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沧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2023年度工作总结和2024年工作计划的通知

时间:2024-02-04 15:17:59    作者:   点击数:  
 索 引 号  cxjsj/2024-00005  发布机构  临沧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公开日期  2024-02-04 15:17:59
 文  号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含住房)  失效日期 
 体裁分类   服务对象 
 公开范围  公开  主 题 词 
 著录日期   生效日期 

各县、自治县、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临沧高新区管委会规划建设局,临沧边合区管委会规划建设局,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事业单位:

现将《临沧市住房城乡建设局2023年度工作总结和2024年工作计划》印发你们,请认真抓好工作落实。


临沧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2月1日


临沧市住房城乡建设局2023年度工作总结和2024年工作计划


2023年,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学习、全面把握、全面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按照市委五届三次、四次全会工作部署,围绕市委“3815”战略发展目标和“545”产业体系布局,以及培育壮大“三大经济”总体安排,统筹推进住房城乡建设领域“解难题、促发展、惠民生”等各项工作,住房保障、城市更新、乡村建设、污水垃圾治理、绿美临沧、产业培育、安全生产等重点任务实现稳步推进。凤庆县荣获2023年云南省“健康美丽文明智慧幸福县城”称号;城市更新居住品质提升工作被省委列为2023年1至3季度“做得好”的州市之一;全市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城市管理“六进”和绿美城市建设工作做法被省住建厅印发各州市;镇康县、凤庆县入选全省绿美城市,全市12个城市社区认定为省级绿美社区,获得省级奖补资金2028万元;临翔区玉龙社区列入全省10个完整居住社区建设试点,凤庆县文庙片区城市更新项目列入全省14个城市更新示范项目;凤庆县老旧小区改造连续第二年获评全省优秀典型,获得以奖代补资金1500万元;镇康县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工作入选全省激励对象,获得奖励资金1200万元。

一、2023年度重点工作整体推进

(一)围绕中心工作,服务经济发展大局。坚持“上项目抓投资”的理念和“谋划项目抓前期、前期项目抓开工、开工项目抓投资、在建项目抓竣工”的思路,把项目作为住建工作的“金钥匙”,把指标作为住建工作的“指挥棒”,以开工促投资,以项目促指标。完成注册地总专包企业总产值201.9亿元、增速23.5%,排名全省第4位;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工资总额增速—3.6%;房地产业工资总额增速—34.3%;完成房地产开发投资49.17亿元、增速—28.65%;完成商品房销售面积59.45万平方米、增速-31.46%;向上争取资金10.08亿元、完成年度目标任务100.8%。认真组织谋划住房城乡建设领域壮大“三大经济”项目,把住建资源盘清、把差距短板摸清、把发展思路理清,共梳理项目1489个、总投资3393.0785亿元(其中:2023-2025年,计划实施692个项目、总投资953.0514亿元;2026-2030年,计划实施458个项目、总投资1419.6236亿元;2031-2035年,计划实施339个项目、总投资1020.4035亿元)。2023年全市共实施项目397个,累计完成投资91.88亿元。

(二)树牢民生底线,全力推动安居工程。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多措并举推进安居工程建设,努力让群众住得舒心、安心、放心。一是全面推进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2023年省级下达保障性租赁住房任务12806套,计划实施项目30个,2023年10月底30个项目全部实现开工建设;2022年结转续建的6058套加快推进。目前在建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39个,年内完成投资7.04亿元,累计完成投资10.11亿元。沧源自治县保障性租赁住房争取到省农发行贷款授信1.65亿元,已放款650万元;云县2023年新材料光伏产业园区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获得农发行授信额度4.18亿元。二是有序推进城镇棚户区改造。统筹推进集中连片改造更新,加快补齐污水管网等基础设施,着力打造绿美特色街区、城中记忆小镇和城市美丽庭院。全市共有在建城镇棚户区改造项目44个,年内完成投资6.99亿元,其中:2023年省级下达我市任务17000户,已全部开工。三是稳步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以2023年连片改造的老旧小区为重点,扎实推进“楼道革命、环境革命、管理革命”三大革命,同步推动完整居住社区建设。全市在建城镇老旧小区改造项目18个,年内完成投资5.77亿元,其中:2023年省级下达任务10021户,已全部开工 。四是扎实推进农村危房和农房抗震改造。2023年省下达我市任务为农村危房改造904户、农房抗震改造5191户,已全部完成竣工。

(三)打造生态宜居,提升城乡人居环境。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着力打造设施完善、生态宜居、环境优美、安全舒适的人居环境。一是持续抓好城市基础设施建设。聚焦供排水和燃气管道改造、污水和垃圾治理、海绵城市建设等基础设施补短板工作,累计建设污水管网129.4公里、雨水管网68公里、供水管网82公里、燃气管网50公里、市政道路13.4公里、海绵城市2.8平方公里,创建绿色社区6个。2023年市政基础设施建设计划完成投资28.14亿元,年内累计完成投资15.24亿元。二是全面推进绿美城市建设。以增绿提质为主线,将2023年作为城市公园建设年,以“300米见绿见花、500米见园见花”为目标,新建或提升城市公园77个(其中:综合公园4个、社区公园7个、广场1个、专类公园3个、口袋公园60个)。建立了绿美城市和绿美社区建设每周信息专报、每月点位调度、每月工作情况报告、每季度典型经验报告的“四个一”跟踪问效工作机制,精准推动绿美城市建设。2023年全市共实施绿美城市建设项目142个、计划投资7.32亿元,年内完成投资4.83亿元,其中:续建项目33个、完成投资1.91亿元,新建项目109个、完成投资2.92亿元。三是认真抓好城乡“两污”治理。加快推进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和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进度,镇康县污水处理厂扩建工程、凤庆县第二污水处理厂已投入试运行,正在实施云县、永德县污水处理厂扩建工程。加快建设城中村、老旧小区、棚户区和城乡接合部生活污水收集管网,整治雨污混流、破损漏损、错接混接等问题。持续巩固提升临翔区南北河黑臭水体整治成效,加强全市9座城市污水处理厂运行管理,出水水质全部稳定达到一级A标标准。全市68个非城关乡镇中,累计建成污水处理厂2座、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53个、生态湿地4个,污水处理设施覆盖率83.82%。制定印发《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提升方案》,细化垃圾分类部门任务清单,临翔主城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取得积极进展。推动构建城乡生活垃圾处理一体化、镇村生活垃圾处理一体化模式,结合实际初步划定两个一体化范围,加快推进垃圾焚烧(发电)厂项目建设。永德县、耿马自治县垃圾焚烧发电厂已开工建设并进入冲刺扫尾阶段,计划2024年1季度完工投产;云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镇康县和孟定镇生活垃圾焚烧厂正在开展用地报批、核准、环评等前期工作,已启动实施“三通一平”。建立了市级住建干部挂钩乡镇污水农村垃圾整治督促跟踪联系工作机制,启动农村生活垃圾整治“百日攻坚”行动,强化农村生活垃圾监管、整治,累计排查问题2364条并完成整治。全市68个非城关乡镇生活垃圾处理设施覆盖率达98.53%,全市6961个自然村生活垃圾处理设施覆盖率达72.36%。四是积极推进美丽乡村建设。以现代化边境小康村、中国传统村落、乡村振兴示范村等为重点,将21个自然村1696户农房列入省级民族地区农房功能提升试点项目,目前已全面完成建设改造并通过省级抽查核验。以拉、佤、布、傣、彝、汉6种民族为重点,编制完成现代宜居农房户型图,每种民族2套户型图,共计12套户型图。用好挂钩定点帮扶政策,向挂钩临翔区的华中科技大学、挂钩云县的华南理工大学、挂钩凤庆县的中山大学、挂钩镇康县的中国农业大学发出倡议书,积极协调帮助挂钩县(区)开展设计下乡相关工作。制定印发《临沧市传统村落集中连片保护利用规划》,加强风貌管控及日常监督,加大保护发展力度,新增3个村申报为第六批中国传统村落,目前全市累计39个村列入中国传统村落目录,凤庆县入选省级传统村落集中连片保护利用示范县。全面推进历史建筑测绘建档,全市54座历史建筑全部完成测绘建档工作。

(四)加快转型升级,持续培育两大产业。强化监管服务,不断推动房地产业平稳健康发展和建筑业、房地产业转型升级。一是推动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报请市政府印发《关于进一步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统筹做好“保交楼、化风险,增信心、稳预期,建机制、促转型”工作,推动房地产业向新发展模式平稳过渡。获得首批“保交楼”专项借款1.87亿元支持以来,已审批拨付专项借款1.87亿元、拨付率100%,首批2个保交楼项目、1870套保交楼任务已完成;申报第二批保交楼专项借款项目5个,共625套,申请专项借款6300万元,经国开行总行审批,授信我市第二批保交楼专项借款1720万元,将于近期放款,第二批保交楼项目已交房429套,交房率68.64%。第一批、第二批保交楼项目共2495套,已交房2299套,交房率92.14%,达到省级年内交房率达80%以上的工作要求。全市22个烂尾楼项目已全部盘活复工,复工后累计完成投资16.85亿元,省级通报交房22个,交房率100%。开展房地产政策宣讲,召开临沧首届房地产展示交易会,引导房企优化线上线下销售服务,加大团购优惠力度,多措并举促进全市住房消费。开展入企驻企服务,精准帮助企业纾困解难,保障在建项目投资销售,加快新建项目落地开工,在“保存量、拓增量、促销量”上持续发力。二是培育壮大建筑市场主体。认真贯彻临沧市促进建筑业高质量发展16条措施,落实财政奖励、银行信贷支持、税收优惠等一系列配套政策,推进建筑业“证照分离”“放管服”和实行告知承诺、容缺办理等改革,持续培育、活跃建筑市场主体,2023年全市新增登记注册建筑业企业1144户,全市累计共有登记注册建筑业企业4885户;新增有等级资质建筑业企业182户,全市累计有等级资质建筑业企业480户;新增入库入统的建筑业企业23户,全市累计有入库入统的建筑业企业175户。

(五)深化改革创新,提升行业治理水平。坚持问题导向,坚持改革创新,坚持服务发展,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不断健全完善制度机制,切实提升依法治理水平。一是持续深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按照统一审批流程、统一信息数据平台、统一审批管理体系、统一监管方式“四统一”要求,认真督促协调落实改革任务。依托云南省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系统,全流程、全过程推行线上办理,深入推进项目审批“一窗受理”“一网通办”和不见面审批,积极推进联合审批、联合审图、联合验收、告知承诺和水电气网联合报装“一件事一次办”审批服务等工作,进一步压缩审批环节和审批时限。2023年全市受理工程建设项目审批事项1408件,办理工程建设项目数523件,实行并联审批326件、竣工验收项目158件、联合验收60件。社会投资项目的审批时间从2020年末的120个工作日压缩到目前的50个工作日以内。二是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全面落实市场主体倍增“阳光、雨露、土壤”行动工作部署,不断推动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水平,建筑企业和房地产业资质许可、初步设计审批、施工许可、商品房预售许可、抗震设防许可等42个事项在政务服务中心审批窗口集中办理。制定并落实首问负责、首办负责、一次性告知、限时办结、预约服务、帮办代办等制度和措施,做好帮办、导办、线上咨询等前置服务,加强政务服务事项申报辅导。对政务服务事项办理中的现场勘验、技术审查、听证论证等程序,实施清单化管理,建立限时办结机制并向社会公布。三是持续提升法治化管理水平。积极开展普法强基补短板专项行动,报请出台《临沧市城市养犬管理办法》《临沧市建筑垃圾消纳处置场所审批建设管理规定》《临沧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临沧市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和管理办法》等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治乱斗争,扎实推进公共租赁住房分配管理、城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突出问题、工程领域招标投标乱象、建筑市场、营商环境、农房建设、房地产市场领域乱象、城镇住宅小区违章搭建等13个重点领域专项整治,结合市委主题教育明确的7个专项整治一并推进抓好落实。认真做好调研、协商、答复等工作,完成8件人大代表建议、5件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得到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肯定和好评。

(六)坚持生命至上,统筹发展和安全。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进一步扛实责任、化解风险。一是狠抓安全生产监管。严格落实国务院安委会十五条硬措施,印发《临沧市住房城乡建设领域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实施方案》等文件,围绕工程质量、施工安全、自建房、城镇燃气、城市供水、排水防涝、消防安全等工作重点,采取企业自查、县(区)全覆盖检查、市级重点抽查检查的方式,突出岁末年初、全国“两会”、汛期等重点时段和关键节点,常态化组织开展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及时消除隐患。年内市级共组织开展安全生产综合督导检查5批次,结合日常巡查检查,累计抽查房屋市政工程项目166个,发现质量安全隐患968条,下发整改通知书127份、执法建议书8份,已督促完成整改968条;发现扬尘污染问题290条,下发整改通知书65份,已督促完成整改290条。制定印发《临沧市城乡房屋抗震防灾能力提升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有序启动存量隔震建筑建筑信息归集工作。全市存在安全隐患的1063栋经营性自建房,已整治销号1062栋、销号率99.9%;排查并录入归集平台非经营性自建房559629栋(城市57063栋、农村502566栋),已全面完成排查任务。二是强化城市基础设施安全管理。扎实开展燃气安全排查整治,全市共排查录入“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系统”的企业数6968家(含燃气企业、充装企业、检测企业、非居民燃气用户),排查率和录入率均为100%,累计发现问题1137个,已全部完成整改。编制完成8县城排水防涝和内涝治理系统化方案、燃气管道等老化更新改造实施方案,制定全市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城市排水防涝应急预案,累计新建和更新改造雨污管网275公里、整治易涝点74个,充实完善城市防汛“三支队伍”(应急抢险队伍896人、应急评估专家队伍345人、大型机械应急抢险救援队伍263台179人)。建立临沧城市防洪排涝包保责任机制,针对城市防洪排涝形势严峻的情况,研究制定了班子成员、党员干部挂包县(区)、挂包主城区易涝点的包保责任机制,认真落实“1262”预警预报机制,闻讯而动,高效化解城市积水,有效保障城市安全生命线工程。加大供水管网更新改造力度,加强二次供水设施维护管理,强化水质检测,保障水质安全、供应稳定。三是抓好生态环境风险防范。围绕中央和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交办问题,报请市政府印发《临沧市2022年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交办城镇“两污”治理问题整改工作方案》,制定下发《中共临沧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关于印发临沧市住房城乡建设系统2022年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和城镇“两污”专项督察反馈问题整改方案的通知》《临沧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加快中央和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的通知》等文件,采取加快项目建设、补齐设施短板,健全制度机制、管好长远长效,加强运营管理、确保运行安全,加大执法监管、确保治污实效等方式,全力推进城镇生活污水、城乡生活垃圾、施工扬尘治理等方面问题整改,杜绝生态环境安全事故。2021年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2022年省级环保督察和城镇“两污”专项督察反馈全市住建系统污水处理、城市垃圾治理等方面27个问题,已完成整改16个,其余11个问题正按要求加快推进,其中博尚污水处理厂已开始试运行,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群众投诉博尚污水直排问题完成整改报省级备案销号。全市住建系统牢固树立严管重罚的理念,今年以来累计实施工程质量、施工安全、房地产市场、建筑市场、生态环境等方面行政处罚5899起、罚款565.34万元。其中,市级实施行政处罚13起、累计罚款222.81万元。

(七)坚持政治统领,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推进。认真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和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纵深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一是坚定不移推进党的政治建设。结合开展主题教育,全面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着力深化政治机关建设,引导广大党员干部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加强意识形态领域管控,定期分析研判意识形态工作,积极排查化解房地产、建筑市场、招投标等方面的风险隐患和矛盾纠纷,强化网络安全管控和舆情监测处置,坚决守住意识形态安全防线。二是持之以恒抓好机关党建工作。制定印发了《临沧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推进基层党建“一廊一带一片一道”建设三年行动方案(2023年—2025年)》《建好五种房 为民办实事 服务“一廊一带一片一道”建设工作实施方案》等文件,探索总结“贯穿一条主线、建设两个机关、突出三条标准、争创四个先进、建好五种住房”的“12345”工作法,积极开展“对标先进、争创一流”行动,推动落实“两网融合”,研究制定10类争先进位目标和三张清单、民生实事计划10件,以党建引领推动住建工作高质量发展。三是坚持不懈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制定印发了《中共临沧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2023年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临沧市推进“清廉住建”建设的实施方案》等文件,制定并落实临沧市住房城乡建设局30条规矩、党风廉政建设3条负面清单、意识形态3条负面清单、干部职工2条禁令,采取召开会议部署、通报违规违纪典型案例、观看警示教育片、组织开展廉政谈话和党组会议集中检查等方式,推动“清廉住建”建设“十大行动”向纵深发展、向基层延伸、向全市住建系统每个党支部和党员覆盖,着力营造风清气正的行业政治生态。四是久久为功推进作风革命效能革命。认真贯彻落实省委、市委推进作风革命加强机关效能建设部署要求,大力弘扬“严、勤、实、细、深、全、进、竞”的工作作风,积极践行项目工作法、一线工作法、典型引路法,扎实抓好“躺平式”干部专项整治,持续开展“吃拿卡要、庸懒散、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不讲规矩、混日子”五个专项整治,要求党员干部做到“五忌”(忌贪、忌欲、忌奢、忌假、忌赌),坚决杜绝搞小山头、小圈子、自行其是、各自为政、搞“两面派”、做“两面人”等行为,持续推动机关作风持续好转。五是严密组织开展主题教育活动。牢牢把握“学思想、强党性、重实践、建新功”的总要求,全面落实“以学铸魂、以学增智、以学正风、以学促干”的根本任务,认真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做到理论学习凝心铸魂、调查研究走深走实、推动发展卓然有效、检视整改动真碰硬、建章立制管长管远。承接省级主题教育的3个民生项目和5件为民办事项目扎实推进,《全市住房保障和居住品质提升行动为民办事暖心贴心》作为全市主题教育民生项目推进先进典型上报省委主题教育办,“全市公共租赁住房分配管理不到位”整治工作成效明显,《公共租赁住房解群众住房之忧谋惠民之利—临沧市公共租赁住房分配管理专项整治典型案例》被选编入全市主题教育案例汇编。

二、全力推动2024年工作再上新台阶

(一)总体要求

2024年,是实现“十四五”规划目标任务的关键之年,也是推进“3815”战略发展目标、实现“三年上台阶”的攻坚之年,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将持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全面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按照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省委经济工作会议、省委十一届五次全会、市委经济工作会议、市委五届五次全会部署要求,围绕“3815”发展战略,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持续实施城市更新行动和乡村建设行动,加强城乡建设中历史文化保护传承,打造宜居、韧性、智慧城市,建设宜居宜业和美乡村,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推动建筑业转型升级、提质增效。着力在服务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上取得新突破,着力在增进民生福祉、创造高品质生活上展现新作为,着力在推动绿色发展、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上实现新进展,着力在保障质量安全、为社会提供高品质建筑产品上作出新贡献。

(二)工作思路

以转型升级、先立后破、高质量发展为主线,指标为指挥棒,项目为金钥匙,打基础、促转型、惠民生。

(三)重点任务及保障措施

2024年,全市住房城乡建设工作的主要任务是:主攻3项重点,抓好3件大事。

——主攻3项重点

1.综合运用城市更新政策措施实施好房子、好小区、好社区、好城区“四好”工程。抓住国家城市体检和城市更新机遇,研究制定《临沧市运用城市更新政策实施好房子、好小区、好社区、好城区“四好”工程方案》,聚焦居住空间安居、公共空间提质、低效空间转型,把城市更新作为盘活城市空间、完善城市功能、提升城市品质、增进民生福祉、实施“四好”工程的重要抓手,争做全省好房子、好小区、好社区、好城区“四好”建设样板。一是建设人民满意“好房子”。推进高品质住宅建设,研究制定《临沧市高品质住宅开发建设指导意见》,对规划设计、施工建造、物业运维等住宅建设全生命周期提出明确要求,引导开发企业创新开发经营模式,建设质量好、功能优、配套全的高品质住宅,正确引领改善性住房消费,有效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努力让更多群众住上好房子。二是建设幸福平安“好小区”。大力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新开工改造城镇老旧小区10131户,扎实抓好“楼道革命”“环境革命”“管理革命”等3个重点,补短板、强弱项,加快消除住房和小区安全隐患,全面提升城镇老旧小区和社区居住环境、设施条件和服务功能。持续推进党建引领物业行业发展,探索发展智慧物业和“物业+”模式,加快服务模式转型升级。三是建设完整共享“好社区”。把完整社区建设理念和要求贯穿到新建住宅小区、保障性租赁住房、老旧小区改造、棚户区改造、城中村改造和城市有机更新的全过程,托稳“一老一小”,联动推进嵌入式公共服务设施建设,深化绿美社区建设,打造一批安全健康、设施完善、管理有序的完整社区样板,不断补齐社区服务设施短板,全力改善人居环境,努力做到居民有需求、社区有服务。四是建设韧性宜居“好城区”。以增绿提质为主线,以“300米见绿见花、500米见园见花”为目标,持续推进绿美城市建设,加快完成8县(区)城市绿地系统规划,完善城市公园体系建设,新建和改造建设一批城市综合公园、口袋公园、绿美街区街道、城市绿道网。新开工海绵城市2平方公里,力争全市城镇建成区40%的面积达到海绵城市建设目标要求。改造建设老化燃气管网22公里、供水管网125公里、雨水管网115公里、污水管网72公里、市政道路8公里,力争全市城市供水管网漏损率控制在9.7%以内。制定《临沧市城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办法(试行)》,推动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提质增效。

2.以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为切入点构建房地产发展新模式。认真研究分析临沧房地产市场供求关系发生重大变化的新形势,因城施策,建立“人、房、地、钱”四位一体联动新机制、实施房屋全生命周期管理、进一步完善商品房销售制度,通过系统推进“4好”建设,完善“保障+市场”的住房供应体系。进一步加快8个(总投资123.2亿元)康养文旅房地产项目前期工作,实现尽早落地开工,力争1季度新开工1个项目。切实增加保障性租赁住房供给,在加快推进2022年、2023年18864套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的同时,2024年将新筹集1841套保障性租赁住房,让新市民、青年人、农民工进得来、留得下、住得安、能成业。持续开展公共租赁住房分配管理专项整治,进一步加强保障性租赁住房、公租房运营管理,不断增强新市民、青年人、农民工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2024年将因地制宜采取改建(扩建、翻建)、抗震加固等方式改造城市危旧房改造41户。

3.以培育亿元企业为重点发展壮大建筑业。围绕房屋、市政、交通、水利、通信、电力工程等领域,实施“围绕美丽房地产、做优房屋工程施工企业,围绕绿美城市、做大市政工程施工企业,围绕新通道建设,做强交通工程施工企业,围绕兴水润临、做专水利工程施工企业,围绕智慧临沧、做精通信工程施工企业,围绕绿色能源,做特电力工程施工企业”六项重点任务,加快培育发展一批主业突出、增长较快、创新及带动能力强、业绩佳、效益好的亿元建筑业企业,进一步做大做强建筑业企业,促进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到2024年,力争全市亿元建筑业企业达54户。其中:1亿元至5亿元达41户、5亿元至10亿元达13户。

——抓好3件大事

1.指标增长。主攻6项指标,全年完成注册地总专包企业总产值增速15%以上;商品房(含期房、现房)销售面积58万平方米以上;房地产业工资总额增速1%以上;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工资总额增速1%以上;房地产投资50亿元以上;向上争取资金10亿元以上。

一季度全市注册地总专包企业总产值要达到39.13亿元、增速20%以上;全市商品房(含期房、现房)销售面积要完成16.44万平方米、增速5%以上;全市房地产业工资总额增速要达到5%以上;全市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工资总额增速要达到5%以上;全市房地产开发投资要完成15亿元;全市新增入库入统等级资质建筑业企业9户。

2.项目开工。坚持“循环组织项目前期工作,循环组织项目开工,循环组织项目申报”3个循环的工作理念,加强项目谋划和储备,强化要素保障,形成“实施一批、储备一批、谋划一批”的项目滚动推进机制,争取获得更多的中央及省级补助、专项债券、金融资金支持,全力推动项目开工建设,用开工促投资、以投资保指标。一是全年项目计划。全年计划实施项目428个、总投资438.13亿元、年内计划完成投资137亿元,其中:续建项目231个、总投资213.69亿元、年内计划完成投资87.23亿元;新开工项目197个、总投资224.45亿元、年内计划完成投资50.02亿元。二是一季度项目计划。计划实施项目337个、总投资275.36亿元、计划完成投资25.5亿元。其中:续建项目231个、总投资213.69亿元、计划完成投资20.95亿元;新开工项目106个、总投资61.67亿元、完成投资4.55亿元。按项目类别划分:

—房地产项目。全年计划实施项目64个(其中康养房地产项目8个),总投资175.44亿元、年内计划完成投资61.66亿元,其中:续建项目49个、总投资86.17亿元、年内计划完成投资36.06亿元;新开工项目15个、总投资89.27亿元、年内计划完成投资25.59亿元。全年计划新开工的15个项目将在一季度开工7个(康养房地产项目1个),续建和新建项目计划在一季度实现投资15亿元。

—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全年计划实施项目56个,总投资54.74亿元、年内计划完成投资19.29亿元,其中:续建项目39个、总投资48.98亿元、年内计划完成投资16.39亿元;新开工项目17个、总投资5.76亿元、年内计划完成投资2.89亿元。全年计划新开工的17个项目将在一季度开工16个,续建和新建项目计划在一季度实现投资3.69亿元。

—棚户区改造(危旧房)项目。全年计划实施项目48个,总投资161.91亿元、年内计划完成投资20.4亿元,其中:续建项目44个、总投资86.39亿元、年内计划完成投资20.08亿元;新开工项目4个、总投资75.51亿元、年内计划完成投资0.31亿元。全年计划新开工的4个项目将在一季度开工1个,续建和新建项目计划在一季度实现投资3.92亿元。

—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全年计划实施项目22个,总投资18.28亿元、年内计划完成投资7.66亿元,其中:续建项目15个、总投资11.02亿元、年内计划完成投资4.35亿元;新开工项目7个、总投资7.26亿元、年内计划完成投资3.32亿元。计划新开工的7个项目将在一季度全面开工,续建和新建项目计划在一季度实现投资1.8亿元。

—绿美城市项目。全年计划实施项目107个,总投资5.09亿元、年内计划完成投资3.8亿元,其中:续建项目26个、总投资1.79亿元、年内计划完成投资1.78亿元;新开工项目81个、总投资3.3亿元、年内计划完成投资2.03亿元。计划新开工的81个项目将在一季度开工38个,续建和新建项目计划在一季度实现投资0.63亿元。

—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全年计划实施项目74个,总投资57.69亿元、年内计划完成投资35.07亿元,其中:续建项目43个、总投资23.14亿元、年内计划完成投资20.83亿元;新开工项目31个、总投资34.55亿元、年内计划完成投资14.24亿元。计划新开工的31个项目将在一季度开工9个,续建和新建项目计划在一季度实现投资4.17亿元。

—村镇建设项目。全年计划实施项目57个,总投资19.73亿元、年内计划完成投资8.67亿元,其中:续建项目15个、总投资5.18亿元、年内计划完成投资4.14亿元;新开工项目42个、总投资14.56亿元、年内计划完成投资4.53亿元。计划新开工的42个项目将在一季度开工28个,续建和新建项目计划在一季度实现投资1.96亿元。

3.风险防范。坚持发展和安全并重,把防风险摆在更加突出位置,着力防范化解生态环境风险、安全生产风险、金融风险和行业风险,坚决守住住房城乡建设领域安全发展底线。一是防范生态环境风险。以中央及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为关键,全力整治城镇生活污水、城乡生活垃圾、施工扬尘治理等方面问题,采取加快项目实施推进、保障设施运行安全、法规制度机制落实等措施,加快问题销号,杜绝生态环境安全事故发生。推动永德县、耿马自治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在2024年1季度完工投产,争取云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镇康县垃圾焚烧厂在2024年1季度实质性开工建设,启动建设双江第二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建设项目,加快实施云县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完成永德县县城污水处理应急调节保障处理工程。进一步规范污水处理厂、垃圾填埋场运营管理和污水管网巡查维护,大力整治城区餐饮等个体工商户和住户污水直排、乱排问题。以生活垃圾污水治理从简易治理提升为有污染控制措施的有效处理为重点,加快终端处理设施建设,着力提升乡镇生活垃圾污水治理水平。采取集中攻坚和常态监管相结合的方式,突出关键时段,强化应急管控,认真抓好建筑施工和城市道路扬尘污染治理。二是防范安全生产风险。持续开展城镇燃气安全、自建房安全隐患专项整治,着力抓好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和住建领域抗震防灾救灾工作,不断加强城市供水、城市排水防涝、城市桥梁等市政基础设施安全运行。非经营自建房安全房屋整治销号力争在上半年“清零”。适时启动编制市级城镇燃气发展规划,做好用气报装规范管理工作。加快供水信息化建设,加强城市供水水质全过程管理,确保供水管理规范、安全。加强建筑工地、城中村、老旧小区、高层住宅、历史文化名镇(村)和传统村落等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治,落实消防安全管控措施。严格执行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依法依规开展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工作。三是防范金融风险。严格执行预售资金监管等制度,从源头做好把控,保证项目资金安全、专款专用,做好房地产市场监测,对楼盘情况进行实时跟踪,做好房地产市场分析预判,强化日常监管,及时动态掌握潜在的风险隐患,采取有效措施进行化解,防止出现大规模强制停贷、大面积上访和大面积项目烂尾停工等情况,杜绝“灰犀牛”事件发生。督促首批保交楼项目加大销售力度,保障专项借款资金按时回款,严格做好资金调剂使用工作,提高专项借款资金使用效益。积极与国家开发银行云南分行对接汇报,争取第二批保交楼专项借款尽快放款,持续做好保交楼专项借款资金监管,认真抓好资金申请工程量核实和质量监督等工作,确保借款封闭运行,专款专用,按时限要求完成第二批保交楼任务。四是防范行业风险。持续深化投招标、房地产市场、建筑市场秩序、公共租赁住房分配管理、营商环境、城市房屋征收拆迁、城镇住宅小区违章搭建清理整治、中介机构、城市管理综合执法等重点领域专项整治,净化行业风气,化解风险隐患。全面从严治党。坚决贯彻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持续巩固深化主题教育成果,始终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严格履行管党治党政治责任,坚定政治立场、把准政治方向、贯彻政治路线、强化政治担当,持之以恒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坚持不懈抓好机关党建工作,久久为功推进作风革命效能革命,切实把“十种鲜明导向”转化为工作理念、工作习惯、工作文化,为推动住房城乡建设事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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