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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沧市深入学习贯彻《云南省加强河流管理保护工作的实施意见》


来源:    作者:张泽伟   时间:2023-03-03 15:14:34  点击率:打印 】【 关闭

省委王宁书记签发《云南省加强河流管理保护工作的实施意见》(云南省总河长第9号令)(以下简称《实施意见》)后,临沧市闻令而动,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第一时间深入一线调研,现场调度城乡生活污水整治工作。2023年1月18日、2月14日,市委张之政书记主持召开“绿美云南”化为“绿美临沧”第十轮、第十一轮培训会议,对全市绿美河湖等绿美临沧建设工作提出具体要求,层层传导压力,压紧压实责任;随后,视频调度8县(区)和市级有关部门重点工作,开列临沧市南汀河西河流域、永德县德党河水库等重点河湖保护治理任务清单。1月31日、2月25日,市政府杜建辉市长主持召开专题会议,对南汀河流域污水垃圾治理、全市国控省控断面水环境质量等工作情况进行月调度。

2月28日,临沧市河长办组织召开临沧市河湖长制工作2023年第一次市级联席会议,深入学习贯彻《实施意见》,以全面推行河长制为抓手,以强化河流管理保护为目标,进一步强化河流管理保护,努力实现“河畅、水清、岸绿、景美”的河湖治理目标。

临沧市河湖长制办公室在传达学习市政府领导批示要求的同时,对《实施意见》亮点、总体目标、主要内容等方面进行了解读;就草拟的《<临沧市贯彻落实<云南省加强河流管理保护的实施意见>具体实施方案>编制任务分解方案》进行了说明。要求市级各部门要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知责明责、守责担责、履职尽责,加强协作,对标上级关于河湖管理保护工作任务要求,对标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关于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部署安排,对标临沧市城乡绿化美化三年行动新要求,对标市内外河长制工作亮点经验做法,立足于流域区域协调治理,结合我市实际,制定贯彻落实具体实施方案,明确细化措施、项目清单,推动我市河流生态保护治理和休养生息,维护河流健康生命,实现生态效益、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同步提升。各部门对《实施意见》中明确的工作任务开展讨论研究,就如何编制我市具体实施方案提出了意见建议。

下一步,临沧市将按照《实施意见》要求,结合实际,进一步细化措施、明确任务、落实责任,制定《临沧市贯彻落实<云南省加强河流管理保护的实施意见>具体实施方案》,同时加强对县(区)工作的指导力度,确保各项工作有序推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