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临沧市水务局 >> 信息公开 >> 发展计划报告 >> 正文
2023年全市水利工作要点

时间:2023-01-19 09:33:49    作者:   点击数:  
 索 引 号  swj111/2023-00005  发布机构  临沧市水务局  公开日期  2023-01-19 09:33:49
 文  号   主题分类  水利、水务  失效日期 
 体裁分类   服务对象 
 公开范围  公开  主 题 词 
 著录日期   生效日期 

2023年,是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也是全面实施“十四五”规划承上启下的关键之年。全市水务工作总体要求是: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和给沧源县边境村老支书们的重要回信精神,把握中国式现代化的中国特色、本质要求和重大原则,立足新发展阶段,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深入落实“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的治水思路,认真落实省委十一届三次全会和市委五届三次全会部署,着力实施“3815”战略,着力实施“兴水润临”工程,加快构建现代化水网体系,全面提升水安全保障能力。

一、投资效应更加突出

牢固树立“项目为王”理念,以问题为导向,以加快水网建设为目标,以推进“五个一批”为抓手,着力改变项目周期长的状况,加快补齐水利发展短板,实现全市水利投资效应更加突出。2023年,全市水利系统紧紧围绕“五个一批”178件项目抓实抓细工作落实,加快推进“前期一批”70件、“开工一批”33件、“在建一批”42件、“竣工一批”30件、“绩效评估一批”3件。落实市政府和省水利厅下达的水利固定资产投资任务目标,着力实现年度水利固定资产投资增幅达35%以上,一季度完成水利固定资产投资16亿元,确保实现一季度“开门红”。

(一)加快推进“前期一批”70件项目。一是持续推进《临沧市“十四五”水安全保障规划》项目实施及《临沧市“十四五”水安全保障规划》中期评估修编工作,拟定印发《国家水网建设规划纲要》贯彻落实措施,积极配合省水利厅开展《云南省水网建设规划》编制工作,编制完成《临沧市水网建设规划》并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印发实施,全面完成《国家可持续发展议程创新示范区临沧市水安全保障规划》及其《规划环评专题报告》,并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印发实施。实现临沧水利工程建设在水资源配置方面实现新突破。二是确保列入《临沧市“十四五”水安全保障规划》的小黑江、南汀河、云凤3件大型灌区,两岔河水库扩建、南汀河2件大型水库,茂兰河、湾河水库扩建等14件中型水库,新芒弄、忙布、石板桥等22件小(一)型水库,半坡至新寨、大浪坝水库至芒洪乡、小道河水库至中山水库等14件连通工程,临翔中心城区供水、云县片区乡镇供水2件澜沧江水资源综合利用工程,怒江流域南汀河水生态修复治理与水资源开发利用项目、澜沧江流域(临沧段)水生态修复治理与水资源开发利用项目等5件水生态修复治理项目,北河、玉带河等8件河道治理项目前期工作有序推进。

(二)加快推进“开工一批”33件项目。力争实现大勐统河大型灌区,允景、马街河、香竹林等5件中型水库,石头寨、茂麻山、大海子等6件小(一)型水库,青平水库至邦烘村、刘家箐水库至爱华镇勐勐片区、古登河至耿马镇弄巴片区等5件连通工程,临翔区平村乡供水、凤庆北部片区乡镇供水2件水电站水资源综合利用工程,除沧源县外的7个县(区)城乡供水一体化三年行动项目,南汀河孟定段、南汀河孟定段大湾江段、南片河杨柳桥至勐撒至散路坝段等5件河道治理项目,临翔区塘房生态清洁小流域工程等2件水土保持项目顺利开工建设。

(三)加快推进“在建一批”42件项目。加快实施耿马大型灌区(含翁结水库),临翔区大桥坡水库等9件中型水库,临翔区三岔箐水库等15件小(一)型水库,永德县忙海水库至德党上寨等3件连通工程,临沧市澜沧江小湾水电站水资源综合利用—凤庆中心城区供水工程,沧源县城乡供水一体化项目,南汀河临沧坝段治理工程(三期)大石房段等12件河道治理工程。

(四)加快推进“竣工一批”30件项目。确保年内完成凤庆县郭大寨水库等4件中型水库,凤庆天生桥水库等4件小(一)型水库,云县正觉庵水库除险加固工程等3件中型水库除险加固,双江县韭菜坝水库至四排山连通工程,耿马坝引水工程,8县(区)农村供水保障三年专项行动项目,永德县乌木龙河乌木龙段治理工程等3件河道治理项目,双江允俸河生态清洁小流域工程等6件水土保持工程竣工,并组织验收。

(五)加快推进“绩效评估一批”3件项目。严格按照水利建设项目后评价有关管理工作的要求,采取项目法人自评估、现场评估调研、评估总结等方式,选取部分已建和在建重点水利工程,重点对工程实施过程中的规范程度、规划投资和建设任务完成情况、管理体制改革进展情况、规划目标实现程度、规划建设任务调整情况、工程设施配套完好情况、工程运行维护及效益发挥等进行综合评估。2023年在常规绩效评价基础上,开展永德县德党河水库、临翔区龙浩坝水库、镇康中山河水库至南伞至河外连通工程综合评价。

二、发展质量更加高效

坚持“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坚持山水林田湖草沙系统治理,持续深入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着力推进水资源高效利用、水生态持续改善、水环境有效治理、水经济发挥效益、水安全有力保障、水文化彰显特色六个方面取得新突破,扭转水利事业统筹推进效率不高、发展质量整体不优状况,持续铸牢西南水生态安全屏障,助力临沧经济社会高质量跨越式发展。

(六)着力推进水资源高效利用取得新突破。一是着力夯实水资源管理基础。严格落实用水总量和强度年度控制指标。强化生态流量管理,严格落实南汀河生态流量目标,推动罗闸河、南捧河生态流量保障目标的确定。加快江河流域水量分配,制定印发南汀河流域水量分配方案。落实地下水管控指标确定。二是着力实化取用水管理措施。坚持节水优先,深入推进县域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力争2023年实现临沧市县域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全覆盖。强化取用水管理,严格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和取水许可审批管理,不断强化取水户取用水事中事后监管。强化取水口取水监测计量,加快实现非农业取水口和大中型灌区渠首计量覆盖,重点用水单位取水口全部实现在线计量。加强用水统计调查管理,落实水资源有偿使用制度,严格水资源管理考核,更大程度发挥水资源的刚性约束作用。三是着力强化水生态保护治理。持续推进饮用水水源地规范化建设,开展饮用水水源地安全保障达标年度评估。全面加强地下水管理和保护。贯彻落实《地下水管理条例》,持续加强地下水取用水监管,完善地下水取水工程台账,建立监督管理制度。落实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清单,不折不扣、按时完成中央和省级环保督察发现反馈问题整改工作。四是着力打造水资源创新示范。贯彻落实中央、省用水权初始分配制度,推进水权交易改革,鼓励跨行政区域用水总量指标交易,不同水源、不同行业、不同地区间水权交易试点,形成有临沧特色的水权交易模式。推进水资源论证区域评估和告知承诺制、生态保护补偿、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等重点领域改革创新。

(七)着力推进水生态持续改善取得新突破

1.着力推进绿美河湖建设。评定市级美丽河湖16个,组织申报省级美丽河湖不少于8个。持续落实《临沧市绿美河湖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2—2024年)》,各县(区)至少打造1个绿美河湖示范典型。

2.着力推进水土流失治理。一是组织做好2023年市级水土保持目标责任考核评估工作,加强考核结果应用,发挥考核“指挥棒”作用,夯实各县(区)人民政府主体责任和有关部门职责落实。二是统筹推进2023年水土保持生态建设治理任务,加快实施临翔区塘房生态清洁小流域、凤庆县头道河清洁小流域综合治理等水土保持重点工程,确保全年完成中央投资1000万元。三是推动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全流程闭环管理,依法严格查处水土保持违法行为,加强生产建设项目监督检查,健全监管与执法的联动机制,督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市场主体依法依规履行法定义务,切实防治人为水土流失。四是扎实推进水土保持监测工作。加强重点区域遥感监管监测,实现遥感监管监测、“图斑精细化”监管监测覆盖全市生产建设项目和水土保持重点治理工程。督导临翔区、凤庆县、耿马县水务局严格履行辖区内监测站点运行管理主体责任,健全监测站点运行管理制度,加强站点资产管理,加强检查指导,改进检查抽查方式,做好监测技术培训、监测成果整编等工作。五是加强水土保持宣传和培训,聚焦水土保持强监管、综合治理成效等方面,多渠道开展水土保持宣传和业务培训。强化导向,凝聚共识,为水土保持强监管提供强有力的精神动力和舆论支持。

3.着力推进小水电站规范管理。严密防范社会、生态风险,巩固小水电站清理整改成果。全面履行小水电站安全监管职能,根据省市关于5万装机以下小水电站的安全监管职能调整安排,健全完善监管工作机制,确保小水电站安全运行。积极开展小水电站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力争2023年创建2座以上安全生产标准化示范电站。强化生态流量监管手段,落实生态流量监管机制,严厉打击小水电站严重破坏生态环境行为。积极开展绿色小水电创建,力争2023年创建1座以上绿色小水电示范电站。加强“三类电站”建设与管理,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持续加大小水电站生态流量专项执法查处力度,通过聘请第三方现场开展小水电站生态流量监测,对不按规定建设、改造下泄流量设施和安装、维护下泄流量监控设备系统,以及不按批准的取水许可规定条件泄放生态流量的小水电站,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依法查处。各县(区)组织开展专项执法行动不少于2次。

4.着力推进河道采砂监管。一是开展“两江一河”河道采砂规划。组织编制澜沧江、怒江、南汀河干流河道采砂规划。二是制定2023年全市河道采砂规范管理专项行动方案,突出以公路沿线示范砂场打造、许可到期采砂场点的规划布局、各县(区)开展联合执法、市级“回头”检查、严厉打击非法采砂。三是加强河道采砂法治建设,制定出台《临沧市河道采砂管理条例》。

(八)着力推进水环境有效治理取得新突破。一是推动河湖长制有能有效。坚决贯彻中央、省、市进一步加强河湖长制工作的决策部署,制定2023年河湖长制工作要点,筹备好年度总河长会议。贯彻落实《关于加强云南省河流保护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切实落实各级党委、政府河湖管理保护、治理属地责任,以及各行业主管部门(单位)责任。二是强化部门协同。立足不打破现行管理体制、不改变部门(单位)职责分工、不替代部门(单位)“三定”职责,提高全市各级河长办组织、协调、分办、督办工作能力。完善联席会议机制,充分发挥各部门作用。三是完善组织体系。全面检视河湖长制体系建设情况,确保组织体系、制度规定和责任落实到位。进一步规范落实全市各级河湖长、河湖长制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河湖长责任联系部门、河长办职责,深化“河长湖长+河湖警长”“河长湖长+检察长”工作机制,推进跨界河湖联防联控机制落实。四是推进专项行动。巩固完善河湖管理范围划定成果,持续推进河湖“清四乱”常态化规范化,大力整治妨碍行洪突出问题,深入开展清水净湖专项行动,严格河湖水域岸线空间管控。五是夯实基础支撑。推进“一河(湖、库、渠)一策”滚动修编、河湖健康评价工作。严格河湖长制考核评价,举办临沧市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河湖长履职能力提升专题培训班,组织制作临沧市河湖长制工作纪实片,加强智慧河湖建设。

(九)着力推进水经济发挥效益取得新突破。推动水库库区资源“两手发力”工作,努力形成政府作用和市场作用有机统一、相互补充、相互协调、相互促进的格局,以市场化手段,因地制宜结合水库情况,在库区及库区周边适度进行综合开发,发展库区休闲度假、生态旅游、高端养殖、户外运动、康体养生等产业,充分发挥水库库区经济效益。完善水利资产确权工作,主动协调自然资源、生态环境、农业农村、文化旅游、市场监督管理、林业和草原等部门,完善水库确权登记、生态保护红线、农业面源污染、水产养殖、生态旅游、市场监管、森林草原范围划定和保护等相关要素保障。2023年计划草拟《临沧市水库库区资源综合开发利用规划》,以“典型引路法”为抓手实现每个县(区)重点打造1至2个水库水经济发展示范点,再逐年推开,全面提升水库库区资源综合利用水平。

(十)着力推进水安全有力保障取得新突破

1.着力推进水旱灾害防御有力保障。一是落实抗旱保供水工作,科学做好城乡供需水平衡分析。二是加强全市库塘蓄水工作,确保完成省水利厅及市政府下达的年度库塘蓄水任务。三是抓好防汛备汛工作。汛前完成全市水库(电站)调度运用计划、抢险应急预案、山洪灾害防御和人员转移避预案编制工作;完成山洪灾害系统平台预警监测员、水库(电站)“三个责任”更新;完成监测预警平台、设施设备更新维护和非工程性措施;完成水毁修复工程;加强防汛物资储备及应急队伍建设;开展防汛安全演练;加强值班值守。四是按照《水旱灾害防御统计调查制度(试行)》规定,加强灾情统计工作。五是根据“五个一批”完成河道治理工作。

2.着力推进民生水利有力保障。坚持“两手发力”,以建设集中式、规模化供水工程为重点,加快实施农村供水保障3年行动和城乡供水一体化三年行动,推进农村供水规模化发展及小型工程标准化改造,提高农村自来水普及率和规模化供水工程覆盖率,抓好沿边行政村农村供水保障工程项目竣工验收和运行管理。2023年,全面完成农村供水保障3年行动建设任务;力争完成城乡供水一体化三年行动工程项目投资10亿元以上。全市农村自来水普及率达86%以上。全面落实“三个责任”“三项制度”,规范供水生产、管理、运营全过程,积极推进规模化供水工程企业化、专业化、信息化管理。建立合理水价机制,强化水费收缴。加强农村饮水水源地保护,不断提升水源安全。巩固拓展农村饮水安全脱贫攻坚成果,落实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增强农村供水应急保障能力,保持饮水问题动态清零,坚决守住防止农村饮水安全底线。

3.着力推进中型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抓实“十四五”中型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项目前期工作,积极争取云县刘家箐水库灌区、镇康县勐捧坝灌区、耿马县孟定灌区、双江县湾河水库灌区、沧源县芒回水库灌区5个中型灌区项目列入国家规划盘子给予立项支持。力争2023年3月开工建设耿马勐永灌区。组织开展农田灌溉发展规划编制工作,加速推进历年水务部门实施的在建农田水利基础设施项目建设和验收。

4.着力推进除险加固项目。继续实施2022年下达的临翔区锅底塘水库、云县箐门口水库、木场箐水库、凤庆县洗麻潭水库、金场坝水库、耿马县五队一水库、芒公河水库、场直七队水库、班中山水库、永德县芦子场水库、沧源县新华水库、公曼水库、双江县邦况水库13件小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项目的扫尾工程,在2023年汛期前全面完工,有效消除水库工程隐患。启动实施2023年新下达的云县田心水库、刺坝林水库、耿马县芒蚌水库、双江县芹菜塘水库、永德县虎跳峡水库、凤庆县绿荫塘水库6件中央水利发展资金除险加固项目,计划完成投资2078万元;继续积极向上争取省级一般债小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项目16件,概算投资1985万元。

5.着力推进南汀河数字孪生流域建设。按照“需求牵引应用至上、数字赋能提升能力、急用先行示范引领、整体谋划分步实施、统一标准互联共享、风险可控安全可靠”的原则,以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为主线,以算据、算法、算力建设为核心,聚焦业务应用,加强洪水预报、预警发布、洪水淹没分析预演、预案生成和综合调度指令等孪生技术应用,提升流域防汛抗旱减灾救灾能力,在实现流域防汛“四预”全流程基础上,探索工程安全和水资源调配管理“四预”建设。2023年,完成《数字孪生南汀河建设方案》编制,积极向上争取支持。结合实际,启动数字孪生平台建设,采用无人机倾斜摄影测量技术,完成南汀河临翔主城区段和孟定坝区部分重点区域外业数据底板采集工作,并构建实景三维模型、高精度数字高程模型DEM、数字正射影像DOM、数字地表高程模型DSM,搭建防洪预报、灾害预警、调度预演系统平台,实现南汀河流域级别水情预报、洪水淹没预演、预警信息精准推送,提高水务智能化水平。在推动南汀河数字孪生流域项目建设的同时,组织指导各县(区)抓好水务领域数字孪生数据底板摸底调研工作,为抢抓机遇、加快水务信息化建设奠定坚实基础。

(十一)着力推进水文化彰显特色取得新突破

1.着力推进水文化宣传阵地打造。一是着力抓好打造水库宣传建设。结合水利工程标准化建设、美丽水库建设、水利风景区建设等工作,以中型水库管理局为重点,同时选取有条件的小型水库管理所、管理房,推进水文化建设,通过制作展板、宣传片等形式,宣传临沧水库管理、保护、开发等工作成效,大力弘扬新时代水利精神。同时结合水库当地人文风情,挖掘水文化传承名人典故,通过建设水文化广场、文化长廊、雕塑、纪念碑等水文化设施,充分彰显水文化。二是着力抓好临沧市水文化展示室建设。紧扣历史—现实—未来三大版块,体现政治性、社会性、群众性,完成临沧市水文化展示室建设。三是着力抓好机关宣传营造浓厚氛围。着力打造阵地宣传“样板间”,2023年在局机关及各县(区)水务局机关内强化水文化宣传,各县(区)水务局结合自身特点,充分展现水利改革发展成果,持续强化水利宣传氛围。

2.着力推进水文化宣传。一是打通临沧水利视频宣传通道。紧紧围绕水利信息服务经济社会大局要求,坚持内宣外宣、网上网下、传统媒体与新媒体并重,着力打造“网站+公众号+X”宣传矩阵,为推动水利高质量发展提供强有力的宣传服务保障。二是不断提升宣传质量。围绕保护河湖生态、倡导节约用水、农村供水保障、民生水利工程等重点水利工作,制作发布一列突出水利亮点、成效的宣传内容。同时,深度挖掘宣传基层灌区、水管站(所)、一线职工先进事迹,报道水利战线开展工程建设、抗旱防汛、安全生产等方面的经验做法,全面强化水利宣传工作,促进水利事业健康发展。三是做好“临沧水务”微信公众号及舆情监测有关工作。做好“临沧水务”微信公众号运行维护工作,进一步提高网络舆情监测处置能力,及时有效应对各类网络舆情。

三、行业监管更加规范

聚焦强监管目标,突出整治在建项目管理差、周期长、问题突出等现状,全面扭转水利行业监管从“整体弱”到“全面强”,强化水利工作进行全链条监管,突出抓好关键环节的监管,全面提升水利行业监管水平,着力实现“不因水利制约发展,不因水利影响临沧跨越式高质量发展,不因水利危及安全”。

(十二)水利工程运行管理更加规范。一是全力推进小型水库雨水情测报和大坝安全监测设施项目。全力推进大坝安全监测设施项目49座,年度计划完成投资1164万元;积极向上争取一般债实施小型水库雨水情测报项目65座,计划投资586万元。二是开展小型水库维修养护工作。2023年实施好中央水利发展资金下达的131座小型水库维修养护,计划完成投资1155万元,同时积极向上争取省级一般债小型水库维修养护资金666万元。三是持续推进大坝安全鉴定。2023年计划完成安全鉴定期限已超期的3座水库大坝的安全鉴定工作。四是强化水库安全运行监督管理。持续组织对全市263座注册登记水库开展安全运行专项检查,采取“四不两直”方式进行实地抽查,组织各县(区)全覆盖开展检查,并督促问题整改。推进水库监管常态化管理,及时完成新投运水库注册登记,对全市263座已注册水库基础信息进行更新完善,同时落实退出机制,实施水库降等报废工作。五是推进水利工程标准化管理。2023年全面启动水利工程标准化管理工作,组织每个县(区)每年完成1至2座中型水库标准化创建工作。通过3年实施,即2025年全面完成中型水利工程标准化管理建设,全市中型水库管理现代化迈上新台阶。

(十三)水利工程建设管理更加规范。一是开展水利工程建设质量提升行动。督促指导工程参建单位全面落实工程质量主体责任,落实工程质量终身责任制,加强工程建设全过程质量管控,防范重特大质量事故发生。二是强化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全过程监管。切实履行水利工程招标投标活动监督职责,加强招标人招标文件的审核把关,避免出现漏项和限制公平竞争条款等情况出现。对重点水利工程项目法人及主体工程中标单位的项目主要负责人进行诚信约谈,签订诚信承诺书,并对合同进行备案。加强对评标专家的日常管理,严格执行专家回避制度,发现违规行为及时严肃处理。三是深化水利建设领域根治欠薪工作。全面贯彻落实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各项制度,加快健全长效机制,持续开展好欠薪排查,紧盯欠薪信访和投诉,切实抓好欠薪问题处理,加强欠薪案件跟踪督办,确保不发生群体上访和恶意讨薪。四是推进水利工程建设标准化。以质量、安全、文明施工管理等为重点开展标准化建设管理工作,2023年每个县(区)要选择至少1个水利工程作为标准化建设管理示范项目,推进标准化建设。五是加强水利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工作。紧盯水利建设过程中环境保护关键问题和薄弱环节,采取更加严格的生态保护管理措施,着力保护工程建设区域生态环境。严格执行环境保护设施和水土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三同时”制度,在投产使用前完成环保、水保、生态流量下泄、监测设施建设和验收工作。六是加大责任追究力度。对各类监督检查中发现的建设管理、招标投标、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等违法违规问题,敢于较真碰硬,切实转变宽松软的工作作风。

(十四)水利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更加规范。一是持续巩固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成果。把习近平总书记安全生产系列重要论述、安全生产法规政策纳入各级水务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基层党支部年度学习计划。二是全面深入学习贯彻云南省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定。加强《规定》学习宣传组织工作力度,确保全员全覆盖学习《规定》,督促指导水利生产经营单位将《规定》列为三级安全教育培训必教必授课程,安排不少于2个课时的培训,并列入考试考核内容。同时将《规定》列入安全生产监督、检查、执法等活动的必查内容。三是深入落实“双重预防机制”。着力推进危险源辨识及风险评价工作,督促项目法人单位按照要求,制定危险源辨识和风险评价程序,明确要求和方法,全面开展危险源辨识和风险评价,切实做好安全风险管控各项工作。着力强化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指导水利建设工程各参建单位制定隐患排查制度,并按制度定期进行隐患排查,向职工通报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建立隐患清单台账如实记录隐患治理情况,严格按照《水利工程生产安全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试行)》对事故隐患进行判定处置。四是强化水利安全生产信息系统填报工作。督促指导各水利建设工程项目法人、水库运行管理单位对辖区内工程入库情况进行全面排查,及时添加项目账号,录入项目信息,确保工程无遗漏。积极开展危险源辨识与风险评价工作,指定专人将辨识出来的危险源录入系统。加强上报信息审核把关,零隐患上报的及时退回重报,逐步消除零隐患上报情况,确保隐患100%如期完成整改,100%如期填报整改信息。五是加快推进水利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全面启动水利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督促符合条件的在建小(一)型工程项目法人及其他参建单位年内完成达标自评。镇康县帮东河、凤庆县大摆田水库于2023年6月前完成安全生产标准化二级达标工作。

四、改革攻坚更加有力

紧密围绕水利改革发展要求,着力在农业水价综合、小型水库管理体制、水利投融资三方面改革取得新成效,不断开创水利改革发展新局面。

(十五)农业水价综合改革更加有力。会同发展和改革、财政、农业农村部门积极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四机制”落实落地。以中型灌区工程为改革实施重点,坚持市场化运作,以县(区)为单位,加快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试点,加强取用水计量、收费,打通农业灌溉用水“最后一公里”,实现“以水养水”。积极探索农业水权交易,最大限度发挥水资源价值。按照《云南省农业水价综合改革验收办法(试行)》,对标改革任务,超前谋划好2024年改革验收准备工作。2023年,力争完成农业水价综合改革任务37万亩以上。

(十六)小型水库管理体制改革更加有力。以县(区)为单位全面启动小型水库管理体制改革工作,以临翔区、沧源县为重点,其余县(区)同步推进。制定完善《临沧市小型水库管理体制改革实施方案》,明确改革目标、范围、改革主要内容、管理机制、实施计划、保障措施等。原则上通过购买管理服务,让专业的人做专业的事,引进社会力量参与小型水库运行管护,推行符合地方实际的小型水库物业化、标准化管理模式,将水库管理从分散式、多头管理转变为集约式管理,形成政府主导、社会参与的良好格局,转换政府职能,提高水利公共服务市场化水平,扭转小型水库“小散弱”,管理不到位的局面,全面提升小型水库管理水平。

(十七)水利投融资改革更加有力。一是积极争取上级预算内资金。持续加大向省水利厅、省发展和改革委、省水利投资公司等部门的汇报衔接力度,争取获得更多中央和省级资金倾斜支持,2023年拟争取上级水利资金6.5亿元以上。二是积极开展地方政府专项债券申报及投资融资工作。主动对接联系发展和改革、财政部门,及时了解掌握2023年水利项目地方政府专项债申报政策条件、申报范围,准确把握时间节点和申报要求,不断加强申报项目谋划储备。重点跟进落实已通过省级审查并推送至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和财政部审核的36件水利项目,总投资117.82亿元,拟申请专债资金30.03亿元。2023年争取水利项目获得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资金发行支持。三是坚持“一把手”招商,强化项目储备、策划包装和宣传推介,不断提升水利招商引资工作水平。

五、自身建设更加强化

认真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纵深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持之以恒正风肃纪反腐,为水利高质量发展营造风清气正政治生态环境,扎实开展作风革命和效能革命,统筹推进依法行政,加速培养高素质科技人才队伍,不断强化全市水利系统自身建设,为临沧水利高质量发展注入强劲动力。

(十八)加强政治建设。持续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不断增强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一是以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为主线,坚持理论武装同常态化长效化开展党史学习教育相结合,持续深入开展“党的光辉照边疆,边疆人民心向党”“三个心向”“学回信、见行动、办实事”等实践活动,持续加强党员干部理想信念教育,进一步激励广大党员在发挥先锋模范作用中永葆先进性、纯洁性,不断提升支部战斗堡垒作用。积极探索“党建+”模式,持续推进党建和水利业务“同频共振”,着力把党建引领优势转化为推动新阶段水利高质量发展的实际能力。年内组织开展1期“万名党员进党校”培训;聚焦中国共产党成立102周年,组织开展庆“七一”系列活动。严肃党内政治生活,严格执行“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谈心谈话等基本制度,发展积极健康的党内政治文化,不断增强党内政治生活政治性、时代性、原则性、战斗性。抓实党员发展工作,不断改善和优化党员队伍结构。持续加强机关工青妇组织建设,不断提升党建带群建工作水平。不断健全“我为群众办实事”长效机制,着力打通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二是深入学习和贯彻省委书记王宁的讲话精神,按照省委书记王宁对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要求,学出绝对忠诚的政治品格,更加自觉地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地位;学出理论武装的坚定信念,更加自觉地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学出狠抓落实的责任担当,更加自觉地把党中央决策部署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落到实处;学出自我革命的清醒坚定,更加自觉把推进全面从严治党,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和干事创业的良好环境;持续把“四个学出”成效转化为工作成效。

(十九)全面从严治党。认真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党风廉政“一岗双责”,始终坚持把党风廉政建设与水利高质量发展各项任务同谋划、同部署、同落实、同考核。严格执行《中共临沧市水务局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三张清单”》,进一步压实局党组主体责任、党组书记“第一责任人”责任、党组班子其他成员“一岗双责”,持续推动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具体化、任务清单化、工作规范化。不断增强对“一把手”和党员干部的监督实效,紧盯“关键少数”、关键岗位,切实把权力运行的各个环节管住管好。坚持以严的基调正风肃纪,锲而不舍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和市委实施办法,持续深化纠治“四风”,坚决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坚决抵制特权思想和特权行为,持续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严肃查处发生在农村供水安全保障、水资源管理、水行政审批、水利工程招标投标、水利工程建设运行管理等领域中的违纪违法行为,以零容忍的态度惩治腐败。坚持以“清廉机关”建设为抓手,进一步丰富廉政教育形式和载体,结合市水利水电勘测设计研究院原院长黄凤岗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案例,认真抓好“以案为鉴、以案促改、以案促治”工作,认真组织开展廉政警示教育、廉政党课、廉政家访等活动,持续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和干部职工以案为鉴,举一反三,汲取教训,切实做到廉洁齐家、廉洁齐身、廉洁用权,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同时,严格督促和指导市水利水电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年内召开“以案为鉴、以案促改、以案促治”专题组织生活会,深入开展廉政警示教育系列活动,制定完善《临沧市水利水电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内部管理制度》;年末聘请第三方专业审计机构,对市水利水电勘测设计院有限公司开展财务专项审计。充分发挥局机关纪委在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中的前沿阵地和战斗堡垒作用。

(二十)深化“两个革命”。一是坚持解放思想锐意创新。积极学习借鉴其他地区好的水利改革发展经验做法,多想干得成事的办法、不找干不成事的理由,深入纠治“庸、懒、散、拖、乱”等突出问题,用创新的思维、改革的办法解决临沧水利发展遇到的问题,推动临沧水利高质量发展。二是不断改进工作作风。牢固树立“今天再晚也是早、明天再早也是晚”的效率意识,大力弘扬“严、勤、实、细、深、全、进、竞”的作风,把抓落实作为开展工作的主要方式,做到任务一布置,马上抓落实;工作一部署,马上去推动;工作一完成,马上就反馈;扛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认真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继续推进县级水行政主管部门能力建设,抓好市水务局创建市级文明单位工作,扎实做好爱国卫生、工青妇、统一战线、离退休干部、水利信访平安建设、扫黑除恶等工作,让“踏石留印、抓铁有痕”成为全市水利系统广大党员干部的鲜明特质。三是深化拓展基层减负工作。年度检查考核要按照市委、市政府有关要求提前报备、批准。下基层调研、指导有关工作,能合并的要尽量合并,避免扎堆调研。切实做到开短会讲短话发短文,坚决守住精文简会硬杠杠。四是有力有效执行《云南省推进作风革命加强机关效能建设的若干规定(试行)》《临沧市推进作风革命加强机关效能建设的实施方案》,认真抓好《规定》《实施方案》的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使作风革命、效能革命贯穿于全市水利改革发展的全过程、各方面。同时,按照《临沧市水务局全面推行“一线工作法”实施方案》要求,全面推行“一线工作法”,深入落实重点水利工作包保责任制,持续在工作作风上转变、在工作效能上提升,确保2023年各项水利改革发展目标任务落地见效。

(二十一)提升队伍素质。一是持续推进干部培养。坚持好干部标准,鲜明树立重实干、重实绩、重担当的用人导向,统筹老中青干部梯次配备,加强“年轻干部、业务干部”的培养选拔,注重在急难险重任务和重大斗争中考察干部,推动干部能上能下、能进能出,形成能者上、优者奖、庸者下、劣者汰的良好局面。二是持续强化干部的关心鼓励。通过待遇向一线倾斜,把干部在一线工作的态度、能力和实绩作为平时考核、年度考核和评先评优、提拔任用的重要依据,落实容错纠错机制,激励干部担当作为。三是持续强化专业技能培训。采取请专家授课、发挥业务骨干作用,举办各种干部职工专业技能与水利工程管理知识培训,采取结对帮学、岗位练兵等方式,建立长效学习机制,掌握岗位必备知识。组织干部职工走出去,到一些模范典型单位学习考察,开阔视野,提升技能。积极组织干部职工参加有关高校与部门举办的相关岗位培训班以及学习培训活动。四是持续强化“政校”合作模式。围绕全市水利高质量发展目标,依托重点水利项目及重点工作,加强与河海大学深入交流,探索建立“项目+名校+人才”合作模式,进一步拓宽合作领域,提升合作层次,切实提高临沧水利干部队伍素质能力。

(二十二)推进依法行政。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依法全面履行职能,坚持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着力提高全市水务系统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能力,推动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法治环境。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着力提升水行政执法效能,完善法律顾问制度、水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与检察公益诉讼协作机制,常态化开展水资源管理、水土保持、河道采砂、小水电生态流量等重点领域专项执法,着力提高水行政执法实度、温度、硬度。深入推进水利“放管服”改革,全面加强水利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深化“证照分离”改革,改进事中事后监管方式,推动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办、掌上办、一次办”。强化水利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依法有效化解涉水矛盾纠纷,依法履行行政诉讼和行政复议职责,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推深做实水利法治宣传教育。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