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以来,临沧市水务局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历次全会和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和给沧源县边境村老支书们的重要回信精神,在市委、市政府和省水利厅的坚强领导下,奋力抓班子、带队伍,统一思想认识、统一行动步调,以水安全风险防控为底线,以水资源承载能力作为刚性约束,以生态保护作为控制红线,以推动水利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建设造福人民幸福河为根本目的,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重点水利项目建设,加快水利建设投资步伐,不断补齐水利基础设施短板,不断完善江河湖库保护监管体系,着力构建临沧水安全保障新格局。
一、加强党的政治建设,统领新时代水利工作
(一)忠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始终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准确把握党的二十大精神实质和丰富内涵,坚定不移做“两个确立”的忠诚拥护者、“两个维护”的示范引领者。大力推行“三个工作法”,制定印发《临沧市水务局全面推行“项目工作法”实施方案》《临沧市水务局全面推行“一线工作法”实施方案》《临沧市水务局全面推行“典型引路法”实施方案》,坚持水利工作任务项目化、项目清单化、清单具体化,着力构建安全水网。制定印发《临沧市水务局推进作风革命加强机关效能建设工作方案》,把作风革命细化为“严、勤、实、细、深、全、进、竞”看得见、摸得着的具体举措,把效能建设转化为“说办就办马上办”的实际行动,全面加强机关作风建设,增强服务发展意识,切实提高行政效能。
(二)加强党的政治建设,不断夯实理论武装。坚持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统一战线工作的重要思想,坚持和加强党对统一战线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市委关于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的决策部署,对行业领域发现的问题一查到底,健全完善工作机制,坚决清除由乱生恶、由恶生黑的土壤。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论述,坚持马克思主义在意识形态领域指导地位不动摇,不断丰富学习形式和内容,及时跟进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范风险挑战、应对突发事件重要论述,组织开展“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宣传学习活动,坚持安全发展理念和树牢红线意识,切实担起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的政治责任。组织开展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学习8次,“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读书会”活动21期。完成局机关党委下属党支部换届工作,成立局青年工作委员会。严格落实“三会一课”等基本制度,持续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全力抓实思想、组织、作风、纪律、制度和党风廉政建设。下属9个党支部共召开支委会109次、党员大会121次、主题党日132次、党课60次。扎实开展“学回信、强党建、看发展”主题实践活动10次,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累计派出100名在职党员及群众参与到忙角社区网格化防控工作,出动250人次开展疫情防控网格化管理工作。积极参加“绿美临沧·党员先锋”志愿服务活动,与滇西科技师范学院联合开展“校湖共建”支部+支部宣传活动,到临翔区中山水库开展“党建+河湖长制”绿色环保清理垃圾活动,开展“同心战‘疫’克时艰、爱心捐赠显担当”募捐活动,有效增强基层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
(三)突出重点细化目标,着力推动水利高质量发展。狠抓重点工作事项推进落实,制定印发《临沧市水务局深入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方案》《临沧市农村供水保障工作方案》《临沧市生态环境保护突出涉水问题整改工作方案》《临沧市水务局贯彻落实省委副书记、省长王予波同志调研临沧指示精神工作任务分解方案》等方案,明确工作措施,细化工作任务,确保各项重点水利工作落实落细。编制完成《2021年度临沧市水利工作手册》,全面构建水利基础工作体系。狠抓工作精准调度落实,制定印发《“除风险、补短板、促发展”工作调度方案》,建立全市水利重点工作、重点项目调度工作制度,对市政府下达的三项重点水利工作指标和省水利厅考核水利固定资产投资完成情况及时进行调度通报,印发《临沧市重点水利工作专报》32期次,认真梳理当前各项重点工作推进过程中还存在的困难问题,提出切实可行的抓落实机制,切实增强攻坚克难意识,做到强弱项、补短板,全面抓好问题整改。制定印发《临沧市水务局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监督管理工作制度(试行)》,进一步规范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监督管理工作,确保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监督管理工作依法依规有序开展。
二、肩负使命砥砺奋进,开创临沧水利事业新征程
(一)紧盯考核指标任务,带动水利投资稳步增长。2022年,全市在库水利项目81件,总投资171.7亿元。完成水利固定资产投资51亿元,同比增幅47.1%,完成省水利厅下达年度目标任务50.37亿元的101.26%,水利固定资产投资占全市固定资产投资的比重由2021年的5.6%提高到2022年的7.2%,占全省水利固定资产投资的比重由2021年的5.5%提高到2022年的6.4%。全年共争取上级水利资金12.14亿元,其中:中央资金8.1亿元,省财政资金1.41亿元,省水投融资2.63亿元,完成年度目标任务12亿元的101.16%。全市列入“水利统计管理信息系统”的项目共8类80件,中央水利投资计划共14.54亿元,其中:中央资金8.04亿元,地方配套6.5亿元。已完成投资14.51亿元,综合完成率99.76%。其中:完成中央投资8.01亿元,中央投资完成率99.57%。中央预算内投资综合完成率为100%,中央财政水利发展资金综合完成率为97.6%。2022年,全市水利系统实际完成市外到位资金70.47亿元,完成下达目标任务的116.38%,占全市招商引资市外到位资金856.59亿元的8.2%,完成率排全市第3。完成工业到位资金26.94亿元,完成目标任务的748.33%。全市水利招商引资入库项目44个,协议资金156.95亿元。
(二)强化水利项目支撑,优化水资源配置能力。编制印发《临沧市“十四五”水安全保障规划》,共规划项目1730件,匡算总投资1078.06亿元,其中“十四五”期间力争完成投资332.04亿元。有序推进《国家可持续发展议程创新示范区临沧市水安全战略保障规划》编制工作。全面加快水网基础设施建设,耿马灌区等46件在建重点水源工程及连通工程有序推进,8县(区)农村供水保障项目等16件重点水利工程实现开工,98件项目前期工作压茬推进,其中:大勐统河大型灌区工程已完成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小黑江大型灌区工程规划报告已取得水利部水规总院审查同意意见,正在开展可研勘察设计工作;南汀河大型灌区规划报告已通过水规总院复审;云凤灌区工程规划报告已委托水规总院组织完成技术咨询;两岔河水库改扩建、南汀河2件大型水库规划依据报告已完成编制。认真贯彻落实《云南省“四大工程”建设实施方案》,落实落细“四大工程”建设项目推进工作责任,多渠道筹集项目资金,紧盯目标强化调度,加快推进临沧市105件“扩、连、调、供”四大工程建设。强化水利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管,大力推进水利行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推动水利建设工程参建单位建立完善安全生产双重预防机制,持续开展水利工程质量标准化建设。
(三)统筹城乡水利发展,夯实民生水利基础。加快实施农村供水保障3年专项行动,开工建设项目134件,完工102件,累计完成投资3.42亿元,改变1.19万依靠水窖供水人口和0.15万水窖辅助供水人口供水保障水平,解决3.56万人中度干旱条件下因旱应急送水问题。全面完成沿边行政村供水保障工程建设任务,规划实施22件工程全部建成通水,完成投资1.61亿元,提升6.87万沿边群众供水保障水平。启动实施城乡供水一体化工程,规划实施项目41件,估算投资34.13亿元,服务人口75.34万人,目前,8县(区)正在抓紧开展项目可研、实施方案、融资方案编制工作,耿马县、凤庆县、永德县与省水投公司签订了框架合作协议。全面落实农村饮水安全“三个责任”“三项制度”和“先建机制、后建项目”的要求。完成农村集中供水维修养护工程457件,完成投资2096万元,服务农村人口68.2万人。积极推进农村水价改革和农村集中供水工程水费收缴工作,全市农村集中供水工程已全部收费,农村集中供水水费收取率达到96.4%。永德县永康坝中型灌区通过县级验收,云县幸福勐底、耿马县孟定坝和凤庆县郭大寨水库3个中型灌区主体工程建设任务基本完成。组织申报云县刘家箐水库、镇康县勐捧坝等6个中型灌区项目,耿马勐永灌区列入省级2023年第一批节水改造项目。深入推进农业水价改革,完成农业水价综合改革任务67.55万亩,全市列入云南省大中型灌区名录的24个中型灌区已全部完成水价核算及调整批复并执行现行水价。
(四)全面落实河湖长制,持续推进河湖生态治理。2022年,全市1806名四级河湖长累计巡河湖7.28万人次、召开河湖长会议1.1万余次,开展河湖长制培训178次4515人。完善《临沧市河湖长制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规则》,组织召开市河湖长制成员单位联席会议,开列澜沧江流域和怒江流域(临沧段)年度重点关注问题清单、河湖专项整治任务清单、砂石资源整治措施清单、市级暗访发现问题隐患清单、重点断面水质达标提升调度清单,督促县(区)党委政府、市级部门落实属地和行业责任。签订市级跨界河湖联防联控联治协议7个、县级60个,排查整治销号河湖“四乱”问题93个、妨碍河道行洪突出问题62个,年度整改任务完成率100%。“河长清河”行动共清理河湖库渠1240条、河道污染物18.45万吨。完成设立市级河湖长的12条河流、12座水库以及8县(区)河湖健康评价,编制完成全市流域面积50平方千米以上河流4237.53公里管理范围划定任务、1000平方公里以上11条河流岸线保护利用规划,获评省级美丽河湖12个。
(五)做好水旱灾害防御,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思想,狠抓防汛抗旱责任落实,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抗旱减灾工作,全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供水安全。全年累计投入抗旱资金205.62万元、抗旱人数0.47万人,解决2.65万人、0.94万头大牲畜的饮水困难。严格落实水库安全度汛,稳妥做好防汛抗旱职能移交过渡期间的各项工作。做好洪涝灾害防御,累计投入抢险资金729.87万元、抢险人数0.34万人,转移人口0.15万人,减少受灾人口2.75万人、减淹耕地0.34万亩,防洪减灾经济效益3983.29万元。抢抓降水时机增加库塘蓄水,完成库塘蓄水4.03亿立方米,完成省级3.6亿立方米蓄水任务的111.99%。着力抓好河道治理工程建设,24件在建及新开工河道治理工程累计到位资金1.68亿元,累计完成投资3.68亿元,累计完成综合治理河长83.27公里,新建堤防126.18公里。其中:2022年到位中央资金0.52亿元,完成投资0.9亿元,完成综合治理河长32.84公里,新建堤防51.47公里。严格落实水库大坝安全责任人和小型水库防汛“三个责任人”责任,强化水库日常运行管护,推进小型水库除险加固,完成2021年下达的25件、2022年下达的13件小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项目主体工程建设,完成2022年下达42件小型水库雨水情测报项目和23件大坝安全监测设施项目建设。编制完成《临沧市“智慧水务”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完成临沧市智慧防汛抗旱调度指挥系统信息平台建设方案可研报告审查待批复。
(六)健全节水制度政策,提升水资源水环境治理水平。深入贯彻落实“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新时期治水思路,坚持“以水定城、以水定地、以水定人、以水定产”原则,着力构建覆盖全市水资源管理控制指标体系,全面实施国家节水行动方案,推进节水型社会建设,云县、镇康县、双江县全面完成县域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并通过水利部复核。加强规划和建设项目节水评价、水资源论证工作,严格执行取水许可制度和水资源费有偿使用制度,推进取水许可电子证照推广应用,把水资源作为最大刚性约束,全面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连续2年省人民政府对临沧市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为优秀。全年征收水资源费3142.44万元,完成水土保持生态建设362.9平方公里,临翔区水务局获评“全国水土保持工作先进集体”。扎实开展水资源管理重点工作“百日攻坚”专项整治行动,加快推进18座未完成清理整改小水电站处置工作。扎实开展小水电生态流量专项执法行动,立案查处11座未依照审批的取水许可条件泄放生态流量的电站。对全市143座小水电站风险隐患开展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发现问题隐患335个,已完成整改。全年共查处水事违法案件74件,罚款金额162.924万元,结案55件,正在办理19件。办结全省水利系统首宗生态损害赔偿案件,获省生态损害赔偿改革办高度认可并在全省进行广泛宣传。切实推进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及各类巡视、监督检查涉水问题整改工作,直面督察发现问题,紧扣部门职责,切实做到真认账、真反思、真整改,迅速制定出台整改落实方案,组建工作专班,对反馈的涉水问题实行清单管理,强力推动相关问题整改销号。截至目前,历次中央、省环保督察、巡视、监督检查反馈问题涉及市水务局的18项整改事项,已不折不扣全面完成整改,整改完成率100%。
(七)始终坚持“严”字当头,坚定不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严格执行《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学习落实《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的意见》,坚持将党风廉政建设与水利改革发展各项任务同谋划、同部署、同落实、同考核,形成齐抓共管、相互促进的良好局面。及时召开2022年全市水务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全面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局党组先后5次专题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逐级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切实做到层层传导压力,层层压实责任,实现重点领域、重要岗位、关键少数廉政责任全覆盖。扎实推进“清廉机关”建设,制定印发《市水务局党组“清廉机关”建设7个专项行动工作方案》,扎实开展以“小”见严纠“四风”、优化营商环境监督治理、“小切口”整治民生领域问题、以精准监督助力生态文明和“湖泊革命”等7个专项行动。组织开展“涵养清廉家风,铸牢廉洁防线”廉洁家风教育、清廉故事大家讲等活动,有效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职工坚守清正廉洁政治本色。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纠治“四风”问题新表现的重要批示精神,不断压实整治“四风”特别是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主体责任,坚决反对特权思想和特权现象,坚持抓具体、补短板、防反弹,始终在常和长、严和实、深和细上下功夫,切实管出习惯、抓出成效、化风成俗。健全完善廉政风险防控机制,严格督促机关全体干部职工填报《2022年个人廉政档案登记表》《2022年个人岗位廉政风险防控登记表》,并报市纪委市监委派驻市水务局纪检监察组备案。
(八)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夯实高质量发展根基。认真贯彻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党委(党组)讨论决定干部任免事项守则》等规定,坚持新时期好干部标准,按照打造思想铁、纪律铁、队伍铁、基础铁、责任铁的要求,努力建设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科学求实创新的高素质专业化干部队伍。着力加强选人用人工作,严格落实“一报告两评议”,没有出现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2022年,选拔任用科级干部2批次共8人(其中:公务员2人、国有企业6人);职级晋升1批次共7人,其中:四级调研员1人,一级主任科员1人,二级主任科员3人,四级主任科员2人。调入3人,其中:公务员2人,事业1人;市直系统事业人员调动3人。组织举办“河海大学·临沧市水利干部综合素质提升培训班”、“临沧市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基层水利干部综合素质提升培训班暨保密工作专题培训班”,350名水利干部参加培训。完成市水务局参公单位改革、全市水务系统中级职称评审、高级职称推荐申报及公务员信息系统维护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