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沧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印发《临沧市自然资源“十四五”发展规划(2021—2025年)》的通知

时间:2023-11-01 17:37:07    作者:   点击数:  
 索 引 号  ghj22/2023-00044  发布机构  临沧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公开日期  2023-11-01 17:37:07
 文  号   主题分类  电子政务  失效日期 
 体裁分类   服务对象 
 公开范围  公开  主 题 词 
 著录日期   生效日期 

各县(区)自然资源局,临沧工业园区建设局、临沧边合区国土规划建设局,局属各科室、事业单位

现将《临沧市自然资源“十四五”发展规划(2021—2025年)》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临沧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1年521


(此件公开发布)



临沧市自然资源“十五”发展规划

(2021-2025年)

目 录

第一章 “十三五”时期工作成效

一、统筹抓好资源保障,有力助推地方经济发展

二、统筹抓好资源保护,切实履行自然资源保护职责

三、统筹抓好空间管控,强化规划龙头引领

四、统筹推进法治国土建设,提升资源保护水平

五、统筹服务群众能力提升,切实履行维护群众权益职责

第二章 面临的机遇和挑战

第三章 总体要求和任务

第一节 指导思想

第二节 发展原则

第三节 主要目标

第四节 重点任务

一、构建“多规合一”的国土空间规划体系

二、落实耕地保护责任,严守耕地红线

三、统筹推进山水林田湖草一体化保护和修复

四、提升矿产资源开发利用和保护水平

五、提升依法保障建设项目用地的能力和水平

六、强化土地资源开发利用和保护

七、提高地质灾害综合防治水平和安全生产能力

八、加强执法监察和自然资源督查

九、提高基础工作保障和服务质量

十、提升信息化建设保障水平

第四章 保障措施

一、切实加强全面从严治党

二、切实加强对规划组织实施的领导

三、切实加强对规划实施的资金保障

四、切实加强法治国土建设

五、切实加强人才队伍建设


附件:

1.临沧市自然资源“十四五”发展主要指标表

2.临沧市自然资源“十四五”补充耕地任务分配表

3.临沧市自然资源“十四五”发展规划专题研究清单

4.临沧市城镇空间布局图

5.临沧市沿边城镇带规划图

6.临沧市“十四五”综合交通规划示意图

7.临沧市“十四五”产业布局示意图


临沧市自然资源“十四五”发展规划2021-2025年

自然资源是生存之本、发展之基、生态之要,在当前现代化进程中具有全局性、战略性、根本性的重要地位,在临沧市推进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现代化的征程中肩负着重要历史使命。临沧市自然资源“十四五”发展规划,依据中共中央、省委、市委《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的建议》和《临沧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制定,是指导我市做好“十四五”时期自然资源保护和开发利用工作的基本依据和行动纲领。

第一章 “十三五”时期工作成效


“十三五”时期,是临沧发展进入快车道、全面完成脱贫攻坚任务、顺利实现百年小康社会目标和第一次跨越的五年。面对国内国际经济下行的严峻形势,面对保资源与保发展的双重压力,面对新冠疫情的严重冲击,全市自然资源工作在市委、市政府和省自然资源厅的正确领导下,在各级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和各有关部门的密切配合下,全市自然资源系统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导工作,坚持新发展理念,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牢牢把握机构改革赋予的新机遇和新挑战,充分发扬踏实肯干、敢闯敢拼的实干精神,为全市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全面完成“十三五”确定的各项目标任务。

一、统筹抓好资源保障,有力助推地方经济发展

一是用地需求有效保障。共审查上报农用地转用及土地征收用地报件107宗5.4369万亩。供应国有建设用地798宗12.6465万亩,获土地收益39亿元。完成项目用地预审76件14.7271万亩。切实做好全市重点建设项目用地推进和服务保障工作,安排使用年度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2.15万亩,保障了全市“四个一百”、“五网”、“补短板、增动力”、“十三五”高速公路、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特色小镇建设、绿色食品牌等586个项目用地需求。全市在建“十三五”高速公路8条(段)中的7条(段)高速公路征转用地报件上报自然资源部。二是切实加大项目实施力度,保障发展需求。共争取省级以上土地整治项目专项资金2.8261亿元,验收土地整治项目93个。以政府资金主导、社会资本参与方式,立项实施土地整治(提质改造、补充耕地)项目16个,总建设规模2.7655万亩,预计新增耕地7999.95亩,新增水田9000亩,预算总投资1.79亿元,项目完成后将有效缓解临沧市建设用地占补平衡指标难题。获批实施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实施方案29个,可结余指标5889亩,共完成节余指标流转1830亩,流转交易金额4.5917亿元。实施易地扶贫搬迁集中安置点191个,安置用地面积4432.68亩,有力助推脱贫攻坚工作。三是推行土地降成本政策。“十三五”期间严格执行减免和停止征收坝区耕地质量补偿费有关政策要求,为企业免缴坝区耕地质量补偿费1.295亿元。积极推行工业用地以先租后让、租让结合、长期租赁、弹性年期出让方式供地,为企业减少工业用地成本2332.18万元。四是加大土地收储力度。市级共收储土地43宗3202.788亩,收储土地出让25宗2811.0975亩,收取土地出让金15.1596亿元。发行土地储备专项债券10亿元。四是切实盘活资源释放空间潜力。持续深入开展批而未供和闲置土地清理处置攻坚行动,成立了由市长任组长、分管副市长任副组长,各县(区)长和市级相关部门负责同志为成员的临沧市深入开展批而未供和闲置土地清理处置攻坚行动领导小组并高位推动。全市有批而未供土地21811.4亩,已消化批而未供土地12644.1亩;有闲置土地10宗501.9亩,已完成处置4宗201.3亩;挂牌督办的闲置土地和疑似闲置土地、批而未供土地已全部处置消化完成。2016-2019年供应的12.6465万亩土地中,存量用地有11.7450万亩。国内生产总值建设用地使用面积下降率(GDP耗地下降率)为21.75%。

二、统筹抓好资源保护,切实履行自然资源保护职责

一是进一步加强了以永久基本农田保护为重点的全市耕地保护制度建设。印发《中共临沧市委 临沧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耕地保护和改进占补平衡的实施意见》。将耕地保护目标纳入年度考核指标体系,作为考核政府领导政绩的重要内容,初步建立土地违法违规政府领导干部问责制度,政府领导干部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离任审计等制度。签订《市、县、乡镇级政府耕地保护目标责任书(2016―2020年)》,层层落实耕地保有量和基本农田保护面积,实现省下达耕地保有量679万亩(净耕地)、永久基本农田划定面积621.63万亩目标。完成全市永久基本农田储备区划定成果提交。加强设施农用地监管,完成设施农用地备案432宗。二是加强对矿产资源的规范化管理。组织评审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储量报告、勘查实施方案80个。建立了市级矿业权出让和交易的市场平台,完成矿业权出让转让交易30宗,收取出让金2980.07万元。征收矿产资源补偿费333.41万元。完成全市各类保护区矿业权清理排查,全市已设矿业权483个,其中涉及各类保护区205个。加快煤矿和非煤矿山转型升级,力争实现全市煤矿100%关闭退出、119座非煤矿山的总量控制目标。开展砂石资源整治,取缔关闭非法采石场164户,关停采砂许可证过期的砂场109户、责令停止违法行为220户,取缔非法采砂场121户、责令限期自行拆除170户。启动远程监控计量准运管理信息系统平台建设。三是加快推进自然保护地矿业权清理排查整治。全市自然保护区52个矿业权全部做到停产、停探、停采,关闭率100%。其中,24个矿业权已完成全部退出工作并办结相关登记手续(注销退出11个,缩减矿区面积避让变更登记13个),其他28个矿业权已完成退出工作并全部实现了人员撤离、停采停探、矿山关闭、矿山道路封闭、撤出探采设备,做好矿山生态修复等工作,仅未办结注销、缩减变更登记手续(未办结注销手续的矿业权19个,缩减变更登记手续的9个)。

三、统筹抓好空间管控,强化规划龙头引领

一是开展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市、县两级均组建国土空间规划委员会和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印发工作方案,落实经费保障,招投标工作全部完成。开展国土空间规划现状评估工作,完成市级《规划实施评估和灾害风险评估》、《临沧市资源环境承载能力和国土空间开发适宜性评价报告》。开展《临沧市国土空间规划指标体系研究》、《临沧市区域协调发展战略研究》、《临沧市人口时空变化和城镇布局优化研究》等专题研究。完成生态保护红线评估调整工作,临沧市生态保护红线面积6055.89平方千米,占全市国土面积的25.6%。二是城乡规划体系不断完善。紧紧围绕市委三届八次全会关于构建“一轴两城三带”发展空间格局和“1+8”城镇空间布局的总体要求,结合铁路、高速公路等重大基础设施规划布局,完成临沧市域城镇体系规划、启动临沧市城市总体规划修改;完成凤庆、镇康、沧源城市总体规划修改,启动云县、双江、永德、耿马城市总体规划修改;完成孟定综合交通枢纽示范城市建设规划,开展孟定口岸城市规划;完成沧源县城—永和口岸岸城一体化规划、镇康县城—缅甸老街两城一体化规划。中心城区完成水景观规划,地下综合管廊规划,海绵城市规划,轨道交通路网规划,环卫设施及公厕布点规划,停车场布点规划,民族街区风貌控制规划,精品街区城市设计,文伟客运枢纽规划,勐托物流枢纽规划,玉龙湖旅游综合体规划,机场改扩建设计,东、西二环线规划,东部拓展规划;核发“一书三证” 1908件;完成规划方案审查188件;开展建设工程竣工规划核实40件;开展中心城区户外广告清理整治;开展以临都上城住宅小区为试点示范的中心城区住宅小区违法违规建设清理整治工作。三是围绕建设“小而美、小而干净、小而宜居”乡镇目标,深入开展乡镇规划建设管理三年行动。城市规划区外的66个乡镇分别完成总体规划提升完善或近期建设规划修改,实现乡镇规划全覆盖;其中云县幸福镇规划被住建部列为全国建制镇试点规划,并在全国推广。完成博尚镇、茂兰镇,古墨、芒团、勐卡、碗窑、斗阁、石洞寺等2镇6村省级历史文化名镇名村申报工作,其中凤庆县鲁史镇、沧源佤族自治县翁丁村于2019年2月被住建部正式公布为国家级历史文化名镇、名村。四是推进村庄规划编制工作。以“我的村庄、我规划”为主题,充分调动全市干部参与家乡规划建设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完成全市城市、乡镇集镇规划建设范围以外的6511个村庄规划。完成10个传统村落保护规划、89个省级示范村规划、121个省级示范村规划、317个沿边村规划、181个易地扶贫搬迁新村规划、10个古茶山周边村庄规划,云县漫湾镇昔宜村、临翔区南美乡坡脚村两个村庄入选省级“多规合一”实用性村庄规划编制试点。积极推进县域村庄布局规划编制,全面启动县(区)域村庄布局规划编制(专题研究)。配备村庄国土规划建设专管员1224人。

四、统筹推进法治国土建设,提升资源保护水平

国家土地例行督察发现临沧市存在土地管理方面的问题7类1474个问题,已按要求整改到位1318个,列入例行督察“挂账”问题156个,已整改到位并举证销号69个。严格按照国家和省的统一部署,聚焦“违建”和“位置”两个要害,认真开展清查摸排,加强日常监督和督导,以“清”和“查”为重点,持续深化清查整治,我市未发现“违建别墅”问题。全市纳入“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共71个问题,全部整改到位。以卫片执法检查为抓手,扎实开展违法用地和违法采矿行为整治查处,立案查处违法用地1547宗,立案查处违法采矿点164个。全面启动全市违法用地违法建筑专项整治攻坚行动,市级成立以市长任组长,分管副市长为副组长,各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县(区)成立相应领导小组高位推动,全市共清理排查“两违”问题4211宗,完成整改1860宗。持续推进砂石资源整治规范管理工作,全市持证砂石企业统一安装砂石资源计量准运和远程监管系统,有效提升监管水平,切实增加地方税收收入。

五、统筹服务群众能力提升,切实履行维护群众权益职责

一是不断提升地质灾害综合防治水平。自实施地质灾害综合防治体系建设以来,全市共实施222个地质灾害防治工程治理项目,投入资金57363.31万元,惠及人口79137人,共安排9597户因地质灾害搬迁避让,总共投入资金23474万元,已完成搬迁6054户,保护24219人的生命及5.6亿元财产安全。完善并严格落实地质灾害隐患巡查排查、汛期应急值守、灾情速报、应急调查、24小时值班制度等制度,通过巡查排查,查明全市目前共有地质灾害隐患点1899处,威胁人口20.74余万人,威胁资产约55.77亿元。严格执行事故信息报告制度,确保事故信息和其他重要信息及时、准确上报。全市共发生地质灾害97起,倒塌、损坏房屋192间、受灾1265人,因灾死亡4人,受伤6人,直接经济损失2807.47万元。启动建设地质灾害远程会商系统和采购配备无人机,进一步提升地质灾害基础信息获取、决策指挥能力。长期聘用两个地勘单位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提供技术支撑,部署开展驻县包乡地质灾害防治技术支撑体系建设前期工作。二是稳步推进不动产登记制度改革。2016年启动办理不动产登记业务,目前市本级和8县(区)成立不动产登记局9个,核定人员编制20名,不动产登记中心9个,核定事业人员编制100名;已完成移交房屋登记电子资料13.145万条,移交房屋登记资料13.5588万件,完成存量城镇宗地数据整合41315件、存量房屋登记数据整合145779件;不断提升不动产登记水平,已将一般登记压缩至5个工作日办结,抵押登记2个工作日办结。完成全市不动产登记簿9.07万条,颁发证书5.50万本、证明3.57万份。全市完成469740宗农村集体土地使用权调查。开展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三是完成全市矿山恢复治理保证金清退工作。全市矿山恢复治理保证金共缴存3527.36万元,共涉及263个矿山,全部清退完成,158个矿山建立矿山恢复治理基金,共缴存2900.4万元。四是加快城市规划馆建设。完成临沧城市规划馆建设,共接待省部级领导48位,接待外宾5000余人次,开展专场讲解3000余场,接待32余万人次参观,获“云南省规划馆示范馆”、“临沧市党员干部教育现场教学点”、“云南省科普教育基地”等荣誉。五是及时处理来信来访问题。共办理行政处罚案件133件,已全部办结;受理信访举报78件,已全部办结;调处建房纠纷69件次;办理行政复议案件11件、行政应诉案件1件。六是加强测绘成果运用。为棚户区改造提供疑似图斑数据,为临沧市开展的“万名干部规划家乡”行动和临沧市边境村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情况调研等工作提供相关高清影像资料。七是实现户籍人口城镇化率24.18%。

第二章 面临的机遇和挑战


“十四五”时期,是承上启下、继往开来的时期,我国将进入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的新发展阶段,加快构建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临沧要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第一次跨越的基础上”主动服务融入“一带一路”和面向南亚东南亚辐射中心,向第二次跨越进军,全面步入高质量跨越发展阶段。“十四五”时期是机构改革后全面推进自然资源工作的第一个五年,自然资源工作面临新的形势,临沧市自然资源管理迎来了新的发展阶段,耕地保护要采取更为严格的管理方式,空间管控要全面实现“多规合一”,建设用地供应要更多服务于民生福祉,生态保护修复要切实贯彻落实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十四五”时期,临沧改革开放力度将进一步加大,区位优势更加凸显,从末梢到前沿的转变将不断加快,从投资冷地向投资热土的转变将不断升温,临沧迎来了发展史上最大的机遇。面对发展的机遇,自然资源部门保障发展保护资源的压力也随之增加,“十四五”时期要切实按照“党中央精神、国家立场、权责对等、严起来”的工作理念,深入贯彻“两统一”职责,构建国土空间开发保护利用新格局。

第三章 总体要求和任务

第一节 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深刻认识进入新发展阶段的历史方向,准确把握贯彻新发展理念的时代要求,着力增强构建新发展格局的使命担当,全面落实市委四届七次全会精神,以提升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为目标,立足于把临沧建设成为我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和先行示范区、面向南亚东南亚辐射中心建设上实现更大突破。依法履行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者职责、行使所有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和生态保护修复职责的“两统一”职责,坚持“节约优先,保护优先,自然恢复为主”的方针,建立健全国土空间开发保护制度,全面提升国土空间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实现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更高质量、更有效率、更加公平、更可持续,为临沧高质量跨越式发展提供规划支撑和资源保障。

第二节 发展原则

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统筹布局生态、农业、城镇等功能空间,保护生态屏障,构建生态廊道和生态网络,严格保护耕地,节约集约用地,提升国土空间利用效率和自然资源利用水平。

坚持底线思维。围绕保障粮食安全、资源安全、生态安全等重大战略,强化资源环境底线约束,坚持山水林田湖草生命共同体理念,加强生态环境分区管治,以水而定、量水而行,强化底线约束。

坚持保障与保护并重。强化规划管控,加强市场调节,创新完善资源保护和开发补偿机制。统筹资源利用规模、结构、布局和时序,保障资源合理需求。加强资源保护和循环利用,提高资源综合利用率。在开发中保护,在保护中开发,以资源可持续利用支撑经济社会健康可持续发展

坚持节约高效利用。全面落实节约优先战略,牢固树立节约集约循环利用资源观,健全资源节约集约利用制度。加强资源节约全过程管理,降低资源消耗强度,提高资源利用质量和效益,加快转变资源利用方式,实现绿色发展、循环发展和低碳发展。

坚持全面深化改革创新。深化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从重计划配置、项目安排向尊重市场决定、注重制度设计转变,努力营造适应创新驱动发展要求的自然资源规划制度环境,通过资源配置和政策供给,实现空间治理能力现代化,促进自然资源规划事业高质量发展。

第三节 主要目标

综合考虑临沧发展趋势和发展条件,结合国家和省“十四五”时期的规划目标,今后五年自然资源规划部门要努力实现以下主要目标。

一、构建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新格局。进一步优化全市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格局,形成“一核、一轴、两带、多点”的空间发展格局,构建“1+2+46+‘5个100’+特色小镇”的市域城镇空间布局。制定符合临沧实际的规划编制审批体系、实施监督体系、法规政策体系和技术标准体系。建立全市“多规合一”的“三级三类”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形成国土空间开发保护“一张图”。全面实施国土空间监测预警和绩效考核机制,形成以国土空间规划为基础、以统一用途管制为手段的国土空间开发保护制度。

二、强化耕地保护。认真贯彻落实“十分珍惜和合理利用土地,切实保护耕地”基本国策,强化耕地保护主体责任,落实耕地保护目标考核责任制,实施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层层落实耕地保有量,全面划定永久基本农田实行特殊保护,贯彻中央和省关于制止耕地“非农化”、防止耕地“非粮化”的规定要求,用长牙齿的硬措施加强耕地用途管制,守住耕地红线,确保完成省级下达我市耕地保护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任务,大力推进土地整治项目实施,保障各项重点建设项目占补平衡需求。

三、开辟生态保护修复新境界,提升生态文明建设水平。统筹推进山水林田湖草一体化保护和修复,落实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管控,推动建立全市生态保护修复长效投入机制,开展全域土地综合整治与生态修复工程。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格局不断优化,自然生态系统状况明显好转,山水林田湖草自然之美全面呈现,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新型示范区建设取得显著成效。

四、加强矿产资源合理开发利用和保护。矿业经济稳步健康发展,对临沧市重要优势的锗、高岭土、铅、锌等实行开采总量调控。加快改造升级生产矿山,逐步达到转型升级的目标要求。基础地质调查程度明显提高,优势矿种新增资源量满足社会需求。

五、提升审批效率,全力保障发展。以服务全市高质量跨越式发展为目标,以强化重点建设项目用地保障为核心,强化重要政策措施贯彻落实,不断深化用地审批制度改革,积极主动服务,提升审批效率,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用地支撑。

六、提高土地资源节约集约利用水平。严格执行国家供地政策和产业用地政策,继续强化国有建设用地供应工作,全面消化批而未供土地,依法依规处置闲置土地,消化盘活存量建设用地,建立完善土地市场动态监测监管系统,加强构建城镇规划区和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基准地价体系,维护土地市场秩序,优化用地市场和布局,节约集约用地。

七、强化地质灾害依法防治,落实防治责任。全面构建临沧市地质灾害综合防治体系,提升防治能力。围绕“九大重点工程”中的“灾害风险调查和重点隐患排查工程、自然灾害综合治理和避险移民搬迁工程、自然灾害监测预警信息化工程,自然灾害防治技术装备现代化工程”建设完善“四大工程”;以隐患识别排查、风险评价和分级防控为主线,开展重点区域地质灾害风险调查和评价,掌握风险底数,进行风险区划和防治区划,支撑地质灾害防治管理工作由“点”向“点面结合”转变;逐步建成新型高效的“群专结合、专群并重”监测预警和气象风险预警网络体系;基本完成高风险区大型以上地质灾害隐患的工程治理和避险移民搬迁。

八、加强执法检查和自然资源督查。建立健全自然资源执法督察机制,组织开展卫片执法工作,及时发现违法占用耕地、破坏耕地、挖湖造景、非法用地采矿等自然资源违法行为,严肃制止和查处新增违法行为,实现“零容忍”。推动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助力生态文明建设。持续开展各类专项清理整治行动等工作并巩固整治成果,进一步完善长效机制,坚决防止问题反弹。

九、强化基础保障,服务民生。构建自然资源调查监测体系,统一自然资源分类标准,依法组织开展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推动不动产统一确权登记工作提质增效,对具有完整生态功能的自然生态空间和全民所有单项自然资源开展统一确权登记。测绘保障能力和地理信息公共服务水平全面提升,更好地支撑自然资源管理和各行业需求,更好地服务生态文明建设和经济社会发展。加强自然资源法治建设,为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提供法制保障。切实加强政务公开力度,提升政务管理水平。提升城市规划馆服务保障水平,贴近群众,打造全省乃至“全国一流的、动态成长的、最具人文情怀”的城市规划馆。

十、数字赋能,提升信息化建设保障能力。深化自然资源政务管理系统集成与应用,建设全市统一的自然资源与地理空间大数据平台,加强自然资源网络与信息安全综合防护能力建设,严格落实保密管理制度,杜绝泄密事件发生。

第四节 重点任务

一、构建“多规合一”的国土空间规划体系

(一)开展各级各类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全面完成市、县(区)、乡镇三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及详细规划、专项规划编制,构建全市“三级三类”国土空间规划体系。贯彻落实党中央“两山”理论和“一优三高”的新时代发展要求,科学编制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将主体功能区规划、土地利用规划、城乡规划等融合为统一的国土空间规划,实现“多规合一”。落实省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的约束性指标和刚性管控要求,科学划定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城镇开发边界等控制线。进一步优化全市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格局,促进区域协调、城乡融合发展。形成“一核、一轴、两带、多点”的空间发展格局,构建“1+2+46+‘5个100’+特色小镇”的市域城镇空间结构。优先确定和保护生态空间,保障农业发展空间,拓展强化产业发展空间,优化提升城镇发展空间,融合城乡融合发展空间,推动城市发展模式从增长扩张型向内涵集约型转变。统筹安排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加强防灾减灾体系建设,提升城乡综合承载力和公共服务能力。保护自然与历史文化,塑造具有地域特色的城乡风貌。统筹和综合平衡各相关专项领域的空间需求,强化总体规划对各专项规划的指导和约束作用。提高详细规划的可实施性,构建“15分钟”、“10分钟”和“5分钟”生活圈,明确地块用途,强化建设开发管控,彰显城市的民族文化地域特色。

(二)加快推进村庄规划编制,助推乡村振兴。完成县(区)域村庄布局规划编制,明确村庄布局分类。积极有序推进“多规合一”实用性村庄规划编制,对有条件、有需求的村庄尽快实现村庄规划全覆盖。对暂时没有编制规划的村庄,严格按照县乡两级国土空间规划中确定的用途管制和建设管理要求进行建设。加强村庄风貌引导,保护传统村落、传统民居和历史文化名村名镇,加大农村地区文化遗产遗迹保护力度。完成省级下达的古茶山周边实用性村庄规划编制及市、县村庄规划试点编制任务。以“多规合一”实用性村庄规划的编制方式,对原“万名干部规划家乡行动”规划成果进行优化,做到成果数据入库,纳入国土空间“一张图”管理,助推乡村振兴。

(三)建立国土空间基础信息平台和全域管控的“一张图”实施监督管理系统。以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成果为基础,整合各类空间关联现状数据和信息,建设全市统一的国土空间基础信息平台,形成坐标一致、边界吻合、上下贯通、覆盖全域、动态更新、权威统一的全市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各类空间规划在“一张图”上统筹协调,实现衔接统一,推进政府部门之间的数据共享以及政府与社会之间的信息交互。

(四)监督规划实施。建立健全全市国土空间规划实施监管机制,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对下级国土空间规划中各类管控边界、约束性指标和强制性内容等管控要求的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将国土空间规划执行情况纳入自然资源执法督察内容。严格落实乡村规划许可制度。依法完善和规范乡村规划许可行为,加强对农民建房的指导和管理,做好规划许可发放后的监管、服务工作。

(五)健全用途管制制度。以国土空间规划为依据,对全市国土空间分区分类实施用途管制。城镇开发边界内的建设,实行“详细规划+规划许可”的管制方式;城镇开发边界外的建设,按照主导用途分区,实行“详细规划+规划许可”和“约束指标+分区准入”的管制方式。

(六)建立监测评估机制。依托国土空间基础信息平台,建立健全全市国土空间规划动态监测和定期评估预警机制。建立国土空间规划定期评估制度,健全资源环境承载能力监测预警长效机制,结合国民经济社会发展实际和规划定期评估结果,对国土空间规划进行动态调整完善。

二、落实耕地保护责任,严守耕地红线

(一)用长牙齿的硬措施加强耕地保护,坚决守住耕地红线。强化耕地保护政府主体责任,落实耕地保护目标考核责任制,贯彻中央和省关于制止耕地“非农化”、防止耕地“非粮化”的规定要求,严格落实农村乱占耕地建房“八个不准”,耕地非农化“六个严禁”等规定。全面加强耕地用途管制,守住耕地红线,确保完成上级下达的679万亩耕地保有量和621.63万亩基本农田保护任务(待省级下达新一轮保护任务后进行更新)。

(二)加快推进补充耕地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强耕地保护和改进占补平衡的部署,严格落实“占一补一、占优补优、占水田补水田”的政策要求,切实压实各级主体责任,加快推进全市补充耕地和提质改造项目的实施,“十四五”期间确保新增耕地数量指标5万亩,新增水田指标4.4万亩,新增产能2660万公斤。

(三)开展永久基本农田划定成果核实整改。组织完成永久基本农田划定核实整改,全面梳理永久基本农田划定不实、非法占用等问题,按要求对划定不实和非法占用的永久基本农田分类处置并进行补划,结合国土空间规划编制,进一步优化永久基本农田布局,确保补划的永久基本农田数量不减少、质量不降低、布局更优化。

三、统筹推进山水林田湖草一体化保护和修复

(一)严守生态保护红线。落实严守生态保护红线的主体责任,强化生态保护红线刚性约束,形成一整套生态保护红线管控和激励措施。确立生态保护红线优先地位,国土空间相关规划要符合生态保护红线空间管控要求。制定实施生态系统保护与修复方案。建立生态保护红线评价机制,开展生态保护红线保护成效考核。继续推进生态保护红线评估调整工作。

(二)落实生态保护补偿制度,探索生态修复市场化投入机制。按照国家、省级统一部署,继续严格落实耕地占用费、水土保持补偿费、森林植被恢复费等生态补偿费,按照全省步调配合好生态环境、财政部门按进度推进其他生态补偿实施试点。具有占补平衡指标的修复项目以县区为单元进行银行融资、企业参与投资建设等方式开展探索。

(三)实施山水林田湖草系统修复综合整治。按照国家、省级要求,以南汀河流域生物多样性保护与石漠化防治范围为重点工程进行规划,各县区按照山水林田湖草系统综合整治要求,申报重点工程项目入库并争取实施。按照国土空间规划修复功能区布局要求,以澜沧江、怒江两大流域空间格局失衡、资源利用低效、生态功能退化、生态系统受损的重点区域进行山水林田湖草系统修复综合整治规划,申报入库并争取实施。

(四)加强国土空间综合整治。推进全域土地综合整治试点,助推乡村振兴,建设美丽乡村。因地制宜实施村庄整治、农田整治和生态保护修复,持续开展历史遗留矿山生态修复。加强县级修复方案编制、审批和实施。按照“自然恢复为主,工程措施为辅”的方式对历史遗留矿山进行修复,实现“废弃矿山”重现“绿水青山”。

(五)持续推进农村拆旧复垦增减挂钩项目扫尾工作。将拆旧复垦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和提升乡村产业发展、基础设施建设、公共服务能力等有机结合,对农村旧住宅、废弃宅基地、废弃设施占地等闲置建设用地拆旧复垦,将复垦腾退的建设用地指标优先保障所在村庄建设发展需要,节余部分可以公开交易方式流转用于城镇建设,有效解决农村建设用地闲置低效等问题。

四、提升矿产资源开发利用和保护水平

(一)组织做好临沧市第四轮矿产资源规划编制工作。开展第三轮矿产资源规划实施评估,围绕临沧市第三轮矿产资源总体规划确定的重点目标和任务,提出对策建议。开展四轮矿规重大专题研究。针对临沧市矿产资源开发利用面临的矛盾、矿产资源集约利用、矿业绿色发展等重大关键问题,从矿产资源勘查部署、结构布局优化、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资源节约与综合利用、矿业权设置区划等方面进行深化研究,为规划编制提供有力支撑。

(二)规范矿业权设置,加强矿山开采开发行为监管。依法依规依策做好矿产资源管理各项工作,开展保护性开采的特定矿种、优势矿产的调控及管理工作。加强矿产资源储量及压覆矿产资源管理,积极主动做好合法矿业权的延续、变更审批服务工作。组织实施好市县两级矿业权智能审批系统建设工作。

(三)切实加强矿政管理。依法依规持续推进自然保护区内矿业权退出工作,及时跟进每个矿业权退出情况,加快退出手续办理进度,确保每个矿业权都彻底整改到位,完善工作痕迹和档案资料,逐一建立台账。严格落实自然资源管理领域安全生产监管责任,切实开展好安全生产工作。配合实施好新一轮地质找矿行动。

五、提升依法保障建设项目用地的能力和水平

(一)围绕保障全市重点建设项目用地指标供给,强化重大项目土地要素保障。坚持项目跟着规划走、资金和要素跟着项目走,贯彻落实重点项目用地保障定期调度机制,严格重点项目用地保障月报制度,动态监管用地保障工作进度,实行重大项目分层逐级协调用地保障。认真落实重点项目用地保障告知制度,加强与项目主管部门的衔接,及时了解项目用地需求,提前介入项目选址等前期工作,加强重点建设项目用地范围数据采集入库工作。全面推进规划用地“多审合一、多证合一”改革,加快用地审批制度改革,落实好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放管服”要求,主动提供用地保障服务,推动用地报批工作提速增效。加强国家、省有关土地管理新政策、新规定政策宣传,营造良好的用地氛围。

(二)推进全市国土空间分区分类实施用途管制,加强用地征转用审批。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新《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和建设用地审批管理规定,规范土地征收成片开发管理,制定并落实青苗和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不断完善用途管制制度,积极主动推进农用地转用、遏制耕地“非农化”,坚持“计划指标跟着项目走”,严格执行土地利用计划管理方式改革要求,合理保障农村建房计划需求,配置使用好年度计划指标。持续优化审批流程,形成链条完整、体系完备的用地审批制度规范。持续提升报件质量和审批效率。完善用地审批“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制度,完善土地征收管理和征地信息公开,加强用地审批事中事后监管。对征转用地审批按照要求及时备案。

六、强化土地资源开发利用和保护

(一)多元化供地,加快土地供应。继续深入贯彻相关用地政策,公共基础设施和公益性建设项目采取划拨方式供地,其他经营性用地按产业用途和产业类型,采取招标、拍卖、挂牌、协议出让、作价出资(入股)、租赁等多元化的有偿使用方式供地,确保前三年供地率分别达90%、80%、50%以上,把批而未供土地全部落实到建设项目上。

(二)加大批而未供和闲置土地处置力度。严格落实建设用地“增存挂钩”机制,继续深入推进批而未供和闲置土地处置。按照《闲置土地处置办法》的相关规定,开展闲置土地调查、确认、告知工作,具备开工建设条件的闲置土地,采取督促开工方式处置,不具备开工条件,符合法定收回土地使用权的闲置土地,坚决依法收回土地使用权,重新安排使用;具备收取土地闲置费的闲置土地,按照规定标准,做到应收尽收,力争闲置土地处置率达100%。建立土地节约集约利用评价监管平台,充分应用遥感数据监测等手段,加大对开发区等重点区域土地批而未供、未供即用和闲置违约等问题的监测监管。

(三)提高土地资源利用效率。充分认识土地资源不可再生性、稀缺性,防止土地浪费,合理利用土地。坚持盘活存量,控制增量的原则,推进城市更新,促进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利用,探索开展旧城镇、旧厂房、旧村庄“三旧”改造。将公路废弃地、工矿废弃地、行政单位搬迁撤并腾退土地,企业破产闲置土地,国有农场、城镇棚户区改造腾退的土地、城镇低效用地和农村闲置低效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作为盘活对象,实现全市盘活存量建设用地8000亩以上,为新增具体建设项目提供用地保障。

(四)开展土地动态监测监管。建设和完善土地动态巡查制度,明确监测监管事项,落实巡查监管责任,专人专岗,适时组织实地巡查和系统巡查,把土地出让金缴纳,土地交付使用土地用途,规划建设条件,项目开竣工,土地使用规模作为巡查内容,及时纠正和处置巡查工作中发现存在的问题,形成巡查工作常态化机制。

(五)建立完善土地价格体系。要按照国家关于城镇规划基准地价每三年更新一次的要求,着力开展全市城镇规划区基准地价更新定级工作,制定城镇规划区具体地块标定地价,为土地市场提供基础价格指导,稳定土地市场价格,着力开展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农用地基准地价定级和发布实施工作,不断推进农用地流转和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

(六)构建土地二级市场交易平台。在已制定土地二级市场建设方案的基础上,制定土地二级市场使用权转让,出租、抵押等交易流程,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为依托,搭建交易平台,汇集交易信息,提供交易场所,营造良好的交易环境,维护市场秩序,促进要素流通,保障交易主体公平、公正、公开,为土地二级市场交易提供优质服务,保障土地使用权的合法权益。

七、提高地质灾害综合防治水平和安全生产能力

(一)加强组织领导,推进各项制度措施落实。落实管理机制,坚持“分级负责,属地管理”原则,建立健全“党委领导、政府主导、部门协同、社会参与、法制保障”的社会化、扁平化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新格局,全面落实政府主导、行业共治、全民参与的防治管理机制。持续推进地质灾害防治组织管理体系、群测群防体系、监测预警体系、培训演练体系、技术支撑体系、资金保障体系建设,提高全社会各行业地质灾害防御能力。

(二)加强地质灾害调查与评价。以“查隐患、控风险”为工作重点,扎实做好8县(区)77个乡镇汛期、汛中、汛后地质灾害年度动态巡查排查。开展人口集聚或风险较大的重点区域1:1万大比例尺高精度调查评价及风险区划工作,切实做好地质灾害隐患识别、风险评价,为工程建设过程中的隐患点防治和风险防控提供基础资料。开展地质灾害防治重点县城、乡镇及其他重大地质灾害隐患区开展防治效果及风险评价,进一步做好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工作,建立全市地质灾害调查信息系统。

(三)加强监测预警体系建设。进一步完善群测群防体系,针对现有确认的2260处的地质灾害隐患点和地质灾害高风险区,安装普适型监测预警设备,加强专业技术人员驻地指导,加大地质灾害气象风险预警的推广应用力度,实现省-市-县三级地质灾害气象风险预报预警全覆盖,建设完善新型高效的“群专结合、专群并重”监测预警和气象风险预警网络体系,着力提升我市地质灾害气象风险型、普适型、专业型监测预警科技水平,显著提高地质灾害预警覆盖面、精准度。

(四)加强地质灾害风险防控。针对风险高的变形区和地质灾害隐患点,进一步加大推进工程治理和搬迁避让项目的实施及资金执行。以“除隐患、安民心”为工作重点,对危害程度高、治理难度大的地质灾害隐患点实施搬迁避让;对直接威胁城镇、人口集中居民点或重要公共设施的隐患点实施工程治理,采取综合防治手段开展地灾隐患点工程治理。进一步加强各类地质灾害防治项目质量控制、资金使用和过程管理;加大在建工程地质灾害隐患排查和防范工作的督促指导力度,加强农村建房选址、切坡、排水的管理、规范和指导。

(五)加强防灾减灾能力建设。突出地质灾害防治驻地队伍的技术支撑作用,进一步夯实专业资质队伍驻市包县、驻县联乡的保障机制,发挥驻县联乡技术支撑队伍作用,指导开展隐患排查和风险评估,指导推进治理工程项目的实施和质量管控,开展政策宣传与科普培训;规范和完善地质灾害应急响应内容、制度与流程,为科学、高效、有序地做好地质灾害应急救援工作提供有力的技术支撑服务;用好、用活地质灾害防治管理信息系统,不断提升信息化管理水平;依据《云南省自然资源领域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实施方案》和地方财力,合理有效筹措防治专项资金。

八、加强执法监察和自然资源督查

(一)建立健全自然资源执法督察机制,逐步完善自然资源违法发现机制、处置机制、治理机制、评价(考核)机制。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加强自然资源督查工作,筑牢依法利用自然资源的意识,对怠于履职、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造成恶劣影响和严重后果的,严肃追责问责。

(二)压实属地责任,加大执法力度,严厉查处各类违法违规占用耕地行为,加大动态巡查力度,及时发现、制止和处置土地违法违规行为。扎实开展卫片执法检查,强化结果运用,精心组织年度卫片执法工作,加大案件查处力度,进一步提高结案率、执行率,确保不被约谈、不被问责、不发生重大违法行为。力争实现新增违法建筑发现率和及时处置率达到100%,力争存量违法建筑处置基本“清零”。

(三)严格落实农村乱占耕地建房“八个不准”,耕地非农化“两个严禁”等规定,深入推进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专项整治,依法依规分类处置,力争农村乱占耕地建房存量问题清零。

(四)继续开展“两违”专项整治,坚决遏制新增违法行为,加快历史遗留问题处置。对新增违法行为“零容忍”,特别是占用耕地或永久基本农田的违法行为,依法查处,整改到位,严肃执法,该拆除的拆除,该没收的没收,该问责的问责,该复耕的限期复耕到位。建立健全挂牌督办制度,加大公开曝光力度。对历史遗留违法问题,查清原因,分类分步推进解决,依法依规按程序处置到位。

九、提高基础工作保障和服务质量

(一)落实全民所有自然资源所有者职责。开展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清查,落实自然资源资产报告制度。按照全口径全覆盖的要求,查清自然资源总量、权属情况、面积情况、分布情况、价值情况、存量变动情况、存在问题,编制年度自然资源资产专项报告,为自然资源合理开发利用提供指导。建立统计员制度和监测员制度,专人专岗进行规范统计监测,确保监测台账总量以及存量变动数据真实可靠。

(二)推进不动产统一确权登记工作提质增效。深化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改革,加强部门协作与信息共享集成,实行不动产登记、交易和缴税一窗受理、并行办理,压缩办理时间,降低办理成本。推广不动产登记电子证照,依法降低不动产登记信息查询门槛。推进水、电、气、网过户与不动产登记同步办理,推行在商业银行网点办理不动产抵押登记“不见面”服务。推进全市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工作。依据全省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工作安排,基本实现对水流、湿地、森林、草原、荒地、滩涂以及探明储量的矿产资源等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全覆盖。

(三)提升测绘保障能力和地理信息公共服务水平。持续服务全市重大发展战略和自然资源重点工作。继续推进和完善现代测绘基准体系建设,强化自然资源监测服务。提升地理信息安全监管和防控能力,加强应急测绘保障能力建设。加快推进“天地图”省市一体化等地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的建设,推动全市测绘地理信息数据成果共享应用,提升地理信息公共服务水平。

(四)加强自然资源法治建设。深刻把握新时代自然资源法治建设的正确方向,推进法治建设工作和“八五”普法任务,持续推进自然资源法治建设迈向更高水平。健全完善新型监管机制,拓展“双随机、一公开”,推进更多事项纳入抽查范围。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持续推进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三项制度,促进自然资源行政执法透明、规范、合法、公正。

(五)提升城市规划馆服务保障水平。做好日常维护和接待接访工作,以“空间规划”为基础,进一步升级优化布展空间及内容,丰富展现形式,增加展示层级,构建展用并举的空间治理平台,紧紧围绕打造全省乃至“全国一流的、动态成长的、最具人文情怀”的城市规划馆开展城市规划馆更新改造工作。

(六)提升政务管理水平。加大政务公开和信息公开力度,提升政务公开质量和水平。完成好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工作。加强督查督办,做好自然资源方针政策、决策部署及法律法规执行情况的督促检查。建立完善的新闻宣传和信息报送工作制度,加大舆情稳控,做好信访接访工作。

十、提升信息化建设保障水平

(一)建设全市统一的自然资源与地理空间大数据平台,深化自然资源政务管理系统集成与应用,提升信息化建设保障能力。突出空间资源要素用管结合导向,加快市域空间治理数字化转型,着力打造市域空间治理数字化平台,推进市域空间治理能力现代化。强化市县数据归集入库和省市县三级联动。加强自然资源网络与信息安全综合防护能力建设,严格落实保密管理制度,杜绝泄密事件发生。

(二)完善自然资源调查监测体系建设。落实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制度,开展自然资源专项调查监测评价及成果的管理应用。统一自然资源分类标准,依法组织开展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查清全市各类自然资源家底和变化情况。建立国土调查监测“一张图、一个数据库和一套标准体系”,加强遥感监测技术应用,定期开展基础性地理国情监测,构建“1+X”(即1项“基础调查”+多项“专业调查”)模式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体系。

第四章 保障措施

一、切实加强全面从严治党

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坚持把严明党的政治纪律、政治规矩和维护中央权威、确保政令畅通放在首位。牢固树立抓好党建是最大的政绩意识,发挥机关党建在服务中心、建设队伍中的积极作用,进一步加强党建工作与中心工作、业务工作的深度融合,充分发挥党员领导干部的带头作用和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把讲政治的要求落实到业务工作中,完善党建和业务工作融合发展机制。以“严实”要求统筹推进机关党的思想、组织、作风、反腐倡廉和制度建设,持之以恒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把反腐倡廉建设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深入贯彻中央、省、市相关纪律要求,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打造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自然资源干部队伍。

二、切实加强对规划组织实施的领导

加强组织和机制保障,切实加强对自然资源“十四五”规划的统筹领导和组织领导。建立以局长为组长,各位班子成员为副组长,各科室、事业单位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在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确保“十四五”规划的组织实施、检查及评估等工作。县(区)自然资源局应成立相应领导机构,加强与上位规划的衔接,抓紧制定本县(区)自然资源“十四五”规划和配套政策措施,将规划执行列入本县(区)重大工作,强化科学决策、统筹安排、推进落实。各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和分工密切配合,加强沟通合作,形成强大的推进合力,确保规划执行到位。

三、切实加强对规划实施的资金保障

加强对上汇报对接,积极向上争取中央、省各类财政资金支持,积极协调好市、县(区)两级财政资金支持,确保土地整治(提质改造)项目、地质灾害防治项目等项目如期开工建设,加强对项目实施的监管,采取有效措施,保障项目资金到位,确保项目实施效益。

四、切实加强法治国土建设

严格执行自然资源管理法律法规,特别是对耕地保护、矿产资源保护、基本农田保护、宅基地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的贯彻落实。加强自然资源执法监管,发挥整体功能,落实共同责任机制,合力形成“大监管”、“大执法”的管理格局,在执法体制、机制方面不断探索创新,形成好的经验,转变执法监管方式,创新执法手段,扭转自然资源执法被动现状,将违法行为“发现在初始,解决在萌芽”。强法治思维,严格公正文明执法。加强法治宣传,增强全社会学法守法用法观念,将法治理念、法治思维和法治原则贯穿到自然资源管理全过程和各个环节。

五、切实加强人才队伍建设

加强理想信念和党性教育,教育引导系统干部职工牢牢掌握“十四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必须遵循的原则,坚持正确的思想和工作方法,做到心中有群众,始终把群众利益放在第一位。加强培养教育力度,切实提升干部素质,不断提高适应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的能力和水平,在实践基础上勇于改革创新,坚持系统观念,在多目标平衡中抓要害、守底线,努力建设一支结构合理、素质优良、作风扎实、清正廉洁的干部队伍。加强干部的使用交流,重视青年干部的培养,关心离退休干部,做好干部的传帮带。加强技术培训学习和基层干部队伍建设,强化对新时期自然资源和规划管理的认识水平和基层自然资源所管理服务水平。

附件:

1.临沧市自然资源“十四五”发展主要指标表

2.临沧市自然资源“十四五”补充耕地任务分配表

3.临沧市自然资源“十四五”发展规划专题研究清单

4.临沧市城镇空间布局图

5.临沧市沿边城镇带规划图

6.临沧市“十四五”综合交通规划示意图

7.临沧市“十四五”产业布局示意图



附件1

临沧市自然资源“十四五”发展主要指标表

序号

指标

指标属性

规划基期年

(2020年)

规划目标年

(2025年)

1

生态保护红线面积

(万亩)

约束性

908.39

省级下达任务

2

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

(万亩)

约束性

621.63

省级下达任务

3

耕地保有量

(万亩)

约束性

679.00

省级下达任务

4

建设用地总面积

(万亩)

约束性

87.65

省级下达任务

5

城乡建设用地总面积

(万亩)

约束性

62.96

省级下达任务

6

新增建设用地面积

(万亩)

预期性

省级下达任务

附件2

临沧市自然资源“十四五”补充耕地任务分配表

单位:亩、万公斤

县(区)

2021

2022

2023

3年合计

数量

水田

产能

数量

水田

产能

数量

水田

产能

数量

水田

产能

临 翔

3000

2000

150

1000

1000

55

2000

2000

110

6000

5000

315

云 县

2000

2000

110

1000

1000

55

2000

2000

110

5000

5000

275

凤庆县

1500

2000

90

1000

1000

55

1500

2000

90

4000

5000

235

耿马县

5000

2000

230

2000

1000

95

3000

2000

150

10000

5000

475

沧源县

2000

2000

110

1000

2000

70

1500

2000

90

4500

6000

270

永德县

4000

2000

190

2000

2000

110

3000

2000

150

9000

6000

450

镇康县

3000

2000

150

2000

2000

110

3000

2000

150

8000

6000

410

双江县

1500

2000

90

1000

2000

70

1000

2000

70

3500

6000

230

全市合计

22000

16000

1120

11000

12000

620

17000

16000

920

50000

44000

2660


附件3

临沧市自然资源“十四五”发展规划专题研究清单

类别

编号

名称

基础专题

1

资源环境承载力和国土空间适宜性评价(双评价)

2

规划实施、国土空间现状及灾害风险评估(双评估)

先期研究专题

3

临沧市“三线”划定与协调研究

4

国家可持续发展试验区及其核心指标体系研究

5

临沧市区域协调发展战略研究

6

临沧市人口时空变化特征研究与城镇布局优化研究

7

临沧市生态环境保护与生态安全格局研究

8

临沧市国土综合整治与生态修复研究

9

基于山坝特征的耕地保护和基本农田布局优化

10

临沧市水资源平衡专题研究

后期研究专题

11

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发展及其空间发展影响研究

12

绿色能源及水利基础设施空间布局对策研究

13

临沧市乡村振兴和农业空间布局研究

14

临沧市区城市更新与用地节约集约利用研究

15

临沧市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研究

16

临沧市生态文化旅游及康养产业发展对策研究

17

临沧中心城区特色风貌塑造与高品质空间对策研究

18

古茶树(园)保护专题研究

19

新时代临沧市国土空间规划实施政策保障及创新机制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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