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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沧市文化和旅游局内设机构


来源:临沧市文化和旅游局    作者:   时间:2024-02-04 09:25:21   点击率:

一、办公室

负责机关日常工作运转。组织协调机关和直属单位业务,督促重大事项的落实。承担文电、会务、 档案、信息、新闻宣传、政务公开、机要保密、信访、安全、综治维稳、综合考评、人大代表建议及政协提案办理和离退休人员工作。起草文化和旅游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草案和政策文件,协调重要政策调研工作。组织拟订文化和旅游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承担文化和旅游领域体制机制改革工作。开展法律法规宣传教育。承担机关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工作。承担机关重大行政决策、规范性文件、重大行政执法决定的合法性审查和法制审核工作。统筹协调“放管服”改革工作。负责部门预算和有关财政资金管理工作。负责机关财务、资产管理。负责全市文化文物和旅游系统统计及经济运行分析工作。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内部审计、政府采购工作。指导、监督直属单位财务、资产管理工作。

二、公共服务科

拟订文化和旅游公共服务政策及公共文化事业专项规划并组织实施。承担全市文化公共服务和旅游公共服务的指导、协调和推动工作。协调推进文化和旅游公共设施建设。拟订文化和旅游公共服务标准并监督实施。指导群众文化、少数民族文化、未成年人文化和老年文化工作。指导图书馆、文化馆、文化站事业和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建设。指导公共数字文化和古籍保护工作。

三、智慧旅游规划科

承担旅游资源普查、保护、规划、开发。指导、推进全域旅游。指导重点旅游区域、目的地、旅游线路的规划和乡村旅游、工农业旅游、重点旅游景区景点建设和旅游厕所革命相关工作。拟订智慧旅游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拟订旅游科技创新发展和艺术科研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云南旅游大数据、综合服务平台、综合管理平台建设。指导生态旅游发展。指导旅游扶贫工作。承担红色旅游有关工作。指导智慧旅游产业园区建设。协调、推进旅游景区、旅游城市(城镇)、旅游公共服务设施智慧化建设。组织协调旅游行业信息化工作。组织开展旅游科研成果推广和交流合作。

四、艺术科

承担全市文化艺术事业发展管理事项。负责拟订全市文化艺术事业和艺术创作政策并组织实施,全市文化艺术人才的培养教育、艺术水平考级的管理和指导工作。指导艺术创作生产活动,艺术精品创作,全市文艺表演团体建设,艺术团队改革等工作。组织协调和管理全市范围内的艺术活动和非营业性艺术比赛、评奖和演出活动,参加省以上专业艺术比赛,文化艺术科研的攻关及成果推广利用等事项。

五、文化遗产科

承担全市物质文化遗产、非物质文化遗产和博物馆管理事项。负责拟订全市文物、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措施和全市博物馆事业发展政策并组织实施,全市范围内的考古勘察调查,全市非物质文化遗产调查、记录、研究、培训、宣传和传承,组织市级以上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和代表性传承人的申报或认定,建立健全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名录,文物拍卖、进出境、鉴定管理和博物馆业务指导、日常管理、交流与协作等工作。指导民族民间优秀文化遗产的发掘、整理、保护、利用,全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和各县(区)建立健全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名录等工作。组织协调文物的管理、抢救、发掘、维修、保护和审核、申报市级以上文物保护单位等业务工作事项。

六、文化产业发展科

拟订文化产业、旅游产业政策和发展专项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促进文化产业有关门类和旅游产业及新型业态发展。推动文化产业投融资体系建设和招商引资工作。促进文化、旅游与有关产业融合发展。指导、推动动漫产业发展。指导文化产业园区、基地建设和旅游度假区建设。指导全市文化和旅游重点项目建设。承担亚洲微电影艺术节等重大文化活动的筹备工作。

七、市场管理科(行政审批科)

拟订文化市场和旅游市场地方性政策和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对文化和旅游市场经营进行行业监管。监管文化和旅游市场服务质量,指导服务质量提升。承担旅游经济运行监测、假日旅游市场、旅游安全综合协调和监督管理。管理出境旅游和边境旅游。负责导游资格和等级考试及队伍管理。负责文化旅游行政审批有关工作。承担全市节庆活动备案和文化旅游行业诚信体系建设工作,推进旅游行业诚信评价体系建设,组织开展旅游企业诚信评价,提升旅游行业服务品质。组织拟定文化和旅游市场经营场所、设施、服务、产品等标准并组织实施。指导文化和旅游行业社会组织体系建设,推动行业协会开展自律管理。指导旅游产品创新及开发体系建设。

八、对外交流与合作科(市场开发科)

承担全市文化旅游对外交流合作管理事项。负责拟订全市文化旅游对外交流政策、旅游营销宣传计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大型文化旅游对外交流推广活动和机关、直属单位的日常外事工作。指导和管理全市文化旅游对外宣传推广,重点旅游区域、旅游目的地和旅游线路产品的统筹开发、宣传推广和营销。组织协调政府、民间在文化和旅游领域交流合作有关事务事项。

九、机关党委

承担机关及市文物局、直属单位的党群、机关纪检和组织人事管理事项。负责拟定党群、组织人事、机构编制、干部教育、法制教育、纪检监察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市文化和旅游体制改革,开展机关组织人事、人才培训、干部教育、纪检监察工作。指导和管理直属单位的机构编制、组织人事等工作。组织协调全市文化和旅游职称评审、申报工作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