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沧市生态环境局关于2021年8月3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报告书)拟审批情况的公示

时间:2021-08-03 17:41:00    作者:   点击数:  
 索 引 号  20220307-212222-060  发布机构   公开日期  2021-08-03 17:41:00
 文  号   主题分类   失效日期 
 体裁分类   服务对象 
 公开范围  公开  主 题 词 
 著录日期   生效日期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及信息公开要求,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项目作出审批意见,现将有关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2021年8月3日-2021年8月16日(10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电话:0883-2165088(传真)、0883-2122683 。电子信箱:lchbxzfw@163.com

  通讯地址:临沧市临翔区玉带路202号。邮编:677000。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评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临沧木春矿冶开发有限公司蚂蚁堆乡白石头地硅矿开采建设项目

临沧市临翔区马蚁堆乡蚂蚁堆村

临沧木春矿冶开发有限公司

云南璟恒生态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矿山属改扩建。矿区范围由7个拐点圈定,矿区面积为0.1746平方米,开采矿种为石英岩,开采规模为10万吨/年,矿山开采标高为1606-1470m,开采方式为露天开采+地下开采,在正式开采后,矿山先进行露天开采,待露天回采结束后再进行地下开采。矿山开采服务年限为4.75a(即4年零9个月),其中基建期0.5a,露天开采服务年限为3.05a,地下开采服务年限为1.2年。根据矿山长期固定客户需求,矿山开采产出的硅石矿中粒径大于30cm的矿石(约占总矿量的10%)须采用人工锤敲开,经人工锤开后的矿石与其它矿石一起外售。工程总投资为4039.2万元。

1、生态环境影响:项目不会改变当地农业生态系统的格局。不会导致植物群落的种类、组成发生明显变化,也不会使某一植物物种消失,从而也不会对区域内野生动物的生存构成大的影响。随着闭矿后覆土植被、生态补偿等措施的实施,项目对景观影响将逐渐减弱。

2、地表水环境影响:雨天矿山露天采场及排土场淋滤水经沉淀池收集、沉淀,而工业场地初期雨水经初期雨水收集池收集、沉淀后,可全部回用于露天采场、排土场及运输道路洒水降尘,不外排。生活污水中食堂废水经隔油池预处理后,并与其它生活污水一起进入化粪池,最终进入一体化污水处理站处理。经一体化污水处理站处理后的水,全部回用于项目区绿化用水及道路洒水降尘,不外排,对地表水环境影响小。3、地下水环境影响:矿山开采不会对所在区域地下含水层造成疏干,对地下水水位的影响小;露天采场淋滤水、排土场淋滤水、工业场地初期雨水主要污染物为SS,经过收集池收集、沉淀后,池内收集的淋滤水及雨水待晴天全部回用于露天采场、排土场及运输道路降尘用水,不会发生外排,故对地下水影响小;此外,矿山开采不影响附近村庄饮用水源。在落实设计相关措施以及环保措施的情况下,项目建设地下水环境影响是可接受的。

4、声环境影响:项目运营期噪声主要为生产设备噪声,经减振隔声及距离衰减后,对周围环境影响小。

5、大气环境影响:经采取各项目大气污染防治措施后,项目对大气环境影响是可以接受的。

6、固体废物影响:固体废物均得到了合理处置,处置率达100%,对周围环境影响小。

7、土壤环境影响:在严格落实环评报告中提出的地下水污染及粉尘污染防治措施的前提下,项目对土壤环境影响可接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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