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沧市生态环境局双江分局2021年度部门决算

时间:2022-09-27 11:37:41    作者:   点击数:  
 索 引 号  sthjj/2022-00109  发布机构  临沧市生态环境局  公开日期  2022-09-27 11:37: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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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沧市生态环境局双江分局2021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临沧市生态环境局双江分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临沧市生态环境局双江分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临沧市生态环境局双江分局为临沧市生态环境局的派出机构,正科级。职能职责按照《中共临沧市委办公室临沧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临沧市生态环境局县区分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临办字〔2019〕92号)执行。

1.负责建立健全生态环境基本制度。会同有关部门拟定辖区地方性生态环境政策、规划并组织实施。会同有关部门监督实施辖区重点流域、饮用水水源地生态环境规划和水功能区划。

2.负责重大生态环境问题的统筹协调和监督管理。牵头协调辖区环境污染事故和生态破坏事件的调查处理,指导协调突发环境事件的应急、预警工作,实施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统筹协调辖区重点流域生态环境保护工作。

3.负责监督管理减排目标落实。依据市生态环境局监督检查主要污染物减排任务完成情况,落实生态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

4.负责中央和省级生态环境保护专项资金建设项目监督管理。参与指导推动循环经济和生态环保产业发展。

5.负责环境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制定大气、水、土壤、噪声、光、恶臭、固体废物、化学品、机动车等的污染防治管理制度并监督实施。会同有关部门监督管理饮用水水源地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负责排污口设置管理,监督指导区域大气环境保护工作。监督指导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工作。参与城乡生态环境综合整治工作。

6.指导、协调和监督生态环境修复工作。组织编制生态保护规划,监督对生态环境有影响的自然资源开发利用活动、重要生态环境建设和生态破坏恢复工作。监督自然保护地执行管理制度。监督野生动植物保护、湿地生态环境保护、荒漠化防治等工作。指导协调和监督农村生态环境保护,组织协调生物多样性保护工作,参与生态保护补偿工作。

7.负责核与辐射安全监督管理。

8.负责生态环境准入的监督管理。在临沧市生态环境局授权范围内依法对重大经济和技术政策、发展规划以及重大经济开发计划进行环境影响评价。按照授权范围审批或审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参与拟订并组织实施生态环境准入清单。

9.负责生态环境监测工作。监督实施生态环境监测制度。会同有关部门统一规划生态环境质量监测站点设置,组织实施执法监测、纠纷监测、污染源监督性监测、应急监测。组织对生态环境质量状况进行调查评价、预警预测,组织建设和管理生态环境监测网和生态环境信息网。组织落实生态环境信息公开制度。

10.负责应对气候变化工作。组织实施应对气候变化及温室气体减排工作。

11.配合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开展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组织协调辖区范围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

12.负责生态环境监督执法。组织开展辖区范围生态环境保护执法检查和监督活动。查处生态环境违法问题。负责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队伍建设和业务工作。

13.组织实施生态环境宣传教育纲要,开展生态环境宣传教育工作,推动社会组织和公众参与生态环境保护。

14.组织落实有关生态环境国际条约的履约工作,参与处理涉外生态环境事务。

15.职能转变。临沧市生态环境局双江分局统一行使双江县生态环境保护监督管理职责,依法行使有关行政执法职责。

16.完成临沧市生态环境局和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2021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坚决打好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攻坚战。加强水源地保护,实施重点流域水污染治理,继续开展农村饮用水源地保护划定工作、农村污水治理规划编制等工作,确保饮用水水质和地表水水质100%达标。强化大气污染防治,密切关注环境空气质量动态,适时启动大气污染应急响应,严格控制工业排放、施工排放和道路运输排放等,采取有效措施防控大气污染,确保城市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保持97.2%以上。强化土壤污染防治,加强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提高固体废物回收利用率,开展土壤环境保护与修复治理。

2.加快推进未完成环境保护督察问题整改工作。按照《双江自治县落实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反馈意见问题整改方案》文件要求,督促各责任部门加大工作力度,采取有效措施,从严从实推动反馈问题整改落实,做到“一个问题、一套档案、目录清楚、内容详实”,确保按时完成整改事项。

3.加大环境执法力度。持续开展大气污染防治、水污染防治、土壤污染防治、建设项目“三同时”、水源地保护等专项执法检查。坚持“双随机”抽查与日常执法检查相结合,确保工业企业监管不存盲区、不留死角。加大噪声扰民问题及“散乱污”的监管力度。做好环境信访查处工作,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重信重访治理工作,保障人民群众合理诉求。加大突出环境问题打击力度,加强司法联动,严查环境违法行为。

4.加强农村生态环境保护,加大向上争取项目资金力度。积极向上争取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土壤污染防治、生物多样性保护、饮用水源地保护等专项资金支持。加强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投入,改善农村环境质量。

5.加强生态环境监察、监测能力建设。争取本县环境监测基本硬件设施和应急装备达到全国环境监测标准化建设西部地区三类标准,提升环境监管人员业务素质和执法水平。

6.配合省、市做好生态环境机构监测监察执法垂直管理制度改革工作。加强思想政治、作风和队伍建设,引导干部职工增强“四个意识”,正确对待机构改革工作,服从组织安排和调整,确保改革过程中工作不断,队伍不散,思想不乱;严明纪律规矩,坚守纪律红线,严格遵守政治纪律和组织纪律,严肃干部人事纪律和财经纪律,严守请示报告制度和民主集中制度,防止有令不行,有禁不止;强化纪律作风监督检查,严格执纪问责,确保机构改革平稳有序进行和各项工作顺利推进。

7.加强舆论宣传,提高全民环保意识。采取各种形式,加大环保宣传教育,树立生态文明理念,提高人们环境保护意识,积极推进我县生态文明建设。

8.抓好疫情防控工作。全力以赴做好疫情防控工作,抓好医疗废物环境管理工作,防止疾病传播,保护生态环境。开展好医疗废物收集、运送、贮存、处置活动中环境污染防治工作的监督管理。督促全县各医疗卫生机构规范处置肺炎疫情医疗废物,做到及时、有序、高效、无害化处置医疗废物。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临沧市生态环境局双江分局2021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3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1个。分别是:

1.临沧市生态环境局双江分局;

2.临沧市生态环境局双江分局生态环境监测站;

3.双江自治县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临沧市生态环境局双江分局2021年末实有人员编制26人,其中:行政编制5人,事业编制21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10人);在职在编实有23人,其中:行政人员8人(含行政工勤人员1人),事业人员15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5人)。与上年相比,无变化。

离退休人员0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0人。与上年相比,无变化。

实有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与上年相比,无变化。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临沧市生态环境局双江分局本年度未发生政府性基金收支、国有资本经营收支,故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无数据。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临沧市生态环境局双江分局2021年度收入合计462.68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82.78万元,占总收入的82.73%;其他收入79.9万元,占总收入的17.27%。

2020年度收入合计476.17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58.2万元,占总收入的96.23%;其他收入17.97万元,占总收入的3.77%。

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比上年减少13.49万元,下降2.83%,主要原因分析:项目资金减少。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临沧市生态环境局双江分局2021年度支出合计437.5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64.78万元,占总支出的83.37%;项目支出72.76万元,占总支出的16.63%。

2020年度支出合计460.1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40.17万元,占总支出的73.92%;项目支出120万元,占总支出的26.08%。

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比上年减少22.63万元,下降4.92%,主要原因分析:一是节能环保支出减少,二是项目支出减少。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临沧市生态环境局双江分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364.78万元。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339.98万元,占基本支出的93.2%。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24.8万元,占基本支出的6.8%。

2020年度用于保障临沧市生态环境局双江分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340.17万元。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313.32万元,占基本支出的92.11%。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26.85万元,占基本支出的7.89%。

与上年相比,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增加24.61万元,增长7.23%,主要原因分析:生态环境监察、监测工作业务量增加。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临沧市生态环境局双江分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72.76万元。

2020年度用于保障临沧市生态环境局双江分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20万元,一是生态环境执法监管工作经费20万元,二是临沧市双江自治县重点区域农用地重金属污染现状调查项目100万元。

与上年相比,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减少47.24万元,下降39.37%,主要原因分析:一是节能环保支出减少,二是项目支出减少。

本年度具体实施项目按功能分类,分别为:

1.2110302水体27.90万元,此项目资金为县级项目资金。主要用于双江自治县生活污水治理状况详查及培训、澜沧江流域双江段国控点区域水环境综合治理项目前期经费、双江自治县水源地保护设施运维。

2.2110399其他污染防治支出9.96万元,此项目资金为上年市局实拨项目资金。主要用于土壤污染防治源头防控及宣教培训等。

3.2111101生态环境监测与信息9.75万元,此项目资金为县级项目资金。主要用于综合监测(监督性监测、生态监测及其他专项监测)。

4.2111102生态环境执法监察25.15万元,其中:18万元为市本级预算项目资金,7.15万元为县级预算项目资金。主要用于生态环境执法监管工作经费。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临沧市生态环境局双江分局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82.78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87.48%。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58.2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9.57%。

与上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减少75.42万元,下降16.46%,主要原因分析:一是节能环保支出减少,二是项目支出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29.8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79%。主要用于20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9.81万元。其中:其中:20805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29.81万元(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9.81万元);

2.卫生健康(类)支出25.3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62%。主要用于210卫生健康支出25.35万元。其中:21011行政事业单位医疗25.35万元(2101101行政单位医疗12.04万元;2101102事业单位医疗8.53万元;2101103公务员医疗补助4.20万元;2101199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0.58万元);

3.节能环保(类)支出303.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9.37%。主要用于211节能环保支出303.8万元。其中:21101环境保护管理事务285.8万元(2110101行政运行285.8万元);21111污染减排18万元(2111102生态环境执法监察18万元);

4.住房保障(类)支出23.8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22%。主要用于221住房保障支出23.82万元。其中:22102住房改革支出23.82万元(2210201住房公积金23.82万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临沧市生态环境局双江分局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4.89万元,其中:本单位无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2.5万元,公务接待费预算2.39万元。支出决算为4.89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其中:本单位无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运行费支出决算为2.5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2.39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决算数与预算数无差异。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20年增加1.39万元,增长39.71%。其中:今年本单位未编制因公出国境预算,也未发生因公出国境事件;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增加1万元,增长66.67%;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0.39万元,增长19.5%。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一是车辆购买年限长,本年度开展环境监管监察工作次数增加,使用频率高,维护费用随之增加;二是生态环境交叉执法检查、日常监管工作业务增加,接待随之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无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5万元,占51.12%;公务接待费支出2.39万元,占48.88%。具体情况如下:

1.本年度未发生因公出国境事件。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5万元。比上年度增加1万元,增长66.67%,增加的主要原因:车辆购买年限长,本年度开展环境监管监察工作次数增加,使用频率高,维护费用随之增加,故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比上年增支。本单位2021年未发生购置车辆支出,与上年同期相比无增减,与上年一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2.5万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用于生态环境执法、下乡、出差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2.39万元。比上年度增加0.39万元,增长19.5%。增加的主要原因:生态环境交叉执法检查、日常监管工作业务增加,接待随之增加,支出增大,故接待费比上年增支。国内接待费支出2.39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77批次,接待人次434人。主要用于保障机关运行及各项业务工作的开展发生的接待支出。

本年度未发生国(境)外接待费用,无国(境)外公务接待批次和接待人次。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临沧市生态环境局双江分局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4.8万元,2020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4.87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0.07万元,下降0.28%,主要原因分析:严格控制环保开支。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保障日常办公运转的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临沧市生态环境局双江分局资产总额313.03万元,其中,流动资产59.72万元,固定资产243.31万元,无形资产10万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24.73万元,其中:流动资产增加24.73万元,增长70.66%。增加主要原因分析:实拨工作经费年内未使用完,结转到下年使用。固定资产不变。无处置房屋建筑物;无处置车辆;无报废报损资产;无房屋出租。

国有资产占用使用情况表

单位:万元

项目

行次

资产总额

流动资产

固定资产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在建工程

无形资产

其他资产





小计

房屋构筑物

车辆

单价在200万以上的大型设备

其他固定资产





栏次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合计

1

313.03

59.72

243.31

164.3

29.58

0

49.43

0

0

10

0

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在200万以上的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3.填报金额为资产“账面原值”。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1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1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6万元;无政府采购工程支出;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5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1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具体采购支出情况:采购支出1.1万元。其中:采购复印纸0.6万元;宣传材料印刷服务0.5万元。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2)。

2021年临沧市生态环境局双江分局项目绩效自评金额18万元,共1个项目,覆盖率为100%。财政拨付项目经费18万元,支出18万元,支出率100%。

(一)项目绩效目标情况:严格按照预算法要求,做好预算编排、指标安排等相关工作,切实加快支出进度,加强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一是以绩效目标为导向,以绩效评价为抓手,以改进预算管理为目的,加强项目资金管理,充分发挥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二是将绩效目标与工作职责紧密衔接,对项目全过程跟踪问效,掌握项目资金支出进度和纯绩效目标的完成情况,防止项目运行与预算偏离。三是严格按要求开展绩效自评,对项目进行考评。四是充分运用评价结果,完善管理制度,改进管理措施,提高管理水平。

(二)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根据年初项目预算合理安排项目实施,确保2021年度预算项目资金落实到位,为下年度的项目计划制定提供依据。一是项目立项与部门职责范围相符,属于部门履职所需,项目按年度工作计划和项目实施方案进行,较好地完成了年度计划,完成比较及时。二是项目顺利实施,与工作目标任务相符,保证了年初部门确定的工作目标任务圆满完成,在以文辅政、服务改革等方面精准发力,生态环境各项工作推进有序、落实有力、行动有效。

(三)综合评价情况及评价结论:严格按相关规定执行年初预算,及时合理使用财政项目资金,严格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绩效评价,落实真实、客观、公正的要求,综合评价为优秀。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收入是指各级人民政府对纳入预算管理的单位拨付的财政资金。

2.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收入”、“财政专户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政府性基金收入”、“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3.年初结转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4.年末结转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原因尚未使用的人员支出、经费支出或项目支出。

5.基本支出:指预算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产生的支出,分为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6.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监督索引号53090003300200801111

  
附件【临沧市生态环境局双江分局2021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20220923101347221.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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