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沧市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中心2022年预算公开目录

时间:2022-03-23 09:50:08    作者:临沧市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中心   点击数:  
 索 引 号  ncj/2022-00007  发布机构  临沧市农业农村局  公开日期  2022-03-23 09:50:08
 文  号   主题分类  农业、畜牧业、渔业  失效日期 
 体裁分类   服务对象 
 公开范围  公开  主 题 词 
 著录日期   生效日期 

监督索引号53090001032601600000

临沧市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中心2022年预算公开

目录

第一部分 临沧市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中心2022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 临沧市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中心2022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基本支出预算表(人员类、运转类公用经费项目)

八、项目支出预算表(其他运转类、特定目标类项目)

九、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本级下达)

十、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另文下达)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二、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三、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四、市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五、市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六、新增资产配置表

临沧市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中心2022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临沧市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中心主要职责:一是拟订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计划。负责生产中和市场上销售的农产品抽查。二是承担种植业产品、畜禽产品、水产品中的农药残留、兽药残留、重金属、食品添加剂、饲料及饲料添加剂与其他有毒有害物质检验检测工作。三是承担农产品产地准出、市场准入检验工作。指导农产品生产基地、农贸市场、批发市场、超市开展检验检测等工作。四是承担农产品产地土壤、生产用水、大气环境质量监测与评价工作。五是承担农药、化肥、兽药、饲料及饲料添加剂、渔药等农业投入品质量检验检测工作。承担土壤养分及土壤中微量元素检验检测工作。六是负责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纠纷调查、鉴定和评价。七是负责辖区内农产品绿色生产标准和技术规范研究。负责有机农产品、绿色食品、无公害农产品认证和农产品地理标志登记等工作。八是完成临沧市农业农村局和上级机关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情况

临沧市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中心成立于2017年10月,为市农业农村局下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2021年7月,加挂临沧市绿色食品发展中心牌子,实行一套班子,两套牌子管理。共设置3个股室,包括:办公室、检测室、业务室。

(三)重点工作概述

2021年,临沧市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中心始终围绕市农业农村局中心工作,强化制度、设施条件和体系建设,充分发挥技术支撑作用,有序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和“三品一标”认证管理工作,切实保障了农产品质量安全,有力助推全市打造世界一流绿色食品牌工作。

1.强化干部职工教育。一是强化政治学习。采取集中学习、参加市农业农村局组织的学习培训、通过报刊、网络等多种形式进行学习。认真学习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在思想上、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要求全体党员、干部职工认真学习习近平同志《论中国共产党历史》《中国共产党简史》《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问答》《毛泽东邓小平江泽民胡锦涛关于中国共产党历史论述摘编》《中华人民共和国简史》《社会主义发展简史》《改革开放简史》等书目,集体学习《习近平给云南省沧源县边境村老支书们的回信》、省委书记阮成发到沧源向老支书们及阿佤山广大干部群众传达习近平总书记的回信精神、市委常委会扩大会议精神、全市领导干部大会精神、局党组(扩大)会议精神,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重要回信指示精神的深刻内涵,牢记党中央和习近平总书记嘱托,衷心拥戴中国共产党的全面领导、拥戴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拥戴习近平总书记,确保边疆地区各族群众心向党、心向祖国、心向核心的思想基础、群众基础和社会基础更加牢固,以实际行动忠诚践行“两个维护”。2021年共召开例行学习会议18次,干部职工大会15次。二是强化意识形态工作。充分认识意识形态工作的极端重要性,把意识形态工作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把思想理论建设作为意识形态工作的根本任务,学习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不断加强干部职工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的改造,努力提高干部职工的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水平。中心班子定期分析研判意识形态领域情况,辨析突出问题,对重大事件、重要情况、重要社情民意中的苗头倾向性的问题,有针对性地进行引导。三是强化业务学习。坚持每周五召开例行学习会议制度。通过外部培训与内部培训相结合,开展了法律法规、单位管理体系、检测标准或规范、检验检测方法原理、质量管理和质量控制要求、量值溯源和数据处理知识、仪器设备的操作规程及维护规程及检验检测机构安全与防护知识等的学习,并对学习培训的有效性进行考核。通过学习教育,干部职工的政治素养、事业心责任感进一步增强,业务素质进一步提高。

2.狠抓党风廉政建设。一是强化领导。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为重点,成立了中心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始终把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扛在肩上,落在实处,进一步强化“一岗双责”,着力将党风廉政建设与各项工作有机结合,将廉政建设与业务工作同布置、同督导、同考核;二是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坚持问题导向,压实工作责任,持之以恒正风肃纪,深入推进反腐败斗争,先后召开了两次党风廉政建设专题会议,制定了中心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计划、责任清单,严格执行中心重大事项集体决策议事规则、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廉政风险防控管理制度、“三重一大”集体议事决策制度等。2021年共召开主任办公会14次。

3.强化制度建设。根据用制度管人,按制度办事。为进一步提升工作效率、转变工作作风,通过征求意见建议、会议研究确定等程序,重新修订完善了《临沧市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中心工作制度》,通过完善各项规章制度,更好地促进内部管理有章可循,规范有序,进一步明晰职责,增强服务意识和工作主动性,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力求做到用制度规范行为,用制度规范和促进工作。进一步明确了股室组成人员和岗位职责,真正做到明责任,定义务,责权分明,确保了各项工作有序有效推进。

4.强化检测能力提升。一是狠抓设施条件建设。单位条件设施建设有效改善。药品保存室和样品前处理室进行了通风设备改造;中心综合楼工程验收工作稳步推进。审计报告已出,待市局组织验收;中心综合检测车今年已投入使用,为检测工作提供有力保障。二是做好年度检测技术能力验证工作。根据《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考核办法》和《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21年全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技术能力验证工作的通知》(农办质〔2021〕8号)要求,所有参加的检测机构前往云南省农业农村厅领取样品,并在72小时内做出检测结果上报。此次资质能力验证考核,采取盲样考核方式,不仅专业技术性强,且时间短促紧凑,能充分考查检测技术人员的专业技术能力,是强化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能力建设的重要体现,通过1个昼夜的奋战,我中心按时按量完成了盲样考核的检测任务,并将检测结果和报告及时上报农业农村部农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昆明),顺利通过省级资质能力验证考核。

5.强化检测工作。目前已完成检测任务835个。其中省级例行监测任务160个,不合格样品5个,合格率为96.9%;市级农产品检测任务455个(定量检测274个,监督抽查181个,市级专项监测203个),不合格样品4个,合格率为99.1%;省级“治控促”监督抽查任务220个。涉及检测项目34项。出具检测报告25份,其中省级例行监测5份,市级例行监测5份,市级监督抽查1份,委托检验9份,“治控促”行动监督抽查5份。

6.市级农产品检测(监督抽查)工作。根据《临沧市农业农村局关于提前下达2021年农产品检测任务的通知》要求,组织开展定量检测1.5批次/千人,由市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中心负责的定量检测任务是450个(其中180个是监督抽查),目前已完成抽样449个(监督抽查176个),其中蔬菜379个,水果70个;已完成检测360个,其中不合格样品2个,合格率为99.4%共涉及蔬菜水果监测品种等70种;做好2021年临沧市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监测工作,根据《云南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关于印发 2021 年农产品质 量安全专项监测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云农办质〔2021〕30 号) 和《临沧市农业农村局转发云南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关于印发 2021 年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监测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市农业农村局下达我中心200个蔬菜、水果产品专项监测任务,六月完成检测122个,八月完成检测81个,成总任务数的102%;做好2021年“治违禁 控药残 促提升”行动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查任务,“治控促”监督抽查任务数共220个,目前已完成任务数178(有44个正在检测),不合格2个,剩余任务数42个,计划12月20日前全部完成。

7.省级农产品质量安全例行监测工作。根据《云南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云南省2021年农产品质量安全例行监测实施方案的通知》的文件要求,做好全年四季度农产品质量安全例行监测(风险监测)工作,对德宏州开展省级例行监测,目前四个季度的监测工作已全部完成,共检测样品160个,合格155个,不合格样品5个,合格率为96.9%。同时配合迪庆州绿色食品中心完成对我市的监测工作。

8.省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查工作。按省农业农村厅监督抽查工作要求,目前共完成一二三季度的种植业、畜禽产品抽样制样61个(一季度15个,二季度23个,三季度23个),并寄送至省农业农村厅指定的检测机构进行检测;同时做好自检自查工作,随时准备配合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查及飞行检查工作。

9.强化“三品一标”认证监管。一是体系建设取得重大突破。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于2021年7月批复同意在市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中心加挂临沧市绿色食品发展中心牌子,并增加编制5名,中心人员配置进一步得到加强。二是积极组织申报。2021年完成绿色食品25家101个产品现场检查,完成凤庆核桃农产品地理标志材料相关审查工作、完成凤庆核桃、凤庆滇红茶2个名特优农产品县级申报工作;配合省中心完成绿色食品监督抽查任务送检。本次抽查双江邦丙乡核桃专业合作社和双江盈林农业开发有限公司核桃、香蕉2个产品送广东中鼎检测有限公司检测,检测结果合格。三是积极开展培训工作。组织七县(区)参加省级“三品一标”业务培训,组织各县派员参加绿色食品检查员、核查员、农产品地理标志核查员培训。共派员参加14人,其中,绿色食品检查员培训9人,监督员培训9人,农产品地理标志核查员9人。参与全市统计监测及市级三品一标业务培训,培训人数40多人。四是“三品一标”市场监管工作逐步强化。完成绿色食品金农工程系统录入工作,共录入系统10家,录入产品29个。完成检查员由实习检查到正式检查员注册2人,完成9人农产品地理标志核查员注册,目前正报中国绿色食品发展中心审核发证。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临沧市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中心编制2022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1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0个;参公单位0个;事业单位1个。截至2021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15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工勤人员编制0人,事业编制15人。在职实有11人,其中: 财政全额保障11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 0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0人。

车辆编制2辆,实有车辆2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2年部门财务总收入162.3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162.36万元,政府性基金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

与上年对比2022年财务收入增加26.0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增加26.03万元,比上年增加19.09%。增加的主要原因是2021年人员变动,调出2人,调入3人,其中:人员经费增加23.89万元,比上年增加19.78%,日常公用经费增加2.14万元,比上年增加38.42%。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2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162.36万元,其中:本年收入162.36万元,上年结转收入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62.36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万元。

与上年对比2022年财务收入增加26.0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增加26.03万元,比上年增加19.09%。增加的主要原因是2021年人员变动,调出2人,调入3人,其中:人员经费增加23.89万元,比上年增加19.78%,日常公用经费增加2.14万元,比上年增加38.42%。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2年部门预算总支出 162.36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162.3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52.36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26.03万元,主要原因为2021年人员变动,调出2人,调入3人;项目支出10万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化。

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主要用于: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3.93万元,主要用于市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中心承担的基本养老保险缴费。

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行政单位医疗12.62万元,主要用市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中心医疗补助。

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事业单位医疗9.66万元,主要用于市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中心人员医疗补助。

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公务员医疗补助2.61万元,主要用市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中心人员医疗补助。

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0.34万元,主要用于市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中心人员医疗及大病医疗补助。

农林水支出-农业农村-行政运行23.80万元,主要用于市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中心基本支出。

农林水支出-农业农村-事业运行91.56万元,主要用于市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中心一般事业单位基本支出。

农林水支出-农业农村-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经费10万元,主要用于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检测等工作。

住房保障支出-住房改革支出-住房公积金10.45万元,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缴费单位部分支出。

五、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与中央配套事项:无

(二)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无

(三)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无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1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3.93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3.93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临沧市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中心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3万元,较上年增加1.5万元,增长100%,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临沧市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中心2022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万元,与上年持平。

(二)公务接待费

临沧市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中心2022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0万元,与上年持平。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临沧市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中心2022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3万元,较上年增加1.5万元,增长100%。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万元,较上年增加1.5万元,增长100%。共计购置公务用车2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辆。

增加原因是2021年市农业农村局给中心购置了一张特种专业用车,公务用车运行维修费相应增加。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2022年临沧市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中心纳入一般公共预算项目1个,财政预算安排10万元,编制绩效指标1个,项目绩效目标编制率为100%。其中:重点项目0个,财政预算安排0.00元。

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检测执法工作经费项目,财政预算安排10万元。年度绩效目标: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例行)监测300个,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专项)监测50个,省级监督抽查203个;做好“三品一标”认证和证后监管服务,完成上级下达“三品一标”年度工作任务。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基本支出:指事业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产生的支出,分为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2.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3.“三公”经费:指财政拨款支出安排的出国(境)费、车辆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这三项经费。

4.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临沧市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中心2022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7.71万元,其中:办公费2.6万元、水费0.20万元、电费0.50万元、工会经费0.79万元、福利费0.62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2.14万元,增加38.42%,增加主要原因分析:1.公用用车增加1辆;2.人员变动,2021年调出2人,调入3人。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临沧市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中心资产总额41.93万元,其中,流动资产2.06万元,固定资产39.87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0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新增单位无与上年相比情况。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往期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其中出租资产0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0万元。鉴于截至2021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精准数据,需在完成2021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此处公开为2022年1月资产月报数。

(四)空表说明

临沧市农业农村部门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无政府购买服务,无市对下转移支付,无新增资产配置,故“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市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市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新增资产配置表”为空,特此说明。

监督索引号53090001032601600111

  
附件【150550001临沧市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中心20220323083903047.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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