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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沧市打造一流绿色食品牌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2021年临沧市十大名茶、十大绿色农产品、十佳名优农产品加工企业、优秀农产品电商(直播)、十佳新型职业农民评选活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来源:    作者:   时间:2021-10-22 15:45:00  点击率:打印 】【 关闭

各县、自治县、区人民政府,市直有关部门:

  《2021年临沧市十大名茶、十大绿色农产品、十佳名优农产品加工企业、优秀农产品电商(直播)、十佳新型职业农民评选活动工作方案》已经第四届市人民政府第107次常务会议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临沧市打造一流绿色食品牌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10月22日


  

2021年临沧市十大名茶、十大绿色农产品、十佳名优农产品加工企业、优秀农产品电商(直播)、十佳新型职业农民评选活动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的重要论述精神,按照省委、省政府打造世界一流“绿色食品牌”决策部署,聚焦“三个示范区”建设,树立典型,扩大影响,促进绿色食品龙头企业发展壮大,推动临沧农产品品牌化发展,进一步促进高原特色现代农业转型升级,提质增效,激发农业龙头企业和广大农民发展绿色农业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打造农村电商典范,拟在全市范围内开展2021年临沧市十大名茶、十大绿色农产品、十佳名优农产品加工企业、优秀农产品电商(直播)、十佳新型职业农民评选活动,制定本方案。

  一、活动名称

  2021年临沧市十大名茶、十大绿色农产品、十佳名优农产品加工企业、优秀农产品电商(直播)、十佳新型职业农民评选活动。

  二、主承办单位

  (一)主办单位:临沧市人民政府

  (二)承办单位:临沧市打造一流绿色食品牌工作领导小组

  三、评选项目及职责分工

  (一)临沧市十大名茶

  评选范围为临沧市内注册纳税的茶叶企业,按照合法合规、绿色有机、品质优良、市场认可的要求,从主体条件、品牌条件、产品条件、社会责任等方面,依据《临沧市十大名品评选管理办法》评选出10个茶叶产品。

  牵头单位:市农业农村局

  责任单位:8县(区)人民政府、市公安局、市中级人民法院、市财政局、市林业和草原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商务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税务局、市供销社、市工业园区管委会、市生态环境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民银行临沧中心支行、临沧市银保监局。

  (二)临沧市十大绿色农产品

  评选范围为临沧市内注册纳税的核桃、临沧坚果、畜牧、蔬菜、中药材、咖啡、水果等企业,按照合法合规、绿色有机、品质优良、市场认可的要求,从主体条件、品牌条件、产品条件、社会责任等方面,不限定产业数量,依据《临沧市十大名品评选管理办法》评选出10个绿色农产品品牌。

  牵头单位:市农业农村局

  责任单位:8县(区)人民政府、市公安局、市中级人民法院、市财政局、市发展改革委、市林业和草原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商务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税务局、市供销社、市工业园区管委会、市生态环境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民银行临沧中心支行、临沧市银保监局。

  (三)临沧市十佳名优农产品加工企业

  评选范围为临沧市内登记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实行独立核算的企业。具体产业为:精制茶加工、制糖业、饲料加工、植物油加工、牲畜屠宰及肉类加工、蔬菜加工、水果和坚果加工、调味品、发酵品制造、酒类制造、饮料制造、中成药生产、中药饮片加工、保健品制造等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依据《临沧市十佳名优农产品加工企业评选管理办法》评选出10户名优农产品加工企业。

  牵头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责任单位:8县(区)人民政府、市公安局、市中级人民法院、市财政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农业农村局、市商务局、市林业和草原局、市供销社、市工业园区管委会、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税务局、市生态环境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民银行临沧中心支行、临沧市银保监局。

  (四)临沧市优秀农产品电商(直播)

  评选范围为临沧市内注册纳税的农产品电商(直播)企业,依据《临沧市优秀农产品电商(直播)评选管理办法》评选出对5户当地产业有较大影响,能带动当地产业产值增长、带动产业就业人数,联农带农成效突出,经营状况良好,运营稳定,具备持续发展能力、带动能力,助农扶贫模式具有创新性、可复制推广性强的涉农电商。

  牵头单位:市商务局

  责任单位:8县(区)人民政府、市公安局、市中级人民法院、市财政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税务局、市供销社、市工业园区管委会、市生态环境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民银行临沧中心支行、临沧市银保监局。

  (五)临沧市十佳新型职业农民

  围绕农业产业种、养、加工、服务领域,依据《临沧市十佳新型职业农民评选管理办法》评选出10个具有一定的科学文化素质和较强的农业生产经营管理能力和专业技能,以农业为职业,收入主要来自农业且达到一定水平的农业从业者。爱农业、懂技术、善经营,在当地口碑好,并得到广大种植、养殖户和基层干部认可,在农民增收致富方面,能起到示范带头作用,组织带领周围养殖户增收致富作用显著的新型职业农民。

  牵头单位:市农业农村局

  责任单位:8县(区)人民政府、市公安局、市中级人民法院、市财政局、市林业和草原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商务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税务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供销社、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民银行临沧中心支行、临沧市银保监局。

  四、评选程序及工作时限

  (一)制定完善评选管理办法(2021年9月1日-10月17日)。

  按照职责分工,各牵头部门通过广泛征求各方面意见建议,制定完善科学、合理、操作性强的评选管理办法和申报书。

  (二)企业、个人申报(2021年10月22日-11月5日)。申报主体按照自愿申报原则,自行登录网络平台(http://www.lincang.gov.cn/lcsrmzf/18332/18353/index.html)下载,按要求填写申报书后,依据属地管理原则,按类别分别上报所在县区农业农村、工业和信息化、商务部门。临沧工业园区管委会辖区内的企业和个人申报材料按类别分别上报临翔区农业农村、工业和信息化、商务部门。

  (三)资格审查(2021年11月6日-11日)。各县(区)农业农村、工业和信息化、商务部门,会同林业和草原、发展改革委、市场监督管理、税务、生态环境、自然资源规划等部门,对申报主体合法性经营及纳税、环境保护指标、企业(个人)信用、用地、食品安全等情况及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进行综合审查。并征求当地应急管理、扫黑除恶等部门意见后,经初审合格后,分别上报市级农业农村、工业和信息化、商务部门。

  (四)专家评审评定(2021年11月12日-17日)。市级农业农村、工业和信息化、商务部门组织专家按评选管理办法进行综合评审,提出初选名单。

  (五)市级审查(2021年11月18日-21日)。市级农业农村、工业和信息化、商务部门将专家评审组确定的初选名单提交市公安局、市中级人民法院、市财政局、市发展改革委、市生态环境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科技局、市税务局、人民银行临沧中心支行、临沧市银保监局等单位进行审查。对初选名单中有违法违规或其他不符合申报条件的参评企业和个人将取消评选资格,按专家组评审评定结果依次递补参评企业。初选名单确定后上报市打造一流绿色食品牌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六)公示(2021年11月22日-28日)。市打造一流“绿色食品牌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依程序将评审初选的企业和个人、产品候选名单在临沧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公示。

  (七)发布(2021年11月29日-30日)。公示期满无异议后,报市人民政府核准后,召开发布大会予以发布表彰(发布大会工作方案另行制定)。

  五、有关要求

  (一)高度重视。各县(区)、市级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到评选活动是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打造世界一流“绿色食品牌”决策部署,聚焦“三个示范区”建设,树立典型,扩大影响,促进绿色食品龙头企业发展壮大,推动临沧农产品品牌化发展,充分调动各类经营主体和新型农民发展绿色产业的积极性,推动乡村振兴战略实施的有效举措,各县(区)、市级各部门务必高度重视,定部门、定专人、定责任,抓紧落实。县(区)组织企业申报情况及获奖情况列为市县(区)乡村振兴考核指标体系。

  (二)精心组织。各县(区)、市级各部门要积极做好评选工作的宣传和动员工作,广泛动员农业经营主体积极参与申报,营造全社会参与的浓厚氛围,动员全市符合申报条件的主体积极参与评选活动。要认真为参评主体解读参评条件、标准和入选后的政策,让主体知道怎么评、评什么、评上后能得到什么,提升企业参评积极性。通过科学的指标、规范的流程、阳光的操作,树好打造世界一流绿色食品牌典型。

  (三)规范实施。严格执行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遵循自愿、无偿、科学和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确保程序规范、全程透明、结果阳光。获得表彰奖励的参评主体,在设施农业用地、建设用地、技术改造、产品研发、信贷、上市融资、产品宣传、招商引资、项目遴选、评优评先等方面享有优先支持的权利。同时,各参评主体要诚实守信,严禁弄虚作假。对弄虚作假和违规违法者,将依法依规取消荣誉称号、追缴物质奖励,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临沧市农业农村局:李映明,2149838,2149405。电子邮箱:lcslb301@163.com。临沧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王晓临,2130614。电子邮箱:lcxgk2130614@126.com。临沧市商务局:邢映超,2143588。电子邮箱:373378442@qq.com。

附件:附件1 2021年临沧市“十大名品”评选管理办法(试行).docx

附件2 2021年临沧市十佳名优农产品加工企业评选管理办法(试行).docx

附件3 临沧市优秀农产品电商(直播)评选管理办法(试行).docx

附件4 2021年临沧市十佳新型职业农民评选管理办法(试行).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