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沧市生态环境局关于2022年11月24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报告书)拟审批情况的公示

时间:2022-11-24 18:09:15    作者:   点击数:  
 索 引 号  sthjj/2022-00159  发布机构  临沧市生态环境局  公开日期  2022-11-24 18:09:15
 文  号   主题分类  其他  失效日期 
 体裁分类   服务对象 
 公开范围  公开  主 题 词 
 著录日期   生效日期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及信息公开要求,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项目作出审批意见,现将有关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2022年11月25日-2022年12月1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电话:0883-2165088(传真)、0883-2122683。电子信箱:lchbxzfw@163.com

通讯地址:临沧市临翔区玉带路202号。邮编:677000。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评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云南临沧嘉鸿矿业有限公司云县坝子街铜矿18万吨/年采矿工程

临沧市云县涌宝镇南糯村委会

云南临沧嘉鸿矿业有限公司

中煤科工重庆设计研究院(集团)有限公司

矿山开采规模为18万t/a,服务年限为13.88a,其中基建期1a,生产期12.88a。

矿山最终产品为铜矿原矿石,原矿运至坝子街铜矿选厂选矿。

施工期

1、废水

项目施工期对地表水环境影响主要是场地施工废水以及施工人员、管理人员的生活废水。

(1)项目施工时拟设置废水收集池,收集项目施工过程中产生的施工废水及少量生活污水,收集池设置于项目场地的低洼处,容积≥5m3,经过沉淀处理后的废水回用于建筑材料的冲洗和施工场地喷水降尘及其他工序,不外排。

(2)生活废水依托矿山现有生活区,本工程优先建设隔油池、生活污水处理站等,施工人员生活污水经处理后回用场地洒水降尘、绿化,不外排。

(3)在施工期间要求加强对施工人员的管理。

施工期产生的污水均经沉淀处理后全部回用,不外排,对外环境的影响不大。

2、废气

项目施工期对大气环境的影响主要是施工过程中产生的无组织粉尘。

(1)加强管理,文明施工,建筑材料轻装轻卸;车辆出工地前应尽可能清除表面泥土等;运输砂石料、水泥等易产生扬尘的车辆上应覆盖篷布。

(2)土石方工程包括土方开挖、运输和填筑等施工过程,如遇到干燥、易起尘的土方工程作业时,应辅以洒水降尘,尽量缩短起尘时间。遇到四级或四级以上大风天气,应停止土方作业。

(3)施工过程中使用砂、石料等易产生扬尘的建筑材料,应采用防尘布苫覆盖或采取其他有效的防尘措施进行处理。

(4)施工工程中产生的弃土、弃料及其他建筑垃圾,应及时清运。对堆土场覆盖定期喷洒水。

(5)建设工地运输车辆的车厢应当确保牢固、严密,严禁在装运过程中沿途抛、洒、滴、漏,运输道路定期洒水。

(6)施工方还应当加强施工工人的环保教育,提高施工人员的环保意识,坚持文明施工。

3、噪声

施工期噪声主要来自于施工机械及材料运输车辆,为了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的要求,施工中必须采取如下噪声防治措施:

(1)施工现场的电锯、电刨、通风机等强噪声设备应搭设封闭式机棚。整体设备应安放稳固,并与地面保持良好接触,有条件的应使用减振机座,降低噪声。

(2)合理选择施工机械,施工方法,尽量选用低噪声设备。

(3)加快施工进度,合理安排工期。

(4)加强对施工人员的环境宣传和教育,使他们认真落实各项降噪措施,做到文明施工。

4、固体废物

施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建筑施工产生的建筑垃圾、土石方开挖产生的弃方、施工人员生活垃圾。

(1)项目工程施工期剥离的表土堆存在废石场分区堆放,用于后期植被恢复。

(2)项目施工期产生的建筑垃圾采取分类收集、分类处置的措施,其中可以回收利用的建筑材料包装物(物)、废钢材和废木材等经收集后回用,其余不能回收利用的废弃建筑材料按相关要求进行处置。

(3)施工期间生活垃圾采取分类收集、分类处置的措施,按当地环卫部门的要求处置。

5、生态环境

(1)建设单位应在建设过程中严格执行水土保持方案提出的水土流失防治措施及植物恢复措施,减少生态破坏及水土流失。

(2)施工中不得将废弃土石任意裸露弃置,集中堆放到废石场,并设截排水设施。

(3)项目施工过程中应加强管理,要采取尽量少占地、少破坏植被的原则,控制施工范围,尽量将施工临时占地布置在永久占地范围,将临时占地面积控制在最低限度,以免造成土壤与植被的大面积破坏。

(4)加强施工管理和施工人员环保意识宣传工作,严禁破坏和砍伐项目占地区域外的地表植被及林木。

营运期

1、地表水

运营期废水主要有废石场淋滤水、矿坑涌水、生活污水和机修废水等。

(1)废石场淋滤水

在1#、2#废石场周边设置截排水沟,在1#、2#废石场下方各设置一个废石场淋滤水收集池,兼做收集、沉淀之用。1#废石场淋滤水收集池容积按照55m3建设,2#废石场淋滤水收集池容积按照125m3建设,经沉淀处理雨天收集,晴天部分回用于废石场洒水降尘,剩余排放至拿鱼河。

2、废气

运营期废气主要为粉尘。

(1)废石场建立防尘、洒水系统;各转载点尽量减少落差。

(2)建设单位车辆在运输过程中降速运行,用洒水车洒水降尘,增加运输道路的洒水频次。

(3)废石场堆存的废土石较为松动,易在干燥起风时产生扬尘,加强废石场的洒水防尘工作,减少粉尘量的产生。

(4)各中段矿洞内洒水采用喷雾洒水。

项目对环境空气的污染主要表现在无组织粉尘,一般来说无组织粉尘的主要控制措施为洒水降尘和遮盖粉状材料,根据项目实际,主要为开挖面产生的粉尘污染,因此加强洒水降尘措施,可有效减少80%的扬尘污染,措施经长期实践,合理有效,技术可行。

3噪声

(1)水泵泵体基础设橡胶垫。

(2)工业场地厂界种植绿化带等措施,可以有效降低产噪设备对厂界约3-5dB(A)的贡献值。

(3)运输车辆经过附近村庄时应减速慢行,控制鸣笛。

(4)地下开采工业场地空压机、通风机进行基础减震和建筑隔声,通风机安装消声器。

4、固体废物

(1)废石场周边设截排水沟,下游设置拦渣坝,坝下设淋滤水收集池,采矿产生的废土石集中堆放于废石场,先堆存1#废石场,堆满后恢复植被,再堆存2#废石场,堆满后恢复植被。

(2)废石场淋滤水沉淀池、矿坑水处理站中污泥排入废石场中。

(3)生活垃圾分类集中收集后,按当地环卫部门要求处置。

(4)生活污水处理系统中产生的污泥及油污定期清掏按环卫部门要求处置。

(5)机修废水产生的废矿物油由有资质单位清运处置。

(6)废矿物油采用桶装后,暂存于工业场地废矿物油暂存间,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清运处置。废矿物油的暂存及管理严格按照危废要求进行。

5、生态环境

一、植被保护和恢复措施

(1)开工前对施工临时设施的规划要进行严格的审查,以达到既少占农田、林地,又方便施工的目的。

(2)严格按照设计文件确定征占土地范围,进行地表植被的清理工作。

(3)严格控制路基开挖施工作业面,避免超挖破坏周围植被。

(4)工程施工过程中,要严格按设计规定的弃渣场进行弃土作业;弃渣场禁止占用基本农田。表土保存在表土堆场,用于后续的植被恢复。

(5)施工期临时设施用地尽量选择在矿区征地范围内。凡因矿区开采破坏植被而裸露的土地均应在施工结束后立即整治利用,恢复植被或造田还耕。

(6)及时处理固体废物如粪便、生活垃圾等,以减少对生态环境的污染影响。

二、野生动植物保护建议

(1)加强对施工人员的环保教育工作,禁止施工人员随意破坏植被和猎捕野生动物。

(2)如发现的珍稀濒危野生植物应报地方林业主管部门,采取移植等保护措施。

6、土壤环境

建设单位应做好运营期农田土壤的跟踪监测工作,及时掌握项目及周围土壤重金属变化情况,并及时向当地生态环境部门上报监测结果。

7、地下水

本次环评提出将废矿物油暂存间作为地下水污染重点防渗区,各类废水收集沉淀池、废石场作为一般防渗区,工业场地作为地下水污染简单防渗区

8、环境风险

一、废矿物油暂存间

(1)废矿物油暂存间地面采取重点防渗,渗透系数不大于1×10-10cm/s;

(2)废矿物油收集及送至暂存间由专职人员负责,废矿物油产生及处置须记录有台账,定时进行废矿物油暂存间的检查巡视;

(3)废机油暂存间周围要建立禁区,并有严禁烟火等标志;

(4)消除静电。一切可能产生静电的设备,都要严格接地;

(5)建立完善的消防设施。消防设备、器材及工具要齐全完整。

二、废石场风险防范措施

(1)废石场应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进行安全评价、设计与施工;

(2)严格按照设计要求堆放废土石,严禁乱堆乱放或高堆高放;

(3)在使用过程中委派专人对坝体进行监测,发现潜在的泥石流隐患,应立即采用疏导、切断或固化泥石流物源,消除引发泥石流的水源条件,应立即向当地主管部门报告,及并应及时发出警告和组织下游居民避让;

(4)及时了解和掌握汛期水情和气象预报情况,确保通信可靠和畅通;

(5)雨季定期检查截排水设施、拦渣坝,发现问题及时修理;

(6)按照设计要求分台阶合理堆放废石土,对现有高陡的边坡进行削坡分级。

(7)严防废石场在汛期发生重大事故,必须切实做好防汛排洪工作,准备好必要的抢险物资、工具、运载机械、维护整修上坝道路。加强值班和巡视,密切注视废石场内水情变化和坝体两侧地表径流动态,发现险情及时报告,采取紧急措施,严防事态恶化。

1

耿马县国门医院(国门疾控中心)建设项目

耿马自治县孟定镇滨河路与芒罕路交叉汇口

云南省社会事业发展有限公司

江苏绿源工程设计研究有限公司

主要建设内容为医技楼、住院部综合楼、科研和后勤服务综合楼、中心供养、停机坪、太平间和医疗垃圾暂存间、120指挥中心、连廊、车辆消杀室及相关配套设施

1.大气:项目施工区设置围挡;施工场地定时进行洒水,以有效防止扬尘,在旱季大风日加大洒水量及洒水频次,同时对于建筑材料或者堆积物使用篷布进行遮盖,尽量按量购进建筑材料等,降低施工场地内的扬尘;微生物实验室废气经生物安全柜排风口消毒灭菌、高效过滤后,通过专用排气筒至疾控中心楼顶排放。设置1根微生物实验室废气排气筒,出口高于楼顶4.2m,排气筒总的高度为15m(疾控中心楼高10.8m);实验人员在使用化学试剂的过程在具有通风橱的操作台上完成,通风橱内设过滤装置,过滤器材为活性炭,挥发性气体通风橱收集经活性炭吸附处理后经楼顶排气筒排出。

2.废水:施工场地设置施工废水及生活废水沉淀池2个,地表径流沉砂池2个,施工废水及施工人员生活污水采用沉淀池收集沉淀、过滤后,回用于场内施工过程、场地洒水降尘、施工设备、进出车辆冲洗等施工环节,不外排。地表径流经沉砂池沉淀处理后排入项目周边雨水沟内。微生物实验室内配有高压灭菌锅,对有感染性的器皿先进行灭菌消毒后进行洗刷,洗刷废水经预消毒池消毒处理后,排入化粪池处理,最终进入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第二人民医院统一建设的污水处理站内处理。疾控中心实验室检验分析废水主要由含酸碱废水、含重金属废水、含氰废水三类特殊废水组成,实验室检验分析含酸碱废水经废水收集桶收集后,在实验室内部采用中和法预处理,中和至pH值7~8后排入预消毒池处理后再排入化粪池,经化粪池处理后排入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第二人民医院统一建设的污水处理站处理;另外含氰废水、实验直接产生的含重金属废水,量不大,但是含氰、含重金属等,不得排入污水管网,需按化学废液处置,采取“单独收集+密封+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交由资质单位统一处置措施。

3.噪声:建设单位在与施工单位签订合同时,应要求其使用的主要机械设备为低噪声设备,同时在施工过程中应设专人对设备进行定期保养和维护,并负责对现场工作人员进行培训,严格按操作规范使用各类机械。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合理布设施工机械、采用2.5m以上的围挡,以减轻设备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运营期噪声主要来源于设备噪声,通过合理的平面布置,并建设绿化隔离带,以降低噪声并美化环境。采用上述措施后,项目厂界噪声能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1类标准,因此噪声防治措施是可行的。

4.固体废物:施工期,废弃土石方能回用的尽量回用,不能回用的运至耿马县孟定镇合法弃渣场堆放;建筑垃圾应当分类集中堆存,能回收利用的部分,回收重复利用;不能回收利用的部分运至指定的建筑垃圾堆放点处置。对建筑垃圾及弃土应及时清运、处置,以减少占地,防止扬尘污染,改善施工场地的环境,运输车辆行驶路线应尽量避开环境敏感目标等;施工期施工人员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定期清运,处置率100%。

运营期设置危险废物暂存间,危险废物须单独、分类暂存,不得与生活垃圾及其他一般固体废物等混合,危险废物经分类收集暂存后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理,严格执行《危险废物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办法》,建立台账管理。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处置。未被病人血液、体液、排泄物污染的各种玻璃(一次性塑料)输液瓶(袋)集中收集后送往卫生局指定的单位进行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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