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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沧市全面推行河湖长制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第二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部分 地区水环境质量不容乐观,部分国 控、省控断面水质超标问题 整改情况的公示


来源:    作者:   时间:2023-12-22 17:06:59  点击率:打印 】【 关闭

市河长办牵头的第二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部分地区水环境质量不容乐观,部分国控、省控断面水质超标,涉及8县(区)党委和人民政府,已完成县(区)自验,并提请了市级验收。2023年12月22日,市河长办组织市生态环境局、市自然资源规划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水务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7家市级部门开展了市级验收工作,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问题基本情况

部分地区水环境质量不容乐观,部分国控、省控断面水质超标。2020年—2022年11月,临沧市断面优良率分别为93.8%、95.5%、95.5%,部分断面水质不稳定,要实现国家和省级拟定的“十四五”临沧市国控、省控断面水质达到或优于Ⅲ类比例达100%的目标,任务十分艰巨。

二、整改措施

一是市河长办(市水务局)牵头督促全面落实河长制和水生态环境保护责任。二是市河长办(市水务局)指导水域及其岸线的管理保护,指导河湖管理范围划定,深化河湖“清四乱”行动。三是市生态环境局持续开展水质监测、分析预警、调度通报,牵头协调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四是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督促各县(区)加快推进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提升雨污分流成效。五是市农业农村局监督指导种植、养殖等农业面源污染防治,提升全市养殖规模化率及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率,控制农药、化肥用量,减少流失造成的环境污染。六是各县(区)全面落实河长制和水生态环境保护责任,充分研判流域水资源、水生态、水环境存在的主要问题,编制和完善水质提升方案,制定年度工作计划,细化任务清单,加快相关治理项目实施。加强污水、垃圾、畜禽养殖、高速公路施工及河道采砂等污染整治与日常监管工作,推进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七是临翔区加快城区污水处理提质增效与管网建设及改造工程、博尚镇污水处理厂项目及系列截污工程进度。八是凤庆县加快建成区污水管网排查检测及建设改造,摸清污水管网底数、厘清收集治理设施存在问题,加快推进雨污混流区整治工作,解决污水管网混接、错接、漏接等难点、痛点问题。2023年6月底前完成双眼井片区、凤小路沿线片区、平村片区、攀枝花片区、文庙窑上片区、八腊庙片区、青树片区、小北门片区8个污水管网空白区建设。加快凤庆县第二污水处理厂建设。推进凤庆河干支流农村污水治理、入河排污口及畜禽养殖污染整治。

三、整改措施落实情况

(一)全面落实河长制、推进河湖保护专项行动。一是2023年市委、市政府高位部署推动全市河湖长制工作,市委常委会、市政府常务会、市委专题会、市政府专题会多次专题研究包括河湖长制在内的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问题整改。高规格召开2023年度临沧市河湖长制领导小组暨总河长会议,审定印发《2023年临沧市全面推行河湖长制工作要点》,开列重点工作清单10项、措施清单45条。全市上下结合开展主题教育,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治水”的重要论述,认真落实河湖长制,扛牢河湖保护治理责任,切实抓好河湖保护。全市1798名四级河(湖)长认真履行职责,带头深入一线发现问题、解决问题,年度共巡河湖7.9万人次、召开河湖巡查会议1807次,二是持续巩固完善全市第一次全国水利普查名录内流域面积1000平方公里以上12条河流、1000平方公里以下145条河流的管理范围划定成果;全面完成名录外379条河流管理范围划定工作。纵深推进河湖“清四乱”常态化规范化,年内排查河湖“四乱”问题81个,全部纳入系统管理,销号率100%;“河长清河”行动清理河湖库渠1552条,清理河道污染物1.64万吨;共清理非法占用河湖岸线28.99千米,拆除临湖库沿河违建面积1.03万平方米。

(二)强化水质监测预警、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2023年,市生态环境局加快推进临翔、云县、凤庆、永德、镇康、耿马自治县和沧源自治县生态环境分局生态环境监测站标准化建设。落实县(区)监测事权地方财政资金保障,逐步加大对监测业务用房建设改造、执法监测用车、生态环境监测设备和监测耗材费用的资金投入力度;持续提升人员素质,强化监测机构队伍人才培养,提升流域水质监测能力和水平。截至目前,年内共发布国、省控地表水断面水质情况通报各11期,为全市河湖保护提供了坚实水质监测技术支撑。全市纳入云南省农村生态环境监管系统统计的923个行政村中,515个行政村农村生活污水完成治理,全市行政村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为55.80%,超额完成2023年度52.76%的省级考核目标。农村生活污水乱排乱倒现象得到有效管控,治理初见成效,生态惠民、生态利民、生态为民落到实处,群众获得感、幸福感显著提升。

(三)推进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提升雨污分流成效。一是提高城市生活污水治理水平。在全市8县(区)城市生活污水处理厂均完成(一级A标)提标改造,污水处理率达100%的基础上,启动建设双江县新建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建设项目,加快实施云县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永德县县城污水处理应急调节保障处理工程,进一步提高县城污水处理能力。以整治城区餐饮等个体工商户和住户污水排放“小散乱”为抓手,整治城区污水直排、乱排问题。同时,加大日常调度力度,加强污水处理厂、垃圾填埋场的运营管理,加强污水管网巡查维护,确保污水收集处理设施运行稳定、安全。二是深入推进乡镇镇区生活污水治理。截至目前,全市68个非城关镇中,57个乡镇实现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覆盖,覆盖率83.82%,建成污水管网295.53公里,终端处理设施58个,其中:一体化处理设施50个、污水处理厂2个、污水处理站(生化工艺)2个、污水处理站(生态湿地)4个,日处理规模约29905吨。着力推动乡镇生活污水处理收费制度进一步合理化、规范化,起草了《临沧市建立健全乡镇生活污水处理收费制度的指导意见》报市政府办公室印发。同时,建立了垃圾污水投诉举报、检查督导、大排查大整治、百日攻坚、干部联系跟踪督导乡镇污水、调动通报机制,进一步健全乡镇污水治理体系,形成规范化管理的长效机制。

(四)强化行业监管,统筹推进农业面源污染防治。2023年,市农业农村局制定《临沧市2023年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工作要点》《临沧市农业农村减排固碳实施方案》《临沧市“十四五”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方案》《临沧市农业农村局长江经济带农业面源污染治理专项方案》等工作文件,对照第二轮省级环保督察反馈问题,统筹推进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工作,工作成效明显。一是2023年化肥预计使用量18.33万吨,比上年减0.2万吨、减1.08%,从2021年起,化肥使用量连续实现负增长。二是全年农药实际使用量(部门数)2628.89吨,较上年减少50.8吨、减1.89%,从2021年起,农药使用量连续保持负增长。三是年内改建农村卫生户厕21338座,占2023年目标任务21047座的101.38%;改建自然村卫生公厕197座,占2023年目标任务195座的101.03%。四是全市2023年地膜覆盖面积80.6万亩,地膜使用5960.83吨,回收5046.54吨,回收率为84.6%。五是2023年预计全市农作物秸秆产生量140万吨,利用量约130万吨以上,秸秆综合利用率大于90 %。六是狠抓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截至目前,规模养殖场459家,设施配套459家,完成总目标设施配套450家的102%。粪污产生量1553.61万吨,利用量1383.66万吨,利用率89.06%;散养户341315家,粪污产生量1452.20万吨,利用量1290.15万吨,利用率88.84%。

(五)压实工作责任、强化河湖保护治理。一是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建强河湖长制指挥体系,畅通组织“管道”,织密组织“网格”,持续推动基层党组织体系网和社会治理体系网“两网”融合为“一张大网”,用这张“大网”推动河湖保护治理工作。市河湖长制领导小组制定印发《进一步强化全市河湖巡查,推进河湖源头治理、系统治理的通知》,出台12条具体措施,督促全市各级河湖长、责任联系单位全面摸底细化任务,坚持问题导向、密切协调联动、强化监督管理,做到目标一致、布局一体、步调有序。全市1798名四级河湖长累计巡河湖7.9万人次,超额完成年度巡河频次任务。各县(区)组织开展全市河湖库渠问题大排查大整治大提升专项行动,共排查整改河湖突出问题10个。二是聚焦中央、省级环保督察反馈问题,加快推进治污水、治农业面源污染、治垃圾、改善河湖水生态“三治一改善”工作。印发《临沧市2023年城市污水处理进水COD值BOD值提升攻坚行动方案》,2023年截至目前,全市共新建及改造城市污水管网125公里,整治错接混接漏接点600余个。启动实施云县、耿马县、永德县、镇康县、孟定镇5座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建设。严格落实《临沧市2023年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工作要点》,加强对国控、省控断面养殖户的宣传指导,督促养殖场(户)健全和完善畜禽粪污处理设施设备。目前(均值评价),临沧市11个国控、11个省控断面水质达标率100%。

(六)强化污水治理,加快临翔区城区污水处理提质增效。一是临翔区印发《临沧市临翔区澜沧江和怒江水系干流及一级二级支流、城市建成区入河排污口排查方案》和《临翔区博尚水库6条入库河流入河排污口排查方案》《临沧市临翔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主城区河道排污巡查制度》等方案制度,全面加强对主城区河道及污水直排口日常巡查排查整治工作,杜绝生活污水、交通建设项目污水、旅游餐饮业污水等直排入河道情况发生。加大断面流域内直排整治力度及处罚力度。二是加快推进临沧市临翔区怒江-南汀河博尚水库国控断面源头水污染防治工程一期项目、博尚水库环湖截污主管工程、博尚镇区截污建设项目、临翔区博尚镇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工程4个工程项目建设,现已全部建设完成,临翔主城区污水集中收集率全面提升。

(七)强化基础保障,加快推进凤庆县建成区污水治理。一是凤庆县持续推进污水管网空白区建设,对建成区地下排水管网错接混接漏接实施管网项目,污水空白区正在治理12个片区,棚户区配套基础设施污水管道治理5个片区,已累计完成DN300~DN500HDPE钢带增强聚乙烯螺旋波纹污水主管埋设29204.55米,完成覆盖2456户DN50-DN200的入户管38833米,完成投资4790.16万元;目前凤庆县建成区污水集中收集率达到51.45%。二是加快凤庆县第二污水处理厂建设,完成全线 26 公里污水主干管管网铺设、红龟山顶管370米贯通,完成164个污水井浇筑工作,污水处理厂管理及生产用房全面建设完成,厂区一级 B 标处理设备安装全面结束,并已进行通水调试。三是完成龙王庙河滇红完小段1.04km治理任务,沿岸栽植杜鹃花球1581株,桂花树301株;完成火烧桥河生态治理工程,完成毛石挡墙1500m³,人行步道铺设2.3km,建成人行桥9座,沿岸栽植桃李果木1150株。四是印发《凤庆县迎春河巡河交办处置整改导图》及《凤庆县迎春河19条支流河长制责任考核细则(试行)》,全面开展摸底调查,并制定“一河一策”,年内累计整改销号迎春河支流存在“一河一策”问题108个。五是继续聘请保洁队员12人,对迎春河干流进行日常保洁,做到水中无障碍、水上无漂浮、岸边无垃圾。凤庆迎春河平村省控断面1-11月(均值评价)水质为Ⅲ类,水质达到管理目标要求,今年以来迎春河砚池公园段未出现大雨过后“垃圾满江”的现象。

四、验收工作开展情况及结论

2023年12月22日,在县(区)级完成自查自验的基础上,市级验收工作组召开验收会议,对8县(区)人民政府自查自验情况以及台账资料等有关支撑依据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理性进行了核查,认为:8县(区)人民政府的自查自验结论真实准确,已完成整改,符合验收销号条件,同意通过市级验收。

如果对该问题整改公示情况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2023年12月22日至12月28日,5个工作日)实名书面向临沧市全面推行河湖长制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联系电话: 0883-2146016。

附件:组织验收情况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