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民民族成份变更的确认办事指南(简版)

时间:2018-08-09 16:32:00    作者:   点击数:  
 索 引 号  zjw/2023-00005  发布机构  临沧市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  公开日期  2018-08-09 16:32:00
 文  号   主题分类  民族事务 宗教事务  失效日期 
 体裁分类   服务对象 
 公开范围  公开  主 题 词 
 著录日期   生效日期 

 一、受理范围

  临沧市辖区内申请民族成份变更的确认。

  二、变更程序

  公民申请变更民族成份,按照下列程序办理:

  (一)县、自治县、区民族宗教局受理流程

  1、申请人向户籍所在地的县、自治县、区民族宗教局提出申请。

  2、县、自治县、区民族宗教局对变更申请提出初步意见,对不符合条件的申请予以退回,并书面说明不予受理的理由;对符合条件申请的,指导申请人填写《临沧市公民变更民族成份审批表》。

  (1)变更申请的提出。具体分为4种情况,不同情况申请人不同。详见《临沧市公民变更民族成份审批表》。

  (2)审查申请人提交的证明材料。具体分为4种情况:

  第一种:未满18周岁,父母婚姻关系发生变化,民族成份与直接抚养的一方不同,根据生父(母)的民族成份提出变更申请的

  ①书面申请书,由直接抚养的一方(生父或生母)申请。申请之日公民已年满16周岁的,申请人应当征求公民本人的意见(原件);

  ②公民本人居民户口簿(原件、复印件);

  ③父母的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④父母离婚证明(原件、复印件);

  ⑤如居民户口簿不能体现父母子女关系的,需提供公民户籍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出具的父母子女关系证明(原件);

  ⑥其他相关证明材料。如在对上述内容审核过程中,必要时应进行实地调查核实(原件)。

  第二种:未满18周岁,父母婚姻关系发生变化,民族成份与继父(母)的民族成份不同,依据继父(母)的民族成份提出变更申请的

  ①书面申请书,由与公民共同生活的生父(母)与继母(父)共同签署。申请之日公民已年满十六周岁的,申请人应当征求公民本人的意见(原件);

  ②公民本人居民户口簿(原件、复印件);

  ③继父(母)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④生父(母)与继父(母)结婚证(原件、复印件);

  ⑤如居民户口簿不能体现父母子女关系的,需提供公民户籍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出具的父母子女关系证明(原件);

  ⑥其他相关证明材料。如在对上述内容审核过程中,必要时应进行实地调查核实(原件)。

  第三种:未满18周岁,民族成份与养父(母)的民族成份不同,依据养父(母)的民族成份提出变更申请的

  ①书面申请书,由养父母共同签署(原件);

  ②公民本人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

  ③养父(母)居民户口簿、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④收养证明(原件、复印件);

  ⑤居民户口簿不能体现父母子女关系的,需提供公民户籍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出具的父母子女关系证明(原件);

  ⑥其他相关证明材料。如在对上述内容审核过程中,必要时应进行实地调查核实(原件)。

  第四种:年满十八周岁的公民,在其年满十八周岁之日起的两年内,本人依据父或母的民族成份提出变更申请的

  ①由本人提交书面申请书(原件);

  ②公民本人及其父母居民户口簿、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③如居民户口簿不能体现父母子女关系的,需提供公民户籍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出具的父母子女关系证明(原件);

  ④其他相关证明材料。如在对上述内容审核过程中,必要时应进行实地调查核实(原件)。

  (二)临沧市民族宗教委确认流程

  1、市民族宗教委监督检查科具体负责民族成份变更确认工作。

  2、收到县、自治县、区民族宗教局报送的《临沧市公民变更民族成份审批表》及相关材料后,由监督检查科进行核实,并提出核实意见报委领导签署予以变更意见。

  三、受理地点

  临沧市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监督检查科。(临沧市临翔区世纪路350号市政府办公大楼6036室)

  四、受理时限

  法定办理时限:10日。

  承诺办理时限:10日。

  五、事项收费

  本变更确认事项不收费。

  六、变更结果及送达方式

  变更结果:在表格上签署予以变更意见。

  送达方式:寄各县、自治县、区民族宗教局转交。

  七、咨询监督电话

  0883—2121497

  0883—2131959  2127579

  地址:临沧市临翔区世纪路350号市政府办公大楼6036室。

  八、相关文书、表单

  下载地址:临沧市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工作部门—市民族宗教委。

  直接领取:监督检查科。

  九、办事指南全文

  详见:临沧市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工作部门—市民族宗教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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