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沧市卫生计生委关于贯彻落实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细化方案的通知

时间:2018-07-30 11:11:00    作者:   点击数:  
 索 引 号  20220307-221617-888  发布机构   公开日期  2018-07-30 11:1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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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体裁分类   服务对象 
 公开范围  公开  主 题 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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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县、自治县、区卫生计生局,市直各医疗卫生单位:

  《临沧市卫生计生委贯彻落实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细化方案》已经市卫生计生委研究,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临沧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2018年7月20日

  (此件公开发布)

  临沧市卫生计生委贯彻落实2018年政务

  公开工作要点细化方案

  根据《临沧市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分工方案》(临政办发〔2018〕91号)要求,为切实抓好卫生计生系统政务公开工作,特制定《临沧市卫生计生委贯彻落实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细化方案》。

  一、着力加强公开解读回应工作

  (一)围绕建设法治政府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市卫生计生委党组会议、主任办公会议、委务会议讨论决定的事项,委制定的政策文件,除依法需要保密的以外应及时公开,以促进依法行政和政策落地见效,充分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拟制公文时,应当明确“主动公开、脱密后公开、依申请公开、删减后公开、不予公开”等公开属性,随公文一并报本机关负责人审签;“脱密后公开、依申请公开、删减后公开和不予公开”的,要依法说明理由。报请以市政府或市政府办公室名义印发的公文,起草科室应对公开属性提出明确建议,拟不公开的应该说明理由。对涉及公众利益、需要社会广泛知晓的电视电话会议,应积极采取广播电视、网络和新闻媒体直播等形式向社会公开。完善政府网站“人大代表和政府提案办理工作”专栏,在市卫生计生委信息公开专栏设立“人大代表和政府提案办理工作”栏目,按年度分类发布有关内容,发布人大建议、政府提案复文时,应提供发布机构、内容概述、发布日期、文号等。对社会广泛关注、关系国计民生的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承办单位原则上公开答复全文。全面实施“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多渠道全方位及时公开综合监管和检查执法信息,提高监管效能和公正性,增强监管威慑力和公信力。

  (二)围绕重点领域加大主动公开力度。按照市政府的统一安排和部署,抓好社会公益事业建设等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的实施意见或方案的贯彻落实,将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纳入主动公开基本目录,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中发布。加强财政预决算信息公开发布工作,完善“财政预决算公开”专栏,重点公开本单位职责、机构设置、一般公共预算收支、政府性基金收费目录、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公开内容包括3项:收费项目名称、设立依据、收费标准)等信息。

  (三)围绕稳定市场预期加强政策解读。牢牢把握推动高质量发展的根本要求,聚焦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变,大力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打好精准脱贫攻坚战、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攻坚战,进一步深化改革扩大开放、改善民生水平等重大部署方面,解读好相关的政策措施、执行情况和工作成效。严格落实政策文件与解读方案、解读材料同步起草、同步审批、同步发布要求。报请政府常务会议的审议,或以政府、政府办公室名义印发的重大政策、规划方案和改革措施,政策文件起草部门须将解读方案、解读材料同时报批。相关解读材料的公开,应与政策文件印发公开后的3个工作日内在政府网站政策解读专栏发布,并做好与政策文件的相互链接。开展政策性解读,着重解读政策措施的背景依据、目标任务、主要内容、涉及范围、执行标准,以及注意事项、关键词诠释、惠民利民举措、新旧政策差异等,使政策内涵权威透明,避免误解误读。全面加强政策解读制度建设,落实信息发布主体责任,主要负责同志认真履行重大政策“第一解读人”职责,通过新闻发布会、政策吹风会、媒体通气会、在线访谈、接受媒体采访、发布署名文章等方式,深入解读政策背景、重点任务、后续工作考虑等,及时准确传递权威信息和政策意图。健全重要政策文件解读工作情况报送督察制度,每季度对本部门重要政策解读情况进行梳理总结、查缺补漏。每季度通报1次本部门政策文件解读情况并在部门信息公开专栏发布。

  (四)围绕社会重大关切加强舆情回应。增强舆情风险防控意识,密切监测收集苗头性舆情,做到及时预警、科学研判、妥善处理、妥善处置、有效回应。着力做好就医保障、安全生产、养老服务等民生方面的热点舆情回应,准确把握社会情绪,讲清楚问题成因、解决方案和制约因素等,更好引导社会预期。对涉及重大突发事件的政务舆情,力争在3小时内,最迟不要超过5小时内发布权威信息,24小时内举行新闻发布会,并根据工作进展,持续发布权威信息,主要负责同志带头发声。积极稳妥做好突发事件舆情回应工作,及时准确发布权威信息。开展政务舆情应对工作效果评估,建立问责制度,对重大政务舆情处置不力、回应不妥当、报告不及时的涉事责任单位及有关责任人员,要予以通报批评或约谈整改。

  二、着力提升政务服务工作实效。

  (一)推进网上办事服务公开。梳理涉及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办理政务服务事项时产生的证件、证照、证明等有关材料并实现目录化、标准化、电子化,推动电子证照库建设和电子证照应用,支撑各部门办事信息“一次生产、多方复用,网上检验、互认共享”,避免重复提交材料和循环证明。

  (二)提升实体政务大厅服务能力。加强卫生计生政务服务窗口建设,推动政务服务事项全面集中进驻,实行统一受理、一表填报、后台分办,实现“一窗受理、一站服务”。从事项标准化、审批规范化、材料精简化入手,按照网上办事规律,优化整合业务流程,通过智能优化设备集成应用,推动线上线下融合,统筹服务资源,统一服务标准,理顺工作机制,强化部门协调,确保线下线上融合,统筹服务资源,统一服务标准,理顺工作机制,强化部门协调,确保线下线上事项同源管理和申请材料、业务流程、办事规则、公众体验一致,让群众和企业必须到现场办理的事项力争“只进一扇门”“最多跑一次”。

  (三)优化审批办事事项。实行政务服务网上大厅与实体大厅办事服务信息同源管理,建设和使用统一的咨询问答知识库、政务服务资源库,确保线下线上办事服务信息内容准确一致,方便群众和企业办事。

  三、着力推进政务公开平台建设。

  (一)强化政府网站建设管理。加强政府网站内容建设,丰富信息资源,强化信息搜索、办事服务等功能。做好市卫生计生委部门信息公开专栏信息变更和维护工作。全力推进政府网站建设集约化,建立健全站点建设、内容发布、组织保障等体制机制。强化政府网站信息检索功能,着力解决检索设计不合理、信息提供不充分、提供方式不便捷等问题,让群众以最简单的方式获得信息帮助。强化“政务信息在线解答”平台功能,做好常见问题问答相关专栏保障。

  (二)加强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平台建设。认真落实《云南省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规程》,进一步规范答复文书格式,及时在政府网站和依申请公开平台公开答复文书格式规范。

  四、着力推进政务公开制度化规范化。

  (一)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制度安排将公开贯穿政务运行全过程,权力运行到哪里,公开和监督就延伸到哪里;依法依规明确公开内容、标准、方式,注重公开实效,以公开促落实、促规范、促服务。对照新条例要求全面梳理应当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未公开的要及时向社会公开。进一步规范依申请公开工作,建立健全接收、登记、办理、答复等流程,加强与法制部门沟通协调,确保各种答复合法规范,依法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获取政府信息的权利。健全依申请公开协商工作机制,处理涉及民生、涉及多个地区多个部门的申请事项,对依法申请公开工作中复杂疑难问题进行研究,同时邀请法院提前介入,对申请内容是否明确、信息是否应公开、如何公开以及公开后可能带来的影响等进行综合分析研究,确保答复依法有据、严谨规范、慎重稳妥。落实全省统一的标准化答复文本运用,统一规范答复形式,不断降低因形式、时效等问题引发的行政复议和诉讼问题。

  (二)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审查工作。依法保护好个人隐私,除惩戒公示、强制性信息披露外,对涉及个人隐私的政府信息,公开时要去标识化处理,选择恰当的方式和范围。严格执行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依法依规开展保密审查。重点做好对公开内容表述、公开时机、公开方式的研判,避免发生信息发布失信、影响社会稳定等问题。

  (三)全面推行主动公开基本目录制度。推进主动公开基本目录编制工作,根据职责任务变化对目录进行动态更新调整。

  (四)健全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制度。组织研究编制公共企事业单位公开事项目录,完善公开考核、评议、责任追究和监督检查具体办法,切实推进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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