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沧市卫生健康委关于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科学消毒工作的通告


来源:    作者:   时间:2020-02-17 10:50:00  点击率:打印 】【 关闭

  消毒是切断传播途径的重要措施,对受到病原体污染的医疗器械和用品、织物、环境物体表面和空气等开展严格的消毒是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感染控制的关键措施之一。全面做好我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流行期间的消毒工作,须全社会广泛动员,积极参与,做到精准消毒、科学防控,阻断病毒传播途径,有效预防和控制疫情流行和蔓延。

  公共场所的预防性措施应以清洁为主,应保持空气流通,内、外环境定时进行清洁卫生,及时清理垃圾;公众接触频率高的物体表面和重点部位,以及人员活动频繁的室内地面可进行预防性消毒;使用的消毒产品应当符合国家卫生健康部门管理要求;防止过渡消毒。不必要对室外环境(包括空气)开展大面积消毒。室外地面、交通工具外部不需要进行消毒;有人条件下,不建议喷洒消毒。发生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时,市、县疾控机构应组织开展对病例污染或可能污染的区域进行消毒处理,对医疗机构的消毒隔离工作进行技术指导。

  临沧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0年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