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奖励100万!旅行社包机、新媒体平台奖补政策解读 |
来源:云南省文化和旅游厅 时间:2022-06-09 08:53:52 点击率:【 打印 】【 关闭 】 |
“旅行社通过包机、专列组织省外游客入滇”奖补 一、奖补标准 合法经营的全省旅行社企业对通过包机(包括不低于100个机位的切位合同)、专列等方式,组织省外游客入滇且上座率达50%以上的旅行社,省财政按照每架(趟)次给予一次性3万元的奖励。 二、实施时间 2022年5月17日—11月30日。 三、实施流程 按照企业申报、县区初审、州市复审、省级终审、公示及拨付五个流程开展奖励工作。 1.企业申报。2022年11月10日前,符合申报条件的旅行社,按照评审要求,根据企业注册地行政区域,在规定时间内进入“阳光云财一网通”(http://czt.yn.gov.cn/ygyc/)下载填报并上传《全省旅行社包机或专列奖励资金申报表》。 四、材料清单 1.未受到罚款以上行政处罚企业承诺书。 2.2022年包机合同(包括不低于100个机位的切位合同),专列计划合同和铁路部门审批文件。 3.云南旅游组合保险提供的证明材料(包含包机或专列游客名单、客源地及人天数等基本信息) 4.包机(包括不低于100个机位的切位合同)或专列的付款财务凭证。 5.其他应提供的证明材料。 一、奖补标准 鼓励充分运用两微一端等新媒体开展营销推广,对有重大推广传播贡献的账号,省财政给予一次性最高5万元奖励;对有现象级推广传播贡献的账号,省财政给予一次性最高100万元奖励。 二、实施时间 2022年1月1日—11月10。 三、奖励对象。 宣传云南文化和旅游的视频作品。 四、奖项设置 1.年度杰出宣传贡献奖(现象级宣传推广大奖):每年评选1次,每次1—2名(可空缺),每名奖励人民币100万元。 2.年度宣传贡献奖:每年评选1次,设一、二、三等奖和优秀参与奖。一等奖:5名,每名奖励人民币5万元;二等奖:10名,每名奖励人民币3万元;三等奖:20名,每名奖励人民币1万元;优秀参与奖:100名,每名奖励人民币1000元。 以上获奖者同时获得省文旅厅颁发的“云南文旅推介官”荣誉证书,奖金均为税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