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沧市生态环境局关于2024年1月26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报告表)拟审批情况的公示

时间:2024-01-26 17:48:38    作者:   点击数:  
 索 引 号  sthjj/2024-00039  发布机构  临沧市生态环境局  公开日期  2024-01-26 17:48:38
 文  号   主题分类  其他  失效日期 
 体裁分类   服务对象 
 公开范围  公开  主 题 词 
 著录日期   生效日期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及信息公开要求,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项目作出审批意见,现将有关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2024年1月29日-2024年1月31日(3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电话:0883-2165088(传真)、0883-2122683 。电子信箱:lchbxzfw@163.com

通讯地址:临沧市临翔区玉带路202号。邮 编:677000。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评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沧源县勐省镇年产20万方混凝土搅拌站

云南省临沧市沧源佤族自治县勐省镇原批发站

中心坐标为东经99°25′12.156″,北纬23°21′51.113″

沧源锦磊建材有限责任公司

云南晨森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占地面积约28003m2,主要建设内容包括1条商品混凝土生产线和砂石料堆场,配套道路、场地硬化等,办公生活区依托原有建筑。总投资2500(万元),环保投资73.7(万元),环保投资占2.95%。商品混凝土生产区位于项目区西南侧,占地面积约为200m2,包括配料机、传输带、搅拌机等,设有3个储罐,其中2个水泥储罐,1个粉煤灰储罐。通过装载机将砂石料从砂石料堆场送至配料机进料斗,经计量后的砂石料通过传输带运输至搅拌机;搅拌机为全封闭结构;项目砂石料堆场位于项目区中部,占地面积约700m2;配料机位于项目区东南侧,占地面积约200m2;办公综合楼位于项目区东北侧,占地面积约380m2。

施工期

1、施工废气污染防治措施

①施工期间做到文明施工,在天气干燥、有风等易产生扬尘的情况下,对沙石临时堆存处采取清扫、洒水措施。避免在起风的情况下装卸易起尘物料。

②对工地附近的道路环境实行保洁制度,及时清扫,减少扬尘对环境的影响。装卸和贮存物料过程通过严格管理防止物料遗撒或产生扬尘。

③运沙、石、水泥等的车辆载货限高和加盖篷布,防止沿途洒落、产生扬尘,运输时间选择车流、人流较少的时间。

④施工中选择排放污染物达到国家规定标准的施工机械,使之处于良好的运行状态,加强施工机械和车辆维护和保养,经常检查汽车的密封元件及进排气是否工作正常,以减少汽、柴油的泄露,保证排气系统畅通,并使用优质燃料,减少废气的排放。

2、施工废水污染防治措施

①注意施工期节约用水,减少施工废水的产生,且尽量避免雨季土石方施工,暴雨期间停止施工。

②进行统一规划,合理安排挖填方的工作量和工作进度,避免挖方弃土长期堆置,增加水土流失,尽可能减少雨季期间的堆置量。

③在施工区设置临时沉淀池,用于收集施工过程产生施工废水,施工废水经沉淀后回用于项目区洒水降尘和设备冲洗。

④施工期间优先完成场区内排水沟和沉砂池,以排出场内汇水,临时施工场地、道路工程区均修建浆砌石排水沟,末端设置临时沉砂池。

3、施工噪声防治措施

①选用低噪声设备,并加强检修与维护,使之始终处于良好的工作状态。运输车辆等进出场地限速、禁鸣;并要求施工人员严格规范操作施工机械。

②合理安排施工时间,避免强噪声设备同时施工,持续作业;施工阶段均安排在白天进行,夜间不进行施工作业。

③降低人为噪声,机械设备、模板、支架等在装卸过程中,避免碰撞,以减少噪声的产生;不用哨子指挥作业。

④为减少施工噪声的影响,在施工结构阶段和装修阶段对建筑物外部采取围挡,以减轻设备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减少交通噪声,进出车辆和经过敏感点的车辆限速、禁鸣。

4、固体废物防治措施

①生活垃圾妥善处置,减少雨水冲刷造成地表污染,并保持工区环境的洁净卫生。生活垃圾通过垃圾收集桶收集后送孟定镇生活垃圾处置点处置。

②项目建设过程中产生的建筑垃圾中能回收利用的部分,如废钢筋和废铁皮等进行回收利用,将不可利用的建筑垃圾如废砖和废弃混凝土等,按住要求运输至建筑垃圾集中处置场。

③开挖土石方全部回填,用于场地平整及基础搭建无弃方产生。

运营期

1、大气环境保护措施

搅拌机全封闭处理,储罐有组织废气通过设备自带仓顶袋式除尘器处理后排放;砂石料堆场无组织废气通过洒水降尘、遮挡进行控制。

2、水环境保护措施

生产废水经沉淀池沉淀后通过抽水泵回用于生产;初期雨水经收集后回用于生产;生活污水经过化粪池处理后外运施肥。

3、噪声环境保护措施

设备噪声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设备基础减震,距离衰减进行控制。

4、固体废物防治措施

生活垃圾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定期清理;一般固废收集后按建筑垃圾要求运输至建筑垃圾收集点;化粪池污泥定期清掏外运施肥;除尘器收集粉尘收集后回用于生产过程;废矿物油、废油桶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委托有资质的单位清运处置。固体废物处理率100%

2

耿马县挡帕河贺派段治理工程

云南省临沧市耿马县挡帕河。挡帕河左岸治理起点地理坐标:东经99°20′2.958″,北纬23°25′1.887″--终点地理坐标:东经99°21′0.117″,北纬23°25′25.311″。

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河道治理工程管理局

临沧正诚环境技术有限公司

耿马县挡帕河贺派段治理工程干流治理河段总长为3.452km,治理范围均为左岸,治理堤线(岸线)总长1.165km。本次挡帕河干流治理工程内容为护岸工程。

施工期

1.废水:①施工生活污水:拟在施工生产生活区设置1座简易移动式厕所,并配置化粪池(容积≥5m3),粪便污水进入化粪池,化粪池定期清掏作农家肥;②施工废水:施工废水设防渗沉淀池(容积≥5m3),经沉淀后回用施工或洒水降尘,不外排。基坑水收集经沉淀池(容积≥15m3)沉淀处理后用于洒水降尘或施工,不外排。

2.废气:施工材料运输要采用封闭型车辆或遮盖措施,运输过程中限制车速减少运输粉尘的产生。施工场地内设置洒水设施,定时洒水抑尘,及时清理施工场地内产生的固体废物,物料堆存采取遮盖措施,物料堆场内定期洒水抑尘。

3.噪声:施工设备定期检修维护;选用低噪声设备;设基础减振。

4.固废:本次工程施工期废弃渣土全部回填利用;施工人员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运往当地生活垃圾收集点,交当地环卫部门处置;施工期间产生的建筑垃圾能回收利用的回收利用,不能回收利用的运送至当地合法的建筑垃圾消纳场进行规范处置。固废处置率100%。

运营期

项目运营期不产生污染物。

其他按照报告表提出的措施执行。

3

沧源班右华能35MW茶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

云南省临沧市沧源佤族自治县勐来乡上班右、拱弄村、班列村等附近

华能澜沧江(沧源)新能源有限公司

中国电建集团昆明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拟建一座35MW的光伏发电站及全部配套设施、道路等,占地面积882亩。

施工期

1、施工废气污染防治措施

①施工现场及时清理,临时堆场应有覆盖措施,减少二次扬尘。

②施工中应对场地进行洒水降尘,临时堆场进行遮盖拦挡,车轮冲洗。

③运输的车辆必须车身整洁,装载车厢完好,装载货物堆码整齐,运输建筑材料及建筑垃圾的车辆加盖篷布以减少洒落,不得污染道路。

2、施工废水污染防治措施

①施工机械冲洗废水通过采取隔油池处理后,回用于场区洒水降尘,不外排。

②设置临时防渗旱厕对生活污水进行收集处理,并定期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后进行无害化处置,不外排。

③光伏区和道路区在地势低凹处设置排水沟,排水沟末端设置沉淀池,废水经沉淀后外排。

3、施工噪声防治措施

①施工时应设置临时隔声屏,尽量避免产噪大的设备同时施工,施工过程中加强管理,严格控制作业时间,加强设备的维护和保养等措施。

②加强管理,严格要求运输车辆沿线经过居民点时必须减速行驶、禁止鸣笛、夜间禁止运输等。

4、固体废物防治措施

①剥离表土临时堆存于道路沿线征地范围内平缓区域,全部回填利用于道路边坡植被恢复覆土。

②建筑垃圾在施工场地内统一收集,其中废木料、废钢材、废包装材料等回收后出售给废品站,不能回收的清运至指定地点,禁止随意倾倒。

③废太阳能电池板统一暂存于临时材料存放仓库,施工完成后交由厂家回收处理。

④生活垃圾经垃圾桶收集后自行清运至乡镇垃圾收集点,不得乱扔乱倒。

5、水土保持措施

光伏发电区外围修建浆砌石排水沟,永久沉沙池,场内道路排水沟。

运营期

1、大气环境保护措施

本项目输电线路运行期不产生废气,对大气环境无影响。

2、水环境保护措施

输电线路运行期不产生废水。

3、噪声环境保护措施

项目输电线路运行后,输电线路运行噪声经距离衰减后,到达线路沿线居民敏感目标处的噪声值将进一步减小,线路沿线居民敏感目标处的噪声值基本为其居民生活噪声现状值;因此,项目输电线路的运行不会改变线路沿线居民敏感目标处的声环境功能。

4、固体废物防治措施

输电线路在运行过程中一般情况下不产生固体废弃物,在常规检修过程中可能产生废旧绝缘子、金具等固体废物,产生量较少,由建设单位收集后回收,并按国家有关规定管理和处置,不外排。

5、生态影响防治措施

运行期间,运行维护人员将定期对变电站和输电线路进行巡查、设备维修,运行维护人员的进入会对输电线路沿线的农作物和林木造成一定破坏;应对运行维护人员加强宣传教育,严禁踩踏塔基周围农作物及严禁随意砍伐线路走廊附近的林木,如对农作物产生破坏,应对农作物所有者给予赔偿。

其他按照报告表提出的措施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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