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沧市生态环境局关于2022年9月27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报告表)拟审批情况的公示

时间:2022-09-27 17:34:51    作者:   点击数:  
 索 引 号  sthjj/2022-00114  发布机构  临沧市生态环境局  公开日期  2022-09-27 17:34:51
 文  号   主题分类  其他  失效日期 
 体裁分类   服务对象 
 公开范围  公开  主 题 词 
 著录日期   生效日期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及信息公开要求,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项目作出审批意见,现将有关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2022年9月28-2022年9月30日(3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三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电话:0883-2165088(传真)、0883-2122683。电子信箱:lchbxzfw@163.com

通讯地址:临沧市临翔区玉带路202号。邮编:677000。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评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临沧市镇康县农村供水保障专项行动项目2021年度

镇康县勐捧镇、勐堆乡、南伞镇

镇康县泽景供水有限公司

云南君邦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本项目位于镇康县勐捧镇、勐堆乡、南伞镇,地理坐标:东经98度45分39.997秒至99度6分13.487秒,北纬23度49分15.569秒至24度9分10.126秒,工程建设总占地15248m2,新建输水管道4.183km;新建配水管网45.027km。项目总投资8071.95万元,环保投资65.5万元,占建设总投资的0.8%。

施工期:

1.大气:施工区实施洒水抑尘、散体材料库内存放、露天存放应采用防尘网遮盖,施工现场采用不低于2.5m的彩钢瓦围挡,封闭施工。

2.废水:施工废水经沉淀池处理后,全部回用于施工用水及场地洒水降尘,不外排。施工人员生活污水经沉淀池处理后回用于施工用水及场地洒水降尘,不外排。

3.固废:土石方全部用于回填及后期绿化覆土,不外排;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与附近村庄垃圾一同处置。

运营期:

1.废水: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废水主要为生活废水,生活废水经过化粪池处理后委托周边居民清掏用于农田施肥,不外排。

2.废气: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废气主要为净水厂垃圾桶及化粪池产生的恶臭,为无组织废气。生活垃圾日产日清,化粪池污泥委托周边居民定期清掏处理;恶臭经大气扩散、周边绿化植被的吸附作用后,排放量较少。

3.噪声:通过采取①设备选型时注意选用低噪声设备。②对于高噪声设备,根据设备的自重及振动特性采用合适的钢筋混凝土台座、隔振垫、减振器等设施减小噪声对周边居民的影响。③对运输车辆加强管理,运输车辆所经过的道路减少或禁止鸣笛,减少对沿途居民生活和办公的影响。④定期维护、保养生产设备,以防止设备故障形成非正常生产噪声等防治措施。可有效降低项目生产过程中设备噪声对周边声环境的影响。

4.固废: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固废主要为生活垃圾、净水污泥以及废润滑油。生活垃圾收集于垃圾桶,运至乡镇垃圾堆存点处置。净水污泥为一般固废,收集后用于周边道路回填。机械维修、保养产生的废润滑油由专门容器收集放置于危废暂存间,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置。

固废处置率100%。

2

临翔区竹芭山华能55MW农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

云南省临沧市临翔区南美拉祜族乡多依村、南美村、南华村附近

华能澜沧江(临沧)新能源有限公司


云南省临沧市临翔区多依乡多依村、南美拉祜族乡茶山坡、南美村、竹芭山三社附近的平缓坡地上,场址东西跨度约4.5km、南北跨度约10.6km,场址中心距离临沧市市中心直线距离约18.6km,工程地理坐标介于东经99°52′90″~东经99°55′57″、北纬23°51′42″~北纬23°57′10″、海拔高程在1919m~2421m之间。

新建装机容量为55MW,项目开发方式为光伏+农业。项目配套建设升压站、场区道路、光伏阵列、箱式变压器、电缆分接箱、电缆井、杆塔、临时生产、生活设施及仓库、绿化等设施;农光互补方案:实施期限为20个月。利用光伏板下空地和板间空地种植耐旱耐瘠薄灌木(茶树)、柑橘、粮豆作物(土豆为主)。

项目建设占地75.86hm2。项目总投资30122.76万元,环保投资480.87万元,占建设总投资的1.59%。

施工期:

1.大气:对施工场地定时进行洒水抑尘;砂石料场、土石方临时堆存加盖篷布;施工区要采用硬质围挡,高度不低于1.8米;运输车辆遇到村落要减速慢行,减少扬尘产生。

2.废水:施工废水经临时沉淀池处理后,全部回用于施工用水和洒水抑尘,不外排;施工人员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委托周边居民定期清掏,不外排。

3.固废:土石方全部回填利用;建筑垃圾分类收集,能回收利用的回收利用,不能回收利用的委托有资质的单位清运处置;生活垃圾集中收集,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置。

运营期:

1.废水: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废水主要为电池板清洁废水和生活废水,电池板清洗废水用于光伏组件下植物的绿化用水,不外排;生活废水经隔油池、化粪池、一体化污水处理设备等处理后达《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城市杂用水水质》(GB/T18920-2020)中绿化标准后回用于光伏板下农用地和周边林地浇灌,不外排。

2.废气: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废气主要为食堂油烟和异味。食堂油烟经抽油烟机处理后满足《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GB18483-2001)(试行)后外排;项目异味主要来自垃圾桶和化粪池+一体化污水处理设备,经自然扩散、植被吸附后达标外排。

3.噪声:通过采取①设备选型时注意选用低噪声设备。②对于高噪声设备,根据设备的自重及振动特性采用合适的钢筋混凝土台座、隔振垫、减振器等设施减小噪声对周边居民的影响。③定期维护、保养生产设备,以防止设备故障形成非正常生产噪声等防治措施。可有效降低项目生产过程中设备噪声对周边声环境的影响。

4.固废: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固废主要为报废的多晶硅电池、化粪池污泥、生活垃圾、废蓄电池、废矿物油及农药包装材料。报废的多晶硅电池收集后由厂家回收处理;化粪池污泥定期清掏用作光伏板区植被肥料;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能回收利用的回收利用,不能回收利用的统一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废蓄电池、废矿物油及农药包装材料收集后,暂存在危险废物暂存间,后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理。

固废处置率100%。

3

永康镇农光互补(十字路)光伏电站

云南省临沧市永德县永康镇

南方电网综合能源(云南)有限责任公司

贵州省水利水电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本项目位于云南省临沧市永德县永康镇,项目场址范围位于东经99°30′10″~99°31′16″,北纬24°3′56″~24°4′28″之间,海拔在1470m~1610m之间。工程建设总占地587500m2。项目总投资26052.40万元,环保投资259万元,占建设总投资的0.99%。

施工期:

1.大气:对施工场地定时进行洒水抑尘;砂石料场、土石方临时堆存加盖篷布;施工区要采用硬质围挡,高度不低于1.8米;运输车辆遇到村落要减速慢行,减少扬尘产生。

2.废水:施工废水经临时沉淀池处理后,全部回用于施工用水和洒水抑尘,不外排;施工人员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委托周边居民定期清掏,不外排。

3.固废:土石方全部回填利用;建筑垃圾分类收集,能回收利用的回收利用,不能回收利用的委托有资质的单位清运处置;生活垃圾集中收集,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置。

运营期:

1.废水: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废水主要为电池板清洁废水和生活废水,电池板清洗废水用于光伏组件下植物的绿化用水,不外排;生活废水经调节池、隔油池、化粪池处理后达《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城市杂用水水质》(GB/T18920-2020)中绿化标准后排入蓄水池,回用于绿化用水,不外排。

2.废气: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废气主要为食堂油烟和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的异味。食堂油烟经抽油烟机处理后满足《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GB18483-2001)(试行)后外排;项目异味主要来自垃圾桶和化粪池+一体化污水处理设备,经自然扩散、植被吸附后达标外排。

3.噪声:通过采取①设备选型时注意选用低噪声设备。②对于高噪声设备,根据设备的自重及振动特性采用合适的钢筋混凝土台座、隔振垫、减振器等设施减小噪声对周边居民的影响。③定期维护、保养生产设备,以防止设备故障形成非正常生产噪声等防治措施。可有效降低项目生产过程中设备噪声对周边声环境的影响。

4.固废: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固废主要为生活垃圾、废旧光伏组件、废油、废电池及农光互补种植管理产生的固废。

生活垃圾经统一集中收集后,与附近村庄生活垃圾一同处置;废旧光伏组件收集后由厂家回收处理;废电池收集后在危废暂存间分区暂存,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理;农光互补种植管理产生的固废为残枝落叶、废弃化肥袋、废农药瓶等,植物残枝落叶在未利用空地填埋或适当堆肥后就地施用;废弃化肥袋等包装材料可回收再利用,不可回收的由原料供应厂家回收处置;废弃农药瓶属于危险废物,应集中收集于危废暂存间的危废暂存桶后,由有资质单位回收处置。

固废处置率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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