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沧市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工作简报第2期


来源:    作者:   时间:2018-08-20 10:31:00  点击率:打印 】【 关闭

【创建工作论坛】

五个强化,努力把临沧建设成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

—临沧市民族宗教委主任李祥生

近年来,在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临沧市委、市政府始终坚持“各民族都是一家人,一家人都要过上好日子”的信念,紧紧把握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主题,加快推进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全市呈现出经济发展、民族团结、宗教和顺、社会和谐的良好局面,为把临沧建设成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奠定了坚实的基础,在接下来的工作中,将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云南省委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云南省建设我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规划(2016—2020年)》和《中共临沧市委临沧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的实施意见》,认真总结经验,查找短板,以“五个强化”齐心协力加快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

一是强化党的领导,深入推动示范创建工程。坚定坚持党的民族工作的正确方向,强化“四个意识”,特别是核心意识、看齐意识,把“四个意识”转化为在党爱党、在党言党、在党忧党、在党为党的切实行动,进一步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对民族工作的决策部署上来,把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与深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创建活动结合起来,使每个基层党组织成为富裕一方、团结一方、安定一方的坚强战斗堡垒,每一名党员成为维护团结稳定、促进共同富裕的一面旗帜,谱写好“党的光辉照边疆,边疆人民心向党”的时代新歌。

二是强化措施,争创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深入实施第二轮(2016—2018年)示范创建工程三年行动计划、兴边富民工程改善沿边群众生产生活条件三年行动计划、新一轮扶持彝族支系俐侎人发展专项规划和“直过民族”脱贫攻坚行动计划等工程。2018年,完成双江自治县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申报工作。加快推进市级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积极争取沧源、耿马和镇康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的申报工作。按照市委市政府规划要求,力争如期实现3个自治县和镇康县完成示范县创建工作,其他县(区)完成50%的示范乡(镇)创建工作,在边境沿线、公路沿线、州市交界点、县域交接点重点开展1000个自然村的示范创建工作;不低于20%的党政机关、学校、企业、军营、寺观教堂完成示范单位创建工作,打造一批民居有特色、产业强、环境好、民富村美人和谐的示范典型,推动示范区建设取得新的更大的实效,争创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

三是强化人才培养,培养高素质少数民族人才队伍。按照中共临沧市委 临沧市人民政府《临沧市建设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规划(2016-2020年)》(临发【2018】7号)文件精神,编制实施少数民族人才培养规划,逐步实现各少数民族人才与其人口比例大体相当。边境民族地区招录公务员时,可单设岗位招录少数民族公务员,根据工作需要,可定向招录掌握少数民族语言的公务员。艰苦边远山区可采取适当放宽招考条件、合理确定开考比例、单独划定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等方式定向招录。少数民族人口比例达到30%及以上的县(区)、乡(镇)党政领导班子成员中有1名以上少数民族干部。“十三五”期间,力争实现全市11个世居少数民族至少有1名副处级以上领导干部,力争在市级机关、事业单位、群团组织领导班子中至少配备1名少数民族干部,在自治县党委和政府领导班子中分别配备两名以上自治县民族干部,自治县机关所属工作部门的领导班子至少配备1名少数民族干部。

四是强化宣传,广泛开展民族团结宣传教育、维护团结稳定的良好局面。按照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部署,深入开展“党的光辉照边疆,边疆人民心向党”实践教育活动,进一步实施民族团结进步目标管理责任制,加强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深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进机关事业单位、进企业、进乡镇、进社区、进学校、进寺观教堂、进军营等“七进”活动,充分发挥各类媒体在促进民族团结进步中的正确舆论导向作用,讲好临沧的民族团结故事, 维护团结稳定的良好局面。

五是强化投入,进一步完善保障机制。按照《中共临沧市委临沧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的实施意见》(临发〔2017〕18号)创建目标的要求,巩固提升2013至2016年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建设成果,加快示范创建步伐。首先是加强各级创建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建设。对市、县创建办公室在机构设置、人员编制、力量配备等方面予以必要保障。其次是完善经费保障机制。建立和完善一般性转移支付增长机制,积极争取经费投入保障,主要用于示范区建设工程、民族地区解决特殊困难问题,少数民族传统文化保护、民族团结保障、城市民族工作、民贸企业、少数民族代表人士工作等专项支出,并随着财力增长逐步增加”的要求,专项资金用于开展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创建活动,保障创建工作所需经费,确保示范市创建任务的完成。再次是强化督查考评机制。建立健全创建工作的考核、通报、问责和奖励制度,把创建工作纳入全市综合考评的重要内容,作为市直部门和县(区)党政领导班子履职、考核评优的重要依据,严格考核奖惩。

【经验交流】

双江自治县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通过市级验收

2018年6月4日至6日,临沧市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建设领导小组组织考评验收组对双江自治县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进行市级验收,8县(区)民宗系统参加互观互检。验收组通过听取汇报、实地检查示范点创建情况、入户访谈、问卷调查和查阅相关工作台账资料等,认为双江自治县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组织有力、措施到位、创建效果明显,42项测评指标均达到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市、区、旗)考核要求,原则同意双江自治县通过市级验收。并将市级验收结果上报省民宗委转报国家民委。 (市民族宗教委 罗华庚 田树明)

临沧市民族宗教系统开展感恩教育活动

今年以来,临沧市民族宗教系统在示范区建设中深化拓展“党的光辉照边疆、边疆人民心向党”实践活动,在干部群众中开展感恩教育活动。一是要感恩党。要求全市民族宗教系统干部职工要学会讲三句话,即感恩伟大的中国共产党,少数民族要感谢汉族老大哥的关心帮助,各民族之间也要相互感谢,特别是汉族同志也要感谢少数民族同胞的支持和帮助,共同维护好临沧多民族团结和谐的大家庭。二是要感恩父母。感恩敬孝是中华传统之美德,更是做人之基本准则。胸怀感恩敬孝之心,饮水思源,进而知恩尽孝不忘本,并用自己的言行教育子女,学会感恩父母。三是要感恩工作。懂得只有怀着感恩的心工作一个单位才有合力,工作中就会多一份包容,就不会过多计较人生的成败得失,也就不会产生抱怨,就不会在困难面前退缩,就会懂得工作也是为了自己。四是要感恩生活。感恩是一种追求幸福的过程和生活方式。怀着一颗感恩的心来面对生活,就会感到世界是如此美好。

(临沧市民族宗教委 穆志强)

临沧市采取有力措施重视和加强少数民族人才培养

近年来,临沧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和加强少数民族人才培养,采取有力的措施,努力建设一支政治上跟党走、群众中有威望、工作上有实绩的高素质少数民族人才队伍。一是加强少数民族干部队伍建设。市委认真贯彻落实上级的有关政策规定和文件精神,坚持把少数民族人才培养作为不断优化干部队伍结构、增强各级领导班子整体功能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积极把那些自觉围绕中心、服务大局,认真贯彻执行上级党委政府重要决策部署的少数民族干部选拔进各级领导班子。目前,全市共有处级领导干部750名,其中,少数民族干部256名,占34.2%;共有科级领导干部4858名,其中,少数民族干部1976名,占40.7%。少数民族人口比例达30%以上的6个县及48个乡(镇、街道)党政领导班子均配备1名以上少数民族干部;全市11种世居少数民族中,除德昂族外,其它10种世居少数民族均有1名以上处级干部;全市77个市级机关、事业单位、群团组织领导班子中,60个班子配备了少数民族干部,占77.9%。二是加强少数民族干部教育培训。2016年以来,共选派少数民族干部参加上级调训755人次,其中,重点选派了432名少数民族干部参加“县处级少数民族干部培训班”“少数民族执政骨干专题班”“全省少数民族女干部培训班”等省级重点少数民族干部班次。共选调少数民族干部2492人次参加在市委党校举办的51期市级干部教育培训重点班次。通过外派挂职锻炼、进修学习、党校教育培训等方式,进一步拓宽培养渠道,细化培养措施,有效提升我市少数民族干部队伍综合素质。三是加大对少数民族公务员招录力度。认真贯彻落实《云南省边境民族贫困地区基层人才特别招录工作实施意见(试行)》和《云南省艰苦边远地区公务员考试录用实施办法》,在考录工作中,招录岗位可以专设少数民族岗位,采取定向考录,面向少数民族人员招考时,根据当地实际情况,保证合理合法,避免引发民族矛盾;乡镇级招录不限制开考比例;差别降低划定县、乡两级不同的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生源和户籍地可限制到本州市;降低招考学历要求、放宽专业限制。通过招录工作中降低或放宽公务员招录门槛,解决了民族地区“招人难”的问题,为民族地区人才队伍建设提供了有力保障。2016年,公务员招录设置面向少数民族招录岗位18个,全市共招录公务员261人,其中招录到少数民族103人,占45%。2017年,公务员招录设置面向少数民族招录岗位1个(双江县),全市共招录公务员192人,其中招录到少数民族88人,占45%;三个民族自治县招录公务员68人,占全市招录比例36%。2018年,公务员招录设置面向少数民族招录岗位1个(沧源县),全市共计划招录公务员198人;三个民族自治县共计划招录公务员51人,占全市招录比例25%。四是拓宽少数民族干部人才培养渠道。大力培养能够在维护民族团结、加强守边兴边、促进地区发展中发挥复方带头作用的少数民族干部人才队伍,选派了21名少数民族科级、处级干部到上海市崇明区、广东省英德市等东部发达地区和省直部门挂职锻炼,占外派挂职干部的41.18%;依托基层人才对口培养、“沧江系列”人才评选活动等人才培养项目,加大少数民族人才培养,2016年至今共选派24名县(区)少数民族基层专技人员到云南师范大学、省第一人民医院、省农业科学院等省级学校、医院和农业科研院所进行对口专业研修,占比45.3%;推荐2名少数民族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作为省委联系专家调整补充人选。 (临沧市民族宗教委办公室)

小小象脚鼓,敲开民族团结绚烂之花

——记临翔区青华中学传承非遗文化,开展民族团结进校园活动

为构建具有特色的农村中学,丰富师生校园文化生活,青华中学邀请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象脚鼓技艺传承人俸传诗、市级象脚鼓舞传承人俸花为青华中学师生传承象脚鼓的制作技艺及象脚鼓舞。

被村人们亲切的称为“鼓王”的俸传诗。生于1941年,自幼受傣族文化的熏陶,特别对象脚鼓情有独钟,他少年时在村里的缅寺出家当小和尚。那时就背着小象脚鼓敲打,到了二十岁时,就能打出各种花样,并熟悉丰富多样的傣族民风民俗文化。1978年接管青华缅寺,在这期间,常常到外地去购买象脚鼓,买来的鼓容易坏,坏掉的又没人会修,每隔一两年就要更换,造成不必要的浪费,于是,俸传诗开始学习修理、制作象脚鼓,1980年,俸传诗在他父亲的启蒙教育下,四处求师学艺。师傅的精心培养指导,加上他勤学苦练,不断和老艺人们虚心请教,经过长期的磨练、探索,他掌握了制作象脚鼓的整个工艺流程。从做出第一只象脚鼓起,坚持修鼓、做鼓,坚持不懈。

俸传诗向师生介绍,他制作的象脚鼓,一是偏重于中小型象脚鼓制作、适于中学生高段、女子象脚鼓舞;二是蒙制鼓面,其音量、音质纯正厚重;三是制作前有特殊的傣族祭祀习俗:启动有8项敬请仪式;开工后对选料、下料、镂空、内部和外部加工、雕刻吉祥物、打磨、蒙鼓面、上色装饰等有严格的操作程序;竣工后有三项敬拜仪式,最后才能发到鼓手手中进行使用。俸传诗制作象脚鼓技术全面,善于将民俗吉祥的、自然美的传统文化注入象脚鼓制作之中,技艺严谨,手法独特。有傣族传统的木雕技艺、绘画技艺,编织记忆和傣族的吉祥文化,既有原始的轧制传承、又有本地傣族悠久的竹编工艺痕迹,也有科学的构想设计,它蕴含着深厚的傣族传统文化的精髓。

2010年5月俸传诗被命名为云南省第四批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傣族象脚鼓制作技艺”代表性传承人。2018年5月16日成为国家文化和旅游部第五批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

俸花,俸传诗之女,作为市级象脚鼓舞“非遗”传承人,是青华村象脚鼓舞跳得最出色的一个,她不仅自己喜欢跳,还带动全村的男女老少共跳象脚鼓舞,大力弘扬傣族文化。

俸花对傣族文化的传播这么热心,这和她从小的生活环境有关。临翔区傣族手工象脚鼓制作技艺是国家级非遗传承项目,她的父亲俸传诗是手工象脚鼓制作技艺的国家级传承人。从小,俸花就从父亲那里认识了象脚鼓,学到了很多傣族的习俗。

临翔区,象脚鼓主要保存在佛寺,在傣族重大节日时候取出交由青壮年男子表演,表演后收回,继续保存在佛寺中。凡是傣族的重大节日,傣族男女老少都要齐聚佛寺,“请”出象脚鼓,跳起象脚鼓舞,从寺内跳到寺外,共同祈求全村寨的人幸福安康。那个时候,看着村里的男人们背着象脚鼓起舞,俸花很羡慕,但是碍于当时女子不能打鼓的习俗,她只能偷偷在一旁学象脚鼓舞的舞步,然后回家自己练习。后来,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很多年轻人都外出打工,村里只留下了老人、女人和孩子,到傣族过节的时候,那些远离家乡的傣族男子没有办法回来,佛寺里的象脚鼓都变得沉默了。鼓声不响,傣家的节日就少了很多的热闹气氛。而很多人,渐渐对傣家的传统习俗也变得陌生了,越来越多的傣家人不会跳象脚鼓舞了。看到这个情形,俸花很痛心,她主动打破常规,带头跳起象脚鼓舞,并发动身边的姐妹一起学习和跳起象脚鼓舞。同时,她参加了村里的佛教协会小组,多方协调,积极参加傣族的各种节庆习俗,让傣家村寨再次响起了欢快的象脚鼓舞,让更多的人参与傣族习俗的学习和传承中,青华中学师生就是受益者之一。

2017年7月,青华中学接受了参加“第二十届全国推广普通话宣传周闭幕式”象脚鼓舞展演的任务。但是,学校教师中没有一人会打象脚鼓,更不要说象脚鼓舞。这时,学校到周边傣族村寨邀请俸花到校给教职工教打象脚鼓,教跳象脚鼓舞。俸花义不容辞地到校,一遍又一遍地教,一拳又一拳地敲击,教师们学着俸花敲击,手酸疼了,臂膀背累了,腿也跳麻了,没有一人喊累,没有一人退却,一个多月的苦练,象脚鼓队和学校葫芦丝队,于9月18日,以“丝情鼓韵”为主题在玉龙湖广场举行的“第二十届全国推广普通话宣传周闭幕式”上一展风采。为学校、为临沧获得来自全国个地专家的好评!

为让学生发扬传承象脚鼓舞,将青华中学构建成具有民族特色的农村学校,将象脚鼓这一傣族民间文化的瑰宝作为民族团结进校园的载体和媒介,让各民族师生都学会打象脚鼓,跳象脚鼓舞,并以象脚鼓为桥梁纽带,感受傣族文化的无穷魅力。忙畔街道党工委、办事处为学校购置了三十只象脚鼓。学校聘请俸花作为校外辅导员,将象脚鼓作为民族文化教学内容,固定在每周一下午第四节课的兴趣小组活动及晚饭后给学生传授象脚鼓的打法及象脚鼓舞的技巧,小小的象脚鼓,敲开了民族团结的绚烂之花...... (临翔区青华中学 郭寿龙)

耿马自治县抓实少数民族干部培养

助力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

近年来,耿马自治县从壮大少数民族干部队伍、提高少数民族干部素质出发,逐步加大少数民族干部培养和选拔力度,使一批德才兼备的优秀少数民族干部走上了领导岗位,全县处级、乡科级少数民族干部分别占同级干部的36.8%、50.9%,少数民族干部在示范区建设中发挥了骨干带头作用和密切联系各族群众的桥梁纽带作用,成为全县经济社会跨越发展、各族人民大团结的中坚力量。

统筹谋划,为培养选拔少数民族干部创造条件 。 一是统筹规划培养选拔少数民族干部工作,把发展少数民族干部纳入领导班子建设和干部队伍建设总体规划,制定培养计划和措施,力争2020年少数民族干部(公务员)占总干部人数与少数民族人口占总人口比例大体相当。二是营造有利于培养选拔少数民族干部的社会氛围。充分利用会议、报纸、电视等载体,宣传新时期的少数民族先进典型和先进事迹,提高少数民族干部从政意识和竞争意识,增强各级领导培养选拔少数民族干部的自觉性和主动性。

抓实培育,为少数民族干部交流使用打好基础 。一是科学制定少数民族干部教育培训计划,采取外出挂职锻炼、到省市县外参观考察培训、集中学习培训等方式,大力开展少数民族干部教育培训。2016年以来,全县积极实施“走出去,请进来”培训,联合上海复旦大学以办班的形式开展了1期“耿马自治县少数民族干部综合能力提升研讨班”,共有44名学员参训,其中少数民族干部41名,占93.2%;邀请市委党校老师为广大干部进行了党的十九大精神专题培训,共举办五期970余人参加培训,少数民族干部参训472人,占48.7%。开展“万名党员进党校”干部轮训班,实现机关单位少数民族党员干部培训全覆盖。二是加大交流锻炼力度,丰富少数民族干部的实践经验,采取选派干部外出挂职、下派驻村、担任行政村党组织第一书记等措施,使优秀的少数民族干部在基层一线得到锻炼。2017年,通过组织选派11名傣族、佤族干部到省内外挂职交流学习;在选派驻村帮扶工作队员时,重点考虑从少数民族后备干部中选派干部驻村开展工作,实现25个建档立卡贫困村工作队全覆盖。

重提拔,使更多的少数民族干部脱颖而出。 一是重视对少数民族干部的提拔。结合岗位需求,在条件相同的情况下,对德才兼备、有发展潜力的少数民族干部优先提拔使用。二是把那些领导能力突出,素质全面的优秀少数民族干部,提拔到“一把手”工作岗位上,让少数民族干部挑重担,唱主角。目前,全县37个县级机关、事业单位和群团组织“一把手”为少数民族干部,有6个乡镇配备了正职少数民族干部。三是以干部交流调整、乡镇班子换届为契机,把优秀少数民族干部充实和配备到各级领导班子中去。目前,全县9个乡镇的党政班子均配备了少数民族干部,乡镇领导班子中少数民族干部配备比例达到100%。

重视后备干部队伍建设,加强少数民族干部储备 。坚持从源头抓起,严把入口关,按照科级领导班子建设需要,合理优化少数民族占干部总数的比例,按照岗位专业需要分类管理后备干部,对少数民族干部进行重点培养。目前,全县已基本形成了一支数量较充足、年龄结构较合理、素质较优良的少数民族干部后备队伍。 (耿马自治县民宗局 曹军华 李凯)

【政策宣传】

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建设的重大意义是什么?

——建设示范区是坚持中国特色解决民族问题正确道路的重要实践。我们党把马克思主义民族理论同中国民族问题具体相结合,找到并坚持了一条适合我国实际的解决民族问题的正确道路。云南是践行这条道路的成功典范之一,创造了民族团结和谐的“云南现象”。建设我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是云南主动服务和融入国家发展战略,在新的历史时期为坚持中国特色解决民族问题正确道路作出新的更大贡献的光荣任务。

——建设示范区是展示我国民族工作和中华民族大团结的重要窗口,我国是统一的多民族国家,云南是中华民族团结和谐大家庭的缩影,建设好我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必将进一步坚定各族人民对中国特色解决民族问题的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进一步展示我国民族工作的巨大成就和中华民族大团结大发展的时代形象。

——建设示范区是全省各族人民共同谱写中国梦云南篇章的重要载体。以示范区建设统筹云南跨越式发展和包容性发展,有利于进一步凝聚全省各族人民的智慧和力量,进一步增强民族地区发展的内生动力,让各族人民共同享有同祖国和时代一起成长与进步的机会,这是全省各族人民的共同愿景和福祉所在。

(摘自《云南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建设工作手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