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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沧市水务局下属事业单位机构设置及主要职责


来源:市水务局    作者:   时间:2024-03-28 17:17:02  点击率:打印 】【 关闭

一、临沧市水利工程管理站

(一)机构设置

临沧市水利工程管理站是临沧市水务局下属参公管理事业单位,为正科级。

(二)主要职责

1. 负责全市已建水利工程运行管理业务指导。组织指导全市中型水库工程开展目标管理,组织开展水利工程管理业务培训。

2.组织指导全市水库大坝注册登记工作。

3.组织指导全市小型水库除险加固项目前期工作及竣工验收后的交接、运行管理和后评价工作。

4.组织指导全市水利风景区建设与管理工作。

5.完成临沧市水务局和上级机关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临沧市水利水电工程质量监督站

(一)机构设置

临沧市水利水电工程质量监督站是临沧市水务局下属事业单位,为正科级。

(二)职能职责

1.负责全市水利水电基本建设工程的质量监督。承担全市新建、扩建、除险加固中型工程以及按中型管理、坝高70米及以上的小(一)型水库工程,大型灌区工程,装机容量50000千瓦以上(含50000千瓦)的中型水电站工程和四级及以上堤防工程的质量监督。

2.贯彻执行国家、水利部和省水利厅有关水利工程建设 质量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强制性标准。

3.负责办理水利工程质量监督手续,确认项目划分方案,制定工程项目质量监督计划。

4.负责监督设计、监理、检测、施工单位在其资质等级允许范围内从事水利工程建设的质量工作,规范质量行为。

5.负责检查、督促建设、监理、设计、检测、施工单位建立健全质量体系并有效运行。

6.负责施工质量抽检、质量统计分析和核定(核备)工程质量等级。

7.参与所监督项目的阶段验收和竣工验收,编写提交工程质量评定意见或质量监督报告。

8.参与工程质量事故调查、处理。

9.承担全市水利水电工程技术人员培训工作。

10.完成临沧市水务局和上级机关交办的其他任务。

三、临沧市水土保持监测分站

(一)机构设置

临沧市水土保持监测分站是临沧市水务局下属事业单位,为正科级。

(二)主要职责

1.负责全市水土流失监测预报公告技术支持。

2.负责对全市流域、监测站点、重点水土流失监测数据的收集整理及分析,为政府和主管部门提供基础数据。

3.负责全市水土保持监测网络业务技术指导工作。

4.负责市本级立项的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技术审查工作。

5.负责完成上级安排的跨流域水土流失监测预报工作。

6.完成临沧市水务局和上级机关交办的其他任务。

四、临沧市水务局总工程师办公室

(一)机构设置

临沧市水务局总工程师办公室是临沧市水务局下属事业单位,为正科级。

(二)主要职责

1.负责组织处理研究重大水利技术问题。

2.指导重大水利基础设施项目前期工作,为前期工作提 供技术服务。

3.参与各类水利行业规划编制工作及其他专项规划编制工作。

4.参与水利行业的技术标准、规程规范并负责指导运用及实施;参与水利技术标准化工作。

5.参与制定水利科技政策与发展规划,组织水利科技问题研究。

6.参与水利科学研究、技术引进和推广工作,参与水利科技创新体系建设和科技成果的管理工作。

7.拟订全市水利水电职工教育培训规划和计划。

8.完成临沧市水务局和上级机关交办的其他任务。

五、临沧市澜沧江临沧片区水资源综合利用工程管理局

(一)机构设置

临沧市澜沧江临沧片区水资源综合利用工程管理局是临沧市水务局下属事业单位,为正科级。

(二)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及水利行业规程、规范和技术标准,保障澜沧江临沧片区水资源的合理利用。

2.组织实施澜沧江临沧片区水资源的保护、治理和开发等工作,组织编制水资源综合利用的相关规划并督促实施,参与发电、水运、渔业、水域开发、农业、工业、生活用水及釆砂等 涉水事宜的日常管理。

3.负责督促澜沧江临沧片区水资源综合利用工程规划、 可研、初设等前期工作,组织咨询评审、工程立项申报工作,参与实施澜沧江临沧片区具有控制性的跨区域和跨流域的重要调 水工程建设。

4.工程建设期间履行指导、督促和检查职责;负责指导工程开工准备、招投标、有关协议及合同签订工作,并督促履行; 负责指导、检查工程现场施工管理和安全生产管理;组织审核、 上报工程年度建设计划、资金筹措计划、度汛计划和水量调度计划,批准后负责督促实施;负责按照有关规程组织或参与验收工作,指导竣工资料编制和档案管理。

5.负责指导、协助工程运行管理工作,协调开展相关项目重大专题研究、抗旱应急用水调度预案、供水承购方案。

6.完成临沧市水务局和上级机关交办的其他任务。

六、临沧市河湖长制办公室

(一)机构设置

将临沧市河长制办公室更名为临沧市河湖长制办公室,是临沧市水务局下属事业单位,为正科级。

(二)主要职责

1.承担临沧市河湖长制办公室的日常工作,负责河湖长制工作的组织实施、统筹协调、督办、分办等工作。

2.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水利部、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关于推进河湖长制的决策部署,协调推进市级河湖长制制度建设,组织临沧市全面推行河湖长制工作领导小组成员 单位研究制定河湖长制制度政策,落实总河长、副总河长和河湖长确定的事项。

3.督导各县(区)推进河湖长制信息平台、“一河湖一 策”、“一河湖一档”建设工作,分级、分层、分批次理清河湖库渠问题清单、目标清单、任务清单、责任清单和措施清单。

4.督促协调各级河湖长巡河护河治河,督促临沧市全面 推行河湖长制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各负其责,联动推进河湖保护治理;督促市级河湖长联系部门履行职责,开展所联系河湖的河湖长制工作;按照上级部门及市级总河长、副总河长、河湖长、 总督察、副总督察的指示要求开展河湖长制工作的督办、分办工作;落实市级河湖长督察、督办、考核、激励、问责等制度。

5.协调推动临沧市全面推行河湖长制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制定部门实施细则和专项行动计划等;协调制定年度工作计划、督察方案、考核方案;组织河湖长制量化考核工作。

6.协调水务、生态环境、住建、自然资源和规划、交通、农业农村、林业和草原等有关部门,建立完善河湖库渠监测站网体系,推进河湖库渠监测评价和信息共享,建立完善月报、年报等信息报送制度;督促各县(区)信息报送、宣传、发布情况。

7.完成临沧市水务局和上级机关交办的其他任务。

七、临沧市河道综合治理保护开发办公室

(一)机构设置

将临沧市南汀河流域综合治理保护开发办公室更名为临沧市河道综合治理保护开发办公室,是临沧市水务局下属事业单位,为正科级。

(二)主要职责

1.负责为全市治河防洪建设提供技术与管理服务。

2.负责各流域和主要支流综合治理、保护、开发管理日常工作。

3.组织审查各流域河道治理规划和年度计划,审查各流域中小河流治理工程初步设计报告。

4.负责组织拟订流域内的防洪调度方案的编制。

5.参与流域内《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河道管理条例》《临沧市南汀河保护管理条例》等有关法规的宣传教育。

6.负责全市河道治理建设管理及验收工作。

7.完成沧市水务局和上级机关交办的其他任务。

八、临沧市灌区工程建设管理中心

(一)机构设置

临沧市灌区工程建设管理中心是临沧市水务局下属事业单位,为正科级。

(二)主要职责

1.执行全市全区建设及水库管理法律法规方针政策。

2.负责灌区工程项目立项、审批、技术支撑指导。

3.拟定管理制度、建设计划和建议,并组织实施。

4.负责已建灌区和康家坝水库日常工程资产管理和经营,指导协调调度供水。

5.管理检查维护水资源设施及技术改造。

6.开展灌区移民规划、实施方案编制、移民安置等。

7.完成市局关交办的其他工作。


发布人:水务局审核—代华辉      编辑:杨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