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沧市森林公安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情况说明

时间:2018-09-12 20:23:00    作者:   点击数:  
 索 引 号  20220318-112402-042  发布机构   公开日期  2018-09-12 20:23:00
 文  号   主题分类  林业  失效日期 
 体裁分类   服务对象 
 公开范围  公开  主 题 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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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临沧市森林公安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情况说明

  目    录

  第一部分  临沧市森林公安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六、财政专户管理资金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七、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临沧市森林公安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临沧市森林公安局是市林业局专门保护森林及野生动植物资源、保护生态安全、维护林区社会治安秩序的副处级机构。主要职能是:一是负责对全市森林公安工作和队伍建设的管理和指挥协调,建立科学、高效的决策指挥系统。二是负责组织指挥跨州市、县区有关保护森林和野生动植物资源的重点行动、重特大案件、重特大事件的协调。三是负责林区社会治安管理,参与公安机关处置林区突发事件,维护林区社会治安稳定。四是负责林区毒品原植物禁种铲毒工作,对林区过境通道贩运贩卖毒品实施打击,负责林区禁毒宣传教育工作。五是督办或直接查办具有较大影响力的重特大森林火灾案件;督办或直接查办野生动植物走私、贩卖、运输案件和侵占林地等案件。六是指导全市森林公安队伍的思想、组织、作风、制度建设和法治建设。七是对森林公安队伍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和《人民警察内务条令》情况实施督察。八是承办上级机关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2017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2017年,全市森林公安工作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以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市第四次党代会、市“两会”提出的跨越式发展主线和上级关于深化森林公安改革的部署,突破四个重点:抓防控,全力维护林区治安稳定;抓打击,着力提高执法办案质量和效益;抓改革,着力增强队伍实力;抓突破,全力保持争先创优发展态势。做到补短板,增实力,求突破,全力提升打击防范涉林违法犯罪的质量和效益、确保全市森林公安工作继续稳步走在全省的先进行列。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临沧市森林公安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行政单位),内设办公室、政治处、法制科、治安大队、刑侦大队、装备财务科、科技信息化科7个科(队室)。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临沧市森林公安局2017年末实有人员编制35人。其中:行政编制35人(含行政工勤编制2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35人(含行政工勤人员2人)。

  离退休人员5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5人。

  实有车辆编制4辆,在编实有车辆4辆。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门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临沧市森林公安局2017年度收入合计8962517.92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8911269.02万元,占总收入的99.43%;其他收入51248.9元,占总收入的0.57%。与上年对比,收入增长13.69%,主要原因在于2017年下半年人员工资调整,人员经费收入增加。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临沧市森林公安局2017年度支出合计7946459.13元。其中:基本支出6325123.79元,占总支出的79.6%;项目支出1621335.34元,占总支出的20.4%。与上年对比支出减少10.96%,其中:基本支出较2016年增加12.36%,项目支出较2016年减少50.8%,主要原因在于一是2017年下半年人员工资调整增资,人员经费支出增加;二是2016年建设涉林执法信息系统,2017年项目支出较2016年减少。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7年度用于保障局机关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6325123.79元。与上年对比增长11%,主要原因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增加。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89.49%;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10.51%。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7年度为保障临沧市森林公安局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621335.34元。与上年对比减少50.8%,原因在于2016年涉林执法信息系统建设运行,2017年度项目开支主要用于市森林公安局执法办案业务、装备设备购置及指挥中心建设。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体情况

  临沧市森林公安局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8911269.02元,占本年收入合计的99.43%。与上年对比增加13.4%人员工资调整,人员经费收入预算增加。

  临沧市森林公安局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7828685.59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8.52%。与上年对比减少1.43%,2016年建设涉林执法信息系统,2017年项目支出较2016年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711874.4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09%。主要用于缴纳在职人员养老保险、发放退休人员工资及因公致残退休职工伤残抚恤;

  2.医疗卫生及计划生育(类)支出233782.6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99%。主要用于缴纳在职人员医疗保险、支付因公致残退休职工医疗费;

  3.农林水(类)支出6483593.57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2.82%。主要用于在职职工工资、日常机构运转、执法办案、装备建设及指挥中心项目建设;

  4.住房保障(类)支出399435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1%。主要用于缴纳在职人员住房公积金。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临沧市森林公安局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316400元,支出决算为171664.73元,完成预算的54.27%。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149043.73元,完成预算的55.95%;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22621元,完成预算的45.24%。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我局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坚持厉行节约,反对浪费,严格公务接待制度,严格控制公车的使用,由于严控“三公”经费开支,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6年减少37384.31元,下降17.89%。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减少0万元,下降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29436.31元,下降16.47%;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7948元,下降25.82%。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49043.73元,占86.84%;公务接待费支出22621元,占13.16%。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49043.73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元,购置车辆0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149043.73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4辆。主要用于执法办案业务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22621元。其中:国内接待费支出22621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27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263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调研学习、执法办案及业务往来工作。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五、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本单位未发生政府性基金财政收支,所以附表07表无数据。

  六、财政专户管理资金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本单位未发生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支,所以附表08表无数据。

  七、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临沧市森林公安局2017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638145.11元,与2016年对比增加197382.92元,主要原因在于公务交通补贴在2016年下半年执行,因此2017年较2016年机关运行经费有所增长。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日常办公运转。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我局资产总额18327194.97元,其中,流动资产2635595.92元,固定资产15691599.05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0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347928.02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716384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4辆,账面原值571869 元;报废报损资产14项,账面原值144515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单位:元


项目

行次

资产总额

流动资产

固定资产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在建工程

无形资产

其他资产


小计

房屋构筑物

车辆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其他固定资产



栏次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合计

1

18,327,194.97

2,635,595.92

15,691,599.05

11,133,319.09

993,768

0

3,564,511.96

0

0

0

0


 

 

 

 

 

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7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391056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59993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331063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政府采购情况表

单位:元

项目

采购计划金额

实际采购金额

总计

采购预算(财政性资金)

非财政性资金

总计

采购预算(财政性资金)

非财政性资金

合计

一般公共预算

政府性基金预算

其他资金

合计

一般公共预算

政府性基金预算

其他资金

  

391056

391056

72397.5

0

318658.5

 

391056

391056

72397.5

0

318658.5

 

货物

59993

59993

0

0

59993

 

59993

59993

0

0

59993

 

工程

331063

331063

72397.5

0

258665.5

 

331063

331063

72397.5

0

258665.5

 

服务

0

0

0

0

0

 

0

0

0

0

0

 

注:1.本表反映各部门和单位纳入部门预算范围的各项政府采购预算及支出情况,表中数据取自政府采购信息统计报表中“政府采购资金情况表”。

    2.本表“财政性资金”是指纳入预算管理的资金,具体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各项收入。以财政性资金作为还款来源的借贷资金,视同财政性资金。

  (四)绩效自评信息情况

  2017年度,在全省森林公安系统综合考核中临沧市森林公安局位列全省第四名。

  1.打击涉林违法犯罪取得新成效。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职责担当,采取专项整治与日常巡护相结合,确保执法监管不缺位,坚决守住生态保护红线底线。一年来,全市共查处各类涉林案件1717起,其中,破获刑事案件139起,查处行政案件1578起,打击处理各类违法犯罪人员1720人,收缴林木、木材1207.7立方米,收缴野生动物96头(只),挽回经济损失893.47万元。查处案件总数与去年同期相比上升11.4%,刑事案件破案数上升13%,取得了案件总数和刑事案件数“双增长”的好成绩。

  2.“平安林区”和林区治安防控体系建设深入推进。以确保圆满完成党的十九大林区安保维稳工作任务为主题主线,充分用好党委政府重视平安林区建设,市、县政府分管领导担任“平安林区”创建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的工作平台,积极协调推动平安林区建设纳入市、县综治维稳考核内容,深入推进平安林区和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工作。进一步总结推广“站所合一”、“千人网”等林区治安防控模式,深化落实“护林员双重管理”整合林区治安防控力量,采取林区派出所与木材检查站、自然保护区管理站与警务室合署办公、统一执法等模式,整合一线执法力量,壮大林区群防群治队伍,林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措施进一步得到落实和加强,各类涉林不稳定案(事)件得到及时有效预防和处置。

  3.信息化建设与系统应用加速推进。市局指挥中心完成基建施工与设备安装,正按计划进行系统联调。临翔区城市面山和重点林区视频监控系统建设积极推进。全市顺利完成森林公安行政执法接入政府专网平台安装调试,为实现森林公安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以及信息共享提供了平台和技术保障。深入开展执法办案系统应用,网上执法办案1362起,运用警综平台办理刑事案件117起,行政案件网上办案率达92%,刑事案件录入率达91%。

  4.队伍教育管理工作持续加强。紧紧围绕“四讲四有”标准和“五个过硬”主线,深入推动“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恪守从严治警要求,自觉用党章规范党内政治生活和党员言行,从长从细从实执行中央八项规定,永葆共产党员的政治本色。组织开展政治理论学习,强化理论武装。组织开展各类业务培训,提升业务素质和能力。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在本单位(或部门)2017年的部门决算事项中无需要说明的其他重要事项。

  (六)相关口径说明

  1.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

  3.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4.“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本单位(或部门)2017年部门决算公开说明未使用专用名词,所以无名词解释。

  临沧市森林公安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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