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临沧市林业和草原局 >> 专栏首页 >> 通知通告 >> 正文

临林发〔2022〕155号关于临沧市五届人大一次会议第70号建议的答复


来源:临沧市林业和草原局    作者:   时间:2022-08-08 11:06:08  点击率:打印 】【 关闭

王文建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森林草原行政执法队伍建设的建议》(第70号),已交我们研究办理,综合协办单位意见,现答复如下:

森林公安转隶后,针对全市无独立的林草行政执法机构,执法力量薄弱的问题,市林业和草原局多次向市委、市政府,市委编办和上级主管部门请示汇报。

2022年,全省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根据省委组织部、省委编办关于开展州(市)以下参照管理单位规范设置试点和推进综合行政执法改革要求,市委组织部、市委编办推进林业和草原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林业和草原综合行政执法队伍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统一设置在县级,市级不再设置执法队伍,明确市林业和草原局内设机构负责执法统筹、执法监督和法律法规明确的大案要案查处。在各县(区)组建林业和草原综合执法大队,加挂县(区)有害生物防治检疫局牌子,纳入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序列,按省级确定的执法队伍编制标准核定县(区)林业和草原综合执法大队编制,林业和草原领域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取得实质性突破。目前,8县(区)组建了林业和草原综合执法大队,核定事业编制74名。

在下一步工作中,我们将进一步配齐配强林业和草原行政执法力量,加强全市林业和草原行政执法工作。

最后,感谢您对全市林草工作关心、支持和厚爱,希望您继续关心、支持我市的林草工作。

                              2022年7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