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沧市生态环境局沧源分局2021年度部门决算

时间:2022-09-27 11:13:59    作者:   点击数:  
 索 引 号  sthjj/2022-00107  发布机构  临沧市生态环境局  公开日期  2022-09-27 11:13: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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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沧市生态环境局沧源分局2021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临沧市生态环境局沧源分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临沧市生态环境局沧源分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临沧市生态环境局沧源分局为临沧市生态环境局的派出机构,正科级。职能职责按照《中共临沧市委办公室临沧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临沧市生态环境局县区分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临办字〔2019〕92号)执行。

1.负责建立健全生态环境基本制度。会同有关部门拟订辖区地方性生态环境政策、规划并组织实施。会同有关部门监督实施辖区重点流域、饮用水水源地生态环境规划和水功能区划。

2.负责重大生态环境问题的统筹协调和监督管理。牵头协调辖区环境污染事故和生态破坏事件的调查处理,指导协调突发环境事件的应急、预警工作,实施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统筹协调辖区重点流域生态环境保护工作。

3.负责监督管理减排目标落实。依据市生态环境局授权,组织实施各类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排污许可证制度,监督检查主要污染物减排任务完成情况,落实生态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

4.负责中央和省级生态环境保护专项资金建设项目监督管理。参与指导推动循环经济和生态环保产业发展。

5.负责环境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制定大气、水、土壤、噪声、光、恶臭、固体废物、化学品、机动车等的污染防治管理制度并监督实施。会同有关部门监督管理饮用水水源地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负责排污口设置管理,监督指导区域大气环境保护工作。监督指导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工作。参与城乡生态环境综合整治工作。

6.指导、协调和监督生态环境修复工作。组织编制生态保护规划,监督对生态环境有影响的自然资源开发利用活动、重要生态环境建设和生态破坏恢复工作。监督自然保护地执行管理制度。监督野生动植物保护、湿地生态环境保护、荒漠化防治等工作。指导协调和监督农村生态环境保护,组织协调生物多样性保护工作,参与生态保护补偿工作。

7.负责核与辐射安全监督管理。

8.负责生态环境准入的监督管理。在临沧市生态环境局授权范围内依法对重大经济和技术政策、发展规划以及重大经济开发计划进行环境影响评价。按照授权范围审批或审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参与拟订并组织实施生态环境准入清单。

9.负责生态环境监测工作。监督实施生态环境监测制度。会同有关部门统一规划生态环境质量监测站点设置,组织实施执法监测、纠纷监测、污染源监督性监测、应急监测。组织对生态环境质量状况进行调查评价、预警预测,组织建设和管理生态环境监测网和生态环境信息网。组织落实生态环境信息公开制度。

10.负责应对气候变化工作。组织实施应对气候变化及温室气体减排工作。

11.配合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开展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组织协调辖区范围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

12.负责生态环境监督执法。组织开展辖区范围生态环境保护执法检查和监督活动。查处生态环境违法问题。负责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队伍建设和业务工作。

13.组织实施生态环境宣传教育纲要,开展生态环境宣传教育工作,推动社会组织和公众参与生态环境保护。

14.组织落实有关生态环境国际条约的履约工作,参与处理涉外生态环境事务。

15.职能转变。临沧市生态环境局沧源分局统一行使沧源佤族自治县生态环境保护监督管理职责,依法行使有关行政执法职责。

16.完成临沧市生态环境局和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2021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持续做好环境质量监测工作。一是做好县城环境空气质量监测工作;二是做好小黑江水质监测工作;三是做好集中式饮用水监测工作;四是做好地表水监测工作;五是做好重点污染源监测工作;六是做好县城噪声监测工作。

2.加强生态环境制度体系建设。一是配合抓好沧源佤族自治县卫生城市及文明城市创建工作;二是完成沧源佤族自治县2020年云南省县域生态环境质量监测评价与考核工作;三是积极推进沧源佤族自治县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创建工作;四是认真落实“十四五”重点专项规划工作;五是积极推进生态环境监测站化验楼建设项目。

3.加大污染防治工作力度。一是制定沧源佤族自治县大气污染防治综合整治方案;二是完成沧源佤族自治县报废矿井、钻井、取水井排查登记工作;三是组织全县各乡镇不断更新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信息系统,形成常态化管理;四是开展全县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公共服务用地环境监管;五是开展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环境监管工作;六是完成化学品环境国际公约管控物质统计调查工作,经排查,我县无涉及化学品环境国际公约管控物质企业;七是进一步开展入河排污口环境管理工作;八是开展危险废物贮存设施环境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工作;九是完成第三轮涉镉企业排查工作;十是完成沧源佤族自治县2019-2020年污染防治攻坚战成效考核自评工作;十一是持续推进土壤污染调查项目进度;十二是加强尾矿库监管工作;十三是做好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管理工作;十四是加强对“减污降碳”工作的落实,不断提高绿色低碳发展水平。

4.做好环境执法监管工作。一是全面整改落实全省生态环境联合执法检查工作中沧源佤族自治县反馈问题;二是临沧市生态环境交叉执法检查反馈问题整改工作;三是开展常规性监管工作;四是全面开展饮用水水源地环境问题综合整治工作;五是开展2021年尾矿库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工作。

5.推进辐射管理工作。一是完成国家核技术利用辐射安全管理系统数据质量核查整改工作;二是完成全县核技术利用单位辐射安全现场监督检查工作。

6.加强宣传教育。一是联合相关部门积极组织开展形式不一、内容丰富的“爱国卫生月”、“六·五世界环境日”、“国际生物多样性日”“安全生产月”等线下宣传活动;二是充分利用微信公众号发稿开展线上宣传工作。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临沧市生态环境局沧源分局2021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3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1个。与去年同期相比无增减,与去年一致。分别是:1.临沧市生态环境局沧源分局;2.沧源佤族自治县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大队;3.临沧市生态环境局沧源分局生态环境监测站。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临沧市生态环境局沧源分局共有编制30人。其中:行政编制5人,事业编制25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15人);2021年末在职在编实有人员15人,其中:行政人员6人(含行政工勤人员1人),事业人员9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与去年同期相比,事业人员增加3人(新录用2人,调入1人),行政人员减少1人(调出1人)。

离退休人员7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7人。与去年同期相比无增减,与去年一致。

实有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与去年同期相比无增减,与去年一致。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临沧市生态环境局沧源分局2021年度未发生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的收支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的收支,故《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的收入支出决算表》无数据。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临沧市生态环境局沧源分局2021年度收入合计367.55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67.54万元,占总收入的72.79%;与上年419.25万元对比,减少151.71万元,减36.19%。减少的主要原因:2020年拨入土壤污染防治补助资金180万元,按照项目进度拨款,2021年该项目只拨入结转资金47.31万元,故财政拨款收入较上年减少。

其他收入100.01万元,占总收入的27.21%。与上年126.24万元对比,减少26.23万元,减20.78%。减少的主要原因:2021年县级财政拨入的项目资金较2020年度减少,故其他收入较上年减少。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临沧市生态环境局沧源分局2021年度支出合计372.7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49.56万元,占总支出的66.96%;项目支出123.15万元,占总支出的33.04%;总支出与上年317.23万元对比,增55.48万元,增17.49%,其中:基本支出与上年243.49万元对比,增6.07万元,增2.49%,项目支出与上年73.74万元对比,增49.41万元,增67.01%,增加的主要原因:一是2021年人员增加,工资、保险等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支出增加;二是2021年加大对建设项目的投入,加快项目实施及资金拨付进度,故2021年支出较上年增加。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临沧市生态环境局沧源分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249.56万元。与上年243.49万元对比,增6.07万元,增2.49%,增加的主要原因:2021年人员增加,工资、保险等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支出较上年增加。主要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5.43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8.93万元;节能环保支出189.1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6.1万元。

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234.13万元,占基本支出的93.82%。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15.43万元,占基本支出的6.18%。(平均工资福利支出15.32万元)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临沧市生态环境局沧源分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23.15万元。与上年73.74万元对比,增49.41万元,增67.01%,增加的主要原因:2021年加大对建设项目的投入,加快项目实施及资金拨付进度,故2021年项目支出较上年增加。

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2020年中央土壤污染防治项目2021年按照项目进度支出47.31万元,主要用于对临沧市沧源佤族自治县重点区域(指在产涉重企业、历史遗留涉重企业及尾矿库、渣场下游涉及灌溉的农用地,班老乡南衣河流域农用地),开展农用地重金属污染现状调查,并提出风险管控、治理修复意见。

2021年生态环境执法监管工作经费支出18万元,主要用于完成沧源佤族自治县2021年度环境执法监察工作:对全县辖区内的单位和个人执行国家及省、市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规章实施情况的现场监督检查;对省、市、县政府限期治理项目实施情况,辖区内省、市、县环保部门审批的建设项目的环保“三同时”执行情况以及辖区重点企业污染治理设施、在线自动监控系统的运维情况等进行现场检查;组织开展全县辖区内自然生态保护监察工作,以及放射线和辐射设施的现场监督检查工作;负责本分局受理的环境信访工作,组织调查并参与处理全县环境污染事件、污染纠纷和生态破坏事件;协助参与做好跨县重大环境污染事件、污染纠纷和生态破坏事件的调查和处理工作;负责组织全县环境监察人员的业务培训以及监察队伍的能力建设;承办本分局和省、市环境监察总(支)队交办的其他工作。

2020年省级生态文明创建补助资金项目支出15万元,主要用于开展生态文明创建等相关工作的支出。

2020年环境监测能力建设资金项目支出3.31万元,主要用于开展提升环境监测能力建设方面的支出。

2020年土壤防治宣传教育培训宣教培训项目支出2.85万元,主要用于开展宣传培训等方面的支出。

2021年污染源监测经费项目支出10万元,主要用于开展环境监测方面的支出。

2021年监测站化验楼建设项目资金支出26.68万元,主要用于临沧市生态环境局生态环境监测站化验楼建设方面的支出。

本年支出按支出功能科目分类,分别为:

1. 2080501行政单位离退休支出4.52万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离退休经费支出;

2. 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9.81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3. 2080506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1.1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

4. 2101101行政单位医疗支出6.52万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支出;

5. 2101102事业单位医疗支出7.21万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支出;

6. 2101103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4.76万元,主要用于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支出;

7. 2101199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0.44万元,主要用于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方面的支出;

8. 2110101环境保护管理事务支出189.1万元,主要用于环境保护管理事务支出;

9. 2110199其他环境保护管理事务支出10万元,主要用于其他环境保护管理事务支出;

10. 2110399其他污染防治支出68.47万元,主要用于其他污染防治方面的支出;

11. 2111102生态环境执法监察支出44.68万元,主要用于生态环境部门监督检查环保法律法规、标准等执行情况的支出;

12. 2210201住房公积金支出16.1万元,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按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临沧市生态环境局沧源分局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14.85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84.48%。与上年282.99万元对比,增31.86万元,增11.26%,增加的主要原因:一是2021年人员增加,工资、保险等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支出增加;二是2021年加快项目实施及资金拨付进度,故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较上年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25.4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08%。与上年21.02万元对比,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增加4.41万元,增20.98%,增加的主要原因:一是2021年人员增加,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增加;二是2021年产生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所以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较上年增加。主要用于:20805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25.43万元。其中:行政单位离退休支出4.52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9.81万元;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1.1万元。

2.卫生健康(类)支出18.9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01%。与上年17.88万元对比,卫生健康支出增加1.05万元,增5.87%,增加的主要原因:2021年人员增加,卫生健康支出增加,所以卫生健康支出较上年增加。主要用于:21011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18.93万元。其中:行政单位医疗支出6.52万元;事业单位医疗支出7.21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4.76万元,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0.44万元。

3.节能环保(类)支出254.39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0.8%。与上年230.11万元对比,节能环保支出增加24.28万元,增10.55%,增加的主要原因:一是2021年人员增加,工资、公用经费等支出增加;二是2021年加快项目实施及资金拨付进度;所以节能环保支出较上年增加。主要用于:211节能环保支出254.39万元。其中:环境保护管理事务支出189.08万元;其他污染防治支出47.31万元,生态环境执法监察支出18万元;

4.住房保障(类)支出16.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11%。与上年13.98万元对比,住房保障支出增加2.12万元,增15.16%,增加的主要原因:2021年人员增加,所以住房保障支出较上年增加。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临沧市生态环境局沧源分局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数为8.55万元,其中:本单位无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数为4.28万元;公务接待费预算数为4.27万元。支出决算数为7.08万元,完成预算的82.81%。其中:今年本单位未编制因公出国(境)预算,也未发生因公出国境事件,故对因公出国境不作分析;未购置公务用车,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数为3.08万元,完成预算的71.96%;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数为4万元,完成预算的93.68%。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持厉行节约,反对浪费,严格公务接待制度,加强公务用车管理,精简和压缩“三公”经费支出。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7.08万元,与2020年支出决算数9万元对比,减少1.92万元,下降21.33%。其中:因本年度未发生因公出国(境)事件,故无与去年对比分析;公务用车购置未发生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数为3.08万元,与2020年支出决算数4.5万元对比,减少1.42万元,下降31.55%;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数为4万元,与2020年支出决算数4.5万元对比,减少0.5万元,下降11.11%。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持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加强公务用车管理,严格控制接待标准,精简和压缩“三公”经费支出。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3.08万元,占43.5%;公务接待费支出4万元,占56.5%。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本年度本单位未发生因公出国境事件,因此因公出国(境)费支出为0万元,故无与去年对比分析。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3.08万元。与2020年支出决算数4.5万元对比,减少1.42万元,下降31.55%;减少的主要原因: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持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加强公务用车管理,精简和压缩“三公”经费支出。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购置车辆0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3.08万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用于保障生态环境执法等各项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4万元。与2020年支出决算数4.5万元对比,减少0.5万元,下降11.11%。减少的主要原因: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持厉行节约,反对浪费,严格控制接待标准,精简和压缩“三公”经费支出。其中:国内接待费支出4万元(本年未发生外事接待费支出),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52批次(本年未发生外事接待),接待人次653人(本年未发生外事接待)。主要用于上级部门到我县开展生态环境执法检查、指导工作和相关部门开展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等产生的公务接待餐费、住宿费等。

本年度本单位未发生国(境)外接待费用,无国(境)外公务接待批次和接待人次。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临沧市生态环境局沧源分局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5.41万元,与上年17.52万元对比,减少2.11万元,减12.04%,减少的主要原因:精简和压缩办公费、培训费和“三公”经费等支出。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保障机关日常办公运转的办公费、邮电费、差旅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等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临沧市生态环境局沧源分局资产总额459.2万元,其中,流动资产169.23万元,固定资产263.29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26.68万元,无形资产0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30.68万元,减少6.26%,其中:流动资产与上年对比减少59.26万元,下降25.94%,减少的主要原因:财政应返还额度减少136.26万元,下降100%,财政收回存量资金,资金结存量减少,故流动资产减少。固定资产与上年对比增加1.9万元,增加0.73%,增加的主要原因:本年购置办公设备及办公家具、用具,故固定资产增加。在建工程与上年对比增加26.68万元,增100%,增加的主要原因:2021年新建临沧市生态环境局沧源分局生态环境监测站化验楼,故在建工程增加。本年未发生处置房屋建筑物,未发生处置车辆,未发生报废报损资产。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单位:万元


项目

行次

资产总额

流动资产

固定资产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在建工程

无形资产

其他资产

小计

房屋构筑物

车辆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其他固定资产



栏次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合计

1

459.2

169.23

263.29

168.58

34.83

0

59.88

0

26.68

0

0


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3.填报金额为资产“账面原值”。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1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4.6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66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99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具体采购支出情况:采购支出4.65万元。其中:采购办公设备及办公家具、用具等支出1.9万元;采购复印纸支出0.76万元;采购印刷费支出1.99万元。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2)。

2021年临沧市生态环境局沧源分局项目绩效自评金额65.31万元,共2个项目,覆盖率为100%。市财政拨付项目经费65.31万元,支出65.31万元,支出率100%,按项目进度拨款。

(一)项目绩效目标情况:严格按照预算法要求,做好预算编制、指标安排等相关工作,切实加快支出进度,加强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一是以绩效目标为导向,以绩效评价为抓手,以改进预算管理为目的,加强项目资金管理,充分发挥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二是将绩效目标与工作职责紧密衔接,对项目全过程跟踪问效,掌握项目资金支出进度和项目绩效目标的完成情况,防止项目运行与预算偏离。三是严格按要求开展绩效自评,对项目进行考评。四是充分运用评价结果,完善管理制度,改进管理措施,提高管理水平。

(二)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根据年初项目预算合理安排项目实施,确保2021年度预算项目资金落实到位,为下年度的项目计划制定提供依据。一是项目立项与部门职责范围相符,属于部门履职所需,项目按年度工作计划和项目实施方案进行,较好地完成了年度计划,完成比较及时。二是项目顺利实施,与工作目标任务相符,保证了年初部门确定的工作目标任务圆满完成,在以文辅政、服务改革等方面精准发力,临沧市生态环境局沧源分局各项工作推进有序、落实有力、行动有效。

(三)综合评价情况及评价结论:在执行年初预算过程中,严格按照项目进度拨款,合理有效地使用财政项目资金,并及时开展项目绩效评价工作,综合评价为优。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收入是指各级人民政府对纳入预算管理的单位拨付的财政资金。

2.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收入”、“财政专户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政府性基金收入”、“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3.年初结转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4.年末结转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原因尚未使用的人员支出、经费支出或项目支出。

5.基本支出:指预算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产生的支出,分为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6.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监督索引号53090003300201001111

  
附件【临沧生态环境局沧源分局2021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20220922060512548.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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