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临沧市卫生健康委员会部门预算编制公开说明

时间:2019-03-20 10:57:00    作者:   点击数:  
 索 引 号  jw1/2023-00031  发布机构  临沧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公开日期  2019-03-20 10:5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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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临沧市卫生健康委员会部门2019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第二部分 临沧市卫生健康委员会部门2019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财务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部门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本级财力安排支出情况表

六、部门基本支出情况表

七、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八、财政拨款支出明细表(按经济科目分类)

九、部门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十、本级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本次下达)

十一、本级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另文下达)

十二、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三、部门政府采购情况表


第一部分 临沧市卫生健康委员会部门2019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卫生计生、中医药工作发展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拟订卫生计生以及促进中医药事业发展的规划。协助推进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统筹规划卫生计生服务资源配置,指导区域卫生计生规划的编制和实施。

2.负责制定疾病预防控制规划、免疫规划、严重危害人民健康的公共卫生问题的干预措施并组织实施,根据国家检疫传染病和监测传染病目录,制定卫生应急和紧急医学救援预案、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和风险评估计划,组织和指导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预防控制和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医疗卫生救援,发布法定报告传染病疫情信息、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信息。

3.贯彻实施职责范围内的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环境卫生、学校卫生、公共场所卫生、饮用水卫生管理规范、标准和政策措施,组织开展相关监测、调查、评估和监督,负责传染病防治监督。组织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评估,开展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

4.组织拟订并贯彻实施基层卫生计生服务、妇幼卫生发 展规划和政策措施,指导基层卫生计生、妇幼卫生服务体系建设,推进基本公共卫生计生服务均等化,完善基层运行新机制和乡村医生管理制度。

5.负责全市医疗机构和医疗服务全行业监督管理工作。贯彻执行医疗机构及其医疗服务、医疗技术、医疗质量、医疗安全以及采供血机构管理的规范、标准,会同有关部门贯彻执行国家卫生计生专业技术人员准入 、资格标准,贯彻执行卫生专业技 术人员执业规则和服务规范,建立医疗服务评价和监督管理体系。

6.负责组织推进公立医院改革,建立公益性为导向的绩效考核和评价运行机制,构建和谐医患关系,提出医疗服务和药品价格政策的建议。

7.贯彻落实国家药物政策和基本药物制度,执行国家药品法典、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和省药品增补目录,组织实施基本药物采购、配送、使用的政策措施。

8.负责综合管理中医(含中西医结合、民族医,下同) 的医疗、教育、科研工作;负责中医药继承与创新、中医药人才 培养、中医药对外交流合作;促进中药资源的保护开发与合理利用;规划、指导中医医疗机构的综合改革。

9.贯彻落实国家生育政策,组织实施促进出生人口性别平衡的政策措施,组织监测计划生育发展动态,负责计划生育相关数据采集和分析研究,提出发布计划生育安全预警预报信息建议。监督实施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制度。组织实施优生优育和提高出生人口素质的政策措施,推动实施计划生育生殖健康促进计划,降低出生缺陷人口数量。

10.组织建立计划生育利益导向、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扶助和促进计划生育家庭发展等机制。负责协调推进有关部门、群众团体履行计划生育工作相关职责,建立与经济社会发展政策的衔接机制,提出稳定低生育水平政策措施。

11.组织落实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制度,推动建立流动人口卫生计生信息共享和公共服务工作机制。

12.组织拟订卫生计生人才发展规划,指导卫生计生人才队伍建设,加强全科医生等急需紧缺专业人才培养,按照国家标准,建立完善住院医师和专科医师规范化培训制度。

13.组织拟订卫生计生科技发展规划,组织实施卫生计生相关科研项目。组织开展计划生育教育,组织指导实施毕业后医学教育和继续医学教育。

14.指导卫生计生工作,完善综合监督执法体系,规范执法行为,监督检查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的落实,组织查处重大违法行为。监督落实计划生育一票否决制。

15.负责卫生计生宣传、健康教育、健康促进等工作,依法组织实施统计调查,参与全市人口基础信息库建设。根据国家要求,组织卫生计生国际交流合作与卫生援外工作,开展与港澳台的交流与合作。

16.承担市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市干部保健委员会和市人民政府防治艾滋病工作委员会的日常工作,负责市重大活动 与重要会议的医疗卫生保障工作。协调有关部门对艾滋病实施防 控和干预,控制艾滋病的发生和蔓延。

17.承办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情况

临沧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部门下属市级单位9个:

1.临沧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财政全额供给行政单位)内设14 个机构(正科级)和机关党委:办公室、人事科(市干部保健办公室) 、规划财务科、政策法规科、疾病预防控制科(市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 、卫生应急办公室 、医政医管科、药政管理科、妇幼健康和社区卫生服务科、中医药发展科 、计划生育基层指导服务科、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科、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办公室(2017年起新农合有关职能划归市人社局,该科室更名为基层卫生科,不再承担新农合有关工作职能)、防治艾滋病科、机关党委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党群工作。

2.临沧市人民医院(财政差额供给事业单位)内设67个科室,其中临床科室(36个):健康体检科、普外科、肝胆血管外科、肝胆胰微创外科、甲状腺乳腺外科、泌尿外科、神经外科、心胸外科、脊柱骨病肿瘤科、关节及运动医学科、儿科、妇科、产科、麻醉手术科、重症医学科、血液内分泌科、心血管内科、呼吸与危重症医学科、康复医学科、老年医学科、眼科、耳鼻咽喉科、口腔科、消化内科、神经精神内科、感染性疾病科、肾脏免疫风湿科、肿瘤科、介入科、皮肤科、中医科、门诊部、急诊医学科、疼痛科、急救中心、老年护养中心;医技科室(13个):麻醉手术科、设备科、病理科、输血科、医学影像科、医学检验科、功能检查科、高压氧治疗科、临床药学科、药剂科、临床支持中心、临床营养室、消毒供应中心;职能科室(18个):党委办公室、院办公室、人力资源科、财务科、科教科、审计科、纪检监察室、信息中心、医务科、护理部、工会办公室、感染管理科、医疗质量控制科、医疗保险与价格管理科、总务科、保卫科、规划建设科、预防保健科;

3.临沧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财政全额供给事业单位)内设13个科室办公室、财务科、传染病防治科、艾滋病防治科、结核病防治科、免疫规划科、公共卫生科、卫生信息科、检验中心、质量管理与控制科、健康教育与促进科、慢性非传染性疾病防治科、规范化预防医学门诊部。

4.临沧市中医医院(财政额供给事业单位)内设17个科室:办公室、医务科、护理部、科教科、人事科、财务科、感控科、党办等行政职能科室;设内科、外科、急诊科、针灸康复科、妇科等临床科室;设放射科、检验科、功能科、药剂科等医技科室。

5.临沧市精神病专科医院(财政全额供给事业单位)内设13个科室办公室、医务科、财务科、总务科、医保农合办、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管理办公室、项目办、功能检查科、药剂科、门诊部、中医科、综合科、住院部(5个病区)等职能科室。

6.临沧市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财政全额供给事业单位)设有孕产保健部、妇女保健部、儿童保健部、计划生育服务部4大业务部门,11个职能科室(即办公室、财务科、医务科、护理部、感染管理科、基层指导科、医价信息科、总务科、综合办、健康教育科、信息统计科)

7.临沧市中心血站(财政全额供给事业单位)内设7个科室:办公室、检验科、质量管理科、采血成份科、献血服务科、财务后勤科、供血科

8.临沧市卫生监督局(财政全额供给参公管理事业单位)内设5个职能科室:办公室、公共卫生科、医疗卫生科、稽查科、办证室。

9.临沧市健康教育所(财政全额供给事业单位)内设5个科室:办公室、财务科、健康促进与项目管理科、健康传播与宣传服务科、继续教育与职业培训科。

(三)重点工作概述

2018年临沧市卫生计生委部门重点完成了以下工作:

1.市政府重点督查工作有效落实。一是全市经济社会发展30项指标全面完成。全市孕产妇死亡率19.08/10万,控制在25/10万的指标内。完成固定资产投资8.7亿元,完成全年目标任务数5亿元的176.1%,完成招商引资到位资金28.12亿元,完成全年目标任务数17.96亿元的156.56%,完成向上争取资金38540.6万元,完成全年目标任务数45660万元的84.41%。二是市政府惠民实事有效落实。“关爱妇女儿童健康行动”以县区为单位农村妇女“两癌”检查项目覆盖率达100%;妇女常见病筛查率65.54%,超出目标任务(61%)4.54个百分点。儿童营养包有效服用率89.52%,超出目标任务(62%)27.52个百分点。县级综合医院提质达标工程扎实推进,继云县人民医院2017年底第一批通过县级医院提质达标晋级验收之后,临翔区、凤庆县、永德县和双江县人民医院于2018年底第二批通过县级公立医院提质达标验收。三是“健康生活目的地”牌创建工作稳步实施。按照市委市政府的安排部署,认真做好大健康产业和打造“健康生活目的地”牌工作,抽调人员组建大健康产业办,明确专人负责此项工作,确保各项工作顺利开展。

2.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持续深化。一是紧密型县乡村医疗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改革加快推进。2018年9月28日在凤庆县召开了全市深化医改暨紧密型县乡村医疗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改革工作推进会,全市102家医疗机构参与医联体建设,11家县(区)公立医院建立了一体化管理中心,14家县级公立医院对86个乡镇卫生院进行了实质性全托管。二是城市和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深入推进。4家城市公立医院全面取消药品加成并同步调整医疗服务价格。凤庆、永德、镇康、双江、沧源5个县完成新一轮医疗技术服务价格动态调整。云县被列为全国第二批26个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示范县之一,成为云南省唯一的国家级示范县。云县人民医院顺利通过县级医院提质达标晋级验收,是云南省第一批通过验收的20个县级医院之一,也是临沧市唯一通过验收的县。三是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建设稳步推进。市、县(区)成立了公立医院管理委员会,7家公立医院制定了《公立医院章程》。四是分级诊疗工作有序开展。各县(区)以紧密型县乡村医疗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为抓手,初步建立了“基层首诊、双向转诊、急慢分治、上下联动”的工作机制,全市基层医疗机构向二级以上医院上转病人22443人次,二级医院向基层医疗机构下转病人8475人次,下转人次逐年提高。五是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持续深化。全市共签约109.367万人,全市居民签约率达44.5%,档立卡贫困人口和计划生育特殊家庭签约率均达100%,重点人群签约率达76.46%。

3.健康扶贫工作扎实开展。认真贯彻落实《云南省健康扶贫30条措施》,登记建档立卡贫困人口94612户366284人,其中因病致贫返贫率为20.36%。“三个一批”扎实推进,大病集中救治14596人,救治率为99.9%,慢病签约服务33038人,救治率为99.9%,重病兜底保障已救治142人,救治率100%。“四重保障”机制有效建立,参加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参保率达100%,28种门诊特殊病、慢性病政策范围内报销比例达86.74%,符合转诊转院规范住院治疗费用实际补偿比例达91.08%。29种大病专项救治6058人,救治进度100 %。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标准化率均达100%。市人民政府与云南阜外心血管病医院签订了战略合作协议,筛查出儿童先天性心脏病阳性患者450例,已进行免费救治218例。市人民医院与华中科技大学同济医学院附属协和医院签订协议,已实施心胸外科手术107例,填补临沧在该领域的空白。

4.卫生补短板和中央预算投资项目稳步推进。我市列入卫生补短板项目8项,总建设规模376448平方米,总投资211454万元,项目累计到位资金75653万元,累计完成投资61576万元,一期项目中临翔区妇女儿童医院,云县、凤庆县第二人民医院项目建筑主体基本完工,双江县第二人民医院项目有序推进。二期永德县第二人民医院已提前实质开工建设,耿马县、临沧市第二人民医院、沧源县国门医院项目基本完成前期工作。

2016年至2018年下达我市中央预算内资金投资项目16个,总投资24109万元。目前已竣工验收投入使用5个,在建主体工程完工4个、主体在建5个,2018年安排2个项目已开工建设。实际完成总投资17763万元,投资完成率73.68%,中央资金支付11268万元,资金支付率77.88%。

5.医疗服务管理工作不断强化。一是医联体建设全面加强。全市有102家医疗机构参与医联体建设,组建专科联盟39个,通过云诊疗平台和可视医疗县县通开展远程医疗3024人次。二是实施新一轮改善医疗服务行动计划。建立预约诊疗、远程医疗、临床路径管理、检查检验结果互认、医务社工和志愿者制度等五项制度,全市16家医院212个病种实行了临床路径管理。三是加强医疗质量控制体系建设。推进18项医疗质量核心制度的落实,健全医疗质控体系网络,将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工作纳入法制化轨道。四是实施尿毒症患者透析工程和白内障复明工程。全市累计完成白内障手术1763例;救治尿毒症患者958例(血透806例,腹透152例)。五是基层医疗卫生服务条件明显改善,完成45个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自评和县级初评,达到乡镇卫生院甲等标准18家、乙等标准27家。五是加大卫生人才引进力度。认真贯彻落实《临沧市关于聘请医疗卫生人才援建边疆帮扶临沧工作方案(试行)》,全市共引进省内外专家团队20个,引进省内外各类专家人才249名,其中引进省外“援建边疆帮扶临沧”专家68名,市、县(区)两级共设立工作站24个出台《临沧市乡村医生养老保障工作实施方案》(临政办发〔2018〕204号),明确乡村医生养老保险和退出保障激励机制。完成基层卫生人员能力提升培训6类449人。

6.疾病预防控制和卫生应急工作扎实开展。全市共报告乙类传染病5151例,发病率204.4/10万,低于全省、全国平均水平,比去年同期下降10.43%,传染病疫情态势总体平稳。死因监测工作实现历史性突破,人均预期寿命达到73.61岁。扩大国家免疫规划基础扎实,以乡镇为单位基础免疫疫苗接种率达98%。除临翔区外7县(区)全部通过省市消除麻风病危害考核达标验收,市本级和8县(区)全部通过消除疟疾考评验收。慢性病管理能力有效提升,推进17个乡镇卫生院慢病中心和心脑血管救治站建设。扎实推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全面启动基层高血压防治项目。开展“5.12”地震灾后卫生应急演练,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能力逐步增强。第四轮防治艾滋病人民战争取得阶段性成效,HIV感染者和病人检测发现率85.1%,存活能随访的感染者和病人正在接受抗病毒治疗比例89.1%,治疗成功率92.6%,实现了无输血传播、母婴传播率低于2%的消除目标。推广社区艾滋病综合防治措施,已覆盖全市8县(区)、61个乡(镇)、256个村(社),服务人口数达87.98万人,形成了较为完善的社区艾滋病综合防治工作经验。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实现规范管理。开展爱国卫生运动,积极创建国家卫生城市,《临沧市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工作规划》《临沧市创建国家卫生城工作方案》于2019年1月19日通过市委常委会研究。

7.计划生育工作扎实开展。继续实施“全面两孩”政策,切实加强政策引导,落实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全市共出生22017人,其中计划内出生18612人,计划生育率为84.53%。2018年共申报国家“三项制度”和其他利益导向政策奖励扶助的对象6275人/户,兑现奖励资金3836.172万元。健全完善流动人口登记管理制度,做好流动人口动态监测、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计划生育服务等工作,完成计划生育协会各项业务工作。

8.中医药服务管理工作全面加强。加快推进市中医(佤医)医院建设步伐,市中医(佤医)医院建设以市、区共建模式按照三级中医医院标准规划建设,规划设置总床位998张,共需人员编制1300人,规划总占地面积130亩,总建筑面积10万平方米,其中一期建设7万平方米。由于市中医(佤医)医院建设周期较长,为储备人才、医院专科发展和服务周边群众,市政府决定在临翔区凤翔路156号将原临翔区民政局办公楼改扩建为临沧市中医(佤医)医院分院。截至2018年底,分院改扩建项目已经市发改委立项批复,设计方案已经市城规委会议通过,正在办理消防审批、工程招标准备等工作,正在落实人员招聘、设备采购等工作。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明显提升,100%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97.61%的乡镇卫生院、88.09%的村卫生室能够提供中医药服务,88.37%的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设了中医馆。

9.统筹推进其它卫生计生工作。一是政策法规工作扎实开展。“七五”普法工作有声有色,法治在线学习合格率达96%。二是做好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机构改革前期工作。认真学习研究国家、省关于机构改革的政策文件,做好机构改革前期准备工作。三是加强对缅交流合作。组织开展中缅医务人员学术交流活动,来自缅甸腊戌市医务人员代表44人参加交流培训。四是全面完成市人大代表建议和市政协提案办理工作。涉及办理人大建议主办件4件、政协提案主办件8件均在规定时限内办理答复完毕,面商率、办复率均达100%。

10.党建、党风廉政和行业作风建设全面推进。认真落实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落实“一岗双责”,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组织召开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会议8次,认真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切实加强推进卫生计生工作的信心和动力。加强行业作风建设,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继续开展“三好一满意”活动,建立健全行风评议机制,卫生计生系统政风行风明显改善,群众满意度不断提升。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19年部门预算单位共9个。其中:财政全供给单位8个;部分供给单位1个;特殊供给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管理事业单位1个;非参公管理事业单位7截至201811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1339人,其中:行政编制26人,事业编制1313人。在职实有1322人,其中:财政全供养1322人,行政人数55人,事业人数1267人,财政部分供养0人,非财政供养0人。

离退休人员 412人,其中: 离休3人,退休409人。

车辆编制29辆,实有车辆29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19年部门财务总收入 14820.6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4820.66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19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14820.66万元,其中:本年收入14820.66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4820.66万元(本级财力14820.66万元,专项收入0万元,执法办案补助0万元,收费成本补偿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0万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成本补偿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19年部门预算总支出 14,820.66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 14,820.6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2,744.16万元,项目支出2,076.5万元。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功能科目分组,主要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297.19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1,726.51万元,住房保障支出792.96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208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22,971,904.76

2080501         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644,976.00元

2080502         事业单位离退休     9,016,633.52元

2080505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3,215,975.24     2080801         死亡抚恤     94,320.00元

210     卫生健康支出     117,265,128.39元

21001       卫生健康管理事务     7,766,411.41

2100101         行政运行     6,013,265.58元

2100199         其他卫生健康管理事务支出1,753,145.83

21002       公立医院58,741,105.04

2100201         综合医院45,744,059.49元

2100202  中医(民族)医院4,794,764.16

2100205         精神病医院8,202,281.39元

21003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     1,800,000.00元

2100302         乡镇卫生院500,000.00元

2100399         其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支出1,300,000.00元

21004       公共卫生     35,278,079.06

2100401         疾病预防控制机构     9,959,056.75

2100402         卫生监督机构     1,702,796.72

2100403         妇幼保健机构     8,307,513.23元

2100405         应急救治机构505,000.00元

2100406         采供血机构13,403,712.36

2100409         重大公共卫生专项     1,000,000.00元

2100499         其他公共卫生支出     400,000.00元

21007       计划生育事务     900,000.00元

2100799         其他计划生育事务支出     900,000.00元

21011       行政事业单位医疗     11,899,532.88

2101101         行政单位医疗     458,568.00元

2101102         事业单位医疗     6,436,627.20

2101103         公务员医疗补助2,828,947.68

2101199         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2,175,390.00

21099       其他卫生健康支出     880,000.00

2109901         其他卫生健康支出880,000.00

2210201         住房公积金     7,929,585.14

23101    中央政府国内债务还本支出40,000.00元

(二)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2019年部门预算总支出 14,820.66万元。按部门预算支出经济科目分组其中:基本支出12744.16万元,项目支出2076.5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301     工资福利支出     115,177,172.85

     30101     基本工资     29,205,766.20

     30102     津贴补贴     19,103,874.00

     30103     奖金     1,491,094.00

     30107     绩效工资     32,684,736.00

     30108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13,215,975.24

     30110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     6,895,195.20

     30111     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     2,828,947.68

     30112     其他社会保障缴费     1,767,999.39

     30113     住房公积金     7,929,585.14

     30114     医疗费     54,000.00

302          商品和服务支出     16,185,015.92

     30201     办公费     1,488,940.00

30218     专用材料费     9,180,000.00

30228     工会经费     266,274.24

30229     福利费     206,401.68

30231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805,000.00

30239     其他交通费用     533,400.00

30299     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3,705,000.00

30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13,484,429.52

30301     离休费     387,600.00

30302     退休费     8,979,509.52

30305     生活补助     94,320.00

30306     救济费     3,000.00

30399     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4,020,000.00

307债务利息及费用支出     110,000.00

30701     国内债务付息     70,000.00

30702     国外债务付息     40,000.00

399          其他支出     3,250,000.00

     39999     其他支出     3,250,000.00

五、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列入对下专项转移支付项目清单项目情况

部门列入对下专项转移支付项目4项,共计262万元。具体项目为

1.招聘特岗医生项目市级补助经费,功能分类科目2100199,金额17万元,主要用于招聘全科医生特设岗位项目市级配套经费。

2.贫困人口家庭医生签约补助经费功能分类科目2100499,金额25万元,用于对贫困人口开展家庭医生签约服务个人承担部分由省市财政按比例补助。

3.乡村医生补助,功能分类科目2100399,金额130万元,用于对全市乡村医生给予财政补助。

4.计划生育专项经费,功能分类科目2100799,金额90万元,用于对计划生育家庭按政策规定给予的各项奖励扶助。

(二)与中央、省级配套事项

1.招聘特岗医生项目市级补助经费,功能分类科目2100199,金额17万元,主要用于招聘全科医生特设岗位项目市级配套经费,每人每年中央补助3万元,省级补助1.5万元,市级承担配套补助0.5万元。

2.贫困人口家庭医生签约补助经费功能分类科目2100499,金额25万元,用于对贫困人口开展家庭医生签约服务个人承担部分由财政给予补助,贫困人口家庭医生签约服务个人承担12元,由省财政和市财政对已脱贫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按照4:6的比例承担,对未脱贫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按照6:4的比例承担,省级补助后,剩余所需资金由市、县(区)财政按1:9的比例承担。

3.计划生育专项经费,功能分类科目2100799,金额90万元,用于对计划生育家庭按国家和省级的奖励扶助政策规定给予的各项奖励扶助,在中央和省级承担补助后,剩余所需资金由市、县(区)财政按2:8的比例承担。

三)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乡村医生补助,功能分类科目2100399,金额130万元,用于对全市乡村医生给予财政补助,按全市乡村医生人数每人每年补助600元。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2019年部门预算收入14820.6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14820.66万元,比2018年部门预算收入13740.38万元增加1080.2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增加1080.28万元

2019年部门预算支出14816.66万元,比2018年部门预算支出13740.38万元增加1076.28万元,增加原因主要是2019新增预算单位临沧市中医院人员工资预算增加及分院开诊建设经费补助增加。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297.19万元,比2018年2246.59万元增加50.6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1726.51万元,比2018年预算10725.66万元增长1000.85万元,住房保障支出792.95万元,比2018年预算768.13万元增长24.82万元。

(一)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2019年“三公”经费预算数259.3万元,比2018年预算数284.5万元减少25.2万元,减幅8.86%。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公务用车改革后,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公务用车购置费预算减少。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用,2019年预算数2万元,比2018年预算数2万元无增减。

2.公务接待费2019年预算数40.9万元,比2018年预算数41万元减少0.1万元。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2019年预算数216.4万元,比2018年预算数241.5万元减少25.1万元。其中:

(1)公务用车购置费2019年预算数80万元,比2018年预算数105万元减少25万元。

(2)公务用车运行费2019年预算数136.4万元,比2018年预算数136.5万元减少0.1万元。

(二)部门基本支出预算收支增减情况2019年部门预算基本支出12744.16万元,比2018年预算12063.88万元增长680.28万元,增加原因主要新增市临沧市中医院预算单位的人员工资预算增加。

其中2019年预算工资福利支出11517.72万元,比2018年预算10796.77万元增长720.95万元,2019年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280万元,比2018年预算328.03万元减少48.03万元,2019年预算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946.44万元,比2018年预算939.08万元增加7.36万元。

(三)部门项目支出预算收支增减情况2019年部门预算项目支出2076.5元,比2018年预算1676.5万元增加400万元,增加原因主要是新增临沧市中医院预算单位的新院建设项目经费300万元,市财政对市中心血站增加采供血业务经费100万元。

其中2019年预算商品和服务支出1338.5万元,比2018年预算1257万元增加81.5万元;2019年预算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402万元比2018年预算389.5万元增加12.5万元;2019年预算债务利息及费用支出11万元,比2018年预算8万元增加3万元;2019年预算其他支出325万元,2018年预算22万元增加303万元

、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三公”经费:指财政拨款支出安排的出国(境)费、车辆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这三项经费。

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全科医生特设岗位:是针对基层(乡镇)全科医生和执业医师紧缺的问题,招聘具有执业(助理)医师资格的医务人员,将所聘全科医生派驻乡镇卫生院工作的非常设岗位,招聘的特岗全科医生由县卫生行政部门统一管理,派驻至指定的乡镇卫生院开展诊疗工作。

订单定向人才培养:在高等医学院校开展免费医学生培养工作,重点为乡镇卫生院及以下的医疗卫生机构培养从事全科医疗的卫生人才。免费医学生毕业后,按照定向就业协议规定到指定农村乡镇卫生院服务。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

2019年部门机关运行经费安排1618.5万元,比上年增加33.47万元,增长2.11%。其中:办公费148.89万元,比上年增加8.24万元,增长5.85%;专用材料费918万元(市中心血站血站采供血专用材料900万元、市疾控中心预防性体检专用材料18万元),比去年增加100万元,增长12.22%;工会经费26.63万元,比去年增加1.38万元,增长5.46%;福利费20.64万元,比去年减少45.23万元,减幅68.66%;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80.5万元比去年减少1.5万元,减幅1.83%,其他交通费用(公务交通补贴)53.34万元,比去年减少0.9万元,减幅1.66%;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370.5万元(艾滋病防治100万元、卫生综合管理40万元、卫生考试考务30万元、订单定向培养50万元、信息化建设40万元、医改10万元、爱国卫生10万元,中医宣讲10万元、疾病应急救助10.5万元、健康教育5万元、卫生执法5万元、特岗医生17万元、温伟波工作站10万元、家庭医生签约25万元、医疗事故鉴定8万元),比去年减少28.5万元,减幅7.14%。

机关运行经费变化原因分析:由于预算总体要求控制压缩经费,福利费、公车经费、其他交通费、项目经费支出相比去年不同程度减少,由于日常办公业务量增加导致办公费略微增长,专用材料费主要用于市中心血站开展采供血业务支出,采供血量逐年增长,业务成本支出随之增加,虽然部分机关运行经费压缩,但专用材料费支出增加相对较大,总体比去年略微增长。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鉴于截至2019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需在完成2019年决算编制后才能统计汇总相关数据,因此,将在公开2019年度部门决算时一并公开部门截至2019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四)本部门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9年预算项目支出分别用于完成以下工作绩效:

1.医疗事故鉴定费预算经费8万元,用于组织完成全市医疗事故鉴定工作。

2.健康扶贫经费10万元,用于支持开展健康扶贫工作各项事务,努力让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看得起病、方便看病、看得好病、尽量少生病,有效防止因病致贫、因病返贫。

3.中医宣讲经费10万元,用于支持开展中医药科普宣传及培训工作。

4.卫生考试考务工作经费30万元,用于开展卫生考试考务事务支出,保障卫生资格考试、护士资格考试顺利完成。

5.临翔区中医院温伟波专家基层工作站10万元,用于临翔区中医院温伟波专家基层工作站工作补助。

6.卫生健康综合管理经费40万元,用于整合卫生监督行政执法资源,大力推行综合监督行政执法;强化监管,提升卫生计生综合监督行政执法水平;加强保障,确保卫生计生综合监督行政执法有序开展。

7.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及卫生城市创建工作经费10万元,用于支持开展新时期爱国卫生工作,切实改善城乡环境卫生面貌,有效预防和控制疾病的发生和传播,提高人民健康水平,推动经济社会协调发展。

8. 基层医疗卫生信息系统专网建设及机房租赁经费40万元,用于基层医疗卫生信息系统数据机房租用及专网建设相关费用支出

9.疾病应急救助补助资金10.5万元,用于全市开展疾病应急救助的医疗机构。对收治的急重危伤病、需要急救但身份不明确或无负担能力患者所发生的急救医疗费用,医疗机构申请疾病应急救助基金补助。

10.艾滋病防治经费100万元,用于最大限度发现、治疗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和病人,有效控制性传播,继续减少注射吸毒传播,消除输血传播和母婴传播,降低艾滋病新发感染率和艾滋病病死率、减少对受艾滋病影响人群的歧视、提高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和病人生存质量。在继续扩大咨询检测覆盖面的基础上,艾滋病疫情得到有效遏制,年新发报告HIV感染者和病人数逐年下降。

11. 公立医院改革工作经费10万元,用于开展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效果评价考核,对各县区公立医院改革工作进行督促指导。

12.市级订单定向人才培养经费50万元,用于承担订单定向学生的培养学费、住宿费和生活补助,拨付给省内医学院校。

13.行政事业性收入成本支出经费15万元,用于支持市疾控中心开展疾病预防控制的成本性事业支出。

14.结核病还本付息项目4万元,用于市疾控中心按时规还财政中德财政合作承诺还本付息款。

15.预防性体检费18万元,用于市疾控中心开展预防体检服务督导、培训、计划的制定、考核等工作。

16.中德财政合作承诺项目经费7万元,用于市疾控中心按时规还财政中德财政合作承诺还本付息款。

17.专项业务补助经费900万元,用于市中心血站开展采供血业务经费补助,保障全市医疗单位用血安全。

18.急救中心急救运行经费40万元,用于市急救中心保障急救车辆正常运行。

19. 处级干部体检费170万元,用于市人民医院开展全市处级干部体检费用补助,保障各级干部的健康需求。

20.全国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试点工作项目10万元,用于市精神病专科医院开展设立心理咨询室或社会工作室、健全心理健康教育教师队伍、设立心理健康辅导室、开设心理门诊、搭建心理服务平台建设。

21.麻风病人生活补助12万元,用于市精神病专科医院改善麻风病人生活现状和社会适应能力,弥补丧失劳动能力的损失,范围为支付麻风康复村麻风患者生活费。

22.健康教育综合业务费5万元,用于市健康教育所开展健康教育工作,巩固和拓展卫生与健康的宣传文化阵地,保障全市覆盖水平和质量,提高全市人民群众健康水平,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健康需求。

23.卫生罚没收入5万元,用于市卫生监督局开展医疗卫生机构为监督工作,保障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24.临沧市中医医院中医药事业发展专项补助资金300万元,用于市中医院分院建设及开诊基本设施设备购置等补助。


第二部分 临沧市卫生健康委员会部门2019年部门预算表



监督索引号53090001136100111


  
附件【临沧市卫生健康委员会部门2019年部门预算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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