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临沧市卫生健康委员会部门决算公开说明

时间:2020-09-15 22:02:00    作者:   点击数:  
 索 引 号  jw1/2023-00062  发布机构  临沧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公开日期  2020-09-15 22:0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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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沧市卫生健康委员会部门2019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说明


目录

   第一部分  临沧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绩效自评/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表)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三)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临沧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临沧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是临沧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为正处级。加挂临沧市中医药管理局、临沧市防治艾滋病局牌子。职能职责按照中共临沧市委办公室临沧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临沧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临办字〔2019〕56号)执行。

1.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卫生健康事业发展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组织实施卫生健康事业发展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草案、政策措施、规划计划和地方标准。统筹规划卫生健康资源配置,拟订区域卫生健康规划的编制和实施。加强卫生健康人才队伍建设。组织实施推进卫生健康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普惠化、便捷化和公共资源向基层延伸等政策的措施。

2.组织实施“放管服”改革工作,落实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任务。统一管理行政审批工作,集中承担行政审批事项统一受理、审核、审批和发证,推进行政审批工作规范化、标准化、便民化。

3.协调推进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研究提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重大方针、政策、措施的建议。组织深化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推进管办分离,落实现代医院管理制度,组织实施推动卫生健康公共服务提供主体多元化、提供方式多样化的政策措施,提出医疗服务价格政策的建议。

4.组织落实疾病预防控制规划、国家免疫规划以及严重危害人民健康公共卫生问题的干预措施。负责卫生应急工作,组织指导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预防控制和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医疗卫生救援。

5.拟订应对人口老龄化、医养结合措施办法,负责推进老年健康服务体系建设和医养结合工作。

6.贯彻落实国家药物政策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执行国家药品法典、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和省药品增补目录,组织实施基本药物采购、配送、使用的政策措施。组织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评估,贯彻执行食品安全地方标准。

7.负责职责范围内的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环境卫生、学校卫生、公共场所卫生、饮用水卫生等公共卫生的监督管理,负责传染病防治监督,健全卫生健康综合监督体系。牵头《烟草控制框架公约》履约工作。

8.负责医疗机构、医疗服务行业的监督管理工作,建立医疗服务评价和监督管理体系。会同有关部门贯彻执行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准入、资格标准。组织实施医疗服务规范、标准和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执业规则、服务规范。

9.负责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工作,开展计划生育政策和法律法规执行情况的监督考核,开展人口监测预警工作,负责对基层计划生育工作的指导,促进出生人口性别平衡和优生优育,提高出生人口素质。

10.负责区域卫生健康工作,指导基层医疗卫生、妇幼健康服务体系和全科医生队伍建设。推进卫生健康科技创新发展。

11.贯彻落实国家中医药法律法规、规章政策,组织实施中医药地方性法规。拟订区域中医药发展总体规划和目标,负责综合管理中医(含中西医结合、民族医,下同)医疗、教育、科研、文化建设、对外交流合作等工作。协同推进中医药产业发展。

12.建立健全艾滋病防治工作机制,加强宣传教育,采取行为干预和关怀救助等措施,综合防治艾滋病。

13.推进临沧市大健康产业的发展,统筹实施医养结合、医体融合等健康政策,建设面向南亚东南亚卫生健康辐射中心。

14.负责市干部保健委员会确定保健对象的医疗保健工作,负责重要会议与重大活动的医疗卫生保障工作。

15.负责临沧市计划生育协会的业务工作。

16.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2019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市委市政府安排的重点工作稳步推进

全市30项经济社会发展指标加快落实。基础免疫疫苗接种率达96.11%。完成固定资产投资4.399亿元,完成任务数10亿元的44%,完成招商引资到位资金25.09亿元,完成任务数22亿元的114.07%(省外资金完成17.61亿元,完成任务数16亿元的110.09%),完成向上争取资金60403.81万元,完成任务数48561万元的124.39%。

市政府惠民实事扎实开展。实施全民健康提升工程,继续开展“关爱妇女儿童健康行动”,全市婴儿死亡率为5.02‰,控制在6‰的指标任务以内,孕产妇死亡率为16.46/10万,控制在18/10万以下。推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高血压规范管理率81.89%,糖尿病规范管理率80.11%,均已达到70%的目标任务。临翔区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被重新确认为省级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居民健康素养水平达12.8%。实施基层医疗机构服务能力提升行动,完成乡镇卫生院设备配置达标43家,完成目标23家的186%。临翔、云县、凤庆、耿马、双江5县(区)人民医院胸痛中心已通过国家级验收;临翔、云县、耿马3县(区)人民医院卒中中心已通过省级验收;永德县人民医院创伤救治中心通过省级验收;凤庆、耿马2个县人民医院危重孕产妇救治中心和危重新生儿救治中心通过市级验收。同时推进区域影像中心、区域检验中心建设,促进检验检查结果共享,快速提升县级医院的医疗服务能力和服务水平,形成区域协同的急诊急救服务网络。全市3个慢病管理中心和19个心脑血管救治站已全部完成建设任务。

2.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持续深化。市政府先后召开临沧市紧密型县乡村医疗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改革工作集体约谈暨推进会议、临沧市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暨爱国卫生工作推进会议,要求各县(区)加快推广医改“云县模式”。2019年8月,全市8县(区)均被国家列为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建设试点县,市政府印发《临沧市全面推进紧密型县域医疗卫生共同体建设工作实施方案》,全面推进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建设工作。通过扎实开展紧密型医共体建设,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服务能力得到增强,优质医疗资源和医疗技术实现双下沉,优质高效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初步构建,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得到明显提升,县域内就诊率由改革前的85.16%提高到改革后的91.36%;基层就诊率从改革前的52.13%提高到目前的57.45%,高于全省平均水平3.86个百分点。云县开展紧密型医共体建设暨城乡居民基本医保打包付费改革。

3.健康扶贫工作扎实开展。围绕《临沧市健康脱贫攻坚行动实施方案》,聚焦贫困地区和卫生健康服务薄弱环节,加大工作力度,群众因病致贫、因病返贫问题得到有效遏制。全市所有建档立卡贫困人口100%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和大病保险,落实大病保险倾斜和医疗救政策。落实便民惠民政策,开展先诊疗后付费,推行“一站式”结算。做实做细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建强医院、建强科室,努力做到大病救治不出县。

4.卫生基础设施和人才队伍建设全面加强。2019年下达中央投资项目7个,已全部开工建设。完成总投资25788万元,投资完成率48.84%,中央资金支付20189万元,资金支付率47.95%。卫生补短板工程建设项目8个,总建设规模370448平方米,总投资208401万元,项目累计到位资金106122万元,累计完成投资93585万元,一期项目中临翔区妇女儿童医院,云县、凤庆县、双江县第二人民医院主体基本完工,二期永德县第二人民医院除住院楼外主体工程已基本完工,市第二人民医院完成基坑开挖,耿马县、沧源县国门医院项目前期工作基本完成。争取到市精神病专科医院搬迁建设项目等5个项目专项债券7亿元。医疗卫生人才工作扎实开展,制定了《临沧市市级医疗卫生机构引进急需紧缺专业技术人才实施方案(2019—2021年)的通知》等文件,组织市直医疗卫生单位引进医疗卫生人才签订协议86人,办理聘用手续47人。继续抓好“援建边疆帮扶临沧”人才引进工作。

(五)医疗卫生服务能力大幅提升。全市共有102家医疗机构参与医联体建设,共组建专科联盟90个,成立专家工作站26个,通过云诊疗平台和可视医疗县县通网络开展远程医疗4849人次。市妇幼保健院创建为三级甲等妇幼保健院,云县人民医院晋级为三级综合医院,镇康、耿马、沧源县级综合医院提质达标通过省级验收,8县(区)全部达到《县医院医疗服务能力基本标准》。有2个学科被评为2020年省级临床重点专科,3个学科被评为2020年“补短板”重点专科培育项目。全市共有省级临床重点专科25个,“补短板”重点专科培育项目10个。全市16家医院1596个病种实行临床路径管理。扎实开展医疗卫生行业作风整治专项行动,全市共组织开展中层以上干部集中动员286场次,参会人员9707人次,开展“一对一”个别谈话15329人次,对1名违反工作纪律的职工作出责令书面检查处理,对2名管理不到位的科室主任进行提醒谈话。

(六)疾病防控和卫生应急工作扎实开展。全市共报告乙类传染病15种5292例,传染病发病率209.5/10万,较去年同期下降2.49%。国家免疫规划基础进一步夯实,以乡镇为单位基础免疫疫苗接种率达96.11%。除临翔区外7县(区)全部通过省市消除麻风病危害考核达标验收,市本级和8县(区)全部通过消除疟疾考评验收。卫生应急工作持续强化,在耿马县孟定镇召开了登革热等传染病防治工作培训会议,全市登革热疫情得到有效控制,疫情形势总体保持平稳。第四轮防治艾滋病人民战争持续深入开展,现存活HIV感染者和病人8762例,占常住总人口数比例0.35%,接受抗病毒治疗比例86.5%,治疗有效率95.2%。启动全国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试点工作,印发了试点工作方案和2019年重点工作任务。


(七)人口监测与家庭发展工作扎实开展。继续实施“全面两孩”政策,切实加强政策引导,落实利益导向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全市共出生21632人,计划生育率为82.81%。认真做好国家“三项制度”奖扶、特扶对象及其他利益导向政策相关资金的申报工作。健全完善流动人口登记管理制度,做好流动人口动态监测、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计划生育服务等工作。市人民政府印发了《临沧市计划生育协会改革方案》,市委机构编制委员印发了《关于设立临沧市计划生育协会的批复,计划生育协会改革发展。

(八)中医药服务管理工作全面加强。加快临沧市中医医院(佤医医院)建设步伐,市中医医院(佤医医院)本院建设项目进入规划和专项债券资金申报阶段。市中医医院(佤医医院)分院改扩建项目已完成,人员、设施设备、药品、耗材、后勤物资等已就位,于2019年12月31日开诊运营。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明显提升,6个县(区)中医医院被评为二级甲等中医医院,100%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97.61%的乡镇卫生院、88.09%的村卫生室能够提供中医药服务,88.37%的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设了中医馆。

(九)法规和综合监督工作持续推进。深化“放管服”改革,将所有行政审批事项全部进入政务服务大厅办理。组织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完成食品中化学污染物和有害因素检测8类76件433项,完成食品微生物及其致病因子检测5类92件308项,完成率均达100%。加强全行业卫生监管,严厉打击非法行医行为,共出动卫生监督员、协管员486人次,车辆223辆次,取缔黑诊所13 个、非法牙医游医摊点59个,立案查处50件,下达卫生监督意见书110份,责令限期整改37户。

(十)健康产业发展工作基础扎实。打造“健康生活目的地”稳步实施,覆盖城乡的卫生健康服务体系基本建立,医疗卫生服务能力持续提升,生物医药大健康产业不断提质增效,健康旅游业加快发展。全域创建国家卫生城镇工作扎实开展,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工作转入2021—2023年创建周期进行申报,凤庆、双江2个县成功创建为国家卫生县城。全民健康教育基础不断夯实,全民健康素养水平稳步提升。健康养老服务体系逐步建立,组织开展2019年“敬老月”慰问活动。

(十一)统筹推进其他卫生健康工作。一是扫黑除恶治乱专项斗争扎实开展。与干部职工签订《扫黑除恶承诺书》2000余份,广泛开展扫黑除恶治乱宣传教育工作。二是加强对缅交流合作。健全完善对缅交流合作机制,合法合规、力所能及地开展对缅交流合作工作。三是组织开展安全生产、综治维稳、消防安全等工作,全年未发生重大安全生产事故、社会治安平稳,未发生重特大火灾等消防安全事件。四是组织开展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办理工作。今年涉及我委办理人大建议主办件6件,协办件6件;政协提案主办件3件,协办件5件,已全面办理答复完毕。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临沧市卫生健康委员会部门2019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9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8个。分别是:

1.临沧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临沧市卫生监督局

3.临沧市精神病专科医院

4.临沧市妇幼保健院

5.临沧市健康教育所

6.临沧市中心血站

7.临沧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8.临沧市人民医院

9.临沧市中医医院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临沧市卫生健康委员会部门2019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387其中:行政编制26人,事业编制1361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12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45人(含行政工勤人员5人),事业人员1,356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12人)

离退休人员 426人,其中: 离休3人,退休424人。

实有车辆编制42辆,在编实有车辆42辆。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临沧市卫生健康委员会部门2019年度收入合计162,064.48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59,845.7万元,占总收入的36.93%;事业收入98,836.78万元,占总收入的60.99%;其他收入3,382万元,占总收入的2.09%。与上年对比收入合计增长56516.34万元,增幅53.55%。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长43281万元,增幅261.28%,事业收入增长11120.3万元,增幅12.68%;其他收入增长2115.04万元,增幅166.94%,主要原因分析:财政拨款收入中新增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地方政府专项债券)4亿元,是本年收入增长的最主要原因,市直医院医疗业务量规律性增长,事业收入合理增长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临沧市卫生健康委员会部门2019年度支出合计122,198.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2,789.05万元,占总支出的75.93%;项目支出29,409.15万元,占总支出的24.07%与上年对比支出合计增长17832.46万元,增幅17.09%,基本支出减少6784.37万元,减幅6.81%,项目支出增长24,616.83万元,增幅513.67%,主要原因分析:由于新设立临沧市中医医院,使用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资金购置土地房屋、改造业务用房、购置医疗设备等资产支出4293.89万元,市人民医院使用自有资金用于基本建设支出、医疗设备、办公设备资金16558.42万元,以上两个市级医院项目经资本性支出比上年大幅增长。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9年度用于保障临沧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92,789.05万元。与上年对比下降6.81%,主要原因分析:虽然人员调入及调整工资原因基本支出增加与上年对比增长18.85%,但由于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压缩,与上年对不下降22.98%,基本支出总体与上年对比下降。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49.3%;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50.7%。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9年度用于保障临沧市卫生健康委员会、下属事业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29,409.15万元。与上年对比增长513.67%,主要原因分析:由于新设立临沧市中医医院,使用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资金购置土地房屋、改造业务用房、购置医疗设备等资产支出4293.89万元,市人民医院根据业务发展需要,使用自有资金用于基本建设支出、医疗设备、办公设备资金16558.42万元,以上两个市级医院项目经资本性支出比上年大幅增长。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如下:

1.201类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010406社会事业发展规划,市级重点项目前期工作经费用于市中医院分院建设项目前期工作经费支出33.94万元;2013804市场监督管理专项,食品安全监管经费用于市疾控中心食品安全监管支出22.3万元。

2.208类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81104 残疾人康复,市精神病专科医院残疾人精神病康复支出2.85万元。

3.210类卫生健康支出23703.72万元。其中:

2100199其他卫生健康管理事务支出110.67万元,市卫生健康委支出56.7万元,主要用于公立医院改革、医师资格考试、基层医疗卫生信息系统建设及机房租赁经费、爱国卫生运动工作、中医药宣讲等支出,市健康教育所公益性岗位支出7.5万元,市人民医院人员培训经费支出46.4万元,用于全科医生、助理全科医生培训支出;

2100201综合医院支出16.56万元,用于市人民医院临床重点专科建设、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大理学院校外教学建设补助;

2100202中医(民族)医院支出135.61万元,用于市中医院分院建设项目前期工作;

2100205精神病医院17.9万元,用于市精神病专科医院麻风病人生活费、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试点工作;

2100299其他公立医院支出17158.17万元,市人民医院和市精神病专科医院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工作支出,市人民医院自有资金基础设施、设备购置等支出16558.42万元占比为96.5%;

2100302乡镇卫生院,市卫健委市级订单定向人才培养经费支出50万元

2100401疾病预防控制机构559.44万元,用于市疾控中心行政事业收入成本支出;

2100402卫生监督机构支出2.85,用于市卫生监督局公益性岗位支出;

2100403妇幼保健机构支出2317.99万元,用于市妇幼保健院基础设施建设支出;

2100405应急救治机构支出40万元,用于市人民医院急救中心运行补助支出;

2100406采供血机构支出767.29万元,用于市中心血站专项业务补助支出;

2100408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支出176.07万元,用于市卫生健康委基本公卫工作支出0.5万元,市卫生监督局完成“双随机”检测任务支出54.12万元,用于健康教育所开展健康教育宣传支出59.75万元,用于市妇幼保健院开展贫困地区新生儿疾病筛查及妇幼健康保健支出51.82万元,用于市疾控中心开展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支出9.88万元;

2100409重大公共卫生专项支出1766.82万元,用于市卫生健康委开展艾滋病防治支出344万元,用于市卫生监督局开展艾滋病防治监督检查等工作支出29.69万元,用于市健康教育所开展艾滋病防治宣等工作支出28万元,用于市精神病专科医院精神卫生工作支出128.77万,元用于市中心血站开展血液核酸检测试剂设备支出68万元,用于市妇幼保健院开展地中海贫血防控、妇幼卫生监测、艾滋病母婴阻断、计划生育手术免费补助等192.18万元,用于市疾控中心开展艾滋病防治、慢性病、传染病防控等工作427.62万元,用于市人民医院开展县级骨干医师培训、艾滋病防治抗病毒治疗项目、妇幼卫生项目等支出548.56万元;

2100410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支出4.18万元,用于市疾控中心开展登革热防控支出;

2100499其他公共卫生支出5万元,用于市健康教育所开展健康教育综合支出;

2100601中医(民族医)药专项支出2.16万元,用于市人民医院中医药工作支出;

2101199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170万元,用于市人民医院处级干部体检费支出;

2101302疾病应急救助67.5万元,市级疾病应急救助经费转入市财政专户;

2101601老龄卫生健康事务7.2万元,用于市卫健委开展全国敬老月走访慰问活动支出;

2109901其他卫生健康支出328.32万元,用于市卫生健康委卫生健康综合管理、卫生考试考务、医师资格考试及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健康扶贫、医疗事故鉴定、差旅费、各项会议培训等支出114.49万元,用于市人民医院开展助理全科医生培训、县级骨干医师培训、全科医生转岗213.82万元;

2290402其他地方自行试点项目收益专项债券收入安排的支出4293.89万元,用于市中医院分院业务用房改造及设备购置;

2296006用于残疾人事业的彩票公益金支出12.55万元,用于市精神病专科医院残疾人事业的彩票公益金支出;

2299901其他支出1339.91万元,用于市中医医院改扩建经费1275.23万元,用于市卫生健康委其他卫生健康支出64.34万元,用于市妇幼保健院避孕药具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支出0.34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临沧市卫生健康部门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8,222.81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4.91%。与上年对比增加1134.4万元,增幅6.64%,主要原因分析:中医(民族)医院项目市中医院属新成立机构增加人员工资等基本支出607.52万元,其他公立医院项目市级公立医院改革经费支出增加430.35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20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22.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12%。主要用于:

2010406社会事业发展规划,市级重点项目前期工作经费用于市中医院分院建设项目前期工作经费支出33.94万元;

2013804市场监督管理专项,食品安全监管经费用于市疾控中心食品安全监管支出22.3万元。   

2.20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2,526.3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3.86%。主要用于:

2080501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65.49万元,

2080502事业单位离退休932.77万元,

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147.33万元,

2080506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323.83万元,

2080801死亡抚恤54.1万元;

3.210卫生健康(类)支出14,811.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1.28%。主要用于:

2100101行政运行714.95万元,用于市卫生健康委人员工资、社会保障缴费、办公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车辆经费、租车费等支出;

2100199其他卫生健康管理事务支出200.89万元,市卫健委其支出56.71元,用于邮电费、差旅费、OA系统维护费、委托业务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支出;市健康教育所97.77万元,用于人员工资及日常办公支出;市人民医院支出46.41万元,用于助理全科医师培训支出;

2100201综合医院支出4737.75万元,用于市人民医院人员工资经费支出;

2100202中医(民族)医院支出607.52万元,用于市中医院院人员工资经费支出;

2100205精神病医院支出901.22万元,用于市精神病专科医院人员工资经费和日常公用支出;

2100299其他公立医院支出599.75万元,用于市精神病专科医院公立医院改革支出126.94万元,用于市人民医院公立医院改革支出472.81万元;

2010302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支出50万元,用于市卫健委支付省内医学院校市级订单定向人才培养经费;

2100401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支出1018.2万元,用于市疾控中心人员工资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2100402卫生监督机构支出174.21万元,用于市卫生监督局人员工资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2100403妇幼保健机构支出894.91万元,用于市妇幼保健院人员工资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2100405应急救治机构支出40万元,用于市人民医院急救中心运行补助支出;

2100406采供血机构支出1229.17万元,用于市中心血站人员工资经费、日常公用经费和采供血业务支出;

2100408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支出176.07万元,用于市卫生健康委基本公卫工作支出0.5万元,市卫生监督局开展“双随机”检测任务支出54.12万元,用于健康教育所开展健康教育宣传支出59.75万元,用于市妇幼保健院开展贫困地区新生儿疾病筛查及妇幼健康保健支出51.82万元,用于市疾控中心开展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支出9.88万元;

2100409重大公共卫生专项支出1766.82万元,用于市卫生健康委开展艾滋病防治支出344万元,用于市卫生监督局开展艾滋病防治监督检查等工作支出29.69万元,用于市健康教育所开展艾滋病防治宣等工作支出28万元,用于市精神病专科医院精神卫生工作支出128.77万,元用于市中心血站开展血液核酸检测试剂设备支出68万元,用于市妇幼保健院开展地中海贫血防控、妇幼卫生监测、艾滋病母婴阻断、计划生育手术免费补助等192.18万元,用于市疾控中心开展艾滋病防治、慢性病、传染病防控等工作427.62万元,用于市人民医院开展县级骨干医师培训、艾滋病防治抗病毒治疗项目、妇幼卫生项目等支出548.56万元;

2100410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支出4.18万元,用于市疾控中心开展登革热防控支出;

2100499其他公共卫生支出15.6万元,用于市疾控中心、市健康教育所开展健康教育综合支出;

2100601中医(民族医)药专项支出2.16万元,用于市人民医院中医药工作支出;

2101101行政单位医疗支出47.45万元;用于行政单位医疗补助支出;

2101102事业单位医疗支出679.3万元,用于事业单位医疗补助支出;

2101103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317.22万元,用于行政单位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

2101199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230.71万元,用于大病保险医疗保障支出;

2101302疾病应急救助67.5万元,市级疾病应急救助经费转入市财政专户;

2101601老龄卫生健康事务7.2万元,用于市卫健委开展全国敬老月走访慰问活动支出;

2109901其他卫生健康支出328.32万元,用于市卫生健康委卫生健康综合管理、卫生考试考务、医师资格考试及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健康扶贫、医疗事故鉴定、差旅费、各项会议培训等支出114.49万元,用于市人民医院开展助理全科医生培训、县级骨干医师培训、全科医生转岗213.82万元;

4.住房保障(类)支出863.0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74%。主要用于市卫生健康委及下属医疗卫生单位住房公积金缴纳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临沧市卫生健康委员会部门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259.3万元,支出决算为63.89万元,完成预算的24.64%。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55.31万元,完成预算的40.55%;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8.58万元,完成预算的21%。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通过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有效控制因公出国(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公务接待支出,“三公”经费整体支出控制在年初预算数以内。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相比2018年增加8.36万元,增长15.06%。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相比去年增加0万元,增长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相比去年增加11.82万元,增长27.19%;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相比去年减少3.46万元,下降28.74%。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通过严格控制公务接待,虽然公务接待费用支出相比去年下降,但是由于公务用车使用年限较长,年内车辆多次维修,脱贫攻坚下乡出差次数增多,燃油费用增加,车辆运行维修费用增加数大于公务接待支出减少数额,导致“三公”经费整体相比去年有所增加。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55.31万元,占86.57%;公务接待费支出8.58万元,占13.43%。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相比去年无增减。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55.31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购置车辆0辆。相比去年无增减。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55.31万元,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5辆。主要用于开展医疗卫生监督检查、公立医院改革、健康扶贫、边境疫情防控、采血车辆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相比去年增加11.82万元,增长27.19%;增加的主要原因:由于公务用车使用年限较长,年内车辆多次维修,脱贫攻坚下乡出差次数增多,燃油费用增加,车辆运行维修费用相比去年增加

3.公务接待费支出8.58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8.58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76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676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相关州市到我市考察交流县域医共体改革、省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到我市开展工作调研指导、县区卫生健康局汇报工作等发生的接待支出接待176批次,676人次。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相比去年减少3.46万元,下降28.74%。减少原因:通过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压缩公务接待,公务接待相比去年下降。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临沧市卫生健康委员会部门2019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03.94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0.41万元,增幅0.4%,主要原因分析:部门所属各单位下乡出差业务增加导致略微增长。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市卫生健康委、市卫生监督局的机关运行经费包括:办公费、邮电费、印刷费、差旅费、培训费、会议、公务接待、劳务费、工会经费、其他交通费(租车费)等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临沧市卫生健康委员会部门资产总额305785.63元,其中,流动资产98805.99元,固定资产191257.69元,在建工程5435.38元,无形资产9958.43元,其他资产328.14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70297.55万元,其中;流动资产增加34569.02万元,固定资产增加145867.92万元,在建工程减少118319.17万元,无形资产增加7852.76万元,其他资产增加327.02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10690.88平方米,账面原值923.03万元,市人民医院拆除危旧业务用房,报市政府审批后处置;处置车辆1辆,账面原值45万元,市疾控中心事业单位公车改革,调拨车辆至公务用车平台管理中心;报废报损资产100项,账面原值66.51万元,资产处置收入。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万元)

项目

行次

资产总额

流动资产

固定资产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在建工程

无形资产

其他资产


小计

房屋构筑物

车辆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其他固定资产



栏次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合计

1

305785.63

98805.99

191257.69

164696.82

291.76

11493.29

14775.82

0

5435.38

9958.43

328.14



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9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425.57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79.77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72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73.58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425.57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表详见附表(附表9-附表11)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本次决算公开不涉及需要解释说明的相关专用名词。

2019年市卫健委部门决算公开表2.xls


监督索引号53090001136101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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