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及信息公开要求,经审议,我局拟对作出审批意见,现将有关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2022年8月29日-2022年9月2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三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电话:0883-2165088(传真)、0883-2122683。电子信箱:lchbxzfw@163.com
通讯地址:临沧市临翔区玉带路202号。邮编:677000。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评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双江自治县忙建铅锌选矿改扩建项目 |
双江拉祜族佤族布朗族傣族自治县贺六乡忙建村,选矿厂中心位置坐标为:东经99°54′26.25009″,北纬23°30′57.14743″。 |
双江昆华矿业有限公司 |
云南君邦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选厂生产规模由9000t/a扩建至3万t/a,占地面积由原先的2667平方米扩建至7013.67平方米,扩建后实际建设面积约为4013.67平方米。项目年产铅精矿1329t、锌精矿2019t,经袋装后暂存于精矿堆场内,由厂家进厂购买。 |
施工期: (1)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初期,土石方的开挖、回填和道路运输会产生扬尘。但这种施工产生的悬浮颗粒物粒径较大,产生地面扬尘沉降速度较大,很快落至地面,其影响范围较小局限在施工现场附近。施工扬尘对周围环境影响是短期的,随着施工作用结束而基本恢复原来的水平。 为减少和防止扬尘,尽量减轻其污染程度,缩小其影响范围,最大程度降低施工扬尘对区域环境的影响,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应采取如下措施: 1)工地周边100%围挡 施工现场硬质围挡应连续设置,围挡高度不低于2.5m。 2)物料堆放100%覆盖 施工现场土石方开挖后尽快完成回填,不能及时回填的场地,应采取覆盖等防尘措施。 3)出入车辆100%冲洗 施工现场出入口处设置自动车辆冲洗装置和沉淀池,运输车辆底盘和车轮冲洗干净后方可驶离施工现场。 4)施工现场地面100%硬化 主要通道、进出道路及施工占地地面均进行硬化处理。 5)拆迁工地100%湿法作业 对施工场地和进出道路定时洒水、喷淋,避免尘土飞扬。 6)渣土车辆100%密闭运输 渣土等建筑垃圾及土石方、砂石等材料应分类堆放,严密覆盖。需要运输、处理的,按市容部门规定的时间、路线和要求,清运至指定的场所处理。 (2)固体废物防治措施: 建筑垃圾产生量不大,应就近委托环卫部门进行无害化处理,不得随意丢弃;其生活垃圾与当地居民生活垃圾一并处置,应装袋委托当地环卫部门及时清运或定期运至指定的垃圾场,进行无害化处置。 (3)噪声防治措施: 施工时尽量选用低噪声的施工设备,有效缩小施工期噪声影响范围。夜间一般不进行高噪声施工作业,特殊情况如确需夜间施工,则必须征得当地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的同意,采取切实有效的防噪措施,达到《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即昼间70dB(A),夜间55dB(A)。 (4)废水防治措施: 施工过程中产生的生产废水经沉淀池沉淀后用于施工防尘,不应直接排入天然水体。 (5)施工安排: 加强施工管理,合理安排施工时间,施工单位要做好组织工作,进行文明施工,并征得当地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的意见后方可施工。 综上,施工期采取相应的环境保护措施后,施工过程中不会对区域声环境、大气环境和水环境产生明显影响。 运营期: (1)大气: 破碎筛分的有组织粉尘通过喷雾降尘、集气罩+布袋除尘器收集后,经15m高排气筒外排,无组织粉尘通过三面围挡、洒水降尘的措施降低扬尘, (2)废水 初期雨水通过初期雨水收集池收集、沉淀后回用;选厂区废水经1#、2#厂前回水池收集、沉淀后同尾矿压滤废水经三级沉淀池收集、食堂污水经0.5m3的隔油池进行预处理,机修废水经0.5m3的隔油池进行预处理,并于其它生活污水一起进入5m3的化粪池,最终通过日处理规模为2m3的一体化污水处理站进行处理,全部回用于绿化 (3)固废 尾矿全部进入尾矿库内干堆;生活垃圾经垃圾桶统一收集后暂存于垃圾收集池,并按当地环卫部门要求进行处置;废机油、化验废水等危险废物暂存于危险废物暂存间,最终委托有资质单位清运处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