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沧市水产技术推广站2021年度部门决算

时间:2022-09-27 14:33:32    作者:临沧市水产技术推广站   点击数:  
 索 引 号  ncj/2022-00153  发布机构  临沧市农业农村局  公开日期  2022-09-27 14:33:32
 文  号   主题分类  农业、畜牧业、渔业  失效日期 
 体裁分类   服务对象 
 公开范围  公开  主 题 词 
 著录日期   生效日期 

监督索引号53090001032600601000

临沧市水产技术推广站2021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临沧市水产技术推广站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临沧市水产技术推广站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临沧市水产技术推广站(临沧市渔业行政执法支队)负责开展渔业先进技术示范推广及服务,指导全市水产推广体系建设、投入品使用、病害防控、水产种质资源保育;负责水产新品种、新技术引进及试验示范推广,承担水产养殖等技术培训;负责渔业环境、渔业水质、渔业资源监测;完成临沧市农业农村局和上级机关交办的其他任务。负责渔业行政执法检查及渔政监管;负责渔业许可管理、维护渔业生产秩序,监管渔业水域安全;负责处理渔业生产纠纷,保障渔业生产者的合法权益;负责保护渔业水域生态环境和水生野生动物资源。

(二)2021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2021年是“十四五”开局之年,做好农业农村工作具有特殊重要意义。全市渔业渔政部门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坚持创新驱动发展,深化渔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强制度、补短板、抓落实,提速渔业绿色发展、高质量发展,不断满足人民对优质水产品和优美水域生态环境的需求。一是扎实做好电站库区大水面生态养殖推广应用。继续开展澜沧江库区大水面资源调查、生态放养鱼种技术的应用与研究,进一步了解澜沧江鱼类资源现状;深入开展深水捕捞技术的总结与研究,提高捕捞技术水平;为补充库区鱼群数量,维持渔业生态环境平衡,探究最佳放养鱼类品种、密度、搭配比例,发展保水渔业、净水渔业,实现以渔抑藻、以渔净水,构建立体生态养殖系统,发展渔业与水域承载量相平衡,开展增殖放养工作,截至目前,共计投放鳙鱼800万尾;探索特色水产品生态养殖,3月,在澜沧江流域罗闸河3000亩水库投放大闸蟹苗80万只,摸索大闸蟹库区大水面生态养殖模式,截至目前,据抽样调查,蟹平均个体120克/只左右,生长良好,计划12月中旬捕捞上市。二是稻田综合种养稳步开展。突出生态、综合种养、乡村旅游三产融合发展为目标,在沧源、凤庆、临翔、双江等县区开展“公司(合作社)+农户+乡村旅游”稻田养鱼发展模式,与民族传统节日、农民丰收节、国庆节相结合,开展赏花、摸鱼比赛等,助推乡村振兴,渔事活动已成为节日农旅活动的重头戏;开启临沧在稻田中养殖大闸蟹、小龙虾、甲鱼等特色高端水产品的模式,为渔业提质增效增加了一个突破点,临翔区瀛尚水产养殖农民专业合作社稻田养殖25亩,双江县实施的30亩,凤庆20亩。三是开展水产种业质量提升行动。开展土著鱼类和名优品种研究与推广,对黄壳鱼进行了人工驯养繁殖技术开发研究,共计孵化鱼苗100多万尾,该品种已相继在沧源、双江、凤庆、曲靖等地推广养殖。鲟鱼、台湾泥鳅、鲈鱼种苗繁育基地品种质量进一步提升,苗种畅销全省各地和邻近省份;进一步规范苗种管理。指导使用合法生产的优质水产苗种,苗种生产单位要依法规范进行苗种生产,并经水产苗种产地检疫合格的水产良种。2021年6月对符合生产优质水产苗种孟定旭日养殖场进行资格审定和查验,办理水产苗种生产许可证。其次根据《云南省水产苗种产地检疫办法(试行)》,积极做好水产苗种产地检疫工作。组织临沧14名专业技术人员参加全国水产苗种产地检疫培训,成绩全部合格,为临沧疫病防控工作充实技术力量。四是开展水产养殖种质资源普查工作。根据农业农村部农业种质资源普查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部署,省、市主管部门的实施方案,利用3 年时间摸清我国水产养殖种质资源种类、群体数量、区域分布、保护利用、特征特性及遗传结构等状况,进行资源收集与保护,发布国家水产养殖种质资源种类名录, 促进种质资源保护与利用。7月9日,全市普查人员参加了农业农村部渔业渔政管理局组织开展的水产养殖种质资源普查技术培训班,自行在线学习培训。8月26日,邀请云南省水产技术推广站的老师来我市开展普查培训,重点学习了普查技术要点以及普查系统操作。随即入户开展普查,于10月底顺利完成了全市2025户水产养殖种质资源基本情况普查,并汇总、录入上报。五是着力抓好养殖尾水治理推广工作。通过开展水产健康养殖示范场和双江自治县创建全国渔业健康养殖示范县经验为突破口,在全市开展了池塘尾水治理,对1000亩养殖池塘进行标准化改造,建设3级分级水泥净化池,种植水白菜、水葫芦、水花生、藕、菖蒲等水生植物,增加沉淀净化作用;根据养殖场实际,在进水端建设一个湿地净化池,池底和四周种植藕、伊乐藻、轮叶黑藻、苦草、水花生、空心菜等水生植物,起到沉淀净化水质的作用,再通过生态水渠进入池塘,从源头上控制好养殖水质;尾水排放系统建设,池底建设排污设施排水口设计在池塘最低端,连接排污管,有利于残饵、排泄物等污染物顺利从此处排出至沉淀池,方便收集。各示范场坚持节能减排、经济有效的原则,达到达标排放的目的,实现渔业绿色健康可持续发展;同时,不定期对全市进行养殖尾水水质监测,加强养殖排放监管,确保尾水治理各项指标达标,为实施高效、可持续、生态健康水产养殖模式保驾护航。六是强化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质量兴渔。加强水产品质量安全宣传和培训工作,广泛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等法律规章,人员涉及健康养殖示范场负责人,养殖大户、各县区水产站技术人员。对水产品生产、加工、销售过程中不能使用的违禁药物进行宣传,树立水产品质量安全意识,对水产品的相关知识进行普及,为监管水产品质量安全行动营造良好氛围;推进水产品健康养殖,抓好渔业生产源头治理。市县区结合本地区生产实际、养殖品种状况以及用药特点,定期和不定期的对辖区内水产品组织开展全面检查重点检查硝基呋喃类、孔雀石绿、氯霉素、己烯雌酚等禁用药物和环丙沙星、磺胺类、红霉素等限用药物使用情况,全年没有发现养殖户使用禁用投入品的情况;狠抓水产养殖用兽药及其投入品使用的监督管理,提升养殖水产品安全水平,推进绿色健康养殖。严查养殖生产违法用药、苗种无证生产、假冒伪劣产品销售等行为。全市共出动人数38人次,检查单位数 36(户、个),养殖场24个,渔户13个,发放水产品安全宣传单261份;加大抽查力度,开展水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抽查。2021年1月开始,每季度对水产品质量安全例行监测,对全市18个养殖区、市场、活鱼运输车,对罗非鱼、鲤鱼、草鱼、鳙鱼、鲈鱼等品种抽样,经省级检测,抽检合格率100%。2021年5月19日,在省农业农村厅渔政处、渔科院、农业农村部渔业产品质量监测检验测试中心带队下,在双江自治县15个养殖点采集15个罗非鱼样品,进行国家产地水产品残留监控抽样。七是对外合作交流进一步加强。继2020年崇明区农业农村委支持临沧市开展沪滇合作养殖大闸蟹成功后,崇明区农委在考察临沧市气候和资源条件后,崇明区农业农村委、临沧市农业农村局商定在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孟定镇开展15.5亩的澳洲淡水龙虾养殖项目。《沪滇合作交流澳洲淡水龙虾健康养殖(试点)项目》课题项目按照“见成效、能推广”的原则,由上海市水产技术推广站提供技术支撑,临沧市水产技术推广站共同承建。2021年4月,共计投放6万尾澳洲淡水龙虾苗,项目实施后,严格按照既定的技术路线,采取现场技术培训和线上线下技术指导,科学饲养管理的方法,通过6个月的养殖,取得了良好效果。经测产,虾平均亩产量达144.1公斤,平均个体112.3克,亩均效益0.8万元左右。10月上海市崇明区生态农业科创中心组织中国水科院东海所、上海海洋大学、上海市水产研究所、中国水科院渔机所等专家,采取线上线下的验收形式。一致认为该项目在疫情困扰的情况下,实施良好,工作执行力强,各项指标均达到试验要求,顺利通过验收。临沧、崇明、学习强国等各类媒体积极报道。大闸蟹养殖在去年试验成功的基础上,已在双江、凤庆、临翔、沧源、孟定等地推广,推广成效显著。与云南农业大学高原淡水渔业学院合作,开展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南汀河、南捧河的水生生物进行调查,形成200多页10多万字《大丫口水电站项目对南捧河四须鲃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影响专题论证报告》。并建立长期的科研合作机制,与崇明区水产技术推广站签订了《生态渔业研究与推广应用项目技术合同》,与云南农业大学签订了《科研合作合同》。八是开展渔政亮剑行动,构建平安和谐渔业。按照“中国渔政亮剑2021”系列专项活动的安排。坚持问题、目标、结果导向,准确识变,科学应变。强化严格规范文明执法,维护渔业生产秩序、公平正义和社会稳定,强化渔业水域生态文明建设,推动渔业高质量发展。2021年全市共开展专项执法行动21次,参与检查人数156人次,出动执法车36辆次,执法船艇20艘次,检查渔船298艘次,检查水产品养殖企业25(户、个),查获各类渔业违法案件38起,巡查库区28次,查处违章作业和未配备有效安全设备等行为22起,现场整改22件,安全隐患排查10起,整改10起,参与指导取缔非法网箱养殖241余亩(共计4户),开展渔业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共26场次,宣传教育人数1210人,共发放宣传材料1620份。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临沧市水产技术推广站2021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其他事业单位1个。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临沧市水产技术推广站(临沧市渔业行政执法支队)2021年末核定事业编制人数共17 名,其中:管理人员编制1名,专业技术人员编制15名,工勤人员编制1名。现在职在编实有人员15人,其中:管理人员1人,专业技术人员13人,工勤人员1人。

离退休人员3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3人。

实有车辆编制3辆,在编实有车辆3辆。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本单位本年度未发生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支和国有资本经营财政拨款收支,故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入支出表和国有资本经营财政拨款收入支出表无数据。如公开表与说明数据有细小差异为四舍五入形成,可忽略不计。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临沧市水产技术推广站部门2021年度收入合计261.24万元,总收入与上年相比收入比上年度减少25.66万元,减幅8.94%。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46.15万元,占总收入的94.22%;其他收入15.09万元,占总收入的5.78%。收入比去年减少的主要原因:一是2021年在职人员减少1人,人员经费及公用经费比上年减少0.18万元,减幅0.07%;二是2021年项目经费(上海崇明区大闸蟹帮扶项目、乡村振兴及农业农村工作经费)减少,比上年减少19.91万元,减幅56.88%。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临沧市水产技术推广站部门2021年度支出合计271.32万元,比去年减少54.73万元,减幅16.78%;。其中:基本支出245.72万元,占总支出的90.56%,与上年对比减少0.18万元,减幅0.07%;项目支出25.60万元,占总支出的9.44%,与上年对比减少19.91万元,减幅56.88%。支出减少的主要原因:一是人员调出造成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减少;二是项目经费(上海崇明区大闸蟹帮扶项目、乡村振兴及农业农村工作经费)减少,支出也相应减少。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临沧市水产技术推广站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245.72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0.18万元,减幅0.07%;原因:人员调出造成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减少。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230.75万元,占基本支出的93.91%。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14.97万元,占基本支出的6.09%。人均工资福利支出14.92万元/人/年。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临沧市水产技术推广站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经费支出25.60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54.54万元,减幅68.05%,主要原因:项目经费(上海崇明区大闸蟹帮扶项目、乡村振兴及农业农村工作经费)减少,支出也相应减少。

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

1.206科学技术支出7.94万元,其中:

科技“三区”人才专项经费支出6.00万元,用于差旅费支出1.62万元,占项目支出的27%;其他交通费支出0.38万元,占项目支出的6.33%;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4.00万元,占项目支出的66.67%。该项目占项目总支出的23.43%。

科技特派员经费支出1.94万元,用于差旅费支出0.54万元,占项目支出的27.84%;委托业务费支出1.40万元,占项目支出的72.16%。该项目占项目总支出的7.58%。

2.213农林水支出17.66万元,其中:

科技转化与推广服务支出0.43万元,占项目支出的2.43%;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0.01万元,占项目支出的0.06%。该项目占项目总支出的1.68%。

事业运行支出17.23万元,用于差旅费支出10.12万元,占项目支出的58.74%;手续费支出0.05万元,占项目支出的0.29%;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7.06万元,占项目支出的40.97%。该项目占项目总支出的67.31%。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临沧市水产技术推广站部门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52.15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2.93%。与上年对比减少42.01万元,主要原因:一是人员调出造成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减少;二是项目经费减少,支出也相应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28.5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1.33%。主要用于离退休人员公用经费、在职人员基本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支出。

2.卫生健康(类)支出20.1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99%。主要用于职工基本医疗费、公务员医疗费和其他卫生健康费用支出。

3.农林水(类)支出181.1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1.83%。主要用于保障事业日常办公运转的人员工资、其他社会保险费、办公费、水电费、通讯费、差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各项支出。

4.住房保障(类)支出16.3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48%。主要用于职工个人住房改革支出。

5.科学技术(类)支出6.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38%。主要用于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临沧市水产技术推广站部门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7.70万元,支出决算为7.40万元,完成预算的96.1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7.04万元,完成预算的91.43%;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36万元,完成预算的4.67%。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20年减少0.04万元,下降0.56%。其中:2021年本单位未编制因公出国(境)预算,也未发生因公出国(境)事件,故无因公出国(境)预算及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0.23万元,下降3.14%,减少的主要原因:受疫情影响,我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到实地技术指导和服务工作量减少,车辆使用频率降低。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较上年的0.17万元,增加0.19万元,增长107.52%,增加的主要原因:用于开展澜沧江鱼类增殖放流效果监测、水产品兽药残留监控和县级良种场申报、渔业安全生产等相关工作中按规定发生的公务接待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7.04万元,占95.12%;公务接待费支出0.36万元,占4.88%。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今年本单位未编制因公出国(境)预算,也未发生因公出国(境)事件;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7.04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7.04万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3辆。主要用于市水产站开展渔业生产、渔业安全等业务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0.36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0.36万元(未发生外事接待支出),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5批次(无外事接待批次),接待人次21人(无外事接待人次)。主要用于市水产站开展澜沧江鱼类增殖放流效果监测、水产品兽药残留监控和县级良种场申报、渔业安全生产等相关工作中按规定发生的公务接待支出。

本年度未发生国(境)外接待费用,无国(境)外公务接待批次和接待人次。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临沧市水产技术推广站属于事业单位,不存在机关运行费用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临沧市水产技术推广站部门资产总额44.30万元,其中,流动资产16.79万元,固定资产154.42万元,固定资产净值27.52万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13.05万元,其中:流动资产减少7.07万元,同比减少29.63%,主要原因是根据国发5号文“国库集中支付结余不再按权责发生制列支”的相关要求,2021年财政收回结余资金;2021年本单位无政府采购,固定资产无增减变化。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

国有资产占用使用情况表

单位:万元

项目

行次

资产总额

流动资产

固定资产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在建工程

无形资产

其他资产

小计

房屋构筑物

车辆

单价在200万以上的大型设备

其他固定资产

栏次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合计

1

44.30

16.79

154.42

0

68.99

0

85.43

0

0

0

0

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在200万以上的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3.填报金额为资产“账面原值”。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1年度,本单位无政府采购支出。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2)。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收入是指各级人民政府对纳入预算管理的单位拨付的财政资金。

2.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收入”“财政专户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政府性基金收入”“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3.年初结转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4.年末结转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原因尚未使用的人员支出、经费支出或项目支出。

5.基本支出:指预算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产生的支出,分为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6.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监督索引号53090001032600601111

  
附件【2021年决算公开附表(上报表格)20220927110053443.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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