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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沧市水务局2022年上半年工作总结和下半年工作计划

时间:2022-08-01 17:54:21    作者:   点击数:  
 索 引 号  swj111/2022-00014  发布机构  临沧市水务局  公开日期  2022-08-01 17:54:21
 文  号   主题分类  水利、水务  失效日期 
 体裁分类   服务对象 
 公开范围  公开  主 题 词 
 著录日期   生效日期 

2022年,临沧市水务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在省水利厅和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和给沧源县边境村老支书们的重要回信精神,牢记嘱托、感恩奋进,有力有序统筹推进重点水利项目建设,加快水利建设投资步伐,不断补齐水利基础设施短板,不断完善江河湖库保护监管体系,水行业服务能力稳步提升。

一、2022年上半年工作总结

(一)发挥有效投资作用,强力推进水利基础设施建设。1-6月全市水利固定资产投资完成28.4亿元,同比增幅43.53%。完成市政府下达年度目标任务40亿元的71.01%,完成省水利厅下达年度目标任务46.8亿元的60.69%。1-6月水务系统共争取上级资金7.64亿元,其中:中央资金6.44亿元,省财政资金1.06亿元,省水投0.14亿元,完成市政府下达年度目标任务12亿元的63.7%。坚持精准招商,抓实招商项目储备,1-6月完成水利招商引资19.34亿元,市政府下达年度目标任务60.55亿元的31.95%。严格执行中央投资计划,1-6月下达中央水利投资计划8.54亿元,其中:中央投资6.44亿元、地方投资2.10亿元;77件项目均已开工建设,完成投资4.31亿元,中央投资完成率66.93%,综合完成率50.46%。

(二)强化水利项目建设支撑,提升可持续发展承载力。编制完成《临沧市“十四五”水安全保障规划》并经市人民政府审定印发,共规划项目1730件,匡算总投资1078.06亿元。有序推进《国家可持续发展议程创新示范区临沧市水安全保障规划》编制工作,计划年内完成编制并力争取得批复。全面加快水网基础设施建设,今年以来,13件重点水利工程实现开工,56件在建重点水利工程进展顺利,其中:云县刘家箐至幸福连通工程、耿马县芒枕水库等7件工程已完工,临翔区三岔箐水库1件工程基本完工,凤庆县淘金塘水库等4件小(一)型水库工程实现下闸蓄水;云县晓街河等5件中型水库枢纽工程已完工并通过下闸蓄水验收,双江县南等干渠完成通水验收,沧源县芒回水库大坝已封顶。80件重点储备项目前期工作压茬推进,其中:大勐统河、小黑江、南汀河、云凤4件大型灌区列入全省上报国家水利部24件重大水利项目,大勐统河、小黑江、南汀河3件大型灌区规划已通过审查,云凤大型灌区规划报告已通过水规总院技术咨询;两岔河水库扩建、南汀河2件大型水库启动可行性论证;澜沧江流域临沧段、怒江流域南汀河2件水生态修复治理与水资源开发利用项目等一批重大水利项目前期工作持续推进,为项目及时开工创造条件。强化水利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管,细化实化安全监管责任,大力推进水利行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推动水利建设工程参建单位建立完善安全生产双重预防机制、开展水利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自评,对标对表开展安全生产监督检查,检查发现隐患实行闭环管理。积极配合省建安中心办理耿马大型灌区质量监督申请和沧源勐懂水库除险加固、耿马县南袜河孟定镇海关段治理工程质量监督手续,对沧源县芒回水库等13件项目开展常规性质量监督巡查,持续开展水利工程质量标准化建设,以实绩实效为水利建设高质量发展提供监督保障。

(三)统筹城乡协调发展,持续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加快实施农村供水保障3年专项行动,开工建设项目28件,完成投资8251.22万元。实施沿边行政村供水保障工程,开工建设项目3件,完成投资3803万元。全市100件惠民农村供水保障项目开工建设54件。完成临沧市城乡供水一体化项目规划编制,规划实施项目41件,估算投资34.13亿元。全面落实农村饮水安全“三个责任”“三项制度”和“先建机制、后建项目”的要求。2022年以来,全市完成维修养护工程148件,完成投资550.20万元。积极推进农村水价改革和农村集中供水工程水费收缴工作,全市农村集中供水工程已全部收费,农村集中供水水费收取率达到96.45%。采取调研走访和利用“找政府”APP救助平台,认真比对筛查研判受季节、工程建设等影响水质安全、水量不足的预警信息,全面掌握农村饮水安全状况,1-6月全市“找政府”APP救助平台共接到反映农村饮水安全问题需求71件,已全部办结。完成永德县永康坝中型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工程建设,云县幸福勐底灌区、凤庆县郭大寨灌区、耿马孟定灌区3个中型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工程加快推进。深入推进农业水价改革,开展水价成本测算和成本监审,完成水利工程供水价格的复核调整,全市24个列入“十四五”期间云南省大中型灌区名录中的中型灌区,21个完成成本水价核算,19个完成水价批复。截至2022年6月,全市建成高标准农田138.94万亩,其中高效节水灌溉面积14.06万亩。

(四)构建现代水旱灾害防御体系,保障群众汛期生命财产安全。强化以行政首长负责制为核心的各项防汛抗旱责任制,层层落实行政首长责任、部门责任和岗位责任。1-6月全市累计投入抗旱资金100.12万元、抗旱人数4294人、机动抗旱设备12台套、机动运水车辆629辆,累计完成浇灌面积0.3453万亩0.6048万亩次,累计解决24559人、8295头大牲畜饮水困难。督促指导县(区)修订完善山洪灾害防御预案,强化水毁工程修复和在建涉河项目建设。深入开展汛前安全大检查,严格落实水库安全度汛,稳妥做好防汛抗旱职能移交过度期间的各项工作。做好洪涝灾害防御,1-6月全市累计投入抢险人数1746人次,投入抢险资金24.6万元,减少受灾人口2450人,实现减灾经济效益678.19万元。组织编制完成《临沧市澜沧江干流岸线保护与利用规划报告(报批稿)》《临沧市怒江干流岸线保护与利用规划报告(报批稿)》和《临沧市规模以上河流(除澜沧江、怒江)岸线保护与利用规划报告(报批稿)》,开工建设凤庆县黑河鲁史—新华段治理工程、凤庆县凤庆河凤山—大兴段治理工程等5件河道治理工程,完成投资1666万元;南汀河临沧坝段河道治理工程(二期)、镇康县南捧河帮海至老县城凤尾关岔段治理工程一期等17件在建河道治理工程,累计完成投资2.88亿元(其中:2022年1至6月完成投资1604万元);永德县永康河湾甸段治理工程等3件河道治理工程竣工验收准备工作扎实推进。完成洪水灾害致灾调查、干旱灾害致灾调查、洪水灾害隐患调查,成果资料数据已上传普查系统并通过省级质检;完成38段433.4公里河道的纵横断面测量和水文分析计算工作,成果资料已上报省水文局,切实推进全市水旱灾害风险普查工作进度。落实水库大坝安全责任和小型水库防汛三个责任人责任,推进水库除险加固和运行管护常态化,组织开展“十三五”期间全市列入灾后薄弱环节建设的45件小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项目竣工验收工作;全力推进2021年下达的25件小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项目和2022年下达的13件小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项目前期工作;完成68座小型水库的管护机制改革工作。编制完成《临沧市“智慧水务”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完成临沧市智慧防汛抗旱调度指挥系统信息平台建设方案可研报告审查待批复。

(五)规范水生态保护与水资源管理,持续推进集约节约型社会建设。建立水资源刚性约束,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全面落实,完成2021年度省级考核现场检查工作和市级2021年度考核工作。强化用水指标管控工作,完成470个取水项目的年度取水计划指标下达工作。完成全市355个取水项目370个问题取水口的整改销号,整改完成率100%。全面实行水资源有偿使用制度,1-5月征收水资源费1159.02万元。深入实施国家节水行动,稳固推进节水型社会建设。持续抓好中央生态环保督察、各级巡视巡察、审计发现涉水问题整改工作,目前,涉及我局牵头整改中央生态环保督察反馈问题1个,历次巡视、督察、检查反馈仍未完成问题2个,群众投诉举报件生态环保问题1个,已整改完成3个,正在按时序推进1个,整改率75%;省水利厅交办重点投诉举报问题中38件“长期未落实相关规定中要求的建设项目申办取水许可申请、核发取水许可证”水利工程项目完成整改36件,整改完成率94.7%;全省水网工程审计发现临沧市郭大寨等5件水库工程存在问题76个,目前已完成整改50个,正在整改12个,移交调查处理14个;水利部2021年稽查正觉庵和忙海2个水库反馈问题40个,目前已完成整改38个,正在整改2个。完成全市21个县级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隔离防护设施、标识牌、警示牌等标准化建设工作。着力推进水土流失综合治理,1-6月全市新增生态建设水土流失治理面积218平方公里。严格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管,征收水土保持补偿费951.56万元。压实河(湖)长责任链条,2022年,全市1804名四级河(湖)长上岗履职,开展巡河巡湖2万人次,签订59条跨州市、县(区)河湖联防联控协议,整治销号河湖“四乱”问题90个、碍洪突出问题47个,清理河湖库渠612条、清理河道污染物18.33万吨、清理非法占用河湖岸线长度12.18公里。完成设立市级河湖长的12条河流、12座水库以及8县(区)河湖健康评价,编制完成全市流域面积50平方千米以上河流共4237.53公里管理范围划定任务、1000平方公里以上11条河流岸线保护利用规划。聚焦生态流量及未完成整改的37座小水电站问题,严格按照水利部等7部委关于进一步做好小水电分类整改工作的意见、省小水电清理整改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切实抓好省委巡视反馈问题整改的通知要求,研究制定《临沧市未完成清理整改任务小水电评估分类处置工作意见》,开展全市小水电生态流量专项执法行动,立案查处11座涉嫌未依照审批的取水许可条件泄放生态流量的电站,开展全市143座小水电站风险隐患排查,发现问题隐患335个,完成整改311个,整改率92.84%。规范河道采砂管理,抓实河道采砂安全生产,加大打击非法采砂力度,1-6月共查处非法采砂案件21件。上半年,全市共查处水事违法案件34件,结案13件,未结案21件,罚款金额94.92万元,结案率达38%。

(六)深入推进党的建设,落实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严格遵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大力弘扬伟大建党精神,不断巩固深化党史学习教育成果,压紧压实意识形态责任制,持续强化党建引领和理论武装,印发《2022年机关党建“七个行动”工作方案》《2022年基层党建工作实施方案》《2022年基层党建工作重点项目清单》等方案,严格督促落实“三会一课”制度。抓好党员干部职工经常性廉政警示教育,组织召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2次、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学习研讨3次、读书会11期、支委会55次、党员大会56次、主题党日63次、党课24次;扎实开展“学回信、强党建、看发展”主题实践活动6次,开展志愿服务活动4次;扎实开展“学回信、强党建、看发展”主题实践活动6次;累计派出100名党员干部参与到忙角社区网格化防控工作,出动200人次开展疫情防控网格化管理工作。制定印发《严明元旦、春节期间纪律作风要求》《贯彻落实省委副书记石玉钢同志调研临沧指示精神及临沧市2021年度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工作汇报会精神工作任务分解方案》等方案,进一步深化和拓展“清廉机关”建设,扎实开展以“小”见严纠“四风”专项行动、优化营商环境监督治理专项行动、“小切口”整治民生领域问题专项行动、以精准监督助力生态文明和“湖泊革命”专项行动、推动习近平总书记给沧源县边境村老支书们的重要回信精神以及“三个示范区”建设各项决策部署落地生根等“7+1”专项行动,助推作风革命效能革命取得更好成效。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市、县(区)配套资金到位率低。各县(区)实际财力弱、各行业基础设施建设对地方财政资金需求量大,下达到县级的中央、省级资金未能及时拨付到位,严重制约水利建设项目正常推进,水利固定资产投资压力大。二是防汛抗洪形势十分严峻。水库安全度汛监管难,90座已建中小型水库不同程度存在病险。中小河流洪水防范形势严峻。全市共1627个山洪灾害隐患点,防御压力大。三是水利工程要素保障不到位。部分水利工程涉及生态红线、基本农田、林地、土地等问题,影响项目正常推进。四是水资源利用率低。水资源调控能力弱,工程性缺水问题依然突出。五是供水设施不平衡不充分。供水保障能力不足,农村饮水安全保障水平不够高,巩固脱贫攻坚成果任务艰巨。六是水生态环境问题突出。水污染防治形势依然严峻,小水电站监管难,砂石资源整治、水生态修复保护任重道远。

三、下半年工作计划

下半年,着力抓好以下十个方面重点工作任务落实。

一是抓好水利经济指标增长。紧紧围绕市政府下达的水利固定资产投资、向上争取资金、水利行业招商引资考核任务,以及省水利厅下达的考核指标,用好“三个工作法”,旗帜鲜明大抓重大水利项目建设,加强项目调度和要素保障,全力以赴加快水利基础设施建设。力争年底前完成水利固定资产投资40亿元,完成向上争取资金任务12亿元以上,完成水利招商引资市外到位资金60.55亿元,100%完成中央投资计划。

二是加快推进重点水利工程建设。多渠道争取水利建设投资,紧盯建设进度、工程质量、施工安全等关键环节,围绕2022年“四个一批”项目清单,强力推进续建的56件重点水利工程进度,确保年度建设投资任务如期完成。加快大勐统河灌区、小黑江灌区、南汀河灌区、云凤灌区、两岔河水库、南汀河水库6件重大水利项目前期推进,抓实计划新开工的7件水源工程、8件农村供水保障专项行动项目及18件河道治理工程前期工作,力争开工。

三是夯实乡村振兴水利基础。加强农村供水保障,实施农村供水保障3年专项行动,完成沿边行政村农村供水保障工程建设任务。持续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落实防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开展好脱贫攻坚农村饮水安全评估工作。强化“三个责任”、“三项制度”落实,加强农村供水保障工程运行管护,完善农村用水水价、水费收缴制度,农村水费收缴率达到95%以上,提升农村饮用水水质合格率。加强灌区建设管理,提升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深化农业水价综合改革。

四是全力以赴抓好水旱灾害防御工作。锚定“人员不伤亡、水库不垮坝、重要堤防不决口、重要基础设施不受冲击”和确保城乡供水安全的目标,强化预报、预警、预演、预案“四预”措施,贯通雨情、水情、险情、灾情“四情”防御,统筹推进防汛减灾工作,确保防洪安全、供水安全和生态安全,最大程度减轻洪涝干旱灾害损失。按照“安全第一、常备不懈、以防为主、全力抢险”的防汛工作方针,稳步推进防洪薄弱环节建设。全面完成省水利厅下达水库大坝安全鉴定工作任务,抓好小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建设,尽早消除安全隐患,发挥水库效能。重点做好超标准洪水应对、水库安全度汛、山洪灾害防御“三件大事”,严格落实防汛减灾责任制,科学精准预测预报,防范化解重大风险隐患,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确保水利工程安全运行、效益正常发挥。统筹水库防洪和兴利调度的关系,切实抓好水库蓄水调度管理,确保完成年度3.8亿立方米的蓄水目标。

五是加大河湖管理保护力度。切实强化河湖长制工作,完善河湖管理保护责任体系,督促各级河湖长履职尽责;推行河湖长制工作联席会议制度,深化“河湖长+部门”对口联动机制;推动河湖长制体系向村级延伸,打通河湖长制“最后一公里”。深入推进河湖“清四乱”常态化规范化,全面推进“河长清河”行动,持续抓好碍洪突出问题整治销号,不断提升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推动建设一批美丽河湖,2022年建设评定市级美丽河湖17个,积极申报省级美丽河湖,推进绿美河湖三年行动计划,建设人民群众满意的幸福河湖。

六是切实加强水土流失治理和水生态保护。推进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加快实施云县杨柳河小流域治理项目、永德县扎摸小流域(二期)、临翔区蚂蚁堆乡曼启村坝兔河水美乡村小流域治理项目、双江县允俸河生态清洁小流域综合治理项目等4件水土保持重点工程。扎实做好小水电清理整改工作,落实“三个责任”制度,加强小水电站生态流量监督管理。抓好小水电清理整改“回头看”,确保全市小水电清理整改工作评估“准”、填报“详”,整改“实”,确保中央环保督察、审计、省委生态环境专项巡视指出的问题得到切实整改,清理整改成果经得起考验。

七是规范水利工程建设和运行管理。持续抓好水利安全生产,强化人员工作业务培训,有力提升监管能力水平,全面加强水利工程建设安全监管、水利工程运行安全监管,继续推进水利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以质量安全为主线,严格落实参建各方主体责任,强化建设单位首要责任,全面落实质量终身负责制,加强工程建设全过程监管。严格落实农民工工资保障制度,加强工程项目开工备案管理,督促指导在建项目严格落实“六制一金”。按照《云南省大中型灌区标准化规范化管理实施细则》,加大灌区建后管护力度,持续推进灌区管理体制改革,全面落实管养经费,保障灌区正常运行。落实水库大坝安全责任制度,按要求逐库落实大坝安全三级责任人和水库防汛“三个责任人”,抓好“三个重点环节”,确保水库大坝安全运行。持续推进小型水库“以中带小”、“集中管护”、政府购买社会化服务等管护模式改革,不断提高全市水库规范化管理水平。

八是强化水资源管理。建立水资源刚性约束制度,从严从细管好水资源,深入开展水资源管理重点工作“百日攻坚”专项整治行动,持续夯实水资源管理基础,健全取用水管理台账,规范取用水行为,强化生态流量保障,构建取水口取水监测计量体系,推进水资源节约集约利用,补齐各项水资源管理重点业务短板。坚持节水优先,着力推进云县、镇康县、双江县县域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并通过省级评估验收。落实“四水四定”强化水资源刚性约束,全面完成2022年度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自检自查及省级现场检查考核。做好重点江河生态流量目标管控,落实水利工程生态流量泄放设施及监测监控设施建设,推动落实澜沧江流域(临沧段)、怒江流域(临沧段)生态保护修复和污染防治相关工作,促进重要河湖生态用水得到有效保障,水生态质量明显提升。强化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工作,贯彻落实好《临沧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条例》,推进全市24个县级以上重要饮用水水源地安全保障达标建设,全面建立水源地监管、巡查等机制,加强水源地环境保护和综合整治,保障饮用水安全。扎实做好中央环保督察、审计、省委生态环境专项巡视、环保联合执法检查指出问题,以及省厅交办中央环保督察群众投诉举报问题的整改验收销号。

九是推进作风革命加强机关效能建设。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市实施细则,大力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坚决反对特权思想和特权现象,不断改进下基层调查研究、精简会议活动、精简文件简报、厉行勤俭节约、日常督促检查等方面工作,切实为基层松绑减负,坚决防止“四风”反弹回潮。聚焦“三个示范区”建设和“十四五”水利改革发展目标任务,进一步树牢“今天再晚也是早,明天再早也是晚”的效率意识,大力推行项目工作法、一线工作法、典型引路法,把解决问题作为工作实践的重要标准,使作风革命、效能革命贯穿于工作的全过程、各方面,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做到在旗帜鲜明讲政治、担当作为、勤政为民、善于团结、清正廉洁上作表率,为新阶段临沧水利高质量发展提供科学工作方法和坚强作风保障。

十是统筹推进水务其他各项工作。抓好人才队伍建设,健全完善考核、激励、帮带、培训等各项人才制度。抓紧推进智慧水务建设,不断提高水利信息化水平。扛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认真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继续推进县级水行政主管部门能力建设,深入开展爱国卫生“7个专项行动”,抓好文明单位创建工作。扎实做好工青妇、统一战线、离退休干部、水利信访、平安建设、扫黑除恶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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