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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南滚河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护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


来源:    作者:   时间:2019-09-12 09:08:00  点击率:打印 】【 关闭

云南南滚河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护局

2018年度部门决算

第一部分  云南南滚河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护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门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政府性基金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六、财政专户资金收支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概况

(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

(三)项目绩效目标管理

(四)2018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五)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管护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自然保护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

2.制定自然保护区的各项管理制度,统一管理自然保护区;

3.调查自然资源并建立档案,组织环境监测,保护自然保护区内自然环境和自然资源;

4.组织或者协助有关部门开展自然保护区的科学研究工作;

5.进行自然保护的宣传教育;

6.在不影响保护自然保护区的自然环境和自然资源的前提下,组织开展参观、旅游等活动。

(二)2018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全面排查整改,确保资源安全。

  一是通过认真落实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绿盾2018”自然保护区监督检查专项行动、自然保护地大检查等工作。共排查国家监测人类活动频繁调查点17个点、“2018绿盾”督促点29个点、人类活动问题班块国家级39个点、环保督查“回头看”112个点、林业大检查172个点。受理基层站盗猎案件9起,收缴作案工具射钉枪9支,下发责令停工、拆除、整改通知书6份,处理未经批准擅自进保护区内违规行为3起,处理核实界线回复函2起,办理退出南滚河自然保护区范围矿权手续3件。二是做好林区巡护工作及森林防火工作。2018年度去冬今春森林防火期间,根据保护区的实际情况和森林防火目标责任制的要求,实行辖区负责制,层层签订森林防火责任协议1095份,与周边社区群众、做科研项目人员签订进保护区承诺书67份,发放森林防火应知手册736本,公路两侧设置宣传牌面9个、印发森林防火宣传单5100份、重要交通路段插宣传旗300面。三是做好保护区范围内建设项目监管工作。联合县林业局、县森林公安局,组成现场核查组,深入项目施工现场,对项目建设全程进行了检查核实,共检查出在建的立孟二级公路建设项目卫星监测点使用林地地块位置29处,使用林地面积共322.37亩,并做好立孟二级路周边生物多样性评估和保护植物的移植等工作。积极参与地方政府开展的风景名胜区、高A级景区、集中饮用水源保护区、规模养殖禁养区等规划工作。四是认真开展河道巡护排查工作。共出动109人次,完成了16条大小河道的巡护排查工作,收集排查图片218张,组织清理河道白色垃圾及酒瓶污染物。

2.持续开展生物多样性监测工作和疫源疫病防控工作。

一是加强对保护区植被样地季风常绿阔叶林、中山湿性常绿阔叶林、山地雨林、山顶苔藓矮林等样地监测;二是通过外业实地考察,内业数据整理,编写完成了《云南南滚河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国家公园巡护手册》;三是加强对野生动物监测,在班洪、班老、勐角、刀懂、芒库、勐来、团结、507、南天门、细油树、南稳河、福荣等12个管护站点设置动物监测点,共设动植物监测样线40条,做到强化监督管理;四是认真做好野生动物监测周报、日报以及非洲猪瘟野猪防控监测日报等相关工作,共上报非洲猪瘟野猪防控监测日报45次、野生动物监测周报28次、野生动物监测日报62次;五是认真开展重大项目区国家重点保护植物调查,共计106种,有效监督项目部门进行移植保护;六是协助相关部门积极开展微甘菊等外来物种的清除防治工作。

3.做好动物肇事理赔以及野生动物救助工作。

2018年,共受理各种野生动物肇事损失勘查评估716起,损失农户1169户,申请索赔资金109.38万元(其中:水稻玉米等粮食作物损失2380.1亩,甘蔗橡胶等经济作物12亩,黄牛山羊等大牲畜34头(只),野生动物伤人3起6人受伤,主要肇事动物有野生亚洲象、水鹿、猕猴、豹子,黑熊、野猪、蛇等)。年内共救助野生动物亚洲黑熊1头、猕猴3只、水鹿1头。

4.继续推动完善保护区基础设施建设及能力建设。

加强项目管理及质量监督,积极推进项目建设。一是完成16个已建项目的专项整治自检自查。二是持续完善国家公园扩建部分勘界定桩、亚洲象种群监测与栖息地建设、巨蜥拯救与保护野外监测、亚洲象种群监测与巡护、建立生物多样性监测等项目。三是继续推进基础设施建设自然遗产地项目。已启动实施消防设施、公用厕所、科普宣传等项目。四是组织实施基础设施三期项目工程。项目总投资1613万,目前完成投资370万元,完成投资29%。五是实施公益林管护用房建设。已完成南天门、芒撒公益林管护用房建设,完成投资65万元。六是实施亚洲象拯救保护缓解人象冲突工程项目建设。开展亚洲象栖息地状况调查、亚洲象保护基础性研究、宣传教育体系建设、保护区生物多样性监测,编制“亚洲象保护行动计划”“南滚河亚洲象拯救保护项目实施方案”。完成亚洲象拯救保护项目设备采购和食物源试验基地建设项目,开展亚洲象、豹野外种群监测和巡护项目,完成中缅边境亚洲象拯救保护国际研讨会方案编写。

5.全力投入,扎实助推脱贫攻坚工作。

坚持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强化领导责任制。一是进一步增强力量。继续抽调7名干部职工参加沧源自治县、耿马自治县统一安排的驻村工作,每天安排10人以上助推脱贫攻坚工作;二是进一步加大资金投入。全年累计筹集帮扶资金13.3万元(其中:扶持挂钩村基础建设2.5万元,慰问困难户及物资2.5万元,制作村史馆牌1块、公示牌4块折款1.3万元,提升人居环境培训及垃圾搬运4万元,开展社区宣传、护林防火培训3万元),筹集驻村工作经费20多万元。三是贯彻落实“五个一批”脱贫要求,从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中选聘生态护林员73人,共发放补助合计61.32万元。四是进一步突出攻坚工作。组织干部职工深入村寨开展帮扶工作,分批驻村走访农户,帮助清除危旧房、开展人居环境整治,不断提升人居环境。在提升人居环境期间,带领挂钩户清理自家卫生105户,清除卫生死角53余处,铲除路面积沙2余吨,清运淤泥、垃圾、杂草5吨多。对照“两不愁三保障”标准及“户户清”表格的要求,对农户的相关情况进行了细致排查,完成危房认定建议报告209份、逐户排查风险209份、理清农民家庭年纯收入209份。

6.开拓创新,开展多种形式宣传教育活动。

为了增强自然保护区周边社区公众生态保护意识。一是利用佤族“贡象节”阵地,开展了“接象、敬象、拜象、送象”仪式等一系列活动,参加人数达1.36万人,投入资金3万元。二是开展“同在蓝天下,人象共家园”宣传活动,参加人数达1.2万人。三是开展生态文明进社区,通过制作、粘贴标语,发放环保手册,悬挂名树牌、古树牌保护和开设温馨提示等方式加大生态文化宣传。四是在不影响自然保护区的自然环境和自然资源的前提下,组织开展参观、旅游等活动,2018年南滚河国家公园以持续推进翁丁旅游景区建设为重点,加大国家公园建设。据统计,2018年翁丁旅游人数5.2万人次,收入144.5万元,充分利用了家乡的绿水青山去打造金山银山,在旅游发展过程中发家致富。五是积极参加中国林业自然保护区红外线相机摄影比赛参赛工作,亚洲象视频获得优秀奖项。

7.认真开展综治维稳工作,确保辖区和谐稳定。

一年来,我局紧紧围绕当地党委政府综治维稳工作目标,认真抓好抓实综治维稳工作,及时调整充实综治维稳领导小组,明确工作职责,安排专人负责综治维稳工作。深入分局、各管护站调查研究综治维稳工作,把稳定保护区辖区、稳定保护区干部职工作为第一要务,及时了解掌握综治维稳工作的矛盾隐患和薄弱环节,主动深入到有矛盾纠纷的一线研究解决问题,对项目建设过程中的隐患风险点、实验区群众生产生活活动过程中的隐患风险点、个别干部职工倾向性行为的隐患风险点做到预警跟踪、稳控化解,积极主动做好矛盾纠纷排查和化解工作,辖区未发生治安突出问题和非法上访情况。

8.加强学习培训,着力提升履职能力。

一是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组织干部职工深入贯彻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及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深入贯彻落实各级党委政府的贯彻落实精神,组织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国家林业局《在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修筑设施审批管理暂行办法》等文件精神,完成国家公职人员法宣在线学习和“云南省干部在线学习”任务,认真开展好“党的光辉照边疆,边疆人民心向党”主题实践活动,共集中学习20期次。二是全面落实“三会一课”制度。局党支部共组织11次支委会3次党支部大会30次党小组会,科局级领导上党课3期次;继续扎实有效开展“两学一做”干部学习教育11场次;时时做好党员积分管理考核并按季度公示考核结果;组织开展“云岭先锋”党员志愿服务活动7期次共62人次。三是加强培训提升能力。共组织参加省市举办的各类培训24人次。

9.完善规章制度,着力推进党风廉政建设。

一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总体部署。以建设一支廉洁高效的党员干部队伍为目标,把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和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作为单位重要工作,确保各项措施落到实处。认真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组织签订2018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19份,深入基层讲廉政党课5次,认真组织召开党风廉政建设专题组织生活会,组织全局干部职工开展党风廉政建设专题学习4次,开展廉政提醒谈话14次,填写廉政档案51份,发送节假日廉政提醒短信5批次,公示上栏10条。二是组织制定完善相关制度。制定完善《云南南滚河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工作制度》,进一步明确了总局、分局、管护站相关的工作职责,有效稳定了广大干部职工;制定印发《巡护手册》,进一步完善巡护管理制度,极大调动管护员的积极性,确保责任到人到山;始终遵守中央八项规定,建立完善决策机制,认真贯彻落实相关制度,不断规范管护局的工作流程,提高监督透明度。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南滚河保护区管护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1个。内设机构分别是:

1.管护局综合办;

2.耿马管护分局;

3.资源保护科;

4.社区管理科;

5.科研监测所;

6.11个管护站。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保护区管护局2018年末实有人员编制70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51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45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51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45人)。

离退休人员13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13人。

实有车辆编制2辆,在编实有车辆2辆。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2018年度收入合计19694627.67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9166021.17 元,占总收入的47%,比上年同期57.55%; 其他收入10528606.5元,占总收入的53%,比上年同期增97.18%。收入增减主要原因分析机构改革后耿马局并入我局15人增加了人员经费,拨入2017-2018年公益林补偿基金经费842.86万元,拨入2017年保护区能力建设项目资金200万元。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2018年度支出合计17120539.23元。其中:基本支出9026021.17元,占总支出的52比上年同期55.14%;项目支出8094518.06元,占总支出的48比上年同期53.28% 支出增减主要原因分析基本支出增加的原因是机构改革人员增加15人及增资补发。项目支出增加的原因是项目实施继续推进及公益林补偿金兑付2017年-2018年集体林及个人林林权所有者补偿金。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8年度用于保障单位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9,026,021.17元。比上年同期55.15%,主要原因分析机构改革人员增加15人及增资补发。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92.86%;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7.14%。公用经费人均支出12,636元(含公务交通补贴)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8年度用于保障单位为完成保护区资源管护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8,094,518.06元。比上年同期50.62%,主要原因分析三期工程及亚洲象监测项目的继续推进增加项目支出。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公益林补偿金支出4,148,752.08元、林业保护区项目支出3,805,765.98元、护林防火及森林病虫害防治工作支出140,000元。项目开展情况一是公益林资金林权所有者补偿金兑付到各个乡镇;二是护林防火工作持续有效开展;三是亚洲象监测、三期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按项目实施方案有序进行;四是生物多样性监测项目已收尾待验收。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本单位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1752196.91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68.64%。比上年同期52.98%,主要原因机构改革人员增加及项目的持续开展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208类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158,952.9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86%,比上年同期22.12%。主要用于退休人员原渠道支付工资287,496.6元养老保险缴费834,786.8元;职业年金缴费24,100元;死亡抚恤12,569.5元。

2.210类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398299.36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39%,比上年同期85.7%。主要用于基本医疗缴费支出。

3.213类农林水支出9688343.65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2.44%,比上年同期48.03%。主要用于林业事业机构支出6,962,167.91元;林业自然保护区2,586,175.74元;林业防震减灾14,000元。

4.221类住房保障支出506601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31%,比上年同期34.41%。主要用于职工住房公积金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本单位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65,000元,支出决算为73,513元,完成预算的113%。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预算的1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70,000元,完成预算的233%;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3513元,完成预算的10%。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资源调查项目及护林防火工作公务车辆运行费增加(年中下达的221类防震减灾经费中含车辆燃油费4万)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718,765元,增长291.75%。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元,增长XX%;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增加55,000元,增长366.67%;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252元,下降6.69%。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一是公务用车增加1辆(机构改革后公务用车增加1辆),二是护林防火工作范围增加公务用车运行费增加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70,000元,占95.22%;公务接待费支出3,513元,占4.78%。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比上年同期0%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70,000,比上年同期增长366.67%。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比上年同期增长0%,购置车辆0,比上年同期增长0%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70,000元,比上年同期增长366.66%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辆。主要用于保护区资源管护、护林防火、林区治安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3513,比上年同期下降6.69%。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元)比上年同期增长0%,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五、政府性基金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本单位无政府性基金收支预算,未发生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所以附表07表无数据。

六、财政专户资金收支情况说明

2018年本单位无财政专户收支预算,未发生财政专户收支,所以附表08表无数据。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因本单位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2018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本单位资产总额22,902,582.46元,其中,流动资产12,111,560.69元,固定资产10,791,483.77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2,538元,其他资产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2,042,093.77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626,434.35元。处置房屋建筑物540平方米,账面原值118,178元;处置车辆1辆,账面原值405,500元;报废报损资产16项,账面原值211,344.63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单位:元

项目

行次

资产总额

流动资产

固定资产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在建工程

无形资产

其他资产

小计

房屋构筑物

车辆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其他固定资产

栏次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合计

1

22,902,582.46 

12,111,560.69 

10,791,483. 

8,907,933.07 

433,480 

 

1,450,070.7 

 

 

2538 

 

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2018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35,880元,比上年同期增长100%,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35,88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有序按单位年初工作计划进行防火防灾工作,通过深入涉及保护区范围内的8乡2(镇)40个行政村、111个村民小组召开村民大会及发放宣传图册、签订防火责任状等方式开展工作,开支经费14万元。取得了保护区内连续40年无重大火情火警的喜人战绩。

能力建设亚洲象监测项目部份子项目正在实施当中,已实施结束的部份项目均取得不错效果。已开展的生物多样性保护和管理,尤其是人象冲突缓解工程建设、亚洲象栖息地保护、亚洲象保护基础性研究、佤族象文化的挖掘和宣传、保护区生物多样性持续监测等项目,在自然保护区建设和管理中起到了明显的示范作用。项目的实施为南滚河这一孤独亚洲象的科学管理和保护工作提供客观依据。保护及改善亚洲象的栖息地环境,充分发挥了亚洲象作为伞保护物种的功能,利于热带雨林生态系统及其他野生动植物的保护。该项目是公益性项目,不产生直接经济效益,但是通过保护项目的实施,保护区生态环境及生物多样性将得到较好保护,佤族象文化得以传承和发扬,南滚河保护区和亚洲象在国内外知名度将得到提升,进一步促进当地旅游业的发展,增加了当地的旅游收入,增加了当地居民的就业机会和经济收入。同时保存良好的森林生态系统所产生的涵养水源、保持水土、净化空气等生态服务功能带来的价值是不可估量的。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2018年本单位未发生需着重说明的重要事项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等);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收入是指各级人民政府对纳入预算管理的单位拨付的财政资金

2.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收入”、“财政专户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政府性基金收入”、“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3.年初结转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4.年末结转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原因尚未使用的人员支出、经费支出或项目支出。

5.基本支出:指预算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产生的支出,分为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6.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