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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沧市2020年市级美丽河湖公示


来源:    作者:   时间:2020-11-05 21:37:00  点击率:打印 】【 关闭

  根据《临沧市美丽河湖建设行动实施方案(2019—2023年)》(市总河长令第5号),《2020年临沧市全面推行河(湖)长制工作要点》(临沧市总河长令第6号),《临沧市美丽河湖评定实施方案(试行)》要求,市河湖长制办公室组织市生态环境局、市文化和旅游局、市林业和草原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等有关部门对各县申报的市级美丽河湖情况进行评定。经准入自评、公众评价和专业评价,评定沧源县勐董河(城区段)、镇康县南伞河(城区段)、双江县勐勐河、耿马县芒片河(城区段)、凤庆县南边箐河(城区段)、沧源县勐董水库、镇康县南伞水库、永德县康家坝水库、云县正觉庵水库、双江县韭菜坝水库、双江县南等水库(水利风景区)、云县漫湾电站库区(水利风景区)、耿马县弄巴水库、永德县银厂街水库、镇康县蕨坝水库、凤庆县大坝水库、沧源县南撒水库17个河湖符合市级美丽河湖评定要求,评定为2020年市级美丽河湖。现予以公示,接受社会公众监督。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公众可在本信息公示后,以信函、电话或电子邮件等方式提交意见。

  公示时间:2020年11月5日至10日

  联系人:贺富能,联系电话:0883-2145335

  电子邮箱:lcshzbgs@126.com

  书信地址:临翔区凤翔街道旗山路516号(临沧市水务局办公楼308室)

  邮编:677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