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沧市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中心部门2021年度部门决算

时间:2022-09-28 09:18:43    作者:临沧市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中心   点击数:  
 索 引 号  ncj/2022-00167  发布机构  临沧市农业农村局  公开日期  2022-09-28 09:18:43
 文  号   主题分类  农业、畜牧业、渔业  失效日期 
 体裁分类   服务对象 
 公开范围  公开  主 题 词 
 著录日期   生效日期 

监督索引号53090001032601601000

临沧市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中心部门2021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临沧市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中心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临沧市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中心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临沧市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中心为临沧市农业农村局下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加挂临沧市绿色食品发展中心牌子。

1.拟订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计划。负责生产中和市场上销售的农产品抽查。

2.承担种植业产品、畜禽产品、水产品中的农药残留、兽药残留、重金属、食品添加剂、饲料及饲料添加剂与其他有毒有害物质检验检测工作。

3.承担农产品产地准出、市场准入检验工作。指导农产品生产基地、农贸市场、批发市场、超市开展检验检测等工作。

4.承担农产品产地土壤、生产用水、大气环境质量监测与评价工作。

5.承担农药、化肥、兽药、饲料及饲料添加剂、渔药等农业投入品质量检验检测工作。承担土壤养分及土壤中微量元素检验检测工作。

6.负责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纠纷调查、鉴定和评价。

7.负责辖区内农产品绿色生产标准和技术规范研究。负责有机农产品、绿色食品、无公害农产品认证和农产品地理标志登记等工作。

8.完成临沧市农业农村局和上级机关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2021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2021年临沧市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中心始终围绕市农业农村局中心工作,强化制度、设施条件和体系建设,充分发挥技术支撑作用,有序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和“三品一标”认证管理工作,切实保障了农产品质量安全,有力助推全市打造世界一流绿色食品牌工作。

1.强化干部职工教育。一是强化政治学习。采取集中学习、参加市农业农村局组织的学习培训、通过报刊、网络等多种形式进行学习。认真学习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在思想上、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要求全体党员、干部职工认真学习习近平同志《论中国共产党历史》《中国共产党简史》《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问答》《毛泽东邓小平江泽民胡锦涛关于中国共产党历史论述摘编》《中华人民共和国简史》《社会主义发展简史》《改革开放简史》等书目,集体学习《习近平给云南省沧源县边境村老支书们的回信》、省委书记阮成发到沧源向老支书们及阿佤山广大干部群众传达习近平总书记的回信精神、市委常委会扩大会议精神、全市领导干部大会精神、局党组(扩大)会议精神,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重要回信指示精神的深刻内涵,牢记党中央和习近平总书记嘱托,衷心拥戴中国共产党的全面领导、拥戴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拥戴习近平总书记,确保边疆地区各族群众心向党、心向祖国、心向核心的思想基础、群众基础和社会基础更加牢固,以实际行动忠诚践行“两个维护”。2021年共召开例行学习会议18次,干部职工大会15次。二是强化意识形态工作。充分认识意识形态工作的极端重要性,把意识形态工作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把思想理论建设作为意识形态工作的根本任务,学习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不断加强干部职工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的改造,努力提高干部职工的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水平。中心班子定期分析研判意识形态领域情况,辨析突出问题,对重大事件、重要情况、重要社情民意中的苗头倾向性的问题,有针对性地进行引导。三是强化业务学习。坚持每周五召开例行学习会议制度。通过外部培训与内部培训相结合,开展了法律法规、单位管理体系、检测标准或规范、检验检测方法原理、质量管理和质量控制要求、量值溯源和数据处理知识、仪器设备的操作规程及维护规程及检验检测机构安全与防护知识等的学习,并对学习培训的有效性进行考核。通过学习教育,干部职工的政治素养、事业心责任感进一步增强,业务素质进一步提高。

2.狠抓党风廉政建设。一是强化领导。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为重点,成立了中心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始终把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扛在肩上,落在实处,进一步强化“一岗双责”,着力将党风廉政建设与各项工作有机结合,将廉政建设与业务工作同布置、同督导、同考核;二是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坚持问题导向,压实工作责任,持之以恒正风肃纪,深入推进反腐败斗争,先后召开了两次党风廉政建设专题会议,制定了中心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计划、责任清单,严格执行中心重大事项集体决策议事规则、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廉政风险防控管理制度、“三重一大”集体议事决策制度等。2021年共召开主任办公会14次。

3.强化制度建设。根据用制度管人,按制度办事。为进一步提升工作效率、转变工作作风,通过征求意见建议、会议研究确定等程序,重新修订完善了《临沧市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中心工作制度》,通过完善各项规章制度,更好地促进内部管理有章可循,规范有序,进一步明晰职责,增强服务意识和工作主动性,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力求做到用制度规范行为,用制度规范和促进工作。进一步明确了股室组成人员和岗位职责,真正做到明责任,定义务,责权分明,确保了各项工作有序有效推进。

4.强化检测能力提升。一是狠抓设施条件建设。单位条件设施建设有效改善。药品保存室和样品前处理室进行了通风设备改造;中心综合楼工程验收工作稳步推进。审计报告已出,待市局组织验收;中心综合检测车今年已投入使用,为检测工作提供有力保障。二是做好年度检测技术能力验证工作。根据《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考核办法》和《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21年全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技术能力验证工作的通知》(农办质〔2021〕8号)要求,所有参加的检测机构前往云南省农业农村厅领取样品,并在72小时内做出检测结果上报。此次资质能力验证考核,采取盲样考核方式,不仅专业技术性强,且时间短促紧凑,能充分考查检测技术人员的专业技术能力,是强化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能力建设的重要体现,通过1个昼夜的奋战,我中心按时按量完成了盲样考核的检测任务,并将检测结果和报告及时上报农业农村部农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昆明),顺利通过省级资质能力验证考核。

5.强化检测工作。省级例行监测任务160个,不合格样品5个,合格率为96.9%;市级农产品检测任务455个(定量检测274个,监督抽查181个,市级专项监测203个),不合格样品4个,合格率为99.1%;省级“治控促”监督抽查任务220个。涉及检测项目34项。出具检测报告25份,其中省级例行监测5份,市级例行监测5份,市级监督抽查1份,委托检验9份,“治控促”行动监督抽查5份。

6.市级农产品检测(监督抽查)工作。根据《临沧市农业农村局关于提前下达2021年农产品检测任务的通知》要求,组织开展定量检测1.5批次/千人,由市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中心负责的定量检测任务是450个(其中180个是监督抽查),目前已完成抽样449个(监督抽查176个),其中蔬菜379个,水果70个;已完成检测360个,其中不合格样品2个,合格率为99.4%共涉及蔬菜水果监测品种等70种;做好2021年临沧市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监测工作,根据《云南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关于印发 2021 年农产品质 量安全专项监测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云农办质〔2021〕30 号) 和《临沧市农业农村局转发云南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关于印发 2021 年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监测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市农业农村局下达我中心200个蔬菜、水果产品专项监测任务,已全部完成;做好2021年“治违禁 控药残 促提升”行动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查任务,“治控促”监督抽查任务数共220个,已完成。

7.省级农产品质量安全例行监测工作。根据《云南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云南省2021年农产品质量安全例行监测实施方案的通知》的文件要求,做好全年四季度农产品质量安全例行监测(风险监测)工作,对德宏州开展省级例行监测,四个季度的监测工作已全部完成,共检测样品160个,合格155个,不合格样品5个,合格率为96.9%。同时配合迪庆州绿色食品中心完成对我市的监测工作。

8.省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查工作。按省农业农村厅监督抽查工作要求,目前共完成一二三季度的种植业、畜禽产品抽样制样61个(一季度15个,二季度23个,三季度23个),并寄送至省农业农村厅指定的检测机构进行检测;同时做好自检自查工作,随时准备配合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查及飞行检查工作。

9.强化“三品一标”认证监管。一是体系建设取得重大突破。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于2021年7月批复同意在市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中心加挂临沧市绿色食品发展中心牌子,并增加编制5名,中心人员配置进一步得到加强。二是积极组织申报。2021年完成绿色食品25家101个产品现场检查,完成凤庆核桃农产品地理标志材料相关审查工作、完成凤庆核桃、凤庆滇红茶2个名特优农产品县级申报工作;配合省中心完成绿色食品监督抽查任务送检。本次抽查双江邦丙乡核桃专业合作社和双江盈林农业开发有限公司核桃、香蕉2个产品送广东中鼎检测有限公司检测,检测结果合格。三是积极开展培训工作。组织七县(区)参加省级“三品一标”业务培训,组织各县派员参加绿色食品检查员、核查员、农产品地理标志核查员培训。共派员参加14人,其中,绿色食品检查员培训9人,监督员培训9人,农产品地理标志核查员9人。参与全市统计监测及市级三品一标业务培训,培训人数40多人。四是“三品一标”市场监管工作逐步强化。完成绿色食品金农工程系统录入工作,共录入系统10家,录入产品29个。完成检查员由实习检查到正式检查员注册2人,完成9人农产品地理标志核查员注册,目前正报中国绿色食品发展中心审核发证。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临沧市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中心部门2021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1个。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临沧市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中心部门2021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1人。其中:事业编制15人;在职在编实有事业人员11人。

实有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本部门本年度未发生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支和国有资本经营财政拨款收支,故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入支出表和国有资本经营财政拨款收入支出表无数据。本单位公开表为元表,公开说明金额单位为万元,如有细微差异,是四舍五入形成,可忽略不计。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临沧市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中心部门2021年度收入合计176.65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36.65万元,占总收入的77.36%;其他收入40万元,占总收入的22.64%。

新增单位无2020年对比数据。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临沧市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中心部门2021年度支出合计175.4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27.52万元,占总支出的72.66%;项目支出47.98万元,占总支出的27.34%。

新增单位无2020年对比数据。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临沧市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中心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27.52万元。新增单位无2020年对比数据。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24.73万元,占基本支出的97.82%。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2.78万元,占基本支出的2.18%。人均工资福利支出8.41万元/人/年。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临沧市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中心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47.98万元。

新增单位无2020年对比数据。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临沧市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中心部门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36.65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77.36%。

新增单位无2020年对比数据。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2.89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11%。主要用于:食品安全监管抽样、检测支出2.89万元;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3.2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67%。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13.21万元;

3.卫生健康(类)支出9.39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87%。主要用于:事业单位医疗保险缴费6.73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2.42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0.24万元;

4.农林水(类)支出102.3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4.9%。主要用于:事业运行支出96.1万元,其中人员经费93.32万元(基本工资34.84万元,津贴补贴18.39万元,绩效工资39.34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0.75万元)、公用经费2.78万元(办公费1万元,印刷费0.03万元,邮电费0.03万元,差旅费0.2万元,租赁费0.11万元,公务接待费0.06万元,工会经费0.67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68万元);农产品质量安全项目支出6.25万元,用于农产品抽样、检测工作。

5. 住房保障(类)支出8.8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45%。主要用于:缴纳住房公积金8.81万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临沧市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中心部门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1.3万元,支出决算为1.3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1.24万元,完成预算的95.38%;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06万元,完成预算的4.62%。

2021年度新增单位无对比数字。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24万元,占95.38%;公务接待费支出0.06万元,占4.62%。具体情况如下:

1.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24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1.24万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用于农产品抽样、绿色食品现场检查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2. 公务接待费支出0.06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0.06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批次,接待人次5人。主要用于省绿色中心到凤庆进行绿色食品现场检查、楚雄州到临沧进行农产品监督抽查抽样等农产品质量相关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

2021年度本单位未发生国(境)外接待费用,无国(境)外公务接待批次和接待人次。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临沧市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中心为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无机关运行经费。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临沧市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中心部门资产总额41.93万元,其中,流动资产2.06万元,固定资产39.87万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

2021新增单位无对比数。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1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68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68万元。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2)。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收入是指各级人民政府对纳入预算管理的单位拨付的财政资金。

2.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收入”“财政专户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政府性基金收入”“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3.年初结转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4.年末结转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原因尚未使用的人员支出、经费支出或项目支出。

5.基本支出:指预算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产生的支出,分为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6.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监督索引号53090001032601601111

  
附件【2021年决算公开报表20220927040247118.xls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