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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沧市文化和旅游局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来源:临沧市文化和旅游局    作者:   时间:2024-01-08 09:49:47   点击率:

根据《中共临沧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报告有关工作的通知》要求,按照“每年4月1日之前,地方各级政府和县级以上政府部门的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除涉及党和国家秘密的,应当通过报刊、网站等新闻媒体向社会公开,接受人民群众监督”的有关规定,临沧市文化和旅游局拟写了《临沧市文化和旅游局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现予以公布。


临沧市文化和旅游局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2023年,临沧市文化和旅游局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紧紧围绕法治政府建设总目标,推进文化和旅游领域依法科学民主决策,完善政府依法行政机制,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全面提升全体干部职工特别是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处理问题的能力,现将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3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行政执法严格规范

1.全面推进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工作。结合文化旅游市场监管实际,进一步完善了文化旅游局行政执法公示办法、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办法、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办法,修订制作执法流程图,明确执法程序、时限,并在执法活动期间严格贯彻执行。建立听证、集体讨论、合法性审查、过错责任追究等相关的监管机制制度。加大执法经费投入,配备了统一的执法服装和执法记录仪,为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提供基础保障。

2.严格执行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一是明确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机构为局办公室,要求涉及重大行政执法事项,需经局办公室审核后方可作出重大行政执法决定。在开展重大行政执法决定审核时,提请集体研究,邀请法律顾问参加。二是严格执行重大行政执法案件集体讨论制度,明确了重大执法案件范围、审理程序、法制审核要求,规定了经法制审核存在超越职权、事实不清、证据不足、适用法律不正确、程序不合法、处罚不适当的案件一律不得提交集体讨论。

3.健全行政执法人员管理制度。严格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动态管理,对执法支队9名执法人员建立了管理台账;积极组织开展学法用法学习考试活动,未经执法资格培训并考试合格,不授予执法资格,不得从事执法活动;严格要求执法人员执行2人以上执法规定,在执法过程中主动出示执法证件,文明执法。

4.积极参与执法案卷评查活动。2023年,我局按照《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办法》相关要求,认真对照《合法性标准评查细则》(2022年版)《规范性标准评查细则》(2022年版)进行执法案卷自评自查,共评查出合格案卷21件,优秀案卷4件,无不合格案卷。

5.高效处置投诉平台回复工作。2023年,市文化旅游局充分发挥“一部手机管旅游”投诉平台,对各类投诉做到第一时间响应、第一时间处置、第一时间办结。截至目前共收到投诉48件,游客撤销5件,不予受理11件,办结32件,平均响应时长3分钟,24小时办结率100%,通过开展旅游市场秩序专项整治行动,全市旅游服务质量有效提升,游客投诉大幅下降,投诉满意度显著得到提升。

6.健全行政纠纷化解机制。建立行政调解制度,不断加强行业性、专业性调解组织建设。截至目前,市文化旅游局共受理信访事项3件,已办理完成3件,相关信访事项基本平稳处置。

(二)加强事中事后监管

1.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根据临沧市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市级联席会议办公室相关要求,我局由执法支队牵头,市场管理科配合开展“双随机、一公开”工作。一是将市级9名执法检查人员和全市检查对象名录全部入“两库”。配合市市场监管局编制了文化旅游部门《2023年度临沧市市场监管领域市级部门“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计划》,下发了《临沧市文化和旅游局关于印发<全市文化和旅游市场“双随机、一公开”专项抽查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市级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监管系统抽取网吧5家,歌舞娱乐场所31家,旅行社13家,省厅平台抽取对象为1家旅行社,联合抽查部门为文化旅游部门、市场监管部门,18家娱乐场所,联合抽查部门为文化旅游部门、公安部门,所有抽取对象都于2023年10月31日前开展抽查检查,并将检查结果录入系统公示。通过双随机检查、联合执法,提高了文化旅游市场监管的公平性、规范性、精准性和简约性,有效避免选择性执法,杜绝多头执法、重复检查。

2.安装文化执法系统手机APP。为提高行政执法案件立案率,优化执法程序,杜绝执法随意性,配备执法终端,安装全国文化市场技术监管与服务平台执法手机APP。市级9名、县上部分一线执法人员全部安装完成了执法手机APP,通过对执法人员集中培训,已经能够利用手机端进行执法立案,进一步提高了行政执法工作效率。

3.坚持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始终将政务信息公开作为重要抓手,按要求将行政处罚的执法决定信息在执法决定做出之日起7个工作日之内在临沧市文化和旅游局信息公开专栏和恒春临沧微信公众号予以公开,确保了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得到有效行使。市级共公开行政处罚案件14件。

(三)加强法治宣传教育

1.以案施训开展面对面普法宣传。在执法检查过程中,文化市场执法人员按照“谁执法谁普法”的要求,针对不同监管对象开展分类普法。先后组织召开了全市旅行社监管和景区提升工作座谈视频会议1次,临翔区辖区内旅行社培训会议2次,全市印刷、出版物、电影行业业主普法强基补短板专项行动普法培训1次,全市娱乐场所、网吧经营业主普法培训1次,持续加强普法宣传力度,提升经营业主安全守法经营意识。

2.强化部门干部职工法治教育培训。通过党组中心组学习、干部职工学习例会、专题培训、读书会等方式组织开展了分层次、全覆盖的学习培训活动,积极鼓励干部职工通过“学习强国”“云岭先锋” “云南省干部在线学习”等网络学习平台学法,利用机关各类会议前碎片时间开展学法活动,按照普法办要求组织干部职工参加有关学法用法考试,坚持把法律知识学习纳入日常学习计划,把法制讲座与加强法律知识的自我学习相结合。

3.广泛开展法治文化宣传活动。一是紧密结合文化旅游多发易发的案件情况、群众关心的政策规定等,开展以案释法,在“恒春临沧”微信公众号上公布了6个典型案例。二是利用各种活动,开展集中普法宣传。共参与和开展5次集中普法宣传活动,3月15日在沧江园参与2023年消费维权年活动,发放文化旅游法律法规宣传资料2300余份;5月16日在沧江园参与2023年临沧市社会科学普及宣传周启动仪式活动,发放文化旅游法律法规宣传资料1000余份;5月19日在恒春星光夜市参与“中国旅游日”活动,发放文化旅游法律法规宣传资料2000余份;8月9日至12日,市文化旅游系统干部职工借助“临沧市2023年万人火把节狂欢美食文化旅游系列活动”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有组织犯罪法》普法现场宣传活动;借全市2023 年“中秋节”“国庆节”文化和旅游青年志愿服务启动仪式契机,文旅志愿者分别在市文化馆、玉龙湖、沧江园发放养老诈骗、文化旅游法律法规等宣传资料5000多份。

二、2023年推进法治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在看到成绩的同时,市文化旅游局法治建设方面还存在不少问题短板,主要表现:面对网络视听、网络表演、剧本杀、电竞酒店等新兴业态市场,缺少深入研究,缺少专业人员,依法行政能力建设还有待大力推进等。

三、2023年党政主要负责人严格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快法治政府建设的有关情况

(一)市文化旅游局主要负责人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自觉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文旅领域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成立以局主要领导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相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法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形成主要领导负责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相关科室配合抓的工作局面。在重要时间节点,局主要领导亲自带队到执法一线,切实排查群众关心、社会关注的与群众利益息息相关的突出问题,动真碰硬,督促整改到位。

(二)持续聘请律师为法律顾问,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在重大行政决策、制度建设、合同审查、执法监管等事项工作中的积极作用,有效地提升文旅系统各部门依法履职尽责能力,有效提高文旅行业法律风险管控水平。我局一直以来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临沧市委办公室 临沧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推行法律顾问制度和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制度的实施意见>的通知》精神,结合文化旅游工作实际,选择云南天外天(临沧)律师事务所专业律师作为我局法律顾问,切实为文化旅游系统依法行政“把脉问诊”。在重大行政决策、重大案件讨论、签订合同协议、规范性文件审核时,法律顾问全程介入,开展合法性审查,确保各项决策依法依规。截至2023年10月31日,我局法律顾问介入情况为:审查合同协议32件,发律师函1份,参加开会17次,口头咨询18次。

四、2024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2024年,我局将严格按照法治建设等部署要求,以宪法和法律为依据,建立健全各项制度,提高依法执政、依法行政能力,提升依法治理水平,扎实做好文化旅游市场综合执法工作,推动旅游高质量发展再上新台阶。

一是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落实国家、省级和市委、市政府法治建设决策部署,强化法治理念,以加快推进临沧市文化和旅游高质量发展为核心,深入推进法治建设和依法行政工作,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

二是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严格落实“三项制度”,完善“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制度,健全和完善行政执法事前、事中、事后公开机制,强化文旅执法廉洁自律体系建设,把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的要求落实到每一项执法活动、每一次执法检查、每一起案件办理中,不断提升文旅环境执法效能和公信力。

三是开展文化旅游执法培训工作。提高目标意识,紧盯目标任务,做到有红旗必扛,有先进必争。加强文旅环境执法现场检查、文旅违法行为调查取证和文化旅游执法文书制作等基础业务内容,着力培养理论通、技术精、执法强的高素质、专业化的执法队伍。

四是开展法治文化建设,加强法治文化作品创作排演,把法治文化作品创作演出纳入“文化大篷车·千乡万里行”年度惠民演出计划、文化科技卫生“三下乡”以及群众性文化活动,开展系统内法治创建试点工作。


临沧市文化和旅游局

2024年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