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沧市水务局(本级)2021年度部门决算

时间:2022-09-23 15:19:52    作者:   点击数:  
 索 引 号  czj33/2022-00323  发布机构  临沧市财政局  公开日期  2022-09-23 15:19:52
 文  号   主题分类  财政  失效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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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开范围  公开  主 题 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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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索引号53090001033201000

临沧市水务局本级)2021年度部门决算


第一部分 临沧市水务局(本级)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临沧市水务局(本级)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临沧市水务局是临沧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为正处级。职能职责根据中共临沧市委办公室临沧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临沧市水务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临办字〔2019〕64号)执行。

1.负责保障全市水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拟订水利发展规划和政策,起草有关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制定部门规章,组织编制全市水资源综合规划、国家确定的重要江河湖库流域综合规划、防洪规划等重要水利规划。

2.负责生活、生产经营和生态环境用水的统筹和保障。组织实施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实施水资源的统一监督管理。拟订全市和跨区域水中长期供求规划、水量分配方案并监督实施。负责重要流域、区域以及重大调水工程的水资源调度。组织实施取水许可、水资源论证和防洪论证制度,指导实施水资源有偿使用工作。指导水利行业供水和乡镇供水工作。

3.按规定制定水利工程建设有关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提出全市水利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具体安排建议并组织指导实施。按国家、省和市政府核定权限审批、核准规划内和年度计划规模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提出财政性资金安排建议并负责项目实施的监督管理。承担水利统计工作。

4.指导水资源保护工作。组织编制并实施水资源保护规划。指导饮用水水源保护有关工作,指导地下水开发利用和地下水资源管理保护。组织指导地下水超采区综合治理。

5.负责节约用水工作。拟订节约用水政策,组织编制节约用水规划,指导和推动节水型社会建设工作。

6.指导水利设施、水域及其岸线的管理、保护与综合利用。组织指导水利基础设施网络建设。指导重要江河及河口、滩涂的治理、开发和保护。指导河库水生态保护与修复、河库生态流量水量管理以及河库水系连通工作。

7.指导监督水利工程建设与运行管理。组织指导具有控制性的和跨区域流域的重要水利工程建设与运行管理。督促指导地方配套工程建设,组织指导工程验收有关工作。

8.负责水土保持工作。拟订水土保持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水土流失的综合防治、监测预报并定期公告。负责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工作,指导全市水土保持建设项目的实施。

9.指导农村水利工作。组织开展大中型灌排工程建设与改造。指导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管理工作,指导节水灌溉有关工作。指导农村水利改革创新和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指导水电农村电气化、农村水电增效扩容改造以及小水电代燃料等农村水能资源开发工作。

10.负责重大涉水违法事件的查处,协调县(区)际水事纠纷,负责水政监察和水行政执法。依法负责水利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组织指导水库大坝的安全监管。指导水利建设市场的监督管理,组织实施水利工程建设的监督。

11.开展水利科技和水利涉外事务。配合上级部门办理国际河流有关涉外事务。

12.完成市委和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2021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发挥投资作用,有效推进水利基础设施建设。临沧市水利固定资产投资完成34.5亿元,同比增幅118.6%,完成市政府下达目标任务19亿的181.58%,完成省水利厅下达目标任务28.65亿的120.42%,增幅排全省第一,超额完成年初下达的目标任务。全年共争取到上级水利资金16.83亿元,其中:中央资金1.83亿元,省财政资金0.85亿元,省水投配套资金4.63亿元,抗疫国债0.12亿元,省级前期工作费0.63亿元,地方专项债8.41亿元。争取到上级财政预算内资金11.22亿元,争取到市财政重大项目前期工作费150万元。坚持精准招商,抓实招商项目储备,完成水利行业招商实际到位资金54.07亿元。严格执行中央投资计划,2021年累计下达中央水利投资计划22031.4万元,65件项目均已开工建设,中央水利投资计划执行综合完成率100%。切实加强水利资金绩效评价。经省级综合考评,2021年度临沧市水利发展资金绩效评价工作得分为89.43分,在全省排名第五位。

2.强化规划引领,加快补齐水利工程短板。有序推进“十四五”水安全保障规划编制。编制完成《临沧市“十四五”水安全保障规划》。规划水利项目1825件,匡算总投资1086.65亿元,“十四五”计划完成投资356.33亿元。积极组织开展《临沧市水利基础设施空间布局规划》、《临沧市干热河谷水资源保障规划》、《国家可持续发展议程创新示范区临沧市水安全保障规划》等编制工作。水网基础设施建设全面加快。耿马翁结水库、临翔区弯子水库、沧源县勐董水库除险加固等33件重点水利工程实现开工,96件重点储备项目前期工作压茬推进,44件在建重点水利工程完成投资11.91亿元。耿马灌区工程列入国家150项重大水利项目,主体工程已开工;大勐统河灌区、小黑江灌区已列入云南省“十四五”兴水润滇工程规划拟建项目,南汀河灌区、云凤灌区、两岔河水库扩建、南汀河水库列入重点储备项目。大勐统河灌区规划报告已完成审查;小黑江灌区、南汀河灌区规划报告已修编待审查;云凤灌区规划报告已上报待审查;两岔河水库扩建、南汀河水库正在开展前期论证工作。怒江流域南汀河水生态修复治理与水资源开发利用项目已完成规划编制,正在征求市、县部门意见;澜沧江流域临沧段水生态修复治理与水资源开发利用项目正在抓紧编制规划。

3.巩固拓展农村饮水安全脱贫攻坚成果,全面提升农村供水保障能力。编制完成《临沧市“十四五”农村供水保障规划》;全面启动实施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农村供水保障工作3年行动,积极争取省水利厅分配我市农村供水保障3年专项行动项目资金15.09亿元,计划实施项目301件,覆盖农村人口76.02万人。其中:2021年实施26件,计划完成投资5.8亿元。8县(区)同步举行了农村供水保障3年专项行动集中开工仪式,已完成招标并开工建设。启动实施各县(区)城乡供水一体化规划编制工作和镇康县、耿马自治县、沧源自治县边境县沿边村农村供水保障提升工程。全面落实农村饮水安全“三个责任”“三项制度”,建立完善农村饮水安全管理责任机制和体系。持续深化水利投融资改革,巩固供水工程水费收缴成果,促进农村供水工程良性运行,全市农村集中供水工程水费收取率达到96.39%。

4.强化水旱灾害防御,不断提升防灾减灾能力。全年完成库塘蓄水4.17亿立方米,完成省级下达蓄水计划3.4亿立方米的122.64%。成功应对严重的夏伏旱和冬旱,全年累计投入抗旱3.2672万人次、抗旱资金685.71万元,临时解决13.2655万人、3.8132万头人畜饮水困难;累计投入抗洪抢险14455人次,防汛资金524.25万元,实现减灾经济效益13849.23万元。开工建设镇康县南捧河帮海至老县城凤尾关岔段治理工程一期等13件治理工程,项目到位中央资金3949万元,项目累计完成投资17072.68万元,完成综合治理河长36.28公里,新建堤防55.7公里。继续推进山洪灾害防治、监测“预警”体系建设和山洪沟治理工程。推进水库除险加固和运行管护常态化,组织完成45件小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项目工程竣工验收;组织完成全市新增的25件小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项目初步设计报告、94件水库大坝监测设施评审和批复工作,依法开展招投标并开工建设。组织完成全市83座水库大坝的安全鉴定工作和5座水库降等报废上报工作。“智慧水务”前期快速推进,编制完成临沧市“智慧水务”可行性研究报告,应用系统“一张图”“一张网”初步构建;临沧市智慧防汛抗旱调度智慧系统可行性研究报告已通过评审,计划投资2990万元。

5.筑牢水生态基础,强化水资源刚性约束。完成省级下达的最严格水资源考核控制目标任务,全面实行取水许可和水资源有偿使用制度,征收水资源费2985.95万元。切实推进中央环保督察、各级巡视巡察及主要领导任期审计发现涉水问题整改工作。2021年中央环保督察反馈5个涉水问题完成整改4个;全市生态环境保护涉水问题整改清零行动交办399个问题完成整改396个,其中:立案查处小水电站9座,罚款58.3万元;省委巡视整改7个问题已完成整改,各项整改工作取得实效。全力推进河湖共治工作。压实河湖管理保护责任,2021年,全市1813名河(湖)长共开展巡查2.83万人次,全市共排查“四乱”问题158个,全部完成整改销号,清理网箱养殖45户1341亩,打捞漂浮物6446吨。推进小水电清理整改,全部拆除退出类电站45座。加大生态流量泄放不足等违法行为查处力度,立案查处小水电站5座,罚款50万元。推进河道采砂管理,修订河道采砂规划,出台“十条标准”,查处河道采砂案件32件、罚款97.6万元。推进美丽河湖建设,2021年市级评定美丽河湖30个,申报省级美丽河湖29个。强化水土保持监管,年内完成水土流失治理面积355平方公里。积极开展爱国卫生“7个专项行动”,持续营造干净整洁、规范有序、温馨和谐的工作生活环境。

6.全面从严治党,落实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始终坚持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准确把握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持续强化党建引领和理论武装,压实党建工作责任,持续推进党史学习教育走深走实,组织开展党组理论中心组集中学习研讨8次、党史学习教育专题学习28次、专题宣讲11次,召开党史学习教育专题研究会议8次;扎实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充分发挥“党员志愿者服务队”作用。坚持党建引领统战工作,完成局机关工会、妇委会换届,并成立局青年工作委员会。严格程序完成机关党委换届并成立机关纪委,有效提升市水务局机关党建规范化、标准化水平。始终把从严管党治党作为首要政治任务,扛实党风廉政建设政治责任,持续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持之以恒纠治“四风”,坚持抓具体、补短板、防反弹,始终在常和长、严和实、深和细上下功夫,切实管出习惯、抓出成效、化风成俗。坚决贯彻“科学防治、精准施策”疫情防控总要求,立足行业实际,强化责任落实,织密扎牢“外防输入,内防反弹”疫情防控网。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临沧市水务局(本级)2021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临沧市水务局(本级)2021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06人。其中:行政编制26人(含行政工勤编制5人),事业编制8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7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23人(含行政工勤人员4人),事业人员73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5人)。

离退休人员107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107人。

实有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本年度本单位没有政府性基金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故《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无数据。本年度本单位没有国有资本经营收入,也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安排的支出,故《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无数据。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临沧市水务局(本级)2021年度收入合计4226.29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026.21万元,占总收入的71.60%;其他收入1200.09万元,占总收入的28.4%。与上年收入合计对比减少477.38万元同比减少10.15%。其中:财政拨款收入与上年对比减少1677.47万元,同比减少35.66%;其他收入与上年对比增加1200.09万元,同比增长100%。主要原因:一是因本年未有江河湖库水系综合整治项目,故资金量减少,财政拨款收入减少;二是云南省水利水电投资有限公司拨入大勐统河灌区项目前期工作经费,所以其他收入与上年对比增加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临沧市水务局(本级)2021年度支出合计3206.1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762.38万元,占总支出的54.97%项目支出1443.76万元,占总支出的45.03%;与2020年全年支出合计2526.40万元对比增加679.74万元,同比增加26.91%。其中:基本支出与上年对比增加36.04万元,同比增加2.09%;项目支出与上年对比增加643.70万元,同比增加80.46%。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新增人员6人,退休1人,辞职1人,人员经费、公用经费与上年相比增加,所以基本支出增加;本年水利项目规模扩大,因此项目支出增加。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临沧市水务局(本级)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762.38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36.04万元,同比增加2.09%,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新增人员6人,退休1人,辞职1人,人员经费、公用经费与上年相比增加。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681.84万元,占基本支出的95.43%。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80.55万元,占基本支出的4.57%。年人均基本支出14.84万元/人/年。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临沧市水务局(本级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443.76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643.70万元,同比增加80.46%,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本年水利项目规模扩大。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

1.防汛经费列支44.58万元,主要用于防汛物资购置及管护、防汛指挥系统运行维护、防汛通讯设施设备及网络设备运行维护、防汛视频监控及水情报汛、水毁修复等。

2.抗旱经费列支90.42万元,主要用于旱情监测及报旱、抗旱设施设备运行维护等工作经费。

3.水利工程建设36.57万元,主要用于规划编制临沧市河湖岸线保护与利用、搭建智慧水务信息平台。

4.水利工程运行与维护经费列支49.69万元,主要用于河、湖等治理工程运行与维护方面支出。

5.水利行业业务工作经费列支315.24万元,主要用于水利宣传、制定规程规范、精神文明建设、水利工程质量监督、行政许可及监督管理等。

6.水质监测经费列支63.35万元,主要用于临沧主城区水生态文明建设规划编制、临沧市涉水三项规划编制及澜沧江、怒江、南汀河干流河道采砂规划编制等工作。

7.农村人畜饮水经费列支67.05万元,主要用于购买应急供水管材。

8.水利前期工作经费列支60.21万元,主要用于小黑江、南汀河、云凤3个大型灌区工程规划报告编制。

9.其他水利经费列支543万元,主要用于“十三五”规划河道治理工程市级配套。

10.其他支出173.65万元。主要用于开展大勐统河灌区项目前期工作。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临沧市水务局(本级)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032.48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4.58%。与上年对比增加567.34万元,同比增加23.01%。主要原因是因工作需要新增调入人员,相关经费支出增加和项目规模扩大。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394.7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3.02%。主要用于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抚恤金、退休人员退休费、退休人员公用经费支出。

2.卫生健康(类)支出134.9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45%。主要用于单位职工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公务员医疗补助。

3.农林水(类)支出2405.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9.32%。主要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防汛抗旱、水利工程维修养护、水源工程建设、水利宣传、河湖治理工程等水利事业发展经费支出。

4.住房保障(类)支出97.3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21%。主要用于缴纳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临沧市水务局(本级)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53万元,支出决算为12.92万元,完成预算的24.38%。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预算为25万元,决算为8.32万元,完成预算的33.28%;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为28万元,决算为4.60万元,完成预算的16.43%。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内单位厉行节约,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公务接待制度,规范控制公车使用,严控“三公”经费开支。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12.92万元比2020年增加1.80万元,增长16.19%。其中:因本年度未发生因公出国境事件,故无法与去年对比分析;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8.32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1.68万元,增长25.29%;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4.60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0.12万元,增长2.68%。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一是工作人员深入到各个水库等项目建设现场开展调研工作次数较上年增多,从而产生了较多的公务用车运行费用;二是公务接待批次较上年增多;三是公务接待受物价上涨影响,费用有所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本年度未发生因公出国境事件,故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8.32万元,占64.40%;公务接待费支出4.60万元,占35.60%。具体情况如下:

1.本年度未发生因公出国境事件,无因公出国(境)团组和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8.32万元。其中:本年度未发生公务用车购置支出,无购置车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8.32万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用于开展水利业务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4.60万元。其中:国内接待费支出4.60万元(未发生外事接待支出),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52批次(无外事接待批次),接待人次446人(外事接待人次)。主要用于临沧市水务局执行公务活动发生的公务接待餐费等。

本年度未发生国(境)外接待费用,无国(境)外公务接待批次和接待人次。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临沧市水务局(本级)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80.55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20.70万元,同比增加34.59%,主要原因是办公费增加。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培训费、委托业务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费用。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临沧市水务局(本级)资产总额4930.68万元。其中:流动资产3029.59万元,固定资产1865.99万元,无形资产35.1万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1487.78万元,同比减少23.18%其中:流动资产减少1530.87万元,同比减少33.57%,主要原因是本年未有江河湖库水系综合整治项目,故资金量减少,流动资产减少固定资产增加43.09万元,同比增加2.36%,主要原因是因业务需要购置新资产出租房屋3652.15平方米,账面原值39.24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27.22万元,与上年相比实现资产使用收入减少12.02万元。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1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08.2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39.25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69万元;本年度本单位未发生政府服务采购支出。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08.25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2)。

2021年临沧市水务局(本级)项目绩效自评金额1188.77万元,共8个项目,覆盖率为100%。财政拨付项目经费1188.77万元,支出727.11万元,支出率61.16%。

(一)项目绩效目标情况:严格按照预算法要求,做好预算编排、指标安排等相关工作,切实加快支出进度,加强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一是以绩效目标为导向,以绩效评价为抓手,以改进预算管理为目的,加强项目资金管理,充分发挥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二是将绩效目标与工作职责紧密衔接,对项目全过程跟踪问效,掌握项目资金支出进度和绩效目标的完成情况,防止项目运行与预算偏离。三是严格按要求开展绩效自评,对项目进行考评。四是充分运用评价结果,完善管理制度,改进管理措施,提高管理水平。

(二)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根据年初项目预算合理安排项目实施,确保2021年度预算项目资金落实到位,为下年度的项目计划制定提供依据。一是项目立项与部门职责范围相符,属于部门履职所需,项目按年度工作计划和项目实施方案进行,较好地完成了年度计划,完成比较及时。二是相关项目顺利实施,与工作目标任务相符,保证了年初部门确定的工作目标任务圆满完成,在加强水利工程项目和资金监督管理、推进水利改革、强化指导服务等方面精准发力,水利各项工作推进有序、落实有力、行动有效。

(三)综合评价情况及评价结论:严格按相关规定执行年初预算,及时合理使用财政项目资金,严格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绩效评价,落实真实、客观、公正的要求,综合评价为优秀。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收入是指各级人民政府对纳入预算管理的单位拨付的财政资金。

2.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收入”、“财政专户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政府性基金收入”、“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3.年初结转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4.年末结转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原因尚未使用的人员支出、经费支出或项目支出。

5.基本支出:指预算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产生的支出,分为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6.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监督索引号53090001033201111

  
附件【临沧市水务局本级公开20220920103325030.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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