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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沧市商务局关于在商贸流通行业开展防控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倡议书


来源:    作者:   时间:2020-01-31 17:07:00  点击率:打印 】【 关闭

全市各大商场、超市,商贸流通企业:

  自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出现以来,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云南省人民政府已经启动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Ⅰ级响应。商贸流通业是一个与人民群众联系极为密切的行业,全市各大商场、超市,以及商贸流通企业应与市、县(区)两级商务主管部门一起,将防控疫情作为当前一项重要政治任务,切实承担起社会责任,按照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部署,采取各种有力措施,认真做好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为社会广大消费者提供一个卫生安全的消费环境。现发出如下倡议:

  一、做好舆论引导,宣传预防知识。各大商场、超市及商贸流通企业在经营场所醒目位置张贴、悬挂关于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预防知识宣传标语、版面,利用电子屏滚动播放温馨提示“尊敬的顾客:为了您和他人的健康与安全,进入商场(超市)时请佩戴口罩,自觉接受体温检测;完成购物后请迅速离开商场(超市),不要长时间逗留;回家后请及时洗手或消毒。”面向顾客主动开展预防知识介绍,认真落实各项预防措施,不信谣、不传谣,积极配合政府部门做好防控工作。

  二、搞好消毒通风,营造舒适环境。各类商场、超市每天要定时做好消毒、清洁工作,并开窗通风,通风换气设备要满负荷运行,尽量缩短营业时间;对各类从业人员要加强卫生管理,及时分发预防药品、用品,严格落实戴口罩上岗制度,做好个人防护,降低交叉感染的可能性;有条件的商场、超市要在场所进口处设置顾客体温检测点及“发热人员”隔离区(间);要安排有医护知识和救护技能的工作人员担任巡查员,做好员工体温监测工作,避免员工带病上岗,一旦发现可疑病情,立即进行报告并妥善处理。

  三、暂停大型活动,避免人员聚集。除维持正常经营秩序,保障正常生活必需品供应外,暂停一切大型经贸活动,避免人群聚集。

  四、强化产销衔接,确保市场供应。各商贸流通企业要确保卫生消毒商品以及消费者必需商品的供应,拓宽进货渠道,增加商品投放,充实库存储备。对当前热销商品要尽最大努力满足消费需求,力求做到不脱销、不断档,不囤积居奇,不搭车涨价,有条件的企业可免费提供预防用品。

  五、提供便利服务,严控商品质量。有条件的商超要积极开展网上购物、电话订货,尽可能地向暂时不愿去公共场所的顾客提供方便。要严把各类食品进货渠道和质量关,做好检验检疫工作;超市在出售食品(半成品)时,要采取严密的安全卫生措施,让顾客买着满意、吃着放心。

  疫情就是命令,防控就是责任。让我们一起行动起来,众志成城、沉着应对,为广大市民提供一个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为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贡献力量!

  临沧市商务局

  2020年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