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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涉农问题整改销号市级验收的公示


来源:市农业农村局    作者:市农业农村局   时间:2024-03-26 16:47:47  点击率:打印 】【 关闭

根据《中共临沧市委办公室 临沧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第二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验收销号相关工作的通知》(〔2023〕-530)要求,临沧市农业农村局牵头整改的中央第二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云南省一些地区落实化肥、农药有关减量要求不严不实,减量成效不明显问题,涉及8县(区),已完成县级自查自验工作,市农业农村局组织市生态环境局、市林业和草原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水务局、市市场监管局等部门开展了市级验收,经对8县(区)验收材料进行审核,认为8县(区)已完成问题整改,符合验收销号条件,拟同意通过市级验收销号。现将组织验收情况表公示如下。公示期5天(2023年12月20日至12月25日)

临沧市农业农村局

2024年3月26日

发布人:市农业农村局-穆志坚      编辑:市农业农村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