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沧市图书馆读者入馆须知

时间:2022-08-12 16:30:58    作者:   点击数:  
 索 引 号  lyj1/2022-00039  发布机构  临沧市文化和旅游局  公开日期  2022-08-12 16:30:58
 文  号   主题分类  其他  失效日期 
 体裁分类   服务对象 
 公开范围  公开  主 题 词 
 著录日期   生效日期 

尊敬的读者朋友:

为给广大读者朋友提供一个干净、卫生、安全、安静、舒适的公共学习环境,根据国家文化和旅游部、云南省文化和旅游厅、临沧市文化和旅游局等上级领导部门相关文件精神,呼吁广大读者积极配合如下入馆须知。

一、疫情防控方面

1.读者进馆须服从我馆工作人员管理,配合两码扫验工作,不能使用手机扫码的读者,须填写《疫情防控入馆承诺书》。

2.进馆须全程佩戴口罩,自觉接受体温检测,体温正常(≤37.3℃),填写入馆登记方可入馆,健康码为“黄码”或“红码”谢绝入馆。

3.保持安全间距隔空入座。

二、流通借阅方面

1.读者凭“读者证”在自助借还机办理借还手续,如若自助借还机不能正常操作时,请在总服务台办理借还手续。

2.借书时发现书籍有:破损、缺页、圈点等情况,应立即向工作人员声明,加盖印记,否则还书时发现上述情况概由读者本人负责。

3.各类图书借期为一个月,每个读者证一次可借三本图书,阅毕把书归还到指定的位置。

4.读者证不能正常使用时,请到总服务台解决。

5.读者不得圈点、批注、污损、撕毁、裁割和遗失图书,如有上述情况照价赔偿,情节严重移交相关部门处理。

6.期刊和地方文献书籍请勿带离馆藏室。

7.未经办理外接手续的书籍,不得带出馆。

三、其他方面

1.入馆读者须衣着得体大方,不穿奇装异服入馆。

2.入馆后请将手机调至静音,勿在阅览室、自休区接打电话、喧哗或朗读,保持图书馆安静。

3.严禁在馆内任何地方吸烟、用火,未经允许不得私拉电线、插座。

4.禁止将宠物、易燃易爆物品、刀具、枪支、弹药、危险物品、违禁物品带入馆。

5.不得在馆内吃食物。

6.不得用物品抢座占座,不得随意挪动桌椅,妥善保管个人携带的学习资料和贵重物品,离馆时做到人走物走,如有出现遗失或损坏等现象,后果自担。

7.不得堵塞安全通道,紧急情况做到有序撤离疏散。

8.自觉维护并正确使用馆内一切公共设施,不得随意涂写、刻划、破坏等。

9.自觉维护馆内卫生,不随地吐痰、乱丢纸屑、果壳、等杂物。

9.入馆读者请自觉遵守图书馆的规章制度,服从工作人员管理。

10.开放时间;周一至周四(8:30----19:30),每周五上午全馆职工政治业务学习,下午(14:00--19:30)对外开放,周六、周日及法定节假日(10:00----16:30),实行365天全年开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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