央补助重点区域农用地重金属污染现状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上游土壤环境质量调查专项资金。

项目预算绩效目标:完成镇康县重点区域农用地重金属污染现状和县级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径流区土壤环境质量调查,摸清重点区域农用地重金属污染现状,分别编制调查报告,提出风险管控对策或治理修复措施;为下步环境管理提供技术支撑和依据。

(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详见临沧市生态环境局镇康分局部门2022预算重点领域财政项目文本公开)

九、其他事项情况

临沧市生态环境局镇康分局2022年部门预算表的空表情况说明:1.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另文下达):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另文下达;2.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本单位2022年不涉及此内容;3.部门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本单位2022年不涉及此内容;4.市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本单位2022年不涉及此内容;5.市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本单位2022年不涉及此内容。

十、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经济科目:指政府支出按经济性质和具体用途所作的一种分类科目,具体设类、款两级。

2.功能科目:指政府支出按其主要职能活动所作的一种分类科目,主要反映政府活动的不同功能和政策目标,具体设类、款、项三级。

3.一般公共预算:是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主要包括本级财力、专项收入、执法办案补助、收费成本补偿、财政专户管理的教育收费和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

4.政府性基金预算:是对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在一定期限内向特定对象征收、收取或者以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专项用于特定公共事业发展的收支预算。

5.参公管理事业单位: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一百零六条: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公共事务管理职能的事业单位中除工勤人员以外的工作人员,经批准参照本法进行管理的事业单位。

6.市对下转移支付:市级财政安排下级财政部门无偿下拨的资金,一般为财力性转移支付,即保障下级政府运转和必要支出的转移支付资金。

7.基本支出:用于保障市生态环境局镇康分局机关、局属财政补助事业单位、局属自收自支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和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等工资福利支出,办公经费、差旅费、印刷费、水电费、汽车维修燃料费、办公设备购置及维修维护等日常公用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等公用支出;

8.项目支出:用于保障市生态环境局镇康分局机构、局属财政补助事业单位、局属自收自支事业单位、市生态环境局镇康分局分管业务工作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专项用于业务工作开展的市本级项目经费支出,主要用于部门履行职能、完成日常工作任务和承担全市生态事业发展相关工作。如全面按计划完成年度各项环境监管执法、辐射环境监督监测及环保重点工作,确保全市环境空气质量、水环境质量总体保持优良等开支。。

9.“三公”经费: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1)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3)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0.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即: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11.城乡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救助补助资金:用于补助各地开展低保、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孤儿和艾滋病病毒感染儿童基本生活保障工作的资金。

12.民政事业专项转移支付资金:是指支持各地开展政府购买社会救助服务、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社区工作人员教育培训和生活补助以及殡葬设施建设等方面工作的补助资金。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临沧市生态环境局镇康分局2022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210,173.12元,与上年对比,增加96355.1元,增加84.6%,主要原因:1.本年度新招聘人员1人,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增加。2.为切实抓好环境监察工作,我局对县域内排污企业进行常态化环境监察工作,单位业务量增大,保障机关日常办公运转的办公费、水电费、差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日常公用支出增加。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临沧市生态环境局镇康分局资产总额7,537,891.23元,其中,流动资产6,810,264.59元,固定资产原值1,606,581.98元,累计折旧878,956.34元,净值727,625.64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1.00元,累计摊销0元,净值1.00,其他资产0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1,023, 032.34元,减少11.95%。其中流动资产减少985,778.29元,减少96.36%,减少原因:根据国发5号文“国库集中支付结余不再按权责发生制列支”的相关要求,财政收回项目结转资金;非流动资产减少37,254.05元,减少3,64%,减少原因:固定资产计提折旧,故固定资产净值减少。鉴于截至2021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精准数据,需在完成2021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此处公开为2022年1月资产月报数。

第二部分

临沧市生态环境局镇康分局2022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基本支出预算表(人员类、运转类公用经费项目)

八、项目支出预算表(其他运转类、特定目标类项目)

九、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本次下达)

十、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另文下达)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二、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三、部门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四、市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五、市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六、新增资产配置表

十七、空表说明

第三部分

临沧市生态环境局镇康分局2022年部门预算重点领域财政项目文本公开

一、项目名称:(镇康分局)生态环境执法监管工作经费

(一)立项依据:《临沧市“生态美”建设实施方案》(临办发〔2019〕3号)、《镇康县“生态美”建设实施方案》(镇办发〔2019〕33号)。

(二)项目实施单位:临沧市生态环境局镇康分局。

(三)项目基本概况:全面按计划完成年度各项环境监管执法及环保重点工作,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确保镇康县生态环境质量总体保持优良。

(四)项目实施内容:完成镇康县2022年度环境监管执法工作:对全县大气、地表水、饮用水、噪声监测、土壤环境质量、全年空气质量进行监测;对全县辖区内的单位和个人执行国家及省、市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规章实施情况进行现场监督检查;负责受理的环境信访工作,组织调查并参与处理全县环境污染事件、污染纠纷和生态破坏事件。

(五)资金安排情况:2022年市本级财政预算安排(镇康分局)生态环境执法监管工作经费200,000.00元。

(六)项目实施计划:全面按计划完成年度各项环境监管执法及环保重点工作,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确保镇康县生态环境质量总体保持优良。

(七)项目实施成效:全面按计划完成年度各项环境监管执法及环保重点工作,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确保镇康县生态环境质量总体保持优良。

二、项目名称:返还2020年中央补助重点区域农用地重金属污染现状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上游土壤环境质量调查专项资金

(一)立项依据:《临沧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0年土壤污染防治资金预算的通知》(临财资环发〔2020〕8号)、《临沧市“生态美”建设实施方案》(临办发〔2019〕3号)。

(二)项目实施单位:临沧市生态环境局镇康分局

(三)项目基本概况:返还2020年中央补助重点区域农用地重金属污染现状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上游土壤环境质量调查专项资金

(四)项目实施内容:完成镇康县重点区域农用地重金属污染现状和县级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径流区土壤环境质量调查,摸清重点区域农用地重金属污染现状,分别编制调查报告,提出风险管控对策或治理修复措施;为下步环境管理提供技术支撑和依据。

(五)资金安排情况:2022年市本级财政预算安排返还2020年中央补助重点区域农用地重金属污染现状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上游土壤环境质量调查专项资金800,000.00元。

(六)项目实施计划:完成镇康县重点区域农用地重金属污染现状和县级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径流区土壤环境质量调查,摸清重点区域农用地重金属污染现状,分别编制调查报告,提出风险管控对策或治理修复措施;为下步环境管理提供技术支撑和依据。

(七)项目实施成效:完成镇康县重点区域农用地重金属污染现状和县级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径流区土壤环境质量调查,摸清重点区域农用地重金属污染现状,分别编制调查报告,提出风险管控对策或治理修复措施;为下步环境管理提供技术支撑和依据。

 

监督索引号53090003300200700111

  
附件【临沧市生态环境局镇康分局2022年部门预算公开情况表20220323052142253.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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