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沧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

时间:2019-09-05 13:31:00    作者:   点击数:  
 索 引 号  cxjsj/2023-00231  发布机构  临沧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公开日期  2019-09-05 13:31:00
 文  号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含住房)  失效日期 
 体裁分类   服务对象 
 公开范围  公开  主 题 词 
 著录日期   生效日期 

监督索引号53090000933301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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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第一部分 临沧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政府性基金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六、财政专户资金收支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概况

(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

(三)项目绩效目标管理

(四)2018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五)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一部分 临沧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根据《中共云南省委办公厅 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临沧市人民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云厅字〔2015〕16号),设立临沧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为临沧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正处级,加挂临沧市人民防空办公室牌子。主要职能如下:

1.承担保障城镇中等偏下收入家庭住房的责任。

2.承担规范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秩序的责任。

3.承担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监督管理房地产市场的责任。

4.承担住房制度改革的责任。

5.监督管理建筑市场,规范建筑市场各方主体行为。

6.拟订城市建设的政策并指导实施。

7.承担规范村镇建设的责任。

8.承担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监管的责任。

9.承担建筑工程和市政设施抗震设防监督管理的责任。

10.承担推进建筑节能、城镇减排的责任。

11.承担建筑科技的推广和运用的责任。

12.承担人民防空工作职责,办理临沧市国防动员委员会交办的工作事项。

13.承办临沧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18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扛实农村危房改造主体责任。紧紧围绕脱贫攻坚“两不愁三保障”中住房安全有保障的目标,履行职责,推进工作。一是强化督促指导。坚决落实“不让农村危房改造成为脱贫攻坚否决项”要求,从指标争取、技术指导、人员力量上全力以赴、毫不含糊。成立了局长任组长、副局长任副组长,23名专家技术人员为成员的市农村危房改造技术指导和工作督导组,以领导挂钩、片区督导、驻县督导、质量安全巡查等方式,由主要领导及分管领导带领专家技术力量驻县,重点对危房认定、质量安全、竣工验收等环节对8县(区)开展督导,确保工作落实坠底。二是全面完成了四类重点对象危房改造任务。2018年底全面完成了市委、市政府确定的四年实施23万户指标的目标任务,累计完成4类重点对象危房改造6.2万户(2017年完成2.7万户,2018年完成3.5万户),实现了4类重点对象危房存量清零,是全省第1家实现4类重点对象危房存量清零的州市,占全省67个清零县(区)的12%。

2.考核任务圆满完成。始终把完成住建行业经济考核任务作为履行职能、担当重任的一项硬指标,采取落实责任、明确项目、细化措施、跟踪问效等措施,确保考核任务顺利推进和圆满完成。2018年,全市住建行业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达168个,完成投资107亿元,完成全年目标任务105亿元的101%;向上争取资金完成7.93亿元,完成全年目标任务13.829亿元的57%;落实招商引资项目168个,到位资金262.84亿元,完成全年目标任务262.62亿元的100%;建筑业产值完成74.3亿元,同比增长22.845%,完成年度目标任务66.53亿元的111.68%;建筑业增加值完成97.7364亿元,同比增长15%,完成年度目标任务99.87亿元的97.87%;商品房(含期房、现房)销售面积为98.12万平米,同比增长11.98%,完成年度目标任务96.38万平方米的101.8%;房地产单位从业人员数8622人,同比增长7.15%,完成目标任务8530人的101.08%;房地产单位从业人员工资报酬25580万元,同比增长20.95%,完成目标任务24300万元的105.27%。

3.全面推进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一是棚户区改造扎实推进。把棚户区改造作为推进城镇化发展、完善城镇配套设施、改善城镇人居环境的重要抓手,因地制宜采取拆除新建、货币化安置、改(扩、翻)建三种方式推进实施,2018年开工12324套(户)。认真谋划申报棚改专项贷款和债券,将符合条件的项目“应纳尽纳”到专债项目库中,努力向国家争取债券额度,年内争取到债券4.7亿元。二是公租房运营管理更加规范。出台了公租房准入审核、动态管理、退出执行、出租出售等一系列政策措施,科学指导,规范操作。进一步降低申请公租房门槛,认真执行申请、审核、公示、轮候、配租、退出制度和社区、街道办事处、住房保障部门三级审核准入公示制度,分配管理做到了公平、公正、公开。全市政府累计建设公租房79222套,其中政府投资70336套,截至2018年12月底分配率达93%。

4.着力提升城乡人居环境。围绕完善城乡功能、增强承载能力、提升人居环境,精心组织城乡“四治三改一拆一增”和村庄“七改三清”各项工作,广大人民群众在提升城乡人居环境行动中享受到了实实在在的实惠,获得感和幸福感不断增强。一是城市综合承载力持续提高。城市基础设施进一步完善,2018年开工建设城市地下综合管廊2.562公里(建成廊体2.212公里)、开工建设海绵城市2.31平方公里(建成1.23平方公里)、建成城市天然气管道29公里、建成城市污水管网35.23公里、建设城市公厕41座(新建30座,改建11座)。二是城市环境得到提升。全面整治城市黑臭水体,我市1条黑臭水体(临翔区南北河)初期整治已完成,进入巩固提升阶段。“四治”推进有力,2018年全市共整治占道经营、乱摆乱放、乱排乱倒、乱搭乱建等问题20万件;打通断头路、丁字路10条,治理堵点乱点40个,新增停车场8个,新增公共停车泊位2000个,新增了一批人行道,改造了一批城市道路。旧住宅区、旧厂区、城中村等“三改”与美丽县城融合推进,进展良好。“一拆一增”加快推进。在全力做好增绿工作的基础上,加大“四增”(增花、增果、增水、增亮)力度。全市建成区绿地率达36%,绿化覆盖率达40%,人均公园绿地面积达11.05平方米。三是农村治污力度不断加大。建立了农村生活垃圾、污水处理和村容村貌提升等工作长效机制,推动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向“有齐全的设施设备、有成熟的治理技术、有稳定的保洁队伍、有长效的资金保障、有完善的监管制度”迈进,实施“1223”工程(建立一项制度,村庄保洁制度;配备两套设施和建立两个机制,配备垃圾收运处理设施和污水收集处理设施,建立垃圾污水处理收费机制和市场化运作机制;建立三种垃圾处理模式,根据村庄分布、经济条件等因素,采取“户分类、村收集、镇转运、县处理”“户分类、组收集、村< 镇>转运、镇< 片区>处理”“源头减量、就近就地处理”三种模式),加快推进农村生活垃圾、重点村庄污水治理工作。全市68个非城关乡镇生活垃圾处理率达88%、生活污水处理率达55%。乡(镇)镇区2座以上公厕和行政村1座以上公厕实现全覆盖。打造了一批鲜花盛开的村庄。

5.持续培育两大产业。坚持把房地产业和建筑业作为促进经济增长的重要支柱产业,不断加强规范、管理和监督工作。一是房地产业平稳健康发展。围绕“三张牌”和把临沧建成最美丽的地方,持续提升房地产业品质和发展水平,加强商品房销售管理、提高物业管理水平、完善房屋网签管理、规范房产交易工作,保持了临沧房地产市场供求基本平衡、价格基本稳定、结构基本合理。二是建筑业快速发展。深化建筑业“放管服”改革,培育优势骨干企业,完善企业资质资格管理,推行工程总承包和培育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创新监管体制机制,引导装配式建筑、绿色建筑、全装修成品住房发展,提高工程质量安全水平,我市建筑业产业规模不断扩大、综合实力不断增强。2018年完成建筑业增加值97.7亿元,占全市生产总值的11%以上,拉动经济增长2个百分点,建筑业在经济建设中发挥了重要作用。全市房屋市政工程质量安全稳定可控,未发生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事故。

6.推动人防工程融合发展。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总体国家安全观思想,紧紧围绕有效履行“战时防空、平时服务、应急支援”使命任务,全力推动人防工程融合发展。一是人防工程建设持续稳步增长。严格依法审批新建民用建筑项目,推动人防工程建设审批继续实现稳定增长。2018年全市共审批人防结建防空地下室8个,面积6.21万平方米。我市自开展人防工程审批建设工作以来,全市已累计审批建设防空地下室56个,面积33.77万平方米,累计竣工验收备案项目17个,建筑面积为8.56万平方米。对新审批的项目均严格做到了“应建必建”,防止了“以收代建”。二是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征缴实现逐年增长。严格落实好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收费及降费政策,认真组织征缴。2018年,全市共审批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项目1072个、实收1984万元,其中:市本级6个、实收282万元。全市历年累计入库易地建设费总额达1.82亿元,其中市本级专户历年积累达到3322万元。三是人防指挥体系逐渐完善。在抓好人防“结建”工程建设等人防硬件建设的同时,积极推进人防重点工程建设,初步形成了指挥工程、人员掩蔽工程、专业队工程、医疗救护、物资库工程等配套的人防工程体系。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临沧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5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4个。分别是:

1.临沧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本级)

2.临沧市工程建设标准定额管理站

3.临沧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总工程师办公室(市危旧房改造办公室、市城乡人居环境提升办公室)

4.临沧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市建设工程安全监督站、市人防工程质量监督站)

5.临沧市人防指挥信息保障中心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临沧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18年末实有人员编制63人。其中:行政编制29人(含行政工勤编制4人),事业编制34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39人(含行政工勤人员4人),事业人员31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15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15人。

实有车辆编制2辆,在编实有车辆2辆。

与上年相比,人员增减变动的主要原因是:行政调出1人,调入1人,退休2人。事业新录用1人。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临沧市和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18年度总收入合计20,369,091.88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9,867,901.66元,占总收入的97.54% ,比上年同期增加35.44% ;其他收入501,190.22元,占总收入的2.46%,比上年同期增加257.99%。收入增减主要原因:事业任务增加,支出经费增加。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临沧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18年度支出合计19,284,921.90元。其中:基本支出12,782,901.66元,占总支出的66.28%,比上年同期增加21.34%;项目支出6,502,020.24元,占总支出的33.72%,比上年同期减少6.42 %;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元,占总支出的0%,比上年同期0 %。支出增减主要原因:工作增资及新增人员的工资福利等经费支出增加,项目经费减少,支出相应减少。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厉行节约的各项要求,进一步从严控制经费开支。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8年度用于保障临沧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2,782,901.66元。比上年同期增加21.34%,主要原因:2018年工作增资及新增人员的工资福利等经费支出增加。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93.43%;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6.57%。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8年度用于保障临沧市和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6,502,020.24元。比上年同期减少6.42%,主要原因:2018年项目经费较2017年安排减少。具体支出如下:一般公共服务支出:562,000.00元,国防支出,273,852.00元,城乡社区支出,5,516,168.24元,其他支出150,000.00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临沧市和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8,553,753.66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6.21%。比上年同期增加11.54%,主要原因:人员变动,专项建设项目推进实施。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201类一般公共服务支出562,0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03%,比上年同期减少3.28%。主要用于:第三批市级重点项目前期工作经费支出;

2.203类国防支出273,852.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48%,比上年同期减少14.54%。主要用于:专项建设项目方面的支出;

3.208类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585,829.7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55%,比上年同期增加1%。主要用于:离退休人员工资及公用经费、在职人员基本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支出;

4.210类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516,714.2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78%,比上年同期增加0.5%。主要用于:职工医疗费、公务员医疗费、遗属生活补助费;

5.212类城乡社区支出14,777,532.74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9.65%,比上年同期增加17.35%。主要用于:职人员基本工资和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6.221类住房保障支出687,825.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71%,比上年同期减少0.33%。主要用于:职工个人住房改革支出;

7.229类其他支出150,0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81%,比上年同期减0.69%。主要用于:专项建设工作经费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临沧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450,000.00元,支出决算为72,033.10元,完成预算的16%。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30,000.00元,完成预算的1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42,033.10元,完成预算的28.02%。,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坚持厉行节约,严格落实财经法律法规,规范各项经费支出。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7年减少153,324.99元,下降68.04%。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98,653.58元,下降76.68%;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54,671.41元,下降56.53%。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一是严格落实财经法律法规,规范各项经费支出。二是严格执行公务用车定点维修、定点保险、定点加油制度。三是坚持厉行节约,有利公务的原则,不搞超标准接待,严格执行公务接待事前报告审批制度,严格控制公务接待费用支出。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30,000.00元,占41.65%;公务接待费支出,42,033.10元,占58.35%。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30,000.00元,比上年同期下降76.68%。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30,000.00元,比上年同期下降76.68%,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辆。主要用于保障城乡社区规划与管理、城乡社区公共设施建设、城镇保障安居工程建设、农村危房改造及地震安居工程建设、人居环境提升行动和传统村落保护等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42,033.10元,比上年同期下降56.53%。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42,033.1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元)比上年同期下降56.53%,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38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465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保障城乡社区规划与管理、城乡社区公共设施建设、城镇保障安居工程建设、农村危房改造及地震安居工程建设、人居环境提升行动和传统村落保护等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

五、政府性基金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本单位无政府性基金收支预算,未发生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所以附表07表无数据。

六、财政专户资金收支情况说明

2018年本单位无财政专户收支预算,未发生财政专户收支,所以附表08表无数据。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临沧市和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18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839,403.76元,比上年同期增长18.91%,主要原因是2018年城乡建设工作任务的加重及新增人员经费增加。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邮电费、印刷费、水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办公设备购置等。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临沧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资产总额122,974,735.74元,其中,流动资产98,435,468.50元,固定资产18,593,887.24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70,000.00元,无形资产5,875,380.00元,其他资产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21,660,712.66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1,410,490.00元( 新增固定资产462,490.00元,财务软件4980.00元调整到无形资产,办公用地1,868,000.00元调整到无形资产)。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单位:元



资产

总额


流动

资产


固定资产


对外

投资/

有价

证券


在建

工程


无形

资产


其他

资产


小计


房屋

构筑物


车辆


单价

200万

以上

大型

设备


其他

固定

资产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


122974735.74


98435468.50


18593887.24


2353593.04


1134803.00



15105491.2



70000.00


5875380



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8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375,770.00元,比上年同期增长72.31%,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375,77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375,770.0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4)。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2018年本单位未发生需着重说明的重要事项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等);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收入是指各级人民政府对纳入预算管理的单位拨付的财政资金。

2.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收入”、“财政专户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政府性基金收入”、“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3.年初结转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4.年末结转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原因尚未使用的人员支出、经费支出或项目支出。

5.基本支出:指预算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产生的支出,分为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6.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7.保障性安居工程:指为增加中低收入家底住房供应,解决中低收入家底住房困难,列入当地政府住房保障规划和年度计划,由政府组织实施建设或筹集的住房。保障性安居工程包括三类。第一类是保障性住房,包括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公共租赁住房、限价商品住房;第二类是棚户区改造,包括城市棚户区、 国有工矿棚户区、林区棚户区、垦区棚户区和煤矿棚户区;第三类是农村危房改造和游牧民定居工程。

8.农村危房改造:农村危房是指依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农村危险房屋鉴定技术导则(试行)》鉴定属于整栋危房(D级)或局部危险(C级)的房屋。属整栋危房(D级)的应拆除重建,属局部危险(C级)的应修缮加固。


附件: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监督索引号53090000933301111


  
附件【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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