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沧市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方案》政策预解读

时间:2023-11-01 11:38:03    作者:   点击数:  
 索 引 号  自动生成  发布机构   公开日期  2023-11-01 11:38: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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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家、省级相关文件精神和要求,在前期工作基础上,对已通过国家审核的《临沧市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预案》《临沧市风景名胜区整合优化预案》进行整合,形成《临沧市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方案》(以下简称《方案》)。现就《方案》作如下解读:



一、《方案》编制的背景和意义是什么?
建立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是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重大举措,是党中央、国务院提出的重大改革任务。2019年6月,中办国办印发《关于建立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的指导意见》,要求开展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工作,合理确定自然保护地类型和功能定位,优化边界范围和功能分区,重点解决自然保护地空间重叠、边界不清、权责不明、保护与发展矛盾突出等问题。2019年10月,中办国办印发《关于在国土空间规划中统筹划定落实三条控制线的指导意见》,要求对自然保护地进行调整优化,评估调整后的自然保护地划入生态保护红线,并做到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城镇开发边界不重叠。


二、《方案》预计实现的目标是什么?
构建起新型自然保护地分类分级分区体系,建立统一的自然保护地矢量数据图库,并纳入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管理;整合归并交叉重叠和相邻相连的自然保护地,解决自然保护地重复设置、空间重叠问题;化解历史遗留问题和现实矛盾冲突,提升自然保护地生态系统多样性、稳定性、持续性;完善自然保护地体系空间格局,使之更加契合临沧市区域人口、自然地理和资源禀赋特征。
三、整合优化的规则是什么?
(一)分类分级规则。以生态功能和生物多样性评估为基础,依据所在区域的自然属性、生态价值和管理目标,对现有各类自然保护地进行梳理归类,将整合优化后的自然保护地分为自然保护区、自然公园二大类。将现有国家级、省级、市(州)级、县级等各级自然保护地,按照生态系统重要程度和事权划分原则,实行分级设立、分级管理,分为国家级和地方级。
(二)整合归并规则。以保持生态系统多样性、系统性、持续性为原则,遵从保护面积不减少、保护强度不降低、保护性质不改变的要求,按照同级别保护强度优先、不同级别低级别服从高级别的原则,对交叉重叠、相邻相连的自然保护地进行整合,或结合资源禀赋、发展目标、管理基础等实际情况,进行合理拆分,做到一个区域只有一个自然保护地、一套机构、一块牌子。
(三)分区优化规则。基于功能定位,按照各区域的生态价值、原真性、人类活动强度,对自然保护地合理分区,实行差别化管理。自然保护区由核心保护区、一般控制区组成,原则上核心保护区禁止人为活动,一般控制区限制人为活动。自然公园按一般控制区管理。
(四)调入规则。坚持生态优先、应划尽划,以自然保护空缺分析结果为指引,结合国土三调最新成果,全域分析森林等资源分布,将现有自然保护地周边生态保护价值高、生物多样性富集或具有潜在重要生态价值的区域划入自然保护地,提升自然保护地空间完整性和生态廊道连通性。  
(五)矛盾冲突处理规则。坚持底线思维,优先保障粮食安全、生态安全,兼顾能源资源需求,在科学评估的基础上,本着尊重历史、实事求是、相对合理的原则,妥善处理各类矛盾冲突。对标生态保护红线划定和国土空间治理要求,将不符合管控要求的矛盾冲突空间调出自然保护地范围,同时修订完善自然保护地法律法规,允许适度开展一些对生态环境不造成明显影响的人类活动,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共生。


四、《方案》的主要内容是什么?
(一)整合优化前后自然保护地总体变化情况。按国家和省级要求,纳入全市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工作范围的自然保护地共13个,涉及自然保护区5个、风景名胜区5个、森林公园3个,批复总面积296003.7公顷,矢量总面积297273.47公顷,矢量面积去除重叠后实际占地面积274837.8公顷。整合优化后,全市自然保护地体系由自然保护区、自然公园两大类构成,共计11个自然保护地,总面积为263280.81公顷。整合优化从现有自然保护地范围内调出村庄、耕地、人工商品林、矿业权、城镇、开发区、重大项目及其他各类空间矛盾冲突共计47845.57公顷,将36288.57公顷森林、草原、湿地等生态空间调入自然保护地范围。
(二)整合优化后分类分级情况。按类型,自然保护地分为自然保护区、自然公园二大类,其中:自然公园包括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湿地公园。按批准设立层级,自然保护地分为国家级、地方级。整合优化后,自然保护区4个(国家级2个,地方级2个),总面积208522.38公顷;自然公园7个(国家级2个,地方级5个),总面积54758.43公顷。
(三)整合优化后分区管控情况。对自然保护地进行合理分区,实行差别化管控。自然保护区分别由核心保护区和一般控制区组成,自然公园属一般控制区。原则上,核心保护区内禁止人为活动,一般控制区内限制人为活动。全市自然保护地核心保护区面积130734.18公顷,一般控制区132546.63公顷,其中:自然保护区核心保护区130734.17公顷,占自然保护区总面积的62.70%;一般控制区77788.21公顷,占自然保护区总面积的37.30%;自然公园按一般控制区管理,总面积54758.43公顷。
(四)整合归并情况。永德大雪山省级风景名胜区与永德大雪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重叠,整合优化时将重叠区域及相邻的保护较好、生态价值较高的部分整合到永德大雪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永德大雪山省级风景名胜区还与永德棠梨山县级自然保护区重叠,两者重叠范围及周围区域整合优化为云南永德棠梨山风景名胜区。临沧大雪山省级风景名胜区与云南澜沧江省级自然保护区重叠,整合优化时将重叠区域及相邻的保护较好、生态价值较高的部分整合到云南澜沧江省级自然保护区,剩余部分经评估后调出,不再保留临沧大雪山省级风景名胜区。耿马南汀河风景名胜区与云南南滚河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耿马片区重叠,整合优化时将重叠区域及相邻的保护较好、生态价值较高的部分整合到云南南滚河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剩余部分经评估后调出,不再保留耿马南汀河风景名胜区。


五、《方案》什么时候生效实施?
待国家批复后实施。



临沧林草


  
附件【云南省临沧市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方案 (1).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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