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沧市生态环境局关于2024年3月8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报告表)拟审批情况的公示

时间:2024-03-08 10:30:49    作者:   点击数:  
 索 引 号  sthjj/2024-00093  发布机构  临沧市生态环境局  公开日期  2024-03-08 10:30:49
 文  号   主题分类  其他  失效日期 
 体裁分类   服务对象 
 公开范围  公开  主 题 词 
 著录日期   生效日期 

临沧市生态环境局关于202438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报告表)拟审批情况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及信息公开要求,经审议,我局拟对4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现将有关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39日-2024313日(3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电话:0883-2165088(传真)、0883-2122683电子信箱:lchbxzfw@163.com

通讯地址:临沧市临翔区玉带路202号。邮 编:677000。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评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农村废旧木材及山林枝条再利用加工项目

云南省临沧市耿马县勐撒镇撒马坝耿马创林木业有限公司厂内

云南茂泰环保再生资源科技有限公司

临沧正诚环境技术有限公司

本项目占地面积5000平方米,建筑面积3400平方米,建设内容主要由主体工程、辅助工程、公用工程及环保工程组成。项目总投资897万元,环保投资49.36万元,占建设总投资的5.5%

1、大气环境保护措施

炭化废气及制棒烟气由管道收集经风机引入火炉进行燃烧处理,经燃烧后给烘干机提供热能,剩余部分废气与烘干机废气最终经袋式除尘+水膜除尘处理后通过115m高排气筒外排满足《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9078- 1996《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 1996相关标准;无组织废气采取粉碎机布袋除尘、生产车间封闭、车间定期打扫、厂区洒水降尘等措施,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无组织排放监测浓度限值

2、声环境保护措施

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局,并采取隔声、减振措施,加强设备保养与维护,项目厂界噪声可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2类标

3、地表水环境保护措施

项目运营期不产生生产废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委托周边农户定期清掏用作农肥,不外排

4、固体废物防治措施

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定期清运至环卫部门指定地点处置灰渣经编织袋收集后及时外售给周边农民用作农肥,不长期堆存;食堂泔水收集后委托周围农户清运喂猪;废机油收集后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内,委托有资质的单位清运处置固废处置率100%

其他按照报告表提出的措施执行。

2

临沧市临翔区殡仪馆建设项目

云南临沧临翔博尚镇弯子村老高山

临沧市临翔区民政局

昆明阳光恒业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项目占地面积15663m2,新建业务楼2554.24m2,新建综合服务楼2237.06m2,场地和道路硬化5000m2,完善消防、水电、环保工程等基础设施的建设。项目总投资1000万元,环保投资80.4万元,占建设总投资的8.04%

1、大气

对火化设备产生的废气采用1 急冷+脱酸脱硫+旋风除尘+活性炭吸附+布袋除尘工艺废气处理设施处理后,经212m排气筒DA001DA002排放。火化机废气污染物均能够达到《火葬场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3801-2015)中表2新建单位遗体火化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

②对于祭品焚烧室进行密闭后产生的废气经1高温套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由112m排气筒DA003排放。祭品焚烧室废气污染物均能够达到《火葬场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3801-2015中表3新建单位遗物祭品焚烧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

③化粪池设置为埋地式,污水处理设施设置为密闭式,通过加强绿化,定期清掏降低恶臭产生的影响

2、声环境保护措施

尽量选用噪声低的设备对产噪较大的设备加装减震垫,设置基础减震

②水泵根据工艺需要安装在地下或半地下,进出口接管做弹性连接。

③排风机等布置在相应的建构筑物内,设备进出口安装消声器

④悼念厅、守灵堂采用隔音墙进行隔声,并在承重墙和隔音墙之间加隔音棉。

⑤加强对停车场的管理,各个入口处配备场区交通导向图设置交通指示牌。

⑥平时加强设备的维护保养,确保其处于正常工作状态

⑦厂界四周应加强绿化种植高大乔木。

项目厂界噪声可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2类标

3、地表水环境保护措施

建立雨污分流、清污分流的排水系统。

遗体清洗废水排入消毒池(1个,容积1m³)处理、生活污水中食堂废水经隔油池(1个,容积2m³)处理后和其余生活污水一同排入化粪池(1个,容积20m³)处理,再排入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1套,处理规模6m³/d)处理达到《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城市杂用水水质》(GB/T18920-2020)绿化用水标准后全部回用,雨天中水存储于中水池。

4、固体废物防治措施

生活垃圾集中收集于垃圾桶后由当地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处置;遗体火化骨灰交由家属带走后自行送至公墓填埋;祭品焚烧灰渣定期清理收集后可委托当地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废花圈收集后由当地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处置;废气处理设施收集的粉尘收集后由当地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处置;遗体清洁废毛巾收集后由当地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处置;污水处理设施污泥由当地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处置;废活性炭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委托厂家回收处置固废处置率100%

5、环境风险防治措施

①柴油储罐区、危废暂存间进行重点防渗,地面均作防腐防渗漏处理。

②乙醇储藏室内严禁烟火。

③建议建设单位加强对柴油原料的管理,并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切实采取风险防范措施,做好应对突发情况的准备,将风险影响降至最低。

3

耿马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炉渣综合利用项目

临沧市耿马县四排山乡石佛洞村委会(原勐省农场十九队茶叶实验场)

耿马福林环保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长沙悦民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由海创环境能源科技有限责任公司投资建设,项目总占地面积8212.66m2,包括厂房、堆场、宿舍楼及水、电、道路等配套工程等投产运营后项目一期设计生活垃圾焚烧处理量300/天,焚烧后产生炉渣约100t/d,为更好实现生活垃圾焚烧后炉渣无害化、减量化、资源化综合利用,耿马福林环保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对该项目炉渣进行综合利用,拟投资2000万元,在临沧市耿马县四排山乡石佛洞村委会(原勐省农场十九队茶叶实验场),建设公司耿马福林炉渣综合利用基地,为海创环境能源科技有限责任公司耿马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焚烧热电联产项目提供专业配套服务。

1、施工废气环境保护措施

本项目施工期大气污染物为施工扬尘、施工机械尾气、装修废气及设备安装过程废气。

施工扬尘,由于工程场地已硬化,施工区废气排放有一定的扩散条件。工程地区环境空气质量现状良好。本项目无大型土建工程,主要是钢结构厂房建设,施工扬尘产生量较少,只要施工期注意合理安排施工,施工现场全封闭设置围挡墙,严禁敞开式作业,施工现场道路进行地面硬化,并考虑每天定期洒水降尘措施,项目的建设在施工期间不会对地区的大气环境造成污染。另外,环评要求建筑垃圾运输过程中采取相应的遮盖、封闭措施,避免运输过程中洒落形成粉尘。

施工机械尾气,工程地形平坦,具有一定的扩散条件,同时施工作业、运输过程尾气中的CONOx以及未完全燃烧的THC(机车排放的总烃),由于排放量不大,经过大气扩散后,对周围环境的影响较小。

装修废气,装修过程产生的废气主要为挥发性有机化合物(VOCs)、甲醛等,均为间歇式无组织形式排放。由于排放量不大,经过大气扩散后,对周围环境的影响较小。

设备安装过程废气,设备安装过程产生的废气主要为焊接废气,其特点是排放量小,且属于间断无组织性排放,由于其这一特点,加之施工场地开阔,扩散条件良好,因此对其不加处理也可以达到相应的排放标准。为了进一步降低焊接烟尘对环境的影响,在施工期内应多加注意设备及材料的维护,降低焊接烟尘的产生量。

2、施工废水环境保护措施

施工废水主要为施工机械及出入场地运输车辆的冲洗废水,污染因子主要为CODcrSS、石油类等,浓度一般分别为25200mg/L5002000mg/L1030mg/L。项目在施工场地设简易沉淀池,对施工废水进行沉淀处理,处理后的废水回用于车辆冲洗或场地洒水降尘。施工场地四周设截洪沟,将初期雨水导入沉淀池处理后用于洒水降尘,防止下雨时裸露的泥土随雨水流进入沟渠,造成水体SS增加,泥沙淤积。

3、施工噪声环境保护措施

施工时采取必要措施,确保施工期噪声达标排放,减轻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具体措施如下:

施工单位必须选用符合国家有关标准的施工机具和运输车辆,同时加强各类施工设备的维护和保养,保持其更好地运转,以便从根本上降低噪声源强;

施工生产区装卸机械、建材和物料要做到轻装、轻卸;

避免高噪声设备同时运行,禁止夜间施工,高噪声设备尽量远离西北侧的居民房;

合理安排物料运输路线和时间,运输车辆在途经村民住宅时应限速行驶、禁鸣喇叭,避免噪声扰民。

4、施工固废环境保护措施

本项目场地已硬化,施工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建筑垃圾。建筑垃圾可回收的应进行回收利用,不能回收的应及时清运至管理部门指定地点填埋处理,并要求规范施工、运输,不能随路洒落或随意倾倒。

5、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1)生态植被保护和恢复措施

1)施工前,施工过程严格按照用地范围施工,禁止破坏项目用地范围以外的植被。

2注重保护植被,禁止大规模进行表土剥离和场地平整,严格控制占地。

3)在临时开挖面,要及时进行植被恢复。建议建设单位在临时开挖地种植当地存活能力强的植物品种。

4)工程施工过程中,不允许将工程临时废渣随处乱排;要求各种施工机械和运输车辆固定行车路线,不能随意下道行驶或另行开辟便道,碾压草皮,避免造成生态破坏范围的扩大。

5)施工临时建筑尽可能采用成品或简易拼装方式,禁止随意丢放生活垃圾,将生活垃圾放置于临时储存点,降低对原有植被的破坏。

6)凡因施工破坏植被而造成裸露的土地应在施工结束后立即整治利用,优先采用当地乡土种进行植被恢复。

7加强施工人员生态环境保护的宣传教育和科学管理,严禁捕猎野生动物。

2)临时工程用地设置要求及恢复措施

施工结束后,应在项目竣工环保验收前完成临时工程用地植被恢复。

1)严格按照设计文件确定征占土地范围,减少地表植被的破坏。

2)尽量避绕植被覆盖度高的区域。

3)施工过程中,禁止将施工废弃物乱丢乱放,场内运输车辆严格按照指定运输道路行驶。

4)建筑物基础开挖时,应将表层土与下层土分开,单独收集并保存表层土,用于后期覆土绿化,以恢复土壤理性;临时表土堆放采取临时防护措施:设土袋挡护、拍实、表层覆盖草垫或苫盖纤维布等其他覆盖物。

3)生态恢复措施

按照施工组织设计要求,首先,剥离表土集中堆放安排在相应的主体工程开工前进行;植物措施和工程措施在不影响主体工程施工的前提下尽量提前实施,随工程进度逐步完成,及早发挥其生态恢复功能;临时措施随着主体工程进度及时跟进实施。

由于工程施工,拟建项目区在施工阶段变为裸地,对项目区的生态环境产生一定的影响,但其影响程度是暂时而可恢复的

运营期及其他按照报告表提出的措施严格执行。

4

混合提取物生产研发中心项目

耿马绿色食品工业园区

耿马久道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深圳云思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规划建设标准厂房5448.08平方米,占地面积2724平方米。项目为混合提取物生产研发中心项目,位于耿马绿色食品工业园区。项目提取生产车间及相关配套设施,拟建年提取15吨级混合植物提取物中试生产线。现期项目由主体工程、辅助工程、储运工程、公用工程、环保工程组成。项目总投资5200万元,环保投资105万元,占总投资的2.019%

1.废气防治措施

本项目原料粉碎过程中会产生粉尘,原料粉碎粉尘通过集气罩收集后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外排;产品在提取罐提取、浓缩、提取物出渣的过程中会产生一定量的异味。异味在车间内自然扩散后通过车间内通排风系统排出车间;生产过程中会对乙醇进行收集回收,生产过程中浸提和浓缩过程中损耗的乙醇经集气罩收集后通过冷凝回收装置进行回收处理;喷雾干燥过程中会产生粉尘,部分收集做为产品,部分经自然扩散后通过车间内通排风系统排出车间;本项目干燥后提取物需进行粉碎,在车间内自然扩散后通过车间内通排风系统排出车间;本项目储罐产生的“大小呼吸”呈无组织排放,项目乙醇储存满足《制药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782320195.2VOCS物料储存无组织排放控制要求中的储罐的设置要求。

2.水污染物防治措施

本项目营运期废水主要为提取罐滤布清洗废水、生产过程中产生的浓缩废水、车间地面和生产设备清洁废水、实验室检测废水和员工生活污水、制纯水浓水。

生产及生活废水进入化粪池处理后,委托环卫部门清掏处置。制纯水浓水经沉淀收集后用于厂区绿化及洒水降尘,不外排。

噪声防治措施

本项目运营过程中噪声源主要为设备噪声,噪声源有提取罐、浓缩罐、喷塔、过筛机、粉碎机等设备噪声,为了降低噪声对周边环境的影响,本项目采取以下措施:

①设备选型时注意选用低噪声设备。

②车间合理布局,尽量将高噪声设备设置于车间中部。

③对于高噪声设备,根据设备的自重及振动特性采用合适的钢筋混凝土台座、隔振垫、减振器等设施减小噪声对周边居民的影响。

④对运输车辆加强管理,运输车辆所经过的道路减少或禁止鸣笛,减少对沿途居民生活和办公的影响。

⑤定期维护、保养生产设备,以防止设备故障形成非正常生产噪声。杜绝生产设备不正常运转造成的高噪声现象

固废防治措施

1)一般固废

①除尘粉尘:破碎、过筛、粉碎工序布袋除尘器收集的粉尘,全部回用于生产。

②生活垃圾: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③废包装材料:收集后外售废品回收站综合利用。

④植物残渣:收集后暂存于一般固废暂存间,外售至有机肥厂综合利用。

2)危险废物

①实验室废液:实验室废液集中收集至危废收集桶中,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委托有资质的单位清运处置。

②废润滑油:产生的危废由专门容器收集放置于危废暂存间,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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