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沧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2年预算公开

时间:2022-03-14 08:55:00    作者:   点击数:  
 索 引 号  cxjsj/2022-00042  发布机构  临沧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公开日期  2022-03-14 08:55:00
 文  号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含住房)  失效日期 
 体裁分类  报告  服务对象 
 公开范围  公开  主 题 词 
 著录日期   生效日期 

监督索引号53090000933300000


临沧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2年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临沧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2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十、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第二部分 临沧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2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基本支出预算表(人员类.运转类公用经费项目)

八、项目支出预算表(其他运转类.特定目标类项目)

九、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本次下达)

十、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另文下达)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二、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三、部门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四、市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五、市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六、新增资产配置表


临沧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2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承担城乡建设管理、完善住房保障体系和防范化解房地产市场风险的责任;承担保障城镇中等偏下收入家庭住房建设的责任;承担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监督管理房地产市场的责任;承担住房制度改革的责任;承担规范城市建设的责任;承担规范村镇建设的责任;承担监督管理建筑市场,规范建筑市场各方主体行为的责任;承担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监管的责任,负责建筑工程消防设计审查和验收工作;承担房屋和市政建设工程项目招标投标管理的责任;承担建立科学规范工程建设标准体系的责任;承担城镇生活污水和城乡垃圾处理设施的建设与管理、建筑节能、城镇减排和建筑科技推广的责任;承担人民防空工作的责任;负责住房和城乡建设行业执业资格和科技人才队伍建设的管理工作。

(二)机构设置情况

临沧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内设:办公室、行政审批科(政策法规科)、住房保障科、房地产市场监管科(临沧市城镇住房制度改革与建设办公室、临沧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城市建设科(临沧市抗震防震办公室)、村镇建设科、建筑市场监管科、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办公室、城市更新科、城市管理综合执法监督检查科、建设工程消防安全监管科、人民防空指挥通信科、人民防空工程管理科等13个行政科室。

临沧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下属事业单位4个,分别为临沧市工程建设标准定额管理站、临沧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临沧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总工程师办公室、临沧市人防指挥信息保障中心。

(三)重点工作概述

2022年,是党的二十大召开之年,是临沧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给沧源县边境村老支书们的回信精神、推进“三个示范区”建设的承上启下之年,也是全市住建系统实施“十大工程”、推进“十四五”规划落地、提升城乡建设水平的关键之年,全市住房城乡建设系统“任务繁重、问题叠加”,必须认真贯彻落实“稳字当头,稳中求进”的总基调,以“等不起”的紧迫感、“慢不得”的危机感、“坐不住”的责任感,凝心聚力、真抓实干,努力推动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再上新台阶。

1.以十大工程为载体,全力服务“三个示范区”建设。在全市住房城乡建设系统中实施沧耿镇永沿边城镇带、凤云临双一体化城镇带、孟定区域性国际新兴口岸城市建设、城市更新、农村城镇化、住房保障民生、城市治理能力提升、城乡生活垃圾一体化处理、建筑业和房地产业转型升级发展、智慧城市建设等“十大工程”。把“十大工程”作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给沧源县边境村老支书们的回信精神、省委省政府临沧现场办公会精神、市第五次党代会精神的载体和抓手,全力服务临沧“三个示范区”建设。

2.以项目建设为“金钥匙”,确保指标任务圆满完成。坚持“上项目、抓投资”,紧扣考核指标任务,围绕目标找支撑、围绕支撑找项目、围绕项目测产值、围绕产值抓进度、围绕进度抓统计,切实加大领导项目、组织项目、争取项目、实施项目力度。把项目作为干好住房城乡建设工作的“金钥匙”,坚持以2022年17类229个住房城乡建设项目准备清单为支撑,按照“前期工作项目抓开工、新开工项目抓投资、续建项目抓进度”的思路,扎实推进项目建设,为全市住建领域经济指标提供有力支撑。2022年,努力完成“全市注册地总专承包企业总产达175.65亿元、增速25%,全市商品房(含期房、现房)销售面积达130.4万平方米、增速3%,全市房地产业工资总额增速达25%,全市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工资总额增速达12%,完成房地产固定资产投资72亿元、向上争取资金12亿元,城市建设行业招商引资到位资金182.13亿元、增速8%”的经济发展目标任务。

3.以破解城中村为重点,全面推进城市更新。把破解城中村作为城市更新的“重头戏”,扎实推进破解城中村三年行动计划,认真解决城中村“脏、乱、差、堵、违、挤、污、绸、密”等问题,提升城市品质、改善人居环境。科学统筹城镇棚户区和老旧小区改造,新开工城镇老旧小区改造8229户、城镇棚户区改造7000户以上,积极推进相邻小区及周边地区联动改造、整个片区统筹改造,打造城市记忆特色街区、城市记忆城中小镇、城市记忆美丽庭院,助推消除城市污水管网空白区。实施城镇垃圾、污水补短板行动计划,新开工城镇污水管网100公里以上,加快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及新(改扩)建工程进度,加快推进云县、永德县、镇康县、耿马自治县、孟定镇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项目建设,实施城镇燃气、供水、污水、排水等老旧管网改造。全域推进海绵城市、海绵乡镇、海绵村庄建设。加强历史文化保护与传承,坚持“留改拆”并举,严禁在城市更新中盲目大拆大建,深刻汲取广州市大规模迁移砍伐城市树木问题教训,慎移树、不砍树、多种树,加强城市生态修复,提升城市绿化率和美观度。加大“烂尾楼”项目清理整治力度,逐一研究破解未复工盘活项目,确保2022年“七一”建党节前100%复工盘活。

4.以片区开发为龙头,加速新型城镇化建设。把“片区开发”作为临沧新型城镇化发展的重要战略进行谋划,突出临沧火车站、临沧职教园区、云县火车站、孟定区域性国际新兴口岸城市、孟定清水河、云凤一体化、临沧边合区永和片区、临沧边境经济合作区进出口加工园区、耿马绿色食品工业园区、双江生物药业产业园区,以及各县(区)城市规划区城中村(城郊村)等重点片区,坚持规划先行,合理布局片区开发,科学确定开发目标,谋划实施一批重点项目,突出“精准”和“成熟”两个环节,推动实施一批招商引资项目,发挥政府引导作用,运用市场化运作模式,有计划、分类别、分批次推进片区整体开发,切实以片区开发加速临沧新型城镇化建设。

5.以有效衔接乡村振兴为目标,助推美丽宜居乡村建设。以“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有效衔接乡村振兴”为目标,持续做好农村低收入群体等重点对象住房保障工作,开展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第三阶段工作任务,积极推进现代宜居新农房建设,加快沧源县下班坝、帕埃2个示范村建设。主攻乡镇污水、农村垃圾,提升农村人居环境治理水平,加快完成15个乡镇镇区污水处理设施项目建设,全面推进城乡生活垃圾一体化处理设施项目前期工作,助推项目早日落地实施。

6.以优化营商环境和服务企业为抓手,加快推进市场主体倍增。坚持抓发展必须抓产业、抓产业必须抓市场主体、抓市场主体必须优化营商环境,增强系统思维,把服务企业、市场主体倍增、打造优质营商环境有机结合、一体推进。贯彻落实一线工作法,持续深入开展“百名干部入企驻企服务”活动,帮助企业解决困难问题,抓细抓实统计排查分析,做好统计业务培训及指导,确保“应纳尽纳、应统尽统”。认真学习借鉴优化营商环境先进做法经验,全面落实住房城乡建设系统优化营商环境“10条措施”,实行“告知承诺制+容缺办理”机制,探索分阶段办理施工许可,放宽市场准入,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以务实的举措优化营商环境。抓紧抓实招商引资工作,牢固树立客商至上的理念,全面做好服务和保障,推动招商引资项目顺利落地实施。实施市场主体倍增三年行动计划,实现年内新增资质建筑业企业50户以上。

7.以综合行政执法为着力点,切实提高城市管理水平。把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作为城市美丽事业的一项措施常抓不懈,实施最严格的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加大对违法违规行为的执法力度,推进城市管理精细化、法治化。巩固拓展“城管进社区”活动成效,进一步研究探索城市治理新机制、新举措,用好用活《临沧市城乡清洁条例》《临沧市城市绿化管理条例》《临沧市城市窨井盖维护管理制度》《临沧市城市家具维护管理制度》《临沧市城市夜市巡查工作制度》《临沧市城市门前包卫生管理制度》《临沧市城市污水管网巡管制度》《临沧市城乡污水、垃圾执法检查制度》《临沧市城市二次供水管理制度》等制度规定,着力解决城乡清洁、城市绿化、窨井盖、“城市家具”、餐饮油烟、污水垃圾监管等方面存在的问题,为广大市民打造美丽宜居干净的舒适环境,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新期盼。

8.以织密“三张网”为保障,全面消除风险隐患。全面织密“党风廉政、安全生产及消防安全、生态环境保护”三张网,切实做到保安全、防风险。一是织密“党风廉政建设网”。全面从严治党,以建设模范政治机关、模范清廉机关为目标,推动机关党建高质量发展。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压实“一岗双责”,健全风险防控机制,坚持以上率下,强化对重点对象、重要岗位、关键环节廉政风险防控,打造清正廉洁、勤政务实、干事创业的住建干部队伍。二是织密“安全生产及消防安全网”。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要求,持续深入推进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突出危大工程管控等重点,抓实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扎实推进城镇燃气安全排查整治,坚决杜绝燃气安全事故发生;进一步规范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管理,切实加强住房城乡建设领域消防安全管理;全面加快房屋建筑和市政设施普查工作进度,扎实推进住房城乡建设领域自然灾害风险普查。三是织密“生态环境保护网”。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全面排查整治城市、乡镇生活污水、垃圾、扬尘、油烟治理方面的问题,补齐短板,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为改善城乡人居环境和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打下坚实基础。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2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截至2021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71人,其中:行政编制26人,事业编制45人。在职实有76人,其中:财政全供养76人,财政部分供养0人,非财政供养0人。

离退休人员20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20人。

车辆编制6辆,实有车辆6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2年部门财务总收入1497.3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497.31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0元,事业收入0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元,其他收入0元,上年结转0元。

与上年对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减少137.06万元,比上年减少8.39%,减少的主要原因是项目经费减少。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2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1497.31万元,其中:本年收入1497.31万元,上年结转0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497.31万元(本级财力1497.31万元,专项收入0元,执法办案补助0元,收费成本补偿0元,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0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成本补偿0元),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与上年对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减少137.06万元,比上年减少8.39%,减少的主要原因是项目经费减少。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2年部门预算总支出1497.31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 1497.3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293.83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122.12万元,增加10.42%,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项目支出203.48万元,比上年减少259.18万元,减少56.02%,减少原因为项目个数减少导致项目经费减少。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1.城乡社区支出-城乡社区管理事务-行政运行965.68万元。主要用于人员工资及津贴补贴支出、公务交通补贴、办公费、差旅费、公务接待费、公务车辆运行维护费、工会经费、会议培训费、因公出国费、其他交通费等基本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行政单位离退休43.40万元,事业单位离退休0.38万元。主要用于原渠道支付退休费、退休公用经费。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05.41万元。主要用于缴纳在职人员的养老保险费。

4.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行政单位医疗35.49万元,事业单位医疗37.64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基本医疗保险缴费。

5.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公务员医疗补助23.73万元。主要用于在职公务员医疗补助。

6.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3.04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大病保险缴费。

7.住房保障支出-住房改革支出-住房公积金79.06万元。主要用于缴纳在职人员的住房公积金财政补助部分。

8.城乡社区支出-城乡社区管理事务100万元,主要用于住房和城乡建设综合监管。

9.城乡社区支出-城乡社区管理事务103.48万元。主要用于文明吸烟环境创建及文明吸烟室的建设。

(二)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基本工资320.3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20.31万元)。

津贴补贴215.9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15.92万元)。

奖金99.5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9.54万元)。

绩效工资242.4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42.49万元)。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105.4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05.41万元)。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保险缴费73.1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3.13万元)。

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23.7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3.72万元)。

其他社会保障缴费6.8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89万元)。

住房公积金79.0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9.01万元)。

办公费23.9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96万元,项目支出16万元)。

水费2.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5万元)。

电费3.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5万元)。

邮电费14.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2万元,项目支出14万元)。

差旅费66.0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02万元,项目支出60万元)。

会议费0.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5万元)。

公务接待费0.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5万元)。

培训费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万元)。

基础设施建设103.48万元(其中:项目支出103.48万元)。

工会经费6.4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41万元)。

福利费4.9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95万元)。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万元)。

其他交通费用36.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6.9万元)。

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8.6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66万元,项目支出10万元)。

退休费42.2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2.26万元)。

五、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与中央配套事项

(二)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三)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因工作涉密,根据《保密法》相关规定不予公开,如需查询,请按《保密法》相关规定申请查询。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临沧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2年“三公”经费预算总额6.50万元,较2021年预算减少29.00万元,降幅81.7%,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2022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0元,较2021年预算持平。

(二)公务接待费

2022年公务接待费预算0.5万元,较2021年预算减少11万元,降幅95.65%,变动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压减一般性支出有关要求,严控“三公”经费支出,坚持厉行节约,压缩公务接待数量。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22年公务用车购置费0元,较2021年预算持平。

2022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6.00万元,较2021年预算减少18.00万元,降幅75%,变动的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压减一般性支出有关要求,严控“三公”经费支出,坚持厉行节约,压缩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2022年临沧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涉及项目资金203.48万元。各预算项目项目预算绩效目标实现全覆盖,设定了一级、二级、三级绩效指标,细化了项目批次、项目人次、服务对象满意度、可持续影响、质量、时效等绩效目标。各项目绩效目标内控指向明确、细化量化、合理可行、便于考核。2022年预算执行过程中,我局将以整体绩效目标为基础,围绕预期绩效目标,对项目的组织实施进行动态跟踪,及时发现并纠正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不断提高财政资金配置和使用效益。

(一)明吸烟环境创建经费

单位名称、项目名称

项目代码

项目年度绩效目标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性质

指标值

度量单位

  文明吸烟环境创建经费

530900221100000772026

根据《临沧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临沧市文明吸烟环境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临政办发202030号)安排,项目已于2020年9月20日开工,由我局按照建设项目招标代理合同、监理合同、施工合同,根据项目进度及时拨付相关单位,确保全市文明吸烟环境建设工作顺利推进、按期完成。

    产出指标

质量指标

圆满完成工作任务

>=

100

%

    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指标

完成任务

>=

100

%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群众满意度

>=

100

%


(二)住房和城乡建设综合监管经费

单位名称、项目名称

项目代码

项目年度绩效目标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性质

指标值

度量单位

住房和城乡建设综合监管经费

530900221100000773649

提升城市基础设施保障水平,完善公共服务配套,提高人民群众对城市发展的获得感和认同感。房地产和建筑业健康持续发展。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城市建设投资

>=

100

亿元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注册地总转包企业总产值

>=

25

%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商品房销售面积

>=

3

%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调研指导

>=

4

    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指标

海绵化建设、标准化治理、人性化服务

>=

90

%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城市美丽,群众满意

>=

95

%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基本支出:指行政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产生的支出,分为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2.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3.“三公”经费:指财政拨款支出安排的出国(境)费、车辆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这三项经费。

4.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2022年用于保障机关运行费用预算为76.43万元,与上年81.73万元减少5.3万元,减少6.48%,变动的主要原因是:严格落实党中央、省、市过“紧日子”的有关要求,严控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具体经费明细如下:办公费7.96万元,水费2.5万元,电费3.5万元,邮电费0.20万元,公务接待费0.5万元,工会经费6.41万元,差旅费6.01万元,培训费1万元,会议费0.5万元,福利费4.95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6.00万元,其他交通费36.9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资产总额19,379.03万元,其中,流动资产17,392.57万元,固定资产555.42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无形资产516.48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0.2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0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其中出租资产0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0万元。鉴于截至2021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精准数据,需在完成2021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此处公开为2022年1月资产月报数。

十、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因部分工作涉密,根据《保密法》相关规定不予公开,公开数据与财政部门批复数据有出入,如需查询,请按《保密法》相关规定申请查询。

监督索引号53090000933300111

  
附件【2022年临沧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部门预算公开表20220929102859638.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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