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沧市妇幼保健院2019年引进急需紧缺专业人才公开招聘的公告


来源:    作者:   时间:2019-03-14 09:38:00  点击率:打印 】【 关闭

  经临沧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临沧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审定,现将我院2019年引进急需紧缺专业人才专门公开招聘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

  (二)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爱岗敬业,服从调剂;

  (三)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符合国家对执业资格的要求。身体健康,未就业应届(含2016年7月至2018年7月近三年未就业)全日制本科(取得学士学位)以上高校毕业生。

  (四)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岗位

名称

学历要求

急需紧缺专业

确定紧缺专业原因

毕业年限要求

招聘

计划

其他条件

儿科

全日制本科、医学学士学位

临床医学

无人报名

未就业应届(含2016年7月至2018年7月近三年未就业)全日制本科(取得学士学位)以上高校毕业生

1

具有执业医师资格

  (五)有下列条件之一者,不得报考:

  1.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3.有其它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行为的。

  二、招聘工作程序

  (一)发布招聘公告。

  招聘公告在临沧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网站和临沧市妇幼保健院微信公众号发布。

  (二)现场报名的时间、地点和提交资料、资格审查。

  1.现场报名的时间、地点:2019年3月15日上午8:30至12:00在昆明医科大学呈贡校区(昆明市呈贡新城雨花街道春融西路1168号)。

  2.提交资料:应聘人员须提供学历、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具有执业医师资格的相关证明材料、未就业证明、身份证原件、复印件一份和本人近期小一寸白底免冠彩色照片。如实填写的《临沧市妇幼保健院2019年引进急需紧缺专业人才公开招聘报名表》和《报考诚信承诺书》。

  3.资格审查,由招聘工作组严格按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审查合格者方可进入考试程序。

  (三)组织考试

  1.考试采取面试的方式进行,考试成绩总分为100分,由3名专家组建考官组,采用考官当场打分的方式,取平均分值为应聘者考试的得分(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考试成绩必须在合格分数线60分(含60分)以上,方能确定为拟聘用人选。

  2.应聘者资格审查合格后进行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四)成绩公布。面试成绩当天进行公布。

  (五)签订协议。以面试成绩和岗位招聘数等额确定拟聘用人员,并签订《临沧市妇幼保健院2019年引进急需紧缺专业人才协议书》。

  (六)体检。以面试成绩和引进岗位数确定进入体检人选。按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的项目执行,费用自理。体检工作结束后,由负责体检的医院出具“合格”或“不合格”的结论性意见。考生对体检结论有疑问者,在体检结论告知之日起7天内可以书面向市卫生健康委员会人事科申请复检,否则视为放弃复检。市卫生健康委员会人事科在接到考生书面复检申请后应尽快安排复检。复检只进行一次。复检时必须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市妇幼保健院相关工作人员负责全程参与监督。申请复检考生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费由考生自理。未按照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体检、复检或鉴定的报考人员,视为自动放弃。体检时,体检医生与体检者有回避关系的,应予回避。对于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的人员,按有关规定处理。对体检不合格人员,不予聘用。

  (七)公示聘用人员。待拟聘用人员取得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证、学位证(需到学信网、学位网进行认证,提供在线验证报告),并经体检合格后,将拟聘用人员名单在临沧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接受群众监督。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但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可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八)办理聘用手续。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报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批准,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与医院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

  三、相关工作纪律

  (一)人才引进在市委编委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卫生健康委、市纪委监委派驻市卫生健康委纪检监察组等有关部门的全程监督指导下进行。

  (二)参加引进工作的人员要坚持原则,照章办事,严格程序,自觉抵制不正之风,严把“入口”关。严格按照有关保密规定。对违反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将严格按有关规定作出严肃处理。招聘工作组严格按方案规定流程,做好发布公告、组织报名、资格审核、宣传解释,组织面试、体检、考察、公示等工作。

  (三)参加应聘的人员应保持报名登记的联系电话畅通。提前30分钟到达指定考试地点,并携带本人身份证,交考试工作人员审验,按要求进入考场,参加考试时不得携带任何资料。

  (四)若因考生联系电话不畅通或其他个人原因,不在规定的考试时间和地点参与考试的,由考生本人承担责任,即视为自动放弃考试、应聘资格。同时,要实事求是,如实反映自身情况,自觉遵守招聘工作纪律和考场秩序。对违反招聘工作纪律、考试作弊或不具备应聘条件、弄虚作假、隐瞒真实情况的考生,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四、其他事宜

  咨询电话:13908831696    康老师

  监督电话:0883-2131867   市人社局专技科

  0883-2145879   市卫健委人事科

  0883-2135320   市妇幼保健院纪检

                                                                     临沧市妇幼保健院

                                                                     2019年3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