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市交通运输局高度重视法治政府部门建设,紧紧围绕依法行政、建设法治交通的目标,规范行政决策和执法行为,强化权力公开和执法监督,提高 队伍法治化水平和依法行政能力,依法全面履行政府部门职能,确保了新常态下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顺利推进。
一、依法全面履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一)加强组织领导,提高政治站位。我局始终坚持党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领导,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以局党组书记、局长任组长,局党组成员、副局长任副组长,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市交通运输局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把法治政府建设和交通运输依法行政摆在工作全局进行统筹研究,局主要领导将履行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落实到工作安排部署中,牵头组织研究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积极推进交通运输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推进依法行政与管理服务并重。按照“逢会必学全覆盖”的要求,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督察工作规定》《云南省法治政府建设规划暨实施方案(2016-2020年)》《临沧市法治政府建设规划暨实施方案 (2017-2020 年 )》部署的工作任务和相关要求,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坚持依法行政,着力提升交通运输系统依法行政和综合治理能力,增强加快推进部门法治政府建设的责任感、紧迫感,努力提升和优化全市交通运输行业营商环境。
(二)健全完善依法行政工作机制,提升科学民主决策能力
我局认真贯彻落实《云南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加强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等决策法定程序,对重要的行业管理决策及制定规范性文件,坚持依法执行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等决策程序。在单位内部实施重大行政决策事项上坚持集体讨论决定、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贯彻落实《云南省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备案办法》,加强对规范性文件的制定和管理,结合行业管理实际,认真贯彻执行交通运输法规、规章,严格控制和规范单位内部规范性文件的制定工作。经清理,今年我局未制定和印发规范性文件。
(三)加强法治宣传,提升群众法制观念
一是把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重要决策部署列入党组会学习的内容,及时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批示指示和全国、全省、全市法治政府建设会议、文件精神,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宣贯。二是结合春运、“六月安全月”、信用宣传、法制宣传等重要时间节点,认真开展交通运输法律法规宣传,开展送法进企业、进社区、进学校等活动,积极为群众提供咨询服务,强化交通运输经营者和从业人员遵纪守法的自觉性和提升群众运用法律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能力不断增强。今年以来,共组织开展交通运输法制宣传工作4次,发放宣传材料1000份,群众的法治意识进一步提高。三是组织行政执法人员开展培训教育,结合工作实际开展以案释法培训,积极提高执法人员自身法治素养和依法行政能力,交通运输干部职工的法律意识明显增强,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依法管理的能力逐步提高。四是坚持交通运输行政执法资格管理制度,强化依法行政,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抓好行政执法评议和案卷评查工作,积极推进交通运输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
二、深化改革,依法全面履行部门职能
(一)深入推进“最多跑一次”事项改革。及时印发《全市交通运输系统关于深化“最多跑一次”改革推进审批服务便民化实施方案》,深化简政放权,优化政务服务,强化事中事后监管,激发市场活力,提高为民服务水平。 一是持续推进简政放权。及时承接上级下放行政审批事项情况,并按照要求对承接保留的行政审批事项审批流程及审批时限进行了流程再造和压缩。将办事流程、服务事项、职能职责、业务工作、行政审批事项等报市政务服务中心统一进行公示。同时,按照“二集中、五到位、四个一”的要求,将保留的所有行政审批事项全部进驻市行政服务中心市交通运输局和市道路运输管理局服务窗口统一集中输,进一步杜绝了“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的现象发生。二是优化政务服务。实施“一站式受理”,清理证明材料和规范性文件,编制业务手册和服务指南;对接政务信息系统,打通信息孤岛;创新服务方式,开展“证件寄送”“ 延时服务”“ 预约服务”。三是强化行业监管。制定完善“一单两库一细则”,全面落实“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和“互联网+监管”;清理规范中介服务事项,制定中介服务事项监管办法;加强信用管理,制定从业人员“黑名单”制度,及时推送“双公示”和“黑名单” 信息,让失信主体一处违法处处受限。
(二)不断强化执法职能。一是及时分析研判违法行为发生趋势,相继开展了全市客运市场整治、危化品运输车辆检查、公路及公路两侧违法行为整治、城 区出租行业集中整治等专项行动,有力打击了各类违法违规经营行为。二是积极制定出台了我市网约出租车管理办法,坚持处罚与教育相结合,通过加大路面执法力度、从严处罚违规平台、约谈相关平台公司,形成政企良性互动,有力推动了网约车服务在我市的合规进程。三是围绕治超联合执法常态化制度化、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扫黑除恶、非洲猪瘟疫防治等重点工作,通过明确工作流程,加强信息抄告,开展联合督察等措施,形成了常态化的部门联动工作机制;对县区交通运输部门实施规范执法考核,创新执法监督管理模式,有力推动了我市交通运输执法工作的整体提升。
(三)依法行政制度体系逐步完善
1.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一是认真落实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制度和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凡在出台规范性文件和作出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征收、行政裁决及其他涉及行政相对人重大权益或者社会影响较大的行政执法决定之前,均按要求对其合法性、合规性、适当性进行法制审核及备案。二是认真落实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按照集中清理与专项清理相结合的方式,对改革开放以来涉及市场主体限制公平竞争和不利于民营企业发展的市政府规范性文件和部门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分别按照要求宣布继续有效、失效、废止。
2.着力完善执法管理制度。根据《交通运输部交通运输行政执法程序规定》、《临沧市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工作方案》等文件精神,进一步制定完善了执法考核措施,促进了队伍管理的制度化;明确案件移送、路政管理工作规范,进一步规范了执法流程;修订自由裁量权执行标准,制定印发了《临沧市交通运输局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的工作方案》,有力推动了执法工作的公开透明、合法规范。
(四)依法科学民主决策质量逐步提升
1.落实重大行政决策制度,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进一步完善交通运输重大决策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听证等系列制度,重大交通建设项目组织专家评审,通过媒体发布公告、实地征求沿线群众和单位意见等形式,广泛听取社会公众意见。
2.积极推进部门法律顾问工作。严格法律顾问选聘程 序,通公开选聘等方式优中选优,与临沧博川律师事务所签订法律顾问服务合同,聘请其专业素质高、能力强的专职律师为法律顾问;明确职责要求,加强考核,保障法律顾问积极参与我局重大决策研究论证,参与政策规范性文件、合同文本的起草和审查,参与法制培训、执法业务研究和法律咨询,参与我局行政复议、诉讼、仲裁等涉诉案件的应诉,参与信访、政府信息公开等事务处理,提升了我局依法决策、依法行政水平。
(五)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明显增强
1.着力提升办案质量。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 开展全市执法案件查评活动,以集中查评为载体,以互评互查为抓手,以比学赶超为目的,明确了案件办理标准、程序、规范;修订执法文书,强化案件移送抄告和申请法院强制执行,进一步规范了执法程序;积极推行案卷整理示范,组织案卷评查座谈交流,提升了交通运输行政执法案件处理能力。
2.着力提升队伍素质。为切实提高培训实用性和针对性,实施“菜单式”定制培训;年度内组织行政执法人员培训1次;定期印发法制工作动态、案件处理工作动态,详细解读典 型案例,提升了执法人员的综合素质和执法水平。
3.着力强化督导落实。强化内部全面督导,将工作纪律、执法档案、规范执法、信访投诉等日常检查与专项督导工作相结合, 不断提高督导效能。
(六)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进一步完善
1.认真做好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把行政应诉作为依法行政的一项重要工作,加强组织领导,领导带头履行行 政应诉职责,积极出庭应诉,所涉业务科室协助办理;定期召 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研讨会,采用“一案一例”的学习模式,通过总结提升,推动执法法规范化。年度内我局未受理行政复议案件 。
2.依法及时办理信访事项。实行局领导信访工作“一 岗双责”制度,各科室多管齐下,认真研究解决新情况、新问题;坚持定期排查制度,坚持预防为主,注意抓好初信初访工 作;优化12328咨询服务热线,及时依法受理解决群众反映诉求和问题。2020年以来,共收到群众对道路运输行为举报的投诉案件136件,我局及时组织调查、处理、落实、答复,群众满意度进一步提升。
(七)积极推进交通综合执行改革
一是根据中共云南省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加快组建五个领域综合行政执法队伍的通知》及市委编办2019年12月18日下午协调会议“尽快明确各领域综合行政执法队伍机构,并于12月20日先行挂牌,其他事宜加强向省级主管部门对接、加快推进”的要求精神,市、县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机构已于2019年12月20日全部完成挂牌工作。二是按照《中共临沧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同意组建临沧市县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队伍的通知》(临编办发〔2019〕50号)要求,在临沧市道路运输管理局、临翔区道路运输管理局基础上组建“临沧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内设“临翔区直属大队”,将交通运输系统内公路路政、道路运政、水路运政、航道行政、港口行政、地方海事行政、工程质量监督、造价管理等执法门类的行政处罚以及与行政处罚有关的行政检查、行政强制等行政执法职能职责整合划转到新组建的临沧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实施。其他7个县和孟定镇组建“××县、镇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三是由于部分路政职能由省管机构承担(临沧公路路政管理支部),其职能、机构、人员编制未下划市级行使及管理,暂未实现集中办公。目前,为确保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工作不出现“断档”,各部门涉及的行政执法职能暂时按原部门原渠道履行职责,其他改革事宜待省交通运输厅方案明确后再具体细化,并报市委、市政府审批后实施。
三、2021年工作重点
一是全面推进法治部门建设。积极推进部门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措施落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指示精神,落实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战略要求,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始终坚持把党的全面领导贯彻落实到道路运输法治政府部门建设全过程和各方面。健全完善主要领导管总、分管领导直接牵头落实的领导协调机制和工作责任机制,积极推动法治政府部门建设。
二是落实“放管服”改革措施。贯彻落实国家关于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工作部署,落实简政放权工作事项,强化交通运输事中事后监管,提高行政许可服务能力和水平。积极推进行政许可标准化建设,编制完善服务指南和工作手册,方便群众办事。
三是贯彻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积极推进交通运输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工作,积极推进交通运输行政执法信息化建设。
四是配合上级推进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持续规范交通运输行政执法,提升依法行政能力,按照省委办公厅关于推进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改革指导意见,在上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的领导下,深入推进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推进整合组建我市交通运输综合执法队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