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沧市生态环境局关于2022年11月24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报告表)拟审批情况的公示

时间:2022-11-24 18:17:15    作者:   点击数:  
 索 引 号  sthjj/2022-00160  发布机构  临沧市生态环境局  公开日期  2022-11-24 18:17:15
 文  号   主题分类  其他  失效日期 
 体裁分类   服务对象 
 公开范围  公开  主 题 词 
 著录日期   生效日期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及信息公开要求,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项目作出审批意见,现将有关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2022年11月25日-2022年11月29日(3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三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电话:0883-2165088(传真)、0883-2122683。电子信箱:lchbxzfw@163.com

通讯地址:临沧市临翔区玉带路202号。邮 编:677000。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评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云县阿柱田光伏项目220kV联络线路工程项目

工程线路涉及云县爱华镇、茂兰镇、漫湾镇

华能澜沧江(云县)新能源有限公司

云南君邦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本工程新建1回阿柱田220kV升压站至500kV漫湾电厂的220kV单回路线路,线路全长29.52km,其中架空线28.82km,导线截2×300mm2,电缆线路0.7km,共使用铁塔62基。项目总投资7300万元,环保投资62万元,占建设总投资的0.85%。

施工期:

1、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1)输电线路施工中取土、弃土要按需要定量处理;及时清理取土场弃土堆,施工结束后立即复耕植被,不破坏生态平衡。

(2)塔基土建施工过程中,尽量避免大开挖,尽可能保持山坡的原有地形、地貌。

(3)全线尽量不采用爆破施工,采用人工开挖。

(4)施工中尽量做到“填挖平衡”,减少弃方和借方,弃土在塔基征地范围内铺平绿化。

(5)土路施工时,在道路两侧应挖出网沟及集水坑并及时排水,不让土路表面积水。

定期疏通临时排水系统,使沿线地段排水顺畅。

(6)施工中采取有效的防范措施,保护施工现场环境,避免由施工方法不当引起的对环境的污染和破坏事件发生。

(7)项目施工道路,原则上利用现有道路或在原有路基上拓宽,尽量租用现有房屋设施作为施工用房,减少临时占地。

综上,工程施工期对环境的影响是小范围的、短暂的、可逆的,随着施工期的结束,对环境的影响也将消失。本工程建设产生生态环境影响可接受。

2、水土保护措施

(1)线路经过林地时,根据林木平均自然生长高度采用高塔跨越的方式,仅砍伐放线通道及塔基范围内的树木,尽量减少对树木的砍伐。砍伐林木时,遗下树根及灌木草丛,防止出现裸地发生水力侵蚀。

(2)尽量避开陡坡和不良地质段,如必须在这些地段定塔位,应采取可靠的治理措施。结合塔型、塔高、地质及可能采取的基础,合理确定基面范围,正确掌握开挖基面。

(3)优先考虑采用原状土基础,尽量采用高低腿塔及主柱加高基础,以减少基面土石方开挖量,减少对土地的扰动和破坏。

(4)基面挖方需按规定要求放坡,并且一次放足。当少数土质边坡挖方高度超过10m时,边坡需做成折线形式或台阶形式,以保持边坡稳定。

(5)沿塔位周围自然山坡或基面挖方后的缓坡面用块石砌筑护坡,保护塔基边坡。护坡坡脚必须置于原状土层上,用水泥砂浆砌筑、勾缝,并按规定留泄水孔。

(6)基础开挖、回填后产生的多余土石方,不能回填的土石方清运至地方住建部门指定堆场场所。

3、其他保护措施

(1)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初期,土石方的开挖、回填和道路运输会产生扬尘。但这种施工产生的悬浮颗粒物粒径较大,产生地面扬尘沉降速度较大,很快落至地面,其影响范围较小局限在施工现场附近。施工扬尘对周围环境影响是短期的,随着施工作用结束而基本恢复原来的水平。

为减少和防止扬尘,尽量减轻其污染程度,缩小其影响范围,最大程度降低施工扬尘对区域环境的影响,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应采取如下措施:

1)工地周边100%围挡

施工现场硬质围挡应连续设置,围挡高度不低于2.5m。

2)物料堆放100%覆盖

施工现场土石方开挖后尽快完成回填,不能及时回填的场地,应采取覆盖等防尘措施。

3)出入车辆100%冲洗

施工现场出入口处设置自动车辆冲洗装置和沉淀池,运输车辆底盘和车轮冲洗干净后方可驶离施工现场。

4)施工现场地面100%硬化

主要通道、进出道路及施工占地地面均进行硬化处理。

5)拆迁工地100%湿法作业

对施工场地和进出道路定时洒水、喷淋,避免尘土飞扬。

6)渣土车辆100%密闭运输

渣土等建筑垃圾及土石方、砂石等材料应分类堆放,严密覆盖。需要运输、处理的,按市容部门规定的时间、路线和要求,清运至指定的场所处理。

(2)固体废物防治措施:

建筑垃圾产生量不大,应就近委托环卫部门进行无害化处理,不得随意丢弃;其生活垃圾与当地居民生活垃圾一并处置,应装袋委托当地环卫部门及时清运或定期运至指定的垃圾场,进行无害化处置。

(3)噪声防治措施:

施工时尽量选用低噪声的施工设备,有效缩小施工期噪声影响范围。夜间一般不进行高噪声施工作业,特殊情况如确需夜间施工,则必须征得当地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的同意,采取切实有效的防噪措施,达到《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即昼间70dB(A),夜间55dB(A)。

(4)废水防治措施:

线路施工过程中不设施工工棚,施工人员租住在当地村民家中,产生的生活污水与租户的生活污水统一收集发酵后用做农肥,不应直接排入天然水体。在线路施工过程中产生的生产废水经沉淀池沉淀后用于施工防尘,不应直接排入天然水体。

(5)施工安排:

加强施工管理,合理安排施工时间,施工单位要做好组织工作,进行文明施工,并征得当地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的意见后方可施工。

综上,施工期采取相应的环境保护措施后,施工过程中不会对区域声环境、大气环境和水环境产生明显影响。

运营期:

1、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1)对线路塔基处的永久占地和临时占地,加强植被的抚育和管护。

(2)在线路维护和检修中仅对影响安全运行的树木进行削枝,不进行砍伐。

(3)制定和实施各项环境管理计划,检查治理设施运行情况,及时处理出现的问题,保证治理设施的正常运行。

(4)不定期地巡查线路,特别是各环境保护对象,保护生态环境不被破坏,

保证保护生态与工程运行相协调

2、声环境保护措施

加强输电线路的运营管理,确保敏感目标处的声环境质量达标,减少对周围声环境的影响。

3、地表水环境保护措施

输电线路运行期不产生废水。

4、固体废物防治措施

输电线路运行期间无固体废物产生。

5、电磁环境防治措施

(1)设置安全警示标志;

(2)合理选择导线的配电架构高度、对地和相间距离,保证地面工频电场强度和磁感应强度符合标准。

(3)按《电力设施保护条例》(国务院令第239号)要求,划定项目输电线路保护范围,其中110kV架空电力线路保护区范围应控制在其边导线外15m;导线对地高度及交叉跨越控制距离应严格满足《110~750kV架空输电线路设计规范》(GB50545-2010)中相关要求;合理选择杆塔塔型、导线型式等以降低线路工频电场和磁感应强度。

(4)开展运营期电磁环境监测和管理工作,切实减少对周围环境的电磁影响。

(5)对工程所在地区的居民进行有关输变电工程环境保护知识的宣传和教育,消除他们的畏惧心理。

2

凤庆县干口华能60MW农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110kV输电线路项目

线路位于洛党镇。

华能澜沧江(凤庆)新能源有限公司

云南君邦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本工程线路位于洛党镇,起点为云南省临沧市凤庆县干口拟建110kV升压站,终点为已建110kV大兴-新云线路#4塔,全线单回路架设,线路路径长约3.711km,拟建铁塔12基。项目总投资450万元,环保投资16.8万元,占建设总投资的3.73%。

施工期:

1、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1)输电线路施工中取土、弃土要按需要定量处理;及时清理取土场弃土堆,施工结束后立即复耕植被,不破坏生态平衡。

(2)塔基土建施工过程中,尽量避免大开挖,尽可能保持山坡的原有地形、地貌。

(3)全线尽量不采用爆破施工,采用人工开挖。

(4)施工中尽量做到“填挖平衡”,减少弃方和借方,弃土在塔基征地范围内铺平绿化。

(5)土路施工时,在道路两侧应挖出网沟及集水坑并及时排水,不让土路表面积水。

定期疏通临时排水系统,使沿线地段排水顺畅。

(6)施工中采取有效的防范措施,保护施工现场环境,避免由施工方法不当引起的对环境的污染和破坏事件发生。

(7)项目施工道路,原则上利用现有道路或在原有路基上拓宽,尽量租用现有房屋设施作为施工用房,减少临时占地。

综上,工程施工期对环境的影响是小范围的、短暂的、可逆的,随着施工期的结束,对环境的影响也将消失。本工程建设产生生态环境影响可接受。

2、水土保护措施

(1)线路经过林地时,根据林木平均自然生长高度采用高塔跨越的方式,仅砍伐放线通道及塔基范围内的树木,尽量减少对树木的砍伐。砍伐林木时,遗下树根及灌木草丛,防止出现裸地发生水力侵蚀。

(2)尽量避开陡坡和不良地质段,如必须在这些地段定塔位,应采取可靠的治理措施。结合塔型、塔高、地质及可能采取的基础,合理确定基面范围,正确掌握开挖基面。

(3)优先考虑采用原状土基础,尽量采用高低腿塔及主柱加高基础,以减少基面土石方开挖量,减少对土地的扰动和破坏。

(4)基面挖方需按规定要求放坡,并且一次放足。当少数土质边坡挖方高度超过10m时,边坡需做成折线形式或台阶形式,以保持边坡稳定。

(5)沿塔位周围自然山坡或基面挖方后的缓坡面用块石砌筑护坡,保护塔基边坡。护坡坡脚必须置于原状土土层上,用水泥砂浆砌筑、勾缝,并按规定留泄水孔。

(6)基础开挖、回填后产生的多余土石方,不能回填的土石方清运至地方住建部门指定堆场场所。

3、其他保护措施

(1)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初期,土石方的开挖、回填和道路运输会产生扬尘。但这种施工产生的悬浮颗粒物粒径较大,产生地面扬尘沉降速度较大,很快落至地面,其影响范围较小局限在施工现场附近。施工扬尘对周围环境影响是短期的,随着施工作用结束而基本恢复原来的水平。

为减少和防止扬尘,尽量减轻其污染程度,缩小其影响范围,最大程度降低施工扬尘对区域环境的影响,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应采取如下措施:

1)工地周边100%围挡

施工现场硬质围挡应连续设置,围挡高度不低于2.5m。

2)物料堆放100%覆盖

施工现场土石方开挖后尽快完成回填,不能及时回填的场地,应采取覆盖等防尘措施。

3)出入车辆100%冲洗

施工现场出入口处设置自动车辆冲洗装置和沉淀池,运输车辆底盘和车轮冲洗干净后方可驶离施工现场。

4)施工现场地面100%硬化

主要通道、进出道路及施工占地地面均进行硬化处理。

5)拆迁工地100%湿法作业

对施工场地和进出道路定时洒水、喷淋,避免尘土飞扬。

6)渣土车辆100%密闭运输

渣土等建筑垃圾及土石方、砂石等材料应分类堆放,严密覆盖。需要运输、处理的,按市容部门规定的时间、路线和要求,清运至指定的场所处理。

(2)固体废物防治措施:

建筑垃圾产生量不大,应就近委托环卫部门进行无害化处理,不得随意丢弃;其生活垃圾与当地居民生活垃圾一并处置,应装袋委托当地环卫部门及时清运或定期运至指定的垃圾场,进行无害化处置。

(3)噪声防治措施:

施工时尽量选用低噪声的施工设备,有效缩小施工期噪声影响范围。夜间一般不进行高噪声施工作业,特殊情况如确需夜间施工,则必须征得当地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的同意,采取切实有效的防噪措施,达到《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即昼间70dB(A),夜间55dB(A)。

(4)废水防治措施:

线路施工过程中不设施工工棚,施工人员租住在当地村民家中,产生的生活污水与租户的生活污水统一收集发酵后用做农肥,不应直接排入天然水体。在线路施工过程中产生的生产废水经沉淀池沉淀后用于施工防尘,不应直接排入天然水体。

(5)施工安排:

加强施工管理,合理安排施工时间,施工单位要做好组织工作,进行文明施工,并征得当地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的意见后方可施工。

综上,施工期采取相应的环境保护措施后,施工过程中不会对区域声环境、大气环境和水环境产生明显影响。

运营期:

1、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1)对线路塔基处的永久占地和临时占地,加强植被的抚育和管护。

(2)在线路维护和检修中仅对影响安全运行的树木进行削枝,不进行砍伐。

(3)制定和实施各项环境管理计划,检查治理设施运行情况,及时处理出现的问题,保证治理设施的正常运行。

(4)不定期地巡查线路,特别是各环境保护对象,保护生态环境不被破坏,

保证保护生态与工程运行相协调

2、声环境保护措施

加强输电线路的运营管理,确保敏感目标处的声环境质量达标,减少对周围声环境的影响。

3、地表水环境保护措施

输电线路运行期不产生废水。

4、固体废物防治措施

输电线路运行期间无固体废物产生。

5、电磁环境防治措施

(1)设置安全警示标志;

(2)合理选择导线的配电架构高度、对地和相间距离,保证地面工频电场强度和磁感应强度符合标准。

(3)按《电力设施保护条例》(国务院令第239号)要求,划定项目输电线路保护范围,其中110kV架空电力线路保护区范围应控制在其边导线外10m;导线对地高度及交叉跨越控制距离应严格满足《110~750kV架空输电线路设计规范》(GB50545-2010)中相关要求;合理选择杆塔塔型、导线型式等以降低线路工频电场和磁感应强度。

(4)开展运营期电磁环境监测和管理工作,切实减少对周围环境的电磁影响。

(5)对工程所在地区的居民进行有关输变电工程环境保护知识的宣传和教育,消除他们的畏惧心理。

3

镇康县“农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二期)

云南省临沧市镇康县忙丙乡新水村村委会、勐堆乡彭木山村村委会、蟒蛇山村村委会、大寨村村委会

临沧核祥新能源有限公司

贵州安诚晟景生态环境咨询有限公司

拟新建装机容量为40MW的光伏发电站。项目由5个光伏场区组成,其中忙丙乡新水村村委会、勐堆乡彭木山村村委会和蟒蛇山村村委会各1块,勐堆乡大寨村村委会2块,项目由光伏场区的光伏组件、逆变器、箱式变压器、集电线路和35kV双回输出线路等组成。项目总占地面积为96.346hm2,25年运行期内多年平均上网电量6249.57万kW·h,年平均满负荷利用小时数为1249.91h。项目总投资为48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为150万元。

施工期:

1.大气:配备1台洒水车,在施工场地安排施工人员定期洒水,以降低扬尘,对散装物料堆放处临时遮盖,土石方及时回填、夯实。项目运输车辆应采用篷布遮盖、严禁超载,防止散装物料如砂石、水泥等散落,造成二次扬尘,同时,通过村庄的路段要减速,并安排专人定期维护、清扫、洒水、降尘。混凝土拌和系统布置的位置与村庄居民点的距离应不小于200米,并采取围挡措施,防止扬尘污染。加强对施工车辆的维修保养,严禁使用超期服役和尾气超标的车辆。在施工过程中,要合理地安排车辆出入,避免车辆在施工场地的拥挤。尽量选择耗油少、排气少的建筑车辆,选择高质量的燃料,降低机械及汽车尾气的排放。

2.废水:施工期施工生产废水、施工生活污水处理后,全部回用,不外排。雨天场区地表径流经沉沙池沉淀后,排入周围箐沟。

3.固废:生活垃圾应定点存放、及时收集,收集后运至附近村庄垃圾收集点,与周边村庄垃圾一同处置。剥离表土不得随意堆放,并对项目内的表土临时堆场进行采取土工布遮盖、设置临时拦挡措施。土石方不得随意堆放和倾倒,项目开挖产生的土石方应及时在场地区回填利用。伏组件、电气设备安装过程中产生的废弃设备零件集中收集后,回收利用。

运营期:

1.废水:光伏电池板清洗废水用于光伏组件下植物的绿化用水,不外排。

2.废气:运营期无废气产生。

3.噪声:在设备选型上选用低噪声设备;光伏发电区箱式变压器应合理布置。

4.固废:损坏更换的电池组件运至一期的升压站进行暂存,最终由厂家回收处置;生活垃圾员工带回至附近村庄垃圾桶。

4

大朝山西林业光伏电站二期

临沧市云县大朝山西镇、大寨镇、涌宝镇

云县乾润新能源有限公司

云南欣驰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本项目总用地面积约662.74hm2,交流侧装机容量180MW(AC),直流侧装机容量224.5MWp(DC)。25年运行期内多年平均上网电量为31448万kW·h,年平均满负荷利用小时数为1401hr。项目总投资为83136万元,其中环保投资为405.4万元。

施工期:

1.大气:对施工场地定时进行洒水抑尘;合理组织施工,缩短施工时间;施工开挖产生的裸露面和散体物料堆放区采用防尘网进行覆盖,施工开挖过程产生的土石方禁止在场内长时间堆存,应及时回填压实或采取临时覆盖措施,干旱大风季节禁止开挖作业;运输车辆遇到村落要减速慢行,减少扬尘产生。

2.废水:施工期施工生产废水、施工生活污水处理后,全部回用,不外排。雨天场区地表径流经沉砂池沉淀后,排入周围箐沟、河流。

3.固废:施工单位不得将建筑垃圾交给个人或者未经核准从事建筑垃圾运输的单位运输,应全部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理,施工建筑垃圾应及时清运处置;项目内产生的土石方不随意堆放和倾倒,项目开挖产生的土石方应及时在场地区回填利用,弃土清运至弃渣场堆存;施工人员的生活垃圾应定点存放、及时收集,经收集后与附近村庄垃圾一同处置;光伏组件、电气设备安装过程中产生的废弃设备零件集中收集后,回收利用。

运营期:

1.废水:厂区内设置雨污分流系统;光伏电池板清洗废水用于光伏组件下植物的绿化用水;项目办公生活区附近设置1个容积为2m3的隔油池和1个2m3的化粪池预处理设施,并设置1套处理规模为2m3/d的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拟采用MBR处理工艺。同时设置1座10m3的储水池,用于暂存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处理达标的尾水。项目厨房生活污水经隔油池处理后,汇同其它生活污水进入化粪池预处理后,进入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处理达《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城市杂用水水质》(GB/T18920-2020)中绿化标准后,排入储水池内,非雨天回用于场内及周边绿化;应按照水保措施要求沿场址等高线布设浆砌石截洪沟,截洪沟与道路工程区排水沟及坡脚箐沟相接,有效拦截和排出山坡上游来水,截洪沟成梯形断面,底宽0.6m,深0.6m,截洪沟末端设置沉砂池。同时项目应落实农光及林光互补措施和升压站绿化措施,有效减少场区山坡降水形成的雨天径流量,减小雨水径流泥沙含量,从而减小对项目下游李子树水库及潘家地水库水环境的影响。

2.废气:厨房设置抽油烟机,油烟经油烟机处理后排放;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设置为地埋式,减少异味的产生;生活垃圾及时清运,减少因生活垃圾腐烂而产生的异味影响周围环境。

3.噪声:在设备选型上选用低噪声设备;光伏发电区箱式变压器分散合理布置,箱式变压器设置于箱式变压器房内进行隔声;逆变器属于电子器件装置,在其说明书中有详细安装使用环境的要求,并且严格按照逆变器说明书进行安装。同时在逆变器与地面之间安装阻尼弹簧减振器,能有效地隔断振动传递防止噪声辐射;升压站主变压器采取相应的隔声、减振措施,外围应设置围墙进行隔声;加强项目内的绿化,在美化环境的同时还能起到一定的降噪作用。

4.固废:项目升压站区设置一间25m2的危险废物暂存间,项目检修或事故状态下产生的废变压器油采用油桶收集、铅蓄电池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内,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项目产生的废油、铅蓄电池和危废暂存间的建设应严格按照《危险废物管理办法》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修改单(2013年 第36号)要求执行;设置专门废旧电器组件设备贮存室,对于损坏更换的电池组件进行存储,最终由厂家回收处置;办公生活区设置若干生活垃圾收集桶收集员工生活垃圾,生活垃圾;生活垃圾经统一集中收集后,与附近村庄垃圾一同处置;进行集约化农林光互补模式,提高秸秆收集率,对秸秆进行集中处理。秸秆堆肥腐熟后还田,禁止露天焚烧。不应露天随意堆放,防止污染土壤和水体。

5

蚂蚁堆乡南水北调70MW农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

临沧市临翔区蚂蚁堆乡曼启村、新民村、小河边村

临沧南水北调新能源有限责任公司

楚雄有色金属勘测工程有限公司

项目占地面积为92.5225hm2,包括8个光伏场区及110kV升压站。项目新建110kV升压站1座,主变规模为1×63MVA,电站以1回110kV线路接至旗山变,线路长度约为18km,导线截面按150mm2选择。项目总投资为30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为176.35万元。

施工期:

1.大气:配置1辆洒水车,施工期安排专门人员对施工场地和进出场地道路定时洒水以减少扬尘量,洒水次数根据天气状况而定。对建筑垃圾及建筑材料应及时处理、清运,以减少占地,堆放场地堆放粉状物料加盖篷布,其他区域定时洒水,防止扬尘污染,改善施工场地的环境。施工垃圾应及时处置。对于装运含尘物料的运输车辆应该加盖篷布或密闭,严格控制和规范车辆运输量和方式,容易产生粉尘的物料不得超过车辆两边和尾部的挡板,严格控制物料的洒落,以避免因为道路颠簸和大风天气起尘而对沿途的大气环境造成影响。推平压实应当推一块压一块,从根本上减少表面的散土,降低扬尘的产生量。施工场地出入口要设车辆清洗池,确保进出场地的施工车辆不带泥上路。

2.废水:施工场地设置2个沉淀池,施工场废水经临时沉淀池沉淀处理后,回用于场地洒水降尘及施工环节;合理安排工期,避免在雨天进行土方作业;确保排水设施和沉淀设施连续、通畅,发现堵塞或损坏,应当立即疏通或修复;项目应加强管理,做好机械的日常维护保养,杜绝跑、冒、滴、漏现象;施工场地材料堆场四周设置挡墙,防止散料被雨水冲刷流失到地表水体中;施工材料中如化学建材等不得堆放在地表水体附近,并加设土工布围挡,防止被雨水冲刷进入地表水体;施工场地散落的物料要及时清扫,物料堆放要采取防雨水冲刷和淋溶措施,以免被冲入河道,污染水体;加强施工期环境监理。

3.固废:施工过程处理地表产生的土壤在合适位置临时堆存,采取必要的遮盖措施,及时回填;在施工填土区域应对填方进行压实,减少场地水土流失;要求对临时表土堆场周边设置截排水沟和挡板等措施;建筑垃圾能回收利用的回收利用,不能回收利用的运送至当地合法的建筑垃圾消纳场进行规范处置;生活垃圾以及废包装物等收集后委托当地环卫部门清运处理;安装过程中产生的废弃零部件,主要为电缆余料、型钢支架边角料等废弃物。及时分类收集回收;应在合理位置选取相对固定的垃圾收集点,少量生活垃圾通过附近村庄或合作企业环卫设施收集,由环卫部门统一进行运输处理。

运营期:

1.废水:太阳能电池板清洗水通过太阳能电池板落入场地土壤中,由光伏场区植被吸收;升压站生活污水、食堂污水经隔油池隔油(0.5m3)处理后进入化粪池(4m3),其他生活污水直接进入化粪池,化粪池澄清过滤后排入污水处理设备(处理规模3m3/d),经处理后达到《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城市杂用水水质》(GB/T18920-2020),雨天暂存于中水池(12m3),晴天回用于项目区绿化浇洒,不外排。

2.废气:升压站食堂安装油烟净化设施一套,油烟去除率≥60%,总风量为1500m3/h;对污水处理工艺流程中有臭气产生的构筑物覆盖封闭,恶臭气体经收集、处理后,达到《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废气排放要求。

3.噪声:噪声的防治措施:设备订货时提出设备噪声限制要求,对于变压器、逆变器等设置隔声措施,使其噪声满足相关要求;电站总平面布置及建筑设计时应考虑防噪措施;运行中可能产生较大振动的设备,应首先从振动源上进行控制并采取隔振措施;主设备和辅助设备及平台的防振设计应符合相关标准、规范的规定。

4.固废:设置集中的生活垃圾暂存场所(垃圾箱2个,每个有效容积5m3),统一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处理;建设单位拟在升压站附属用房设置危废暂存间,占地面积约60m2。危废暂存间外应粘贴相关标志牌和警示牌,危废分类贮存、规范包装并应防止风吹、日晒、雨淋,不能乱堆乱放,定期转移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安全处置;废旧光伏组件设置贮存间(20m2),保持干燥通风,最终由专业的回收厂家收购处理;化粪池污泥委托当地村民清掏用作光伏板区植被肥料;在项目区设有17m3事故油池,在变压器旁设有收集设施,通过管道排入事故油池,废油用油桶收集于暂存间,交由有资质的回收单位处理;每个箱变旁设1m3箱变事故油池,废油用油桶收集于暂存间,交由有资质的回收单位处理。

6

临沧市云县干龙潭二期农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

临沧市云县幸福镇盘村山

云县汇能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大理丽源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本项目光伏发电工程装机容量为50.274MW,共计使用单晶硅高效单面540Wp组件93100块,228kW组串式逆变器175台,1600kVA 变压器1台,3125kVA变压器12台,电站额定容量39.9MW。建成后年平均满负荷利用小时数为1374.33hr。本工程依托干龙潭一期光伏电站110kV升压站,但需对该升压站进行扩建,扩建内容均位于一期110kV升压站用地红线范围内,不新增占地,主要包括新增110kV,40MVA升压变压器一台,新建1座35kV开关站及户外电气设备。采用2回35kV集电线路汇集场区13个光伏子阵的电力输出,接入35kV开关站,经变压器升压至110kV,两期电能在110kV侧汇总后,沿用一期送出线路接入110kV新塘房水电站,线路长度约16km。项目总投资为2225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为309.5万元。

施工期:

1.大气: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分片区进行施工,尽量缩小施工范围,夜间不施工;配置1辆洒水车,对施工场地进行洒水降尘;施工期散体材料集中堆存、采用防尘网进行临时遮盖;临时表土堆场设置临时拦挡,并采用土工布遮盖并采取洒水降尘;混凝土拌和区、材料堆放区、材料加工区布置远离居民点;施工期间运输车辆避免超载运输,运输车辆经过沿途居民点时注意控制车速,减速慢行。

2.废水:合理安排工期,尽量避免雨季土石方施工;设沉淀池处理施工废水,处理后全部回用;施工人员生活污水中粪便污水依托一期项目升压站内的化粪池进行处置;光伏场区和升压站周围内外设雨水截水沟和沉砂池设,雨水经沉砂池处理后回用不外排。

3.固废:表土堆放在表土堆场用于后期绿化覆土;施工期土石方做到场内平衡,无弃渣;建筑垃圾分类收集,可回收利用的外售相应收购商,不可回收部分委托有资质单位清运至政府部门指定的场所进行处置;设置垃圾桶,对施工人员的生活垃圾进行收集,收集后统一运至附近村寨垃圾收集点进行处置。

4.噪声:合理安排施工进度,禁止夜间施工;采用低噪声施工机械;合理布置高噪设备;优化车辆进出线路,经过村庄时,须减速慢行,禁止鸣笛;加强设备的维护和保养,保持机械润滑,降低运行噪声文明施工,建立健全现场噪声管理责任制。

运营期:

1.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和光伏组件清洗废水,由于清洗废水水质简单,主要污染因子为悬浮物SS,浓度很低,接近雨水水质,因此,太阳能电池组件清洗废水可直接用作本项目农光互补中农作物的种植及消纳;职工生活污水依托一期项目升压站内的化粪池进行处置,食堂废水经隔油池预处理后同其它生活污水一并排入化粪池(5m³)处理,化粪池处理后雨天暂存于废水收集池(5m³),最后经回用水泵抽至升压站内绿化地及菜地浇洒不外排。事故油池、危废暂存间须进行防渗处理,按重点防渗区进行建设,防渗技术要求为:等效黏土防渗层Mb≥6m,K≤1×10-7cm/s。

2.废气:运营期不产生废气。

3.噪声: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隔声、减振等措施,并加强设备维护。

4.固废:废弃光伏组件由专业的回收厂家回收;生活垃圾定期清运至垃圾收集点,由环卫部门处置;化粪池污泥由站内工作人员进行清掏,进行无害化处理之后用于升压站内部绿化及菜地施肥使用;升压站设置事故油池用于收集废油,每座箱式变压器下方分别设置1座1m³的事故油池用于收集废油;废铅蓄电池、废变压油经5㎡危废暂存间暂存,实行台账管理制度,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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