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沧市生态环境局关于2021年7月1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报告表)拟审批情况的公示

时间:2021-07-01 11:46:00    作者:   点击数:  
 索 引 号  20220307-212252-484  发布机构   公开日期  2021-07-01 11:46:00
 文  号   主题分类   失效日期 
 体裁分类   服务对象 
 公开范围  公开  主 题 词 
 著录日期   生效日期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及信息公开要求,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项目作出审批意见,现将有关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2021年7月1日-2021年7月7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电话:0883-2165088(传真)、0883-2122683 。电子信箱:lchbxzfw@163.com

  通讯地址:临沧市临翔区玉带路202号。邮    编:677000。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评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永德县古园春茶厂新建设项目

云南省临沧市永德县小勐统镇原粮管所内

永德县古园春茶厂

云南璟恒生态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年加工茶叶160t。总投资为300万元,环保投资17.27万元,占总投资的5.76%。

施工期运行期废气:在建筑改造装修过程中会产生少量粉尘,通过在建筑外围搭建防尘网、洒水降尘等措施可大大减少粉尘对项目区及周围环境的影响。装修过程中使用的油漆、涂料和稀释剂等产生少量甲苯、二甲苯、甲醛等有害物质,会对周围环境空气造成一定污染。因此,应尽量使用环保型产品,以减小有害物质的挥发排放,保证在屋面防水、装饰工程中产生的无组织排放污染物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严格控制室内甲苯、二甲苯、甲醛等挥发性有机物及放射性元素氡,以避免对室内环境造成污染。废水:在施工区设置4个100L的废水收集桶用于收集施工过程产生施工废水,经沉淀后回用于项目区洒水降尘和设备冲洗。施工人员不在项目区食宿,产生的洗手废水等经收集后回用于项目区洒水降尘,粪便污水依托原有旱厕,待后期三级化粪池建成后对旱厕进行卫生填埋。

噪声:选用低噪声设备,施工设备定期进行维护保养,避免因设备故障产生高噪声的现象,同时对现场工作人员进行培训,严格按操作规范使用各类机械。合理布局施工设备,在不影响施工的情况下将噪声设备尽量不集中安排;固定的机械设备尽量入棚操作,对高噪声且固定设备加装减震垫;合理安排施工时间,禁止昼间12:00~14:30及夜间22:00~次日6:00进行施工,因特殊需要必须进行施工的,提前向环保部门提出申请,并在附近受影响区域张贴安民告示。

固体废物:施工期产生的建筑垃圾应进行分类集中堆存,能回收利用的部分,例如铁制材料、废旧纸板、塑料等,请回收商进行收购,重复利用,不能回收利用的部分运至当地管理部门指定的建筑垃圾堆放点,禁止与生活垃圾混合处置,禁止随意丢弃。

营运期废气:生物质锅炉在燃烧过程中,烟尘浓度超过《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中表2中燃煤锅炉排放50mg/m3的限值要求,SO2、NOx可达标排放。

废水:产生的生活污水、渥堆废水、生产车间地坪清洁水中污染物比较简单。委托周边居民定期进行清掏用作农肥,不直接进入项目周边地表水体,对周围地表水环境无影响,清掏。

固体废物:建设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均得到了妥善处置和利用,处置率100%,不向外环境排放,对环境影响小。

噪声:运营期间,最近的敏感点处声环境质量能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2类标准要求,项目运营期夜间不进行生产,运营期对周围敏感点的噪声影响可接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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