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沧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22年度部门决算

时间:2023-09-25 16:39:11    作者:   点击数:  
 索 引 号  jw1/2023-00103  发布机构  临沧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公开日期  2023-09-25 16:39: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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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沧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22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临沧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国有资产使用情况表

十二、2022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十三、2022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十四、2022年度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临沧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临沧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前身为1956年成立的专区疟疾防治队,1962年1月改为临沧地区卫生防疫站,2002年1月更名为临沧地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04年11月更用现名。中心总占地面积6653平方米,业务用房面积6191.97平方米,其中实验室总面积为2106平方米。中心是实施政府疾病预防控制工作的非营利性公益性一类副处级卫生事业单位,承担七项主要职能职责:

1.负责传染病、寄生虫病、地方病、非传染性疾病等预防控制。

2.参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

3.负责疾病健康信息的监测、分析和评价。

4.负责健康危害因素监测与干预,食源性、职业性、放射性、环境性等疾病的监测评价和流行病学调查,对公众健康和营养状况监测与评价并提出干预策略与措施。

5.负责疾病病原生物检测、鉴定和物理、化学因子检测、评价,对食品安全进行风险监测和饮用水水质监测评价。

6.负责对基层公共卫生服务机构提供疾病预防控制技术与应用研究指导。

7.完成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和上级机关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2022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2022年,在临沧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市卫生健康委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的指导下,临沧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预防为主”的工作方针,以建设健康临沧为目标,以全面提升全市各项疾病防控工作质量为重点,以坚决果断处置疫情为首要,攻坚克难,扎实工作,较好地完成了各项疾控工作目标和任务,为保障全市人民身体健康,促进经济发展,维护社会稳定作出了积极的贡献。

1.加大投入,疾控核心能力得到进一步提升

始终坚持发展是第一要务,全面加强人才队伍与硬件能力建设。一是积极开展业务培训,2022年共举办市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培训班7个,共计444人参训,举办新冠肺炎防控相关知识培训28次,共计参训2386人次。二是推动疾控核心能力提升填平补齐,所有新改建实验室已完成验收,检验检测设备完成安装调试,能力提升形成实践能力。三是新增新冠病毒基因组测序技术。于2022年7月21日首次独立完成了新冠病毒基因组测序实验,成为省内首家开展并上报新冠病毒基因序列的州(市)级实验室,年内开展新冠病毒全基因组测序32例。

2.踔厉奋发,新冠疫情防控工作成效显著

一是成功处置了2022年10起新冠肺炎本土疫情。我中心配备有50名应急队员,24小时整装待发,第一时间赶赴现场进行疫情应急处置。2022年,有效处置了10起本土疫情,取得“一个潜伏期动态清零,无规模性疫情发生,无疫情外溢”的优秀成绩。二是科学研判疫情风险,当好参谋助手。2022年共撰写新冠肺炎相关风险评估报告52期;自疫情发生以来收集汇总全球、全国、全省疫情形成疫情日报916期;汇总全国疫情风险地区,形成风险地区专报573期;根据疫情形势分析研判,制定疫情风险提示115期;为上级部门及时准确掌控疫情态势、调整疫情防控措施提供了科学参考。三是积极承担公共卫生安全保障,努力维护正常社会生产生活秩序。2022年共参加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保障工作58场次,共进行健康监测16704人次。为各级各部门提供疫情防控技术支持,为各类重要会议、重大活动提供安全可靠疫情防控保障。四是积极开展对外疫情防控合作,建立和巩固“三级缓冲区”。坚持“防在境外、隔在境外、检在境外、治在境外、控在境外”原则,开展中缅联防联控,在保稳定、佑健康、促发展、构建健康临沧、防控境外疫情输入、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等方面作出积极努力和贡献。

3.综合施策,传染病发病率稳中有降

一是全市疫情整体平稳可控。全市传染病发病率稳中有降,传染病报告发病率连续3年低于全国全省平均水平,全年共报告甲乙类传染病病种15种4305例,发病率190.6565/10万;二是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得到及时、有效处置,防控成效明显。2022年全市共报告各类突发公共卫生事件9起,发病151例,所有发生的传染病突发疫情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均已得到及时有效处置;三是及时分析疫情,为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决策提供依据。2022年编发年度疫情分析1期、季度分析4期、月分析12期、疫情网络直报质量分析12期。并根据工作需要不定期进行全市传染病疫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专题分析,为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及中心其他业务科室提供传染病疫情实时统计分析。

4.严密防控,重点传染病防治工作高效落实

一是取得了连续17年未发生鼠疫的防控成果。全市鼠疫监测各项工作均按计划如期完成,鼠密度监测发现平均鼠密度为1.94%,病原学、血清学检测结果均为阴性,显示全市未发现人间、鼠间鼠疫疫情。二是加强肠道传染病监测防治,全市27年未发生霍乱。全年共监测各类样品2428人份,完成监测任务的110.36%,所有样本检测结果均为阴性;三是消除疟疾成果得到持续巩固,全市辖区已连续7年无疟疾本地感染病例报告。全年完成疟疾“三热病人”筛查13721人次,休根治疗15人次,疟疾病人治疗7人次,开展了疫点处置8个,开展血片复检1871片,主动病例侦查86次,发热病人血检5760例;四是消除麻风病危害成效得到进一步加强。全年对412个麻风病疫村中20%人群开展线索调查,累计调查45078人次;对10907个非疫村中10%人员开展线索调查,累计调查857541人次,共发现可疑线索345条,均已排除患麻风病可能;五是扎实开展登革热病例和媒介监测工作。在临翔区、耿马县、镇康县、沧源县四县开展登革热病例监测工作,对4881例登革热疑似病例进行检测,发现阳性为28例。开展登革热媒介监测48次,调查13878户次,共调查容器20911个,阳性户数788户,伊蚊阳性容器933个;六是规范开展手足口病监测工作。全市累计采集手足口病样本513份,检测样本中EV71为2份,CoA16为308份,其它肠道病毒为71份,阴性样本132份,及时救治、调查处置报告的所有重症病例,全年有2起聚集性疫情发生,无重症与死亡病例报告;七是加强其他传染病监测,全市各县(区)在市、县、乡医疗机构共开展不明原因肺炎监测共96月次,未报告疑似不明原因肺炎病例,未报告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病例;

5.社会动员、全民参与,艾滋病防治工作取得实效

坚持“政府主导、部门合作、全社会参与”的工作格局,切实以宣传教育、监测检测、感染者/病人综合管理、高危行为干预、疫情管理等工作为重点,扎实有序地开展防治艾滋病性病丙肝工作,通过全市各级各部门的通力合作、共同努力,较好地完成各项工作任务。一是强化措施,扩大检测。2022年全市共完成HIV抗体检测2056476人次,全市HIV筛查的占人口比例为93.4%,较去年同期增加16.7万人次,增长8.3%。二是规范开展艾滋病哨点监测工作。全市设有4类人群6个艾滋病监测哨点,2022年全市共完成哨点监测1524份,任务完成比例为84.7%。三是积极开展艾滋病自愿咨询检测。全市有19个艾滋病自愿咨询检测点,2022年均按要求有效开展艾滋病咨询检测工作。四是扎实开展病源综合管理工作,有效控制艾滋病传播。2022年度全市HIV/AIDS个案流调率为100%,累计存活HIV/AIDS随访率为96.8%,CD4检测率为91.9%,配偶检测率为93.5%,累计存活HIV/AIDS接受结核病检查的比例为97.5%,累计存活HIV/AIDS接受抗病毒治疗的比例为93.8%。五是加强性病和丙肝防治工作,提高防治工作质量。2022年度共报告5种性病,报告性病2056例,性病疫情的报告率为100%。共报告丙肝病例421例,疫情报告率为100%,准确率为100%。

6.严格标准、规范流程,免疫规划工作扎实开展

一是加强免疫规划能力和服务体系建设。努力贯彻落实《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强力推进预防接种工作。2022年度常规疫苗应种497460针剂,实种496033针剂,接种率为99.71%;乙肝首针及时接种率达93.83%。二是网络信息全面覆盖。2022年度全市77个乡镇信息化全覆盖,上传乡镇数77,信息化覆盖上传率达100.00%。三是持续加强疫苗针对疾病监测及控制。2022年度全市共报告免疫规划疫苗针对传染病947例,同比(942例)上升0.53%,其中乙肝报告384例,流行性腮腺炎481例,麻疹14例,甲肝24例,乙脑2例,风疹4例,百日咳38例,继续保持无脊灰状态,无白喉、流脑、新生儿破伤风病例报告。2022年度非免疫规划疫苗重点防控疾病水痘共报告1039例,同比(1258例)下降了17.41%。

7.项目承载、先试先行,慢性病防控工作高效推进

一是扎实做好慢性综合防控区指导推荐和评估工作。2022年镇康县经省级专家组现场复核和评估后,被云南省卫生健康委确认为省级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目前我市省级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已命名通过3个,省级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覆盖率达37.5%。二是规范开展死因监测。全市共报告死亡个案16404例,粗死亡率726.49/10万,报告及时率97%,各项指标均达标。三是2022年肿瘤随访登记数据库的数据量和质全面达标。全市肿瘤发病登记数4542例,发病报告率为188.08/10万,死亡登记数2600例,死亡报告率107.66/10万,全市指标完成率达107.54%。四是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任务全面完成。2022年全市建立电子健康档案人数2073506人份,电子建档率91.83%;居民规范化电子健康档案覆盖率73.47%;城乡社区老年人规范健康管理161427人,规范健康管理率为68.14%,年度任务完成率为111.71%;高血压患者建档管理170927人,年度任务完成率为107.50%,规范管理率为84.94%;2型糖尿病患者建档管理32377人,年度任务完成率为106.15%,规范管理率为82.28%。五是国家项目慢阻肺高危人群早期筛查与综合干预、心血管病高危人群早期筛查和综合干预、口腔综合干预和特定健康问题哨点监测全面推进。完成慢阻肺高危人群问卷筛查5779例,完成率115.58%,高危人群检出率28.72%,高危人群肺功能检查任务完成率113.10%;完成口腔检查685人,窝沟封闭人数524人,窝沟封闭牙数1615颗,任务完成率100.94%;完成心血管病高危人群初筛2008人,任务完成率100.4%,高危对象检出人数502人,高危检出率25%,完成高危干预人数339人,任务完成率67.80%,完成既往高危对象长期随访525人,任务完成率61.40%;完成特定健康问题问卷调查和体格检查2226人,实验室检测517份,尿样检测33份,项目指标任务完成率100%。六是积极开展重点慢性病报告工作。市8县(区)2022年经慢病报卡系统累计上报高血压患者10604人、糖尿病患者2948人,推送至基层高血压患者10485人、糖尿病患者2948人,基层处理高血压患者9160人、糖尿病患者2318人,新纳入管理高血压患者7772人、糖尿病患者2595人。七是急性心脑血管事件报告和慢性呼吸系统疾病登记报告及随访工作做到全覆盖。目前全市8县(区)均开展急性心脑血管事件报告和慢性呼吸系统疾病登记报告及随访工作,覆盖率100%。

8.承前启后、继往开来,肺结核防治工作逐步突破

一是强化肺结核患者筛查。2022年度,全市肺结核可疑者就诊人数13020例,完成年度计划任务的130.2%,8县(区)均完成初诊任务。全市报告肺结核和疑似肺结核患者总体到位率96.51%,达到95%的指标要求。对全部登记的涂阳肺结核患者密切接触者2114人进行筛查,筛查率达100%。病原学阳性肺结核患者耐药筛查率95.48%,达到90%的指标要求。二是规范肺结核患者治疗和管理。2022年,全市登记活动性肺结核患者1394例,均已纳入规范治疗与管理。去年同期登记管理的1382例活动性肺结核患者经过一年治疗后均已完成疗程,成功治疗率为92.6%,达到90%的指标要求。三是严格落实重点人群结核病防控。学校肺结核单病例预警响应及时率达96.96%;学校活动性肺结核病例校内密切接触者规范筛查率达99.56%。四是认真开展实验室检测工作。全市9个结核病实验室开展盲法复检工作4轮次,各县(区)完成两轮结核病实验室痰涂片室间质控,共抽检复核痰涂片1356张,镜检总符合率为100%,未出现假阳性、假阴性的情况。

9.全力出击、有效防控,公共卫生工作全面推进

一是学校卫生。2022年,全市学校累计报告乙类传染病病例318例,占全市乙类总发病数7.39%;丙类传染病病例487例,占全市丙类总发病数9.79%;全市共报告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3起(新冠暴发疫情1起,手足口病暴发疫情2起),累计报告病例104例,无重症和死亡病例。二是职业卫生(职业病防治项目)。2022年累计审核职业健康检查个案信息2964条,个案报告率100%;三是放射卫生监测。根据卫生监督部门提供的《放射工作人员职业健康管理基本情况表》进行统计,辖区放射工作人员体检率达72.34%(382/528),个人剂量监测率为97.53%(515/528),达到90%的任务要求。四是环境卫生监测。开展临沧主城区市政供水的出厂水、二次供水、末梢水的水质卫生监测,累计完成50个监测点(监测涵盖城区水厂、宾馆酒店、医院、幼儿园、中小学、大中专学校、大中型小区)100份水样的采集、检测、数据上报工作。完成国家随机监督抽查临沧市市级双随机监督抽查的住宿场所、美容美发场所、公共浴室、餐饮具集中消毒单位、学校卫生共计22个抽检点的现场采样、检验检测任务,任务完成率100%。五是重点人群碘缺乏病监测。儿童甲状腺肿大监测方面,累计完成1600名儿童甲状腺体检,发现甲状腺肿大14人,甲肿率0.88%,男、女生甲肿率分别为1.12 %、0.63%。尿碘检测方面,累计检测8~10岁儿童尿样1600份,尿碘中位数为225.07ug/L;检测孕妇尿样800份,尿碘中位数为171.41ug/L。碘盐检测方面,累计完成碘盐检测2400份,其中碘盐2395份、非碘盐5份,碘盐覆盖率99.79 %,非碘盐率0.21%,全市八县(区)碘盐覆盖率均达到95%以上;合格碘盐2312份,合格碘盐食用率96.33%,八县(区)合格碘盐食用率均达到90%以上。

10.平战结合、统筹兼顾,实验室检测工作高效有序

一是应急开展新冠病毒核酸检测。2022年累计检测新冠病毒核酸标本1143929份,完成32份新冠核酸基因测序。冷链及环境标本7880份。二是正常开展常规疾病类检测。病原微生物检测方面,截至2022年12月31日,累计完成手足口病毒检测343份,其中,检出柯萨奇71型为2份,CoA16 为189份,其他肠道病毒为 62份,阴性样本 90份。完成流感样病例核酸检测313份,其中流感病毒核酸阳性65份。结核病实验室检测方面,累计完成结核病GeneXpert 快诊检测226份,检出结核分枝杆菌162份,其中利福平耐药29份;完成传统药敏培养30份,已报告结果30份,检出结核分枝杆菌复合群29份,其中耐多药(MDR)16份,检出非结核分枝杆菌1份。疫苗针对疾病病原学监测方面,共检测麻疹IgM抗体和风疹IgM抗体共计35份,13份麻疹阳性,4份风疹阳性,其余均为阴性;麻疹病毒核酸和风疹病毒核酸检测共计48份,麻疹核酸阳性2份,风疹核酸阳性2份,其余均为阴性;检测乙脑10人18份,其中,4份阳性,其余均为阴性,检测乙肝项目标本649份。三是有序开展项目检测工作。2022年度按规定完成国家级、省级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工作,检测食品种类23类,389件,数据上报3125条数据,完成率100%。

11.深入宣传、广泛发动,群众健康素养得到提高

一是加强健康知识宣传。2022年开展健康知识宣传活动20次,设咨询台22个,悬挂主题布标23条,派出工作人员112人,发放健康宣传资料103种,44500余份。同时利用微信公众平台和中心LED大屏幕、健康教育专栏进行健康知识的宣传普及,针对不同人群采取多形式、多层次、全方位地开展健康咨询活动。二是开展麻风防治知识宣传活动。活动期间,现场共发放宣传单26150份,布放展板41块,悬挂横幅标语55条,出宣传栏4期,现场来咨询人数达1.4万余人次,宣传受益人员约达40万余人,并利用电视开展宣传100次,提高了宣传面。三是开展结核病防治知识宣传。在“3.24”宣传活动期间,全市招募和发动了85名志愿者参与宣传,派出宣传车辆 9车次,全市共悬挂主题布标 103条,结核病防治知识进校园活动9校次,摆放板报、宣传栏、展板91个,在街道、集市、建筑工地、医院等流动人口集中场所设立咨询点 9个,发放宣传折页、宣传画、餐巾纸、安全套、环保袋等宣传材料总计达24573份。整个活动直接受益人数达 81974多人。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单位共设置13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财务科、检验科、传染病防治科、健康信息科、结核病防治科、卫生应急科、质量管理科、免疫规划科、公共卫生科、预防医学门诊科、艾滋病防治科、慢性非传染病防治科。无所属单位。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临沧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22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其他事业单位1个。无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临沧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22年末实有人员编制92人。其中:事业编制92人(无参公管理事业编制人员),年末实有人员103人,其中:事业人员103人(无参公管理事业人员);无行政编制人员,无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

无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61人(无离休人员,退休61人)。

实有车辆编制6辆,在编实有车辆6辆。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1-10表)

本单位2022年度无政府性基金收入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也未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支出,故决算公开08表《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和决算公开09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临沧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22年度收入合计33330667.25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8313000.41元,占总收入的84.95%;无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4809449.60元(无教育收费),占总收入的14.43%;无经营收入;无附属单位缴款收入;其他收入208217.24元,占总收入的0.62%。与上年相比,收入减少1616447.26元,下降4.63%。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减少2409206.15元,下降7.84%;事业收入增加1891442.65元,增长64.82%;其他收入减少1098683.76元,下降84.07%。收入变动的主要原因:一是本单位本年度人员变动及薪资调标,故财政拨款收入增加;二是2022年度重大传染病防控经费中未下达疾控监测、应急监测、边境传染病联防联控等专项经费,省级经费中未下达登革热、麻风病等病种专项监测和防控经费,故财政项目资金减少;三是2022年度单位核酸检测收入及委托服务费收入比2021年度增加;四是2022年度其他专项经费收入比2021年度减少。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临沧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22年度支出合计31892013.89元。其中:基本支出17964368.65元,占总支出的56.33%;项目支出13927645.24元,占总支出的43.67%。无上缴上级支出;无经营支出;无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减少6336632.73元,下降16.58%。其中:基本支出增加318326.31元,增长1.80%;项目支出减少6654959.04元,下降32.33%。支出变动的主要原因:一是本单位本年度人员变动及薪资调标,故财政基本支出增加;二是2022年度重大传染病防控经费中未下达疾控监测、应急监测、边境传染病联防联控等专项经费,省级经费中未下达登革热、麻风病等病种专项监测和防控经费,故财政项目资金减少。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临沧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7964368.65元,比上年同期增加318326.31元,同比增长1.80%。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7319758.13元,占基本支出的96.41%;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644610.52元,占基本支出的3.59%。人均基本支出174411.35元/年。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临沧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3927645.24元,比上年同期减少 6654959.04元,同比下降32.33%。支出变动的主要原因:2022年度重大传染病防控经费中未下达疾控监测、应急监测、边境传染病联防联控等专项经费,省级经费中未下达登革热、麻风病等病种专项监测和防控经费,故财政项目资金减少。其中:无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

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服务食品安全监管支出230000.00元,用于食品安全监测采样、食品安全培训费、差旅费、设备检定费、实验室维护费等支出。

2.卫生健康支出13697645.24元。其中: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支出5429013.48元,主要用于支付行政事业性收入成本、引进卫生专业技术人才补助、开展疫情防控相关工作;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支出311350.42元,主要用于支付开展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工作所需的差旅费、培训费、设备校验费、宣传资料费;重大公共卫生服务支出5036081.34元,主要用于支付开展重大传染病防控工作所需的差旅费、试剂耗材费、专用设备购置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支出2921200.00元,主要用于支付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所需的差旅费、试剂耗材费、专用设备购置费。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临沧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8313000.41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88.78%。与上年相比减少6546716.42元,下降18.78%,支出下降的主要原因:一是本单位本年度人员变动及薪资调标,故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增加;二是2022年度重大传染病防控经费中未下达疾控监测、应急监测、边境传染病联防联控等专项经费,省级经费中未下达登革热、麻风病等病种专项监测和防控经费,故财政项目资金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2300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81%。比上年同期减少154613.50元,同比下降40.20%,下降的主要原因是食品安全监测采样差旅费、食品安全培训费、设备检定费支出减少。主要用于支付开展食品安全监测采样差旅费、食品安全培训费、设备检定费、实验室维护费。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3054342.0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0.79%。比上年同期增加91635.68元,同比增长3.09%,增长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本年度人员变动及薪资调标,故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增加。主要用于: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1412160.85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1354382.56元;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269798.67元;死亡抚恤支出18000.00元。

3.卫生健康(类)支出23864545.33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4.29%。比上年同期减少6556173.60元,同比下降21.55%,下降主要原因是印刷费、培训费、专用材料费、委托业务费和专用设备购置费支出减少。主要用于: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支出14205509.13元;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支出311350.42元;重大公共卫生服务支出5036081.34元;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支出2921200.00元;事业单位医疗支出938294.52元;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400339.92元;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51770.00元。

4.住房保障(类)支出1164113.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11%。比上年同期增加72435.00元,同比增长6.64%,增长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本年度人员变动及薪资调标,故住房保障(类)支出增加。

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支出1164113.00元。

除以上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卫生健康(类)支出、住房保障(类)支出外、无其余支出。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35000.00元,支出决算为235311.53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74.30%。其中:本年本单位未编制因公出国(境)预算,也未发生因公出国(境)事件,故无因公出国(境)预算及支出;本年本单位未编制公务用车购置费预算,也未购置公务车辆,故无公务用车购置费预算及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224146.53元,占“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95.26%;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11165.00元,占“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4.74%。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11165.00元(无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和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2022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明细情况如下: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临沧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35000.00元,支出决算为235311.53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74.30%。其中:本年本单位未编制因公出国(境)预算,也未发生因公出国(境)事件,故无因公出国(境)预算及支出;本年本单位未编制公务用车购置费预算,也未购置公务车辆,故无公务用车购置费预算及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224146.53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86.79%;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1165.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4.43%。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突发疫情较去年有所增多,业务工作所需督导次数增加,相应产生的公务接待费、疫情处置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费增加,故“三公”经费支出增加100311.53元。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444617.53元,减少209306.00元,下降47.08%。其中:因本年度与上年度均未发生因公出国(境)事件,较上年无变化;因本年度未购置公务用车辆,无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比上年同期324371.68元减少324371.68元,下降1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224146.53元,比上年同期112743.85元,增加111402.68元,增长98.81%;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11165.00元,比上年同期7502.00元,增加3663.00元,增长48.83%。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是突发疫情较去年有所增多,业务工作所需督导次数增加,相应产生的公务接待费、疫情处置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费增加,故“三公”经费支出增加100311.53元。

本年度本单位未编制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也未发生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故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为 0 元。

本年度本单位未编制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也未发生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故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为 0 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本年本单位未发生因公出国(境)支出。

2.本年本单位未购置公务车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6辆。主要用于开展疾病预防控制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20批次,接待人次145人。主要用于支付国家、省、县到我中心开展工作业务的接待费支出。本年度未发生国(境)外接待费用,故无国(境)外公务接待批次和接待人次。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临沧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是一类公益性事业单位,故2022年无机关运行经费发生。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临沧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资产总额29404779.06元,其中,流动资产10224176.11元,固定资产18893488.99元,无形资产287113.96元,无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和其他资产(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1708847.18元,减少5.49%,其中流动资产增加9119.38元,增加0.09%,固定资产减少1712205.12元,减少8.31%,无形资产减少5761.44元,减少1.97%。资产总额减少的主要原因是2022年度核酸检测收入增加,固定资产折旧费和无形资产摊销费增加。本单位本年度无房屋建筑物、车辆处置及无形资产处置收入;出租房屋455.11平方米,账面原值1205600.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126720.86元。(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11)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2年度,本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394999.42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394999.42元。无政府采购工程支出,无政府采购服务支出,无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政府采购支出情况与政府系统备案数据保持一致。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2-14)。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1.单位基本情况。临沧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是实施政府疾病预防控制工作的公益性一类副处级卫生事业单位,共设置13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财务科、检验科、传染病防治科、健康信息科、结核病防治科、卫生应急科、质量管理科、免疫规划科、公共卫生科、预防医学门诊科、艾滋病防治科、慢性非传染病防治科,履行着“保障人民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促进社会稳定与经济发展”的重要职责,承担七项主要职能职责:

一是负责传染病、寄生虫病、地方病、非传染性疾病等预防控制;

二是参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

三是负责疾病健康信息的监测、分析和评价;

四是负责健康危害因素监测与干预,食源性、职业性、放射性、环境性等疾病的监测评价和流行病学调查,对公众健康和营养状况监测与评价并提出干预策略与措施;

五是负责疾病病原生物检测、鉴定和物理、化学因子检测、评价,对食品安全进行风险监测和饮用水水质监测评价;

六是负责对基层公共卫生服务机构提供疾病预防控制技术与应用研究指导;

七是完成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和上级机关交办的其他任务。

2.部门绩效目标的设立情况。我单位设定的总目标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符合单位“三定”方案确定的职责;符合单位制定的中长期实施规划。我单位将整体的绩效目标细化分解为具体的工作任务,在完成职能目标中合理分配人、财、物,使之达到较高的工作效率和水平。

3.部门整体收支情况。临沧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22年度收入合计33330667.25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8313000.41元,占总收入的84.95%;事业收入4809449.60元,占总收入的14.43%;其他收入208217.24元,占总收入的0.62%。2022年度支出合计31892013.89元。其中:基本支出17964368.65元,占总支出的56.33%;项目支出13927645.24元,占总支出的43.67%。

4.部门预算管理制度建设情况。一是强化预算项目库管理。结合单位职能和发展规划,进一步加强项目储备管理,对具备实施条件符合入库的项目,扎实做好项目立项、可行性研究等论证审核工作,不断健全项目预算决策机制,切实提高入库项目质量。二是细化预算编制内容。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要求,编细、编实、编准预算,准确、规范列报支出科目。三是严格预算执行。严格执行国家《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政府会计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各项费用开支审批手续完善,资料齐全,会计核算基础工作规范,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和非税收入管理相关规定。

5.严控“三公经费”支出情况。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为235311.53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24146.53元,占“三公”经费总支出的95.26%;公务接待费支出11165.00元,占“三公”经费总支出的4.74%,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20批次,接待145人次。无因公出国(境)费和国(境)外公务接待支出。

6.绩效自评工作情况。一是绩效自评的目的。通过开展绩效自评,进一步了解资金使用是否达到了预期目标,了解资金管理是否规范、资金使用是否有效,检验资金支出效率和效果;分析存在问题及原因,及时总结经验,改进管理措施;不断增强和落实绩效管理责任,完善工作机制,有效提高资金管理水平和使用效益。二是自评组织过程。首先成立部门绩效评价小组,召开专题会议,明确分工,提出要求,组织相关人员进行培训,对部门绩效考评办法进行学习,把握绩效自评标准和要求。其次,财务人员在中心领导及相关业务人员全力配合下,根据自评方案对所掌握的有关资料进行分类、整理和分析;根据单位预期绩效目标设定的情况,审查对应的资料;根据业务及财务资料,按照自评方案对履职效益和质量做出评判;对照评价指标体系与标准,通过分析相关评价资料,对单位整体绩效情况进行综合性评判并计算打分;形成评价结论并撰写自评报告。

7.评价情况分析及综合评价结论。一是产出情况分析。2022年,临沧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紧紧围绕各项目标任务开展工作,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保障了单位正常的工作运转,预算安排的项目支出保障了单位各项业务工作的顺利开展。二是效益情况分析。2022年,临沧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核心能力得到进一步提升,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得到及时、有效处置,重点传染病防治工作高效落实,艾滋病防治工作得到稳步推进,免疫规划工作扎实开展,慢性防控工作进一步深化,肺结核防治工作逐步突破,公共卫生工作全面推进,实验室检测工作高效有序,并定期开展疾病监测、分析,为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决策提供有力依据,为保障全市人民身体健康,促进经济发展,维护社会稳定作出了积极地贡献。三是综合评价结论。通过对中心整体资金使用进行绩效评价,衡量资金的“投入”与“产出”,进一步了解、分析资金的使用效益,为今后安排财政资金提供重要依据。2022年度单位整体绩效自评得分为96.60分,自评等级为“优”。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详见附件13)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详见附件14)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临沧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本年度未发生政府性基金收支、国有资本经营收支和财政专户收支。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基本支出:指各部门、各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二)项目支出:指各部门、各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收入是指各级人民政府对纳入预算管理的单位拨付的财政资金。

(四)年初结转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五)年末结转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原因尚未使用的人员支出、经费支出或项目支出。

监督索引号53090001136100601111

  
附件【临沧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22年部门决算公开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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