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临沧市林业和草原局 >> 专栏首页 >> 通知通告 >> 正文

临林发〔2020〕190号关于政协临沧市四届三次会议第43105号提案的答复


来源:    作者:   时间:2020-08-27 16:49:00  点击率:打印 】【 关闭

临沧市林业和草原局关于政协临沧市四届

会议第43105号提案的答复


李君委员:

在政协临沧市四届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在市、县两级设立野生动物收容救护的提案》,由市政协提案委交由市林业和草原,市委编委办办理。经共同研究,现答复如下:

自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临沧市林业和草原局严格按照市委、市政府的安排部署,迅速成立了以局主要领导为组长的全市林草系统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下发了《临沧市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防控工作方案》《临沧市林业草原系统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16条工作措施》,全力以赴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有关工作。全面排查了全市野生动物人工繁育场所,落实野生动物人工繁育场所隔离防发放《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疫情防控告知书》,督促野生动物人工繁育场所进行消毒,禁止进行野生动物交易,目前全市共开展联合整治行动453次,出动车辆2296台次,出动执法人员8640人次,检查野生动物活动区域178处、野生动物人工繁育场所734家次、餐饮场所1010家、农贸市场335开展防范野生动物疫源疫病宣传教育(普法教育)654次,发放宣传资料1.68万份。共计查处野生动物案件515起,其中刑事案件111起,行政案件404起。收缴野生动物活体4785头/只、死体97头/只,救助野生动物42只。

通过南滚河、永德大雪山两个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基础设施建

设项目的实施,建成南滚河、永德大雪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2个野生动物救护点,开展野生动物收容救护工作。结合全面禁食陆生野生动物后续工作,保障野生动物收容、救护工作的开展,市林业和草原局组织各县(区)编制野生动物收容救护项目申报书,2020年7月以《临沧市林业和草原局关于上报2020年林业改革发展资金珍稀濒危野生动植物保护项目的请示》上报省林业和草原局,积极争取省级项目,并与市委编委办加强联系,按照《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有关规定,研究增设野生动物收容救护机构问题。下一步,我们将重点开展收容救护机构和场所的基础设施建设,购置必要的救护和应急处置设备,同时,积极向政府汇报,争取设立野生动物收容救护机构,全力做好辖区的野生动物收容救护工作。

在此,真诚感谢对临沧野生动物收容救护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附件:政协提案办理情况征询意见表




2020827

(联系人及电话:李建蕾0883-21615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