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沧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23-01-19 16:45:44    作者:   点击数:  
 索 引 号  cxjsj/2023-00004  发布机构  临沧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公开日期  2023-01-19 16:45:44
 文  号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含住房)  失效日期 
 体裁分类   服务对象 
 公开范围  公开  主 题 词 
 著录日期   生效日期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临沧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发布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市住房城乡建设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关统计数据,撰写编制了《临沧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报告主要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被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和其他需要报告事项。现予公开发布,本报告中使用数据统计期限为2022年1月1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2022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及市委市政府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决策部署和《条例》要求,结合部门职能,切实健全组织领导,深化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和政务服务事项公开,加强住房城乡建设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和政策解读,全面规范平台建设,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序开展,工作质量和效果进一步提升。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以临沧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的“临沧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信息公开专栏作为官方信息发布平台,在部门政府信息公开方面起到了主渠道作用,按要求贯彻落实2022年临沧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编制发布了临沧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政府信息公开基本目录。2022年,市住房城乡建设局通过通知公告、工作动态、党建工作、公开指南和目录、文件和解读、建议和提案办理结果公开、财政预决算及三公经费等栏目主动公开信息612条,年度接受群众来电来访、便民窗口咨询、网络咨询共计1830人(次)。

(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依法依规开展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2022年,未收到依申请公开内容。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安排专人负责信息公开专栏日常维护管理工作,认真落实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按照“谁发布、谁审查、谁负责”的原则,对发布信息按照“三审三校”制度进行严格的内容和形式审查,切实做到表述准确、数据详实、格式规范。健全完善政府信息制作、获取、保存、处理等方面的工作规范,有效保障信息公开的严肃性、有效性。

(四)平台建设情况

按照市政府统一部署和要求,市住房城乡建设局信息公开专栏纳入临沧市政府网站集群统一管理。目前,共设立组织机构、通知公告、信息公开、工作动态、重点领域公开、专题专栏等6个栏目。其中,组织机构栏目下设领导简介、机构职能2个子栏目;信息公开栏目下设置信息公开指南、信息公开制度、信息公开年报、文件和解读、财政预决算及三公经费、权责清单、发展计划报告、建议和提案办理结果公示、人民防空、规划计划、行政执法信息公开等11个子栏目;重点领域公开栏目下设法规政策、办事指南、住房保障信息、农村危房改造信息等4个子栏目;专栏专题专栏栏目下设党建、“双随机、一公开”、党史学习教育等3个子栏目。

(五)监督保障

按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认真贯彻落实《条例》,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供保障,及时发布工作动态、重要事项、政策法规、办事指南等政府信息,重点公开涉及行政权力的工作事项和群众关心、社会关注、事关群众切身利益的工作内容,为群众提供透明、公正和便捷的服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1

0

1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918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4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2年,市住房城乡建设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但仍然存在一些问题和差距,一是政府信息公开的及时性、全面性还需进一步提升;二是政策解读方式主要以文字解读为主,图表、图解、动漫、视频等方式运用不足。

下步工作中,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将严格按照市委、市政府和上级部门的相关要求,进一步加强和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切实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责任,按照“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提高政务公开工作主动性,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并加强重大政策解读,按照“谁起草、谁解读”的原则,在出台涉及面广、社会关注度高、事关群众生产生活的重大政策时,合理运用图表、视频等方式同步做好科学解读。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政府信息处理费收取情况:2022年,我局无政府信息处理费收取情况。

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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