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沧市“五导”促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创建工作


来源:    作者:   时间:2018-09-10 16:28:00  点击率:打印 】【 关闭

       近年来,临沧市采取“五导”工作方法,促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创建工作。一是政策引导。以“党的光辉照边疆 边疆人民心向党”为主题实践,用民族语言传播党的声音、用民族文字解读党的政策、用民族干部开展党的教育、用民族艺术弘扬党的文化、用民族节庆宣传党建成果,开展形式多样的民族政策宣传教育。二是分类指导。分类实施“十百千万工程”“兴边富民”“扶持人口较少民族”“特困民族”“散居民族”“深度贫困群体”等一系列国家、省、市扶持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发展项目,使党的光辉通过每一个项目的落地得到体现、传递和落实,边疆各族群众通过每一个项目感受到党的关怀。三是民生主导。制定《临沧市进一步促进民族教育发展实施方案》,镇康县、耿马自治县、沧源自治县、双江自治县等4个边境县实现14年免费教育。四是示范前导。紧紧围绕习近平总书记对云南的“三大战略定位”来谋划和推进创建工作,2016年,临沧市民族中学被国家民委命名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学校,其“六个一”(即:上好一堂民族团结课、设置一个民族团结展厅、编印一期民族团结校刊、唱好一首民族团结歌、观看一部民族团结电教片、办好一个少数民族高中班)的做法已在全市推广。五是人才先导。全市共有县处级少数民族领导干部238名,占处级领导干部总数的33.3%。各县(区)党政领导班子中均配备有1名以上少数民族干部,耿马、双江、沧源3个自治县党政领导班子均配备有2名以上自治民族干部。11种世居少数民族中德昂族外均培养了处级领导干部。(临沧市民宗委 穆志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